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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谢选骏: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

谢选骏: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

网上评论指出,《一年亏1万亿,才是天才!》:
前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因为挺川普受到炮轰。
纽约人爱戴的前市长朱利安尼,这两天饱受炮轰,因为他替川普辩驳,说川普一年赔钱近10亿美元之后,而能翻身到如今约40亿美元的资产,这是「天才生意人」。
朱利安尼带领纽约市走出萧条,恢复纽约市的繁华,纽约能在「九一一恐袭」后挺立不倒,朱利安尼功不可没。纽约人尊称他是「美国的市长」。
事出纽约时报披露的,川普在1995年的个人报税表。那是他与第二任妻子梅波斯合报的个人税,其中一项是他在2014年的损失,他填了9.16亿美元。因此,他在那一年就免交联邦税,而且,纽时估计,他大约在那之后的18年都可以继续享用这笔巨额损失的报税减免,而不必交联邦税。
这就像在2012年的总统大选时,共和党候选人罗穆尼被民主党指称有10年没有报税,明知这是可笑而没有根据的攻击,罗穆尼没有立刻回击,他后来提出了报税证明,但是,已无法完全扭转他没有报税的抹黑印象。
川普的做法与传统共和党好好先生的做法不一样。他自己回击,他也找他的支持者一起反攻。
纽时在这篇爆料川普个人报税资料的报导中,轻描淡写提到,美国税法是准许川普做出这样的报税减免的。换言之,川普是合法的避税,而没有违法的逃税。但是,纽时并没有强调川普的做法的合法性。川普立刻就推文,说明了这一点。
朱利安尼是在川普出马参选共和党总统提名时,就公开支持他的政治人物,因此在这样重大的政治炸弹爆发的情况下,他成为主流媒体竞相邀请对此做出回应的节目佳宾。
朱利安尼对ABC说,川普对税法的理解,「是经济天才,总比她(喜莱莉?克林顿)来治理美国的好,她唯一能生产的是她的电邮替FBI制造了很多工作」。
朱利安尼被刻画成,他说“川普比一名女性更适合做美国总统”。看,朱利安尼歧视女性。
克林顿本人3日在俄亥俄州竞选时,把朱利安尼的话拿出来做题目:“是什么样的天才,会在一年里会赔了10亿美元?”
华盛顿时报在2014年8月4日报导,司法部督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发现,国务院在六年里有60亿美元的滥帐,不是纪录不详就是没有记录,而这60亿美元的开支,多半是在克林顿任国务卿时出的问题。
此外,美国的国债,在2009年1月欧巴马总统上任时,是10.6万亿美元,现在已达18.96万亿美元。不到八年,多欠债8万亿美元。
克林顿说的对,一年赔10亿美元,比起六年不见了60亿美元,或一年亏1万亿美元,谁才是真正的天才?
……
这个问题其实是多余的,在谢选骏看来,一年赔10亿美元和六年不见了60亿美元或一年亏1万亿美元,都是“天才”!

两个必选一个,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这已然是无法逃避的历史宿命。

2016年10月2日星期日

谢选骏:《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要加问号来读

谢选骏:《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要加问号来读
(一)
司马迁说撰写《史记》的目的是“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宋邵雍认为:“学不究天人,不足谓之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哲学即“天人之学”。天人关系论,是中国古代思想界十分关注的一个基本论题。
在秦汉以前,历代中国哲学家无不把“穷天人之际”作为他们思想学说的基本内容与最高目标。无论是商周之际的“以德配天”,《易经》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还是孟子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荀子的“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制天命而用之”,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天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折射出古代哲学家对天人问题的极大关注。但总的说,传统的天人关系论始终在现象界打转,祇是触击到本体论(Ontology)但没有深入本体论,更没有从本体世界反转过来颠覆现象世界。因为天人合一的“天”,并非本体,而是现象,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正如古代中国的上帝也并非创造者而祇是管理者。所以魏晋南北朝以前历代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大致不出荀子“明天人之分”与董仲舒“天人感应”两路主张。佛、道二教兴盛以后,思想界出现了一些新概念、新命题的讨论,儒学思想却因缺少新意而呈衰微状,天人关系论也颇受冷落。直至宋明的“性天一理”,王夫之的“尽人道合天德”,依然大致如此。
在中国文明中,首次从现象世界出发,进入并探讨本体世界的奥秘,并反转两个世界、力求在二者之间建立可以认知的逻辑联系者,当推佛经。人若得照光明世界即本体界,反观自己陷入的障碍世界即感官界,则不免洞悉人生意义的虚幻性质,结果产生了否定感官世界的消极态度。这样的消极,是由感官的本性(有)被本体的本质(空)所洞彻之后,产生的恍然自失。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是积极的,是悟通了感官世界和现象世界的虚无。这可举出那部二百多字但影响深远的《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为例:
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照见五蕴皆空
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以无所得故
菩提萨埵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心无罣碍
无罣碍故
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究竟涅槃
三世诸佛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
是大神咒
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
能除一切苦
真实不虚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
即说咒曰
揭谛
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我第一次读此经文,正在日本流离颠沛,一天晚上信手拾来,展卷开阅,顿觉豁然开朗,惊叹世间竟有如此文字,可以贯通现象与本体,反转两者及其关系,助人颠覆现象世界,进入本体的光明。
“心经”的心,具有中心、核心的意思,也指人的本心、真心。正如佛教学者夏莲居先生总结的:二百多字的《心经》可浓缩为“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等二十五字;再可浓缩成“观自在菩萨”五个字;再浓缩可剩一个“照”字。在我们看来,所谓“照”,就是观照、理解、反转、颠覆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的关系,虽然尚未直接进入本体的神秘。如此,可说《心经》确是大乘佛理的要领。
在汉文大藏经的阿含部、本缘部、般若部、法华部、宝积部、涅盘部、大集部、经集部、密教部、律部、释经论、毗昙部、中观部、瑜伽部、论集部、经疏部、律疏部、论疏部、诸宗部、史传部、事汇部、外教部、目录部、古逸部、疑似部等将近三千经卷中,最有哲学意味并深入本体世界的,当属般若部,而般若部的翘楚又当推那部简短的影响深远的《般若波罗密心经》。有一种说法认为,六百部的般若经可以浓缩为一部五千字的《金刚经》,而《金刚经》再可浓缩为二百六十字的《心经》,《心经》的一个“照”字,可以概括六百卷大般若经,所谓“破微尘出大千经卷”。

(二)
这个固然好,但我那时还不懂得:要对《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的每一句,都加上一个问号。这样才更为深刻。如果仅从肯定的方面去读,品位也就太是低下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为什么对《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的每一句,都应该加上一个问号来读,这样才更为深刻呢?
因为《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自称为智慧,而不称为信仰;自称为人间的知识,而不自称为天国的启示——这样,就不可带有肯定的绝对主义,而只能交付相对的怀疑主义与搁置判断了。否则岂不流于虚妄不真与狂妄自大?如此虚妄不真,就不是君子日新其德的知识了;如此狂妄自大,就不是触类旁通的智慧了。

谢选骏:基督教为什么不是偶像崇拜?

谢选骏:基督教为什么不是偶像崇拜?
偶像崇拜通常指对任何一种人物的崇拜,与一神论的独一真神(上帝)相对,因为偶像是人手所造的物体。在亚伯拉罕诸教中,被认为是一项主要的罪,有时导致激烈的破坏偶像运动。
“破坏偶像主义”便是会破坏宗教图像或反对宗教敬仰的教条、常规或态度,对宗教图像持较激烈的反对行为。
然而各个宗派之间关于什么才算是偶像没有统一意见。在其它宗教里使用祭祀图像是被允许的,但是“偶像崇拜”一词常常被回避,或是自然地被否定。
一般的反对崇拜偶像,则称“无偶像论”,与崇拜偶像相反。反对偶像崇拜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能接纳很多其它宗教如佛教、道教、印度教等众多民间信仰的主要原因。
被认为是偶像崇拜或是有类似嫌疑的,包括制造各种神灵的形象,或是宗教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如先知、圣人、神职人员,制造人或动物的形象,使用宗教或世俗符号。神学家将概念推而广之,包涵了将任意非神灵的事物神化,这也包括世俗生活中的事物,而不仅仅是某一具体图像。例如,天主教义中称:“偶像崇拜不单单是指异教的错误信仰。只要是人类将所造物抬高到上帝的位置,不论这是其它神灵、或是魔鬼(如拜撒旦教)、权势、享乐、种族、祖先、国家、金钱等,都被认为是偶像崇拜。”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本来也反对偶像崇拜的,但为了迎合信徒需要才有佛像的,而神道教实际上没有偶像,却是真正的多神教。而在一神教内部对于圣像也有分歧的,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还有基督教中新教几乎完全排斥圣像的,即使新教的十字架上多没有基督受钉像的,但天主教和东正教在历史上经过大争辩,发生过圣像破坏运动。但是制造偶像的人们辩护说,这是为了方便文盲记忆圣经典故,而且当时印刷术尚未发达。
在中国传统宗法性宗教的制度支配下,自远古直至清末,中国宗教很早的就分别满足天子唯一可进行祭天的精神崇拜;及满足朝臣以下社会有偶像的需求,所以也造成了多数汉族普遍跟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不愿意了解对方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新约》中,希腊词汇出现在保罗书信、《彼得前书》、《约翰一书》、和《启示录》中,并被用作贬义,视为恶习。十二使徒遗训和使徒法令要求远离“偶像的污染”。希伯来文中偶像崇拜包括 avodah zarah(拜外邦神)和 avodat kochavim umazalot (对天体和星座的崇拜)。
在现代语境中,偶像崇拜不仅仅局限于宗教概念。它也指社会现象,即产生爱好的感觉,并对其崇拜。该词被广泛用于演艺圈中。
由此可见,偶像崇拜是有限者的一种毛病,并非基督教教义所固有。因为人是视觉动物,离开视觉几乎不能思考。所以可以说:基督教不是偶像崇拜。

谢选骏:“我思故我在”翻拍了《约翰福音》前三句话(完整版)

  •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翻拍了《约翰福音》前三句话“1.太初有道,2道与神同在,3道就是神。”,形成一句简练的格言:“我思、故、我在”。“我思、故、我在”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翻拍了“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虽然现在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谢选骏指出:1“(我)思”翻拍了“太初有道”,2“(我)在”翻拍了“道就是神”:因为神是一切存在的源头。3“故”隐含“道与神同在”,作为“太初有道”与“道就是神”之间的过渡和连接。因为“道”见证了“神”的存在,正如“思”见证了“我”的存在。人本主义在笛卡尔的这个翻拍过程中悄然取代了神本主义,但即使如此偷梁换柱,脱胎而来的痕迹依然十分明显。在谢选骏看来,正因为“我思、故、我在”承袭了“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的陈述,所以也就顺利切入了欧洲人习惯的思路,同时又因为推陈出新的表述而让不明就里的人们拍手叫绝。)

  • 为什么盐能消毒且有营养?因为人类原先可能是在海水中长大的。为什么思想能使人活跃并富有能力?因为人是思想所创造的——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
  • 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所以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思我故我在”:我们被思想主权驱动,所以便被创造产生了。
  • 网文《关于人类的起源》说:
  • 1、人类生命起源于何处

    我们从哪里来?人类生命起源说一直是科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据最新出版的《新科学家》杂志报道,地球生命可能起源于淡水池塘,而不是学术界普遍认为的深海热源附近。据报道,圣克鲁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认为,淡水比咸水更有可能孕育生命。他们说:“尽管已知的最古老生物化石是海洋生物的,但生命实际上起源于淡水池塘。”

    科学家们认为生命起源的第一步是:能自我复制的化学物质———后来发展为DNA———被一种叫作泡的薄膜围绕。查尔斯·阿佩尔与他的同事合作,已经能够使用早期地球的物质成分在淡水的条件下制造出这种泡,而在咸水的环境下却不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报道说,研究结果对海洋起源学说提出了质疑,但与达尔文的理论有几分相似。一个世纪以前,达尔文在他的个人书信中曾经猜想,生命起源于“富含氨和磷的有机盐、光、热、电等相关物质的小池塘中。”人类生命形成后,多数科学家都同意人类祖先源于非洲的观点,但对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之后的发展过程却持有不同意见。美国科学家最近提出了一种人类进化的新观点,认为人类曾经三次走出非洲。

    科学界一般认为,大约200万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直立人就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开始从非洲向世界各地扩张。这就是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有一些人提出,直立人离开非洲后,现代人就在世界不同地区兴起。但也有人认为,约在5万年前又有一批人走出非洲,完全取代了欧亚大陆的早期居民。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科学家艾伦·坦普尔顿提出,也许上述两种意见都有一点道理,事实可能居于两者之间。后期的非洲移民对人类基因特征有很大影响,但他们是以通婚的形式实现的,而非以武力手段完全取代原来的居民。

    坦普尔顿在最新一期英国《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研究了世界不同地区居民的DNA序列,将常染色体、性染色体和线粒体上的10个区域的信息相结合,比较多个基因的差别,研究其变异过程。他的结论是,直立人离开非洲之后,在40万至80万年前又有一次大规模非洲移民浪潮,第三次则发生在约10万年前。他还发现此后存在某种从亚洲回归非洲的趋向。一些科学家对坦普尔顿的意见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持怀疑态度,认为他的染色体分析方法存在缺陷。有的考古学家说缺少与之相符的考古证据。但是,另一重大发现,为人类走出非洲作了更好的注释,因为科学家发现一名希腊裔妇女和美国原住民有着同样的祖先,追溯出人类共同的祖先“夏娃”可能是非洲黑人!

    Discovery频道“真正的夏娃”特别节目追溯人类血缘的整个过程,犹如一个活生生的科学侦探故事。世界的顶尖科学家,藉由尖端科技研究,证明现今人类的部分粒线体DNA都和15万年前一位非洲妇女相同,这名被称作“夏娃”的非洲妇女,并非当时惟一的女人,但是却拥有惟一存活的最成功的粒线体DNA。粒线体DNA提供了化学能,是决定身高与瞳孔颜色所不可或缺的遗传基因,透过最先进的DNA研究,部分科学家更大胆颠覆了原先对人类全球迁徙的看法,认为全球人口的形成,是因为非洲祖先南进亚洲的结果。

    2、祖先栖息在哪里

    关于人类起源于非洲的看法有很多,在非洲发现了人类远古的足迹。因此,正统的理论认为人类的发源地在非洲。但是,通过对非洲狒狒所携带的一种标志基因的研究,可以断定人类不大可能发源于非洲,至少,不会是发源于非洲的大陆地带。

    1976年,三位美国癌症专家在研究非洲狒狒身上携带的一种病毒时获得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他们发现在很久远的年代,这种致命的、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曾在非洲的灵长目动物中引发了一种毁灭性的大瘟疫。在与瘟疫进行惨烈搏斗的过程中,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体内逐渐培育出一种可以抵制该病毒的遗传基因。三位专家发现,尽管这种病毒后来逐渐失去了危险性,但曾起到抗病毒作用的那种遗传基因至今仍存留在所有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体内,而起源于其他地区(如亚洲和南美洲)的灵长目动物则不携带这种基因。可以说,这种基因是所有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一个“标记”。通过研究,一些科学家发现人类体内并不存在这种基因,他们从这个有力的依据中得出结论,人类最早的发源地并不在非洲,在亚洲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伊莱恩·摩根认为,仅仅根据在基因问题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并不能完全把非洲排除在外,她仍然认为后来进化成人类的那些古猿最初是生活在非洲丛林中的,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它们离开丛林来到了一个与大陆隔绝的水乡泽国。在那里,它们用了几百万年的时间完成了向人类的进化,后来又回到了大陆之上。为了给这一设想寻找依据,伊莱恩来到非洲进行考察。可以断定,如果古猿们真的作过伊莱恩所设想的那种迁移,它们肯定是出于被迫,而不是出于自愿。它们不可能主动来到有水的地方开始学着吃力地站起身子过日子。尽管在许多年后它们的后代最终习惯了这种直立姿势,但是当时的它们是不会情愿放弃自己已经很适应了的丛林生活的。同理,在完成第一次迁移之后的几百万年里,那些古猿的后代已经适应了水中生活,当然也不会情愿回到阳光灼人、猛兽横行的陆地上去。也就是说,它们迁回陆地的举动也是被迫作出的,尽管再过几百万年后,它们的后代又能过惯陆地生活了。

    迫使古猿进行迁移的最大可能的原因就是自然环境发生了变化。没有任何一片陆地的自然环境可以完全保持稳定不变,而在从坦桑尼亚一直延伸到埃塞俄比亚的东非大裂谷地区,自然环境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这种不稳定性的影响极为显著,它意味着生活在这里的任何物种要么去顽强地适应环境的变化,要么在环境变化时被无情地淘汰。在非洲大陆,恰恰有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变化无常的地区,在这里,环境的变化完全有可能促使生活在此的古猿作出伊莱恩所设想的那种迁移。地质学家研究发现,在大约700万年以前,当时还被森林所覆盖的埃塞俄比亚北部阿法尔地区(在非洲大裂谷的北端)发生了地壳下陷,从而形成了一个内海。这个内海的北端连通红海,南端连通亚丁湾,它把一块陆地从大陆分割开来,变成了一个岛屿。后来,由于地质运动,阿法尔海的两个出口都被阻塞,它变成了一个内陆咸水湖。在以后的几百万年时间里,那个咸水湖逐渐干涸,最后成为一片盐碱地,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盐碱地层达几千英尺厚的达纳基勒沙漠。今天,这片广阔的盐碱地带的东西为达纳基勒高地,这就是当年被阿法尔海从大陆隔离出去的那个长满森林的岛屿。

    根据地质学家的上述分析,伊莱恩·摩根作出了这样一个推测:在阿法尔海形成的时候,一群猿猴被隔离到了现在是达纳基勒高地的那个岛屿上,并在这种独特的环境下开始了向人类的进化。正因为这里与世隔绝,所以当那场瘟疫在非洲大陆的灵长目动物中肆虐时,它们才幸免于难,这就是为什么它们没有产生那种标志基因的原因,也是它们的后代———人类———不具有这种基因的原因。在海岛上,当海水上升时,它们被迫过一种半水生的生活。后来,海水减退,达纳基勒岛重新与大陆连为一体时,它们又回到了陆地上。由此可见,在埃塞俄比亚北部地区很可能会找到一些极具研究价值的化石。这些化石作为考古学上的发现,也能为生物学家研究人类某些特征的形成原因提供实物资料。事实上,近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将注意力投向这一地区。1995年12月,一群来自意大利和厄立特里亚的科学家在盐碱度极高的达纳基勒沙漠地区(以前为阿法尔海)进行了一次考察。他们在这里发现了一块头盖骨碎片化石,一块髋骨碎片化石和一块指骨化石。经确认,这些化石的产生时间大约在200万年以前,它们是在这一地区首次发现的古人类化石。一位科考队员、来自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的地理学家厄内斯托·阿贝特兴奋地说:“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海湾和半岛:人类最早栖息的地方新西兰奥克兰半岛和普伦提海湾如果从地理概念上来加以描述是鲜为人知的,但其文化上的意义却非同小可,半岛和海湾创造了最早的生命,进而产生了人类最早的文明,一片流动的水域就是一条连绵不绝的生命线,文明线。这三帧原始土著雕刻艺术作品仿佛确证着人类生命的文明进程。

    3、他们生活在海里吗

    目前在学界“经典的”现代人类起源理论就是人类进化论。根据这个理论及当代考古成果,一般学者将人类进化的时间表分为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为:古猿阶段:生活于1400~800万年前;南猿阶段:生活于400~190万年前;猿人阶段:生活于170~20万年前。我们在这三个阶段中发现有两个年代中断期:在“古猿”和“南猿”之间有400万年的中断期;在“南猿”与“猿人”之间也有20万年的中断期。这是因为,在这两个中断期内,没有找到任何能够证明关于人类起源的中间过渡物种化石。

    这个事实的存在,成为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同时也给达尔文的学说提出了疑问。化石显示———按照进化论的学说———人类进化的历史非常久远。为了学术研究上的方便,一般学者将1974年在东非大裂谷发现的遗骸视作人类化石的起始。这副名叫露西的遗骸化石大约生成于350~380万年前,属于身材十分矮小,用双足行走的原始人,而脑容量只有400毫升,尚不足现代人类脑量的1/3,从这个意义上说,露西还算不上人类。之后大约160~170万年前,“直立猿人”开始出现在地球上,直到40万年前左右,人类似乎毫无变化———至少没有化石显示不是这样。然后,“直立猿人”绝迹,接着被古人类家所称作的“智慧人”———即人类进化中的第四阶段———开始非常缓慢地出现在地球上。

    然后,如何确定“智慧人”阶段时期,在学界争论最大,其原因之一:这个阶段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现代人类的直属物种;另一个原因则与前三个阶段的“化石断档”现象一样,是因为得不到化石上的支持。正如罗杰·李文在《人类的进化》中所写道的那样:人类究竟何时开始过渡到比较有智慧的形式,实在很难确定。有些学者认为,这个过渡牵涉到脑容量的扩大和头盖骨的变薄,早在40万年前就已经开始。可惜的是,这个时期并未留下足够的化石,以致我们不能确定这期间究竟发生何事。

    其实,这个问题在达尔文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时,他本人就注意到了,因为他发现化石资料还显示不出进化的脉络,因此便用“地质记录的不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如果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因为“地质记录的不完全”尚属有情可原,那么在经过一个半世纪后的今天,地质考古学家们的足迹早已踏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人们获得了无数古猿化石,而惟独这三个断档期的化石仍然一无所获,这显然不能再用“地质记录的不完全”或“巧合”这样的理由来搪塞了。于是,学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1960年,英国人类学家阿利斯特·哈代提出了一个全新的、令世人惊奇的“海猿理论”。在这个理论中,哈代认为化石断档期人类的祖先并没有在陆地上生活,而是生活在海洋之中。这意味着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有几百万年的水生历史。哈代说:地质史表明,800~400万年前,在非洲东部和北部曾有大片地区被海水淹没,所以迫使部分古猿到海洋中生存,并进化为海猿。几百万年后,地壳再次变动,海水退却,本已适应了海洋生活的海猿于是不得不重返大陆,这就是人类的祖先。为了说明这个观点,哈代收罗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所反映的特征在陆地的灵长目动物身上明显缺乏,而在海豚、海象等水生哺乳动物身上却十分明显。哈代的证据包括:

    ①除了人类之外,陆生灵长目动物均有浓密的皮毛,惟独人类与水兽一样,皮肤十分光滑,缺乏体毛;

    ②陆生灵长目动物均没有体下脂肪,而人类却有很完善的体下脂肪,这一点与水生海兽相似。这个特点明显是为适应水中生活而形成的;

    ③人类具有泪腺分泌泪液及排出盐分的生理功能,这种功能在其他陆生灵长目动物中找不到共同点,惟有水生哺乳动物独有;

    ④人类所具有的正面性行为,仰卧睡觉及出汗等生理现象,其他陆生灵长目动物身上没有,而与水生动物类似;

    ⑤所有的陆生动物都有极精细的盐分摄入和调节机能,一旦盐分缺乏,就会影响到它们的生存活动。而人类却和水生海兽一样,对体内盐的摄入没有调节机能,这说明人的进化基因的该项功能是在海水中定型的。因为在海水中,不需要调节盐分的摄入量;

    ⑥人在潜水时,体内会产生一种所谓“潜水反应”的生理机制:肌肉收缩、呼吸暂停、心跳变慢、全身脉血管血流量减少。此时,富含氧气的血液不再输入到皮肤组织、骨骼及其他器官,而是全部集中至维持生命最重要的机体———大脑和心脏,使它们的细胞得以在数分钟内不致死亡,这种现象与海豹等水生动物的潜水反应十分相似;

    ⑦人类女性在水中分娩没有痛苦,而人的初始阶段———婴儿,则喜欢水,并伴有游泳的本能,这说明人类与水的关系非同一般;

    ⑧人体含有70%左右的水分,大大超过所有陆生灵长目动物体内水分含量。

    哈代的“海猿理论”问世后,得到了很多人类学家的支持,但也出现了反诘的声音,反诘的理由主要包括:

    ①海猿在海洋中生活了400万年,并获得了一些适合于水中生活的海洋生物特征,但重返陆地后,为了适应陆地的生活条件,也应该丢掉这些不适应于陆地生活的特征———如不能对体内盐分进行精确的控制等,为什么在重返陆地后的几百万年中这些特征没有丢失?这显然是违反进化规律的;

    ②对于造成的400万年的化石断档,“海猿理论”仍没有给予很好的解释。因为现在人们在大量发现海洋生物化石的同时,却从来没有找到过海猿的化石。显然这一理论又陷入了另一个方式的化石断档现象;

    ③根据分子人类学研究的理论则得出,人与猿开始分化的时间距今500~400万年,这一点并不支持“海猿理论”。

    鉴于二者难以调和的矛盾,于是一种折衷的“海陆双祖先复合理论”又诞生了。这种理论认为,人类祖先,一个是古猿,一个是海猿。对400万年的化石断档期他们提出的解释是,古猿与海猿在这期间发生了基因重组,于400万年前产生了“南方古猿”,而这种重组发生的时间极短,只用了几代到十几代的时间便完成,因而在较长的地质时期没有留下化石。这个理论看起来既可以说明人类化石进化的断档现象,又能说明人类为何有很多海洋生物的特点。然而,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及分子学上的支持,并没有得到很多学者的支持,便被搁置一边。正当争论困扰着人类学家时,从中国传来的研究结果似乎又再次支持了“海猿理论”。

    1999年3月,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的周民博士提出的理论认为:从鱼类到人类事实上是脊椎动物的进化史,而人类及所有陆地脊椎动物都应隶属于硬壳鱼类,在鱼类向人类进化的漫长历史中,每一个体的发育史都会重演整个进化历史。例如,婴儿在胚胎发育阶段会有腮裂现象,显示出鱼类的特征。再如,初生的婴儿在水中会充满了自信,他会睁着眼睛在水中潜游,然而一旦踏上陆地,并立刻充满了恐惧,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学会在陆地上行走。硬壳鱼是如何上岸的?周民博士对这一个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绘:由于受到了干旱的威胁,这些鱼类为了适应环境,不得不爬上陆地,开始可能还会得到水源,但由于水源的不断枯竭———我们在前面的内容中提到,地球存在过这样的时期———水中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劣,迫使它们发展成为两栖动物:一边适应全新的陆地环境,一边沿习着在水中产卵的老习惯。之后,羊膜被进化出来,硬壳鱼在繁殖上摆脱了对水的依赖,羊膜为胚胎提供了水的环境,蛋壳又保护着受精卵,这标志着陆地爬行动物的形成。以羊膜长到母体内为标志,爬行动物发展为哺乳动物。胚胎在母体中更减少了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同时恒温在哺乳动物上形成,进一步确立了在自然中的竞争优势。大约在1400~800万年前,最早的人类直系物种同时向三个方向进化,逐渐进化成大猩猩、黑猩猩和人。而人与大猩猩的生物基因上最接近。周民的理论备受学界的关注。因为在现代脊椎动物中,硬壳鱼类有5万多种,几乎占全部海洋物种的98%以上,而以鲨鱼为代表的软骨鱼类总计只有700多种,因而软骨鱼类进化的机率和选择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大英博物馆古脊椎动物学权威学家阿尔伯格博士对此评论说:周民所展示的原始硬骨鱼具有意想不到的特征组合,它将迫使人类重新思考脊椎动物的进化史。然而,尽管周民的理论再一次显示了人类与海洋的亲密关系,但它仍没能合理说明古猿在进化过程中的化石断档现象,而只是对“海猿理论”极为精细的发挥。

    无论如何,“化石断档”现象,都是人类学家不可回避的问题。

    4.难道从非洲走来

    人类如何起源,起源何地,历来分歧颇多。目前,又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人类直接起源于非洲,然后走出非洲,在世界各地继续演进。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人类学家阿兰·索恩领导的小组在美国《全国科学院学报》上介绍说,他们是对从一具标号为“蒙戈人”的遗骨中提取出的迄今最古老的人类遗传物质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了现代人类起源的新看法。1974年,古人类学家在澳大利亚东南部新南威尔士州蒙戈湖附近发现了这具“蒙戈人”的遗骨。20多年来,古人类学家针对这具遗骨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并随着检测技术的更新,不断得到新发现。科学家发现“蒙戈人”时,研究的重点之一是测定他的生活年代。

    最初,科学家推断他生活在距今2.8万年。此后,科学家根据C14年代测定法得出4万年的新数字———这个数字是碳测定法能够得到的最古老数字。近年来,科学家更多地将DNA(脱氧核糖核酸)测试技术用于考古。阿兰·索恩等人成功地从“蒙戈人”的骨骼中提取出DNA,并进行了分析测试,得出“蒙戈人”最新的“年龄”———死者生活在距今约5.6~6.8万年前。索恩称,这是迄今为止科学家们从古人类遗体中提取出的年代最为久远的DNA。

    索恩研究小组在研究中还有更大的发现。他们在报告中提出,对从“蒙戈人”骨骼中提取的DNA进行测试后发现,它与早期现代人类的古老的DNA在遗传上没有联系。索恩小组宣布,这一结果表明,在澳大利亚出现的早期现代人,其演化路线独立于非洲古人类之外。这一新的发现对目前学术界流行的“出非洲说”直接形成挑战。当前的古人类学界对从猿到人的进化步骤存有多种理论,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将此进化过程分成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和智人四个阶段,其中智人被认为是现代人类的直系祖先。而得到众多科学家认可的“出非洲说”认为,现代人类的共同祖先是起源于非洲的直立人。150~200万年前,这些直立人进化为智人,并于距今10~15万年前走出了非洲,分散到其他地区。他们及其后代逐渐取代了当地的直立人,最终进化为现代人类。这种观点的推崇者、斯坦福大学的研究人员彼得·昂德希尔等人最近还在美国《自然遗传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说,他们对人的等位基因标记测试的结果,反映了人类数万年来从东非迁移到中东,然后到达南亚和东南亚,接着来到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最后进入欧洲和中亚的过程。

    但索恩研究小组则认为,现代人类的起源可能要比想像中的复杂得多。索恩等提出的名为“地区连续性”的现代人类起源新理论认为,起源于非洲的直立人在过去150万年间不断地迁徙到非洲以外的其他地区并形成不同分支,这些分支通过混血繁衍,在10~15万年前分别在非洲、欧洲、东亚和西亚等地进化为现代人。但是,索恩认为,对“蒙戈人”的研究成果表明,澳大利亚很可能也是人类的起源地之一。现代人究竟是源于非洲,还是像索恩等人提出的在非洲、欧洲、亚洲等地分别产生?在当前的科技条件下,线粒体DNA测试是古人类学家最为推崇的方法之一。
    线粒体仅存在于生物的细胞质中,含有一定的遗传物质。在人的受精过程中,由于卵细胞中含大量线粒体而精子中含量极少,因而个体细胞中的线粒体可认为仅来自母亲,可用线粒体DNA来研究母系遗传。线粒体DNA在遗传给下一代时并不发生变化,除非产生随机变异。变异发生的几率相对稳定,因此可以作为研究人类进化史的“分子钟”。通过这种方法,众多科学家都坚持认为,现代人都源于非洲,并且不断提出新的论证。

    最近,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科学家在英国《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们选取了53名来自不同地区、种族、文化的试验者,对他们的全部线粒体DNA进行研究比较,据此绘制出现代人的“家族树”。从“家族树”中可以发现,约12~22万年前,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一群人是现代人类的共同祖先;大约在2~8万年前,大批人走出非洲迁徙到世界其他地区,取代了这些地区原有的人类。但这些研究的可靠性存在争议。存有异议的科学家指出,运用DNA技术的古人类学家通常只关注占线粒体DNA序列7%的“控制区”,其他区域的变异情况却被忽略了。

    目前,索恩研究小组基于他们的研究成果,更倾向于支持“地区连续说”这种完全不同于“出非洲说”的理论。索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无论从‘蒙戈人’的遗骨结构,还是DNA测试结果,都能证明‘蒙戈人’同非洲完全没有关系。”索恩小组通过对“蒙戈人”的研究,还对一度流行的生活在欧洲等地区的“尼安德特人”是人类祖先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提出“尼安德特人祖先说”的人类学家,通过对1856年以及此后在德国西部的尼安德特山谷发现的距今约4万年的尼安德特人遗骨的研究,得出有别于“出非洲说”的理论,认为欧洲等地也可能是人类起源之地。索恩小组的研究认为,“蒙戈人”和“尼安德特人”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因此,“蒙戈人”不是“尼安德特人”的“迁移后代”。对此,索恩表示:“‘蒙戈人’就是‘蒙戈人’,他起源于澳大利亚。”对于索恩小组的研究成果,目前考古及古人类学界还存有异议。1974年,最早在新南威尔士州蒙戈湖附近发现“蒙戈人”遗骨的古人类学家吉姆·鲍勒,在得知索恩的研究结论后表示,人类学关于人类起源的学说很多,索恩的新观点无论对澳大利亚还是世界古人类学研究“都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是,这个理论是否能最终成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就是远古的人类祖先,据说,他们从非洲走来在世界其他地区发现的,据认为是源自非洲的“蒙戈人”小档案
    出生地:澳大利亚东南部新南威尔士蒙戈湖附近
    发现时间:1974年
    年代:距今约5.6~6.8万年

    5.中国发现的化石质疑进化论

    进化论的理论认为,最早的脊椎动物代表是鱼类。鱼类进化为两栖类,两栖类进化为爬虫类,爬虫类进化为鸟类,哺乳类,以至今天的人类。按照这个进化顺序,地球上应先出现两栖类,然后才会出现爬虫类。可是事实是不是如进化论者所说的那样呢?

    进化论是1859年达尔文提出的一个假说。他当时主要根据动植物的某些形态和器官功能相似而提出来的,并没有化石做根据。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把这归之于当时的“地质记录不全”,他这样说也是寄希望于后人能有更多的化石发现予以验证。140多年过去了,古生物学有了长足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化石发现,客观事实使人们对进化论提出质疑。化石向我们展示的都是突然出现的某种有机体,没有逐步进化的任何痕迹。这些有机体一旦出现,基本上就不再变了,那怕过了几百万年,不管气候和环境如何变化。远的不说,就拿近年来在中国的几起化石发现来说吧,就给进化论以巨大的冲击。

    20世纪50年代,中国地质部地质博物馆,地质学家胡承志先生在贵州兴义一带调查地质,采集到几块动物化石,带回北京经古生物专家杨锺建教授鉴定,认为是早期的爬虫类,定名为胡氏贵州龙。生活在距今约2.4亿年前的早三迭纪,是迄今已知最古老的爬虫类化石。另据1999年3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中国古生物家在辽宁省北票市发现亚洲最古老的蛙类化石,取名“三燕丽蟾”,生活在中生代的早白垩纪,距今约1.2亿年(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古老的蛙类化石距今不超过1.6亿年)。又据最新报导,中国科学家又在北京以北400公里处发现蝾螈化石,距今约1.5亿年,化石保存很好,甚至连一些内脏都清晰可见。据研究人员说,现代蝾螈的头骨及腕骨的细节跟化石里蝾螈身体组织一模一样,说明1.5亿年来,它并未像进化论者所说发生进化。报导还说,这个蝾螈化石,比其他地区发现的类似蝾螈的化石早0.85亿年,也就是说,这是目前发现的最古的蝾螈化石,那比贵州龙———爬虫类也要晚9000万年。若按进化论的理论,爬虫类是由两栖类进化来的,蛙类和蝾螈都是两栖类的代表,也就是说,它应该出现在爬虫类之前,而不应出现在爬虫类之后。但是在中国发现的化石事实却和进化论的理论相反。在2.4亿年前的早三迭纪就出现了爬虫类———贵州龙,直到1.2亿年后的白垩纪,才出现两栖类———三燕丽蟾,9000万年后才出现蝾螈,也就是说,爬虫类出现在前,两栖类出现在后,两栖类比爬早类晚出现9000万年到1.2亿年,爬虫类怎么会是由两栖类进化来的呢?那不等于说孙子比爷爷早出生1.2亿年吗?

    再就80年代在云南发掘的“澄江化石群”来说,属古生代的寒武纪,距今约5.3亿年。已经包括海绵动物、腔肠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等在内的40多个类群的100多种动物,涉及当今动物界大多数门类,还有无法归在现有种群的6类灭绝类群,被称为“寒武纪生命大爆炸”,因为在寒武纪以前,地球上只发现有简单的生物,如藻类等。这么多门类的生物,突然在寒武纪出现,而且在寒武纪以前的地层里找不到他们的祖先,对此又怎么解释呢?地质发展史,古生物发展史,一再证明地球上各个时期的不同生物出现往往是突发性的,而且一经出现就不再变化。如海百合、海豆芽,已经在地球上生活几亿年了,看不出它有什么演化的痕迹,而且突发性地出现也往往突发性地消失。如上古生代的蜓科(纺垂虫)化石,从石炭纪开始出现,到三迭纪就消亡了。地质学家用它来确定地质时代,称作标准化石。再如恐龙在中生代空前的繁荣,到白垩纪末就突然灭绝了。如果说,一种动物是由另一种动物进化来的,它应该是连续性的漫长过程。那么这种过渡型的中间型的化石应普遍存在,不难发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已经发现的所谓过渡型的化石,也多似是而非,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那样解释,甚至牵强附会,所以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如曾经一度把文昌鱼说成是脊椎动物的祖先,后来又被否定了。

    自1861年在欧洲发现始祖鸟化石以来,关于鸟类是不是由恐龙进化来的,就争论100多年。近来在中国辽宁省发现的鸟类化石,不仅没有结束这场争论,反而使争论更加激烈了。

    6.苏皖地区是人类起源的中心之一吗

    人类真的起源于非洲吗?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尤玉柱、徐钦琦和计宏祥4位人类学家经过多年研究后,最近提出:以江苏省双沟为中心的苏皖地区是世界人类起源中心之一。在2002年南京召开的有中外百位著名人类学家参加的双沟国际科学考察年会上,中科院向新闻界通报说,李传夔教授1977年在双沟松林村东南处化石地点发现一件至今在亚洲时代最早的长臂猿化石,这件长臂猿左侧上颌骨,在远古时代由于流水作用而造成了破损,上面仅保留三颗臼齿,但其完全不同于非洲、欧洲和亚洲已发现的其他长臂猿。第二年李传夔教授在《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学报上发表题为《江苏泗洪中新世长臂猿类化石》论文,并将其命名为双沟醉猿。

    根据化石所处地层的多达65种伴生动物化石,判断双沟醉猿时代为中新世,距今约1000多万年前。在此还发现了江苏省境内最早的距今约4万年前双沟下草湾古人类化石,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十分相近。专家们结合新近又发现的古动物群化石作出了惊人的新的推测:下草湾人是北京猿人后裔,是现代中国人祖先之一,江苏省双沟是人类起源中心之一。专家们指出,双沟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早在1000多万年前就吸引四面八方动物,形成中新世最大的动物群落。在我国众多的中新世化石地点中,双沟地区动物种类名列前茅。古人类学家认为,从哺乳动物进化到人类,应经历5个阶段:灵长类———人猿超科———中新世古猿———南方古猿———人类。而这些阶段的“代表”全都在广义的双沟地区发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灵长目动物———娇齿兽,世界上最早的人猿超科动物———曙猿,以及中新世的双沟醉猿和其他古猿,都是在双沟地区被发现的。所以古生物学家认为,双沟地区是新生代世界生物进化,或人类起源的中心之一。专家们指出,近30年来,我国发现了一大批中新世古猿类。

    除云南外,就是苏皖,即广义的双沟地区。在双沟至少发现了3种古猿类:双沟醉猿、江淮宽齿猿和人猿超科未定种。他们研究认为,我国双沟地区和云南是中新世古猿类的两个进化中心。直立行走是从猿到人的决定性一步。而从森林转化为草原环境是实现从猿到人转变的必要条件,双沟地区经历过的从森林转化为草原的环境变迁最有利于“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科院吴汝康院士和已故贾兰坡院士曾研究双沟下草湾人股骨化石,认为下草湾人是晚期智人,与现代人已非常接近了。

    7.“扎赉诺尔人”是印第安人的祖先吗

    扎赉诺尔位于中国东北满洲里市以东29公里和海拉尔市以西168公里的地方,它的东、南、北部是巍然矗立的呼伦贝尔高原,西部是气势磅礴的高尔真山丘陵,南与碧波荡漾的扎赉湖毗连。自1927年开始,在扎赉诺尔的地下发掘出了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1933年,顾振权发现第一个人头骨,日本古人类学家远藤隆次把这个人头骨定名为“扎赉诺尔人”,从此以后,“扎赉诺尔人”就成了古人类学和考古学上的专用名称。1943年日本考古学家嘉纳金小郎发现第二个人头骨,1944年我国考古学家裴文中又发现第三个人头骨。从1973年至今的十多年内,又连续发现了12个人头骨和完整的猛犸象骨架等。在地下12.9米深的地层中,发现了箭头、圆头刮削器、石叶、石片、石核、野牛、马、鹿、羚羊等化石。经科学测定,距今约11000多年前,就已经有人类在这一带劳动、生息、繁衍。

    有些学者认为,由于发掘时的地层混乱,年代尚待进一步研究,总之,“扎赉诺尔人”遗址约在5万年至1万年之间,属于中石器时代。从对“扎赉诺尔人”头像的复原,我们可以大略地窥见他们头部的形态:颧骨突出,门齿呈铲状,内侧成弧形,眉弓粗壮,是典型的原始黄种人的特征。古人类学认为,在晚期智人阶段即“新人”、“真人”阶段(出现于近5万年内),原始人的体质形态与现代人类已没有多大区别了,现代世界上三大人种,黄种(蒙古利亚人种)、黑种(赤道人种)、白种(欧罗巴人种)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三大人种相互间的区别只是外在的标志,至于智力和体力,则一切人种都是一样的。关于三大人种形成的问题,是很复杂而至今还没有得到最后彻底解决的大问题。

    原始扎赉诺尔人对石器的制造和加工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有较高的劳动技巧和活动能力。他们改善了打击、琢削、压削和修理石器的方法,因而制出的石器更加多样,更加精细美观,对称均匀,锋利适用。特别重要的是他们已懂得制造复合工具和复合武器,在木棒上装上石矛头而制成的矛,装上木棒的鱼叉,在木柄上装上石斧的斧等等。他们尤其善于把精制的石片嵌入骨柄中,制成带骨柄的刀或锯,适于剥削兽皮或树皮,他们懂得利用骨针和骨锥,把兽皮缝制成衣服,不再完全赤身裸体了。制陶术的发明,是“扎赉诺尔人”处于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他们把一团粘土做成陶坯,然后再用火烧。陶器的出现便利于储存液体,并且使他们有了煮熟食物的器具,是他们生活发展中一大进步。

    “扎赉诺尔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许多学者认为,扎赉诺尔很可能是原始黄种人迁徙的中转站,东往朝鲜、日本迁移,成为朝鲜人、日本人的祖先。有些学者认为,大约距今5万年前,“扎赉诺尔人”的祖先从亚洲的东北部经过现在的白令海峡进入美洲。古地质学的研究证明,当时白令海峡有一条把亚洲与美洲相连接的陆桥,“扎赉诺尔人”就是通过这条可以通行的陆桥到达美洲的,由北向南逐渐散居,分布于美洲各地,成为美洲印第安人的最早祖先,并且形成了具有各种不同文化和不同语言的部落和部族。由于印第安人自古有爱用红色染料涂抹脸部和身体的风俗习惯,因而过去欧洲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印第安人是红种人。事实上,印第安人根本不是红种人,而是属于黄种人。他们的皮肤呈棕黄色,头发色黑而硬直,宽面圆颅,两颧骨突出,眉弓粗壮,这些体格形态上的特征与“扎赉诺尔人”很相似。究竟“扎赉诺尔人”是不是美洲印第安人的最早祖先?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过去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细石器文化起源于贝加尔湖边,由于天气变冷而向南传播,因此“扎赉诺尔人”是从贝加尔湖边迁移来的。但不少学者对此种说法持怀疑和否定态度,他们认为“扎赉诺尔人”是从我国南方迁移去的。究竟谁的说法准确?至今尚未定论。

    总之,“扎赉诺尔人”的真相到底如何?他们究竟是怎样起源的?怎样向亚洲各地、向美洲迁徙的?这至今仍然是无法解开的谜。如果这些谜能够得到准确的答案,就有利于进一步去解开黄种人的起源和迁徙之谜,以及美洲印第安人最早祖先之谜。

    8.血型是由进化决定的

    最近,科学家经过研究,对人类血型的形成提出了新的看法:

    我们的4种血型———O型、A型、B型和AB型———并不是在所有的人身上同时出现,而是由于不断进化和人们在不同气候地区定居下来后逐渐形成。

    在寒冷的年代,由于草原上可供吃用的东西匮乏,游牧部落不得不去适应新地形所能提供的新食物。由于新的饮食结构出现,人的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也会随之有所变化,紧接着血型也会有所变化。

    O型血的历史最为悠久。它大约出现于公元前6万至4万年之间,当时的尼安德特人吃的是简单的饭食:野草、昆虫和从树上掉下来猛兽吃剩下的果实。而4万年前出现了克鲁马依人,他们以狩猎为生。在猎光了所有的大野兽后,他们从非洲向欧洲和亚洲转移。

    A型血出现在公元前2.5万年至1.5万年之间。当时,我们以果实为生的祖先逐渐变成杂食。随着时间的推移,农耕成为住在现今欧洲土地上的人们的主要生产方式,野禽野兽开始接受驯养,人的饮食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就是现在,绝大多数A型血的人都居住在西欧和日本。

    B型血出现在约公元前1.5万年至新纪元之间。当时东非的一部分人被迫从热带稀树干草原迁徙到寒冷而贫瘠的喜马拉雅山一带。气候的变化便成了催生B型血的主要因素。这种血型一开始出现在蒙古人种身上,随着他们后来不断向欧洲大陆迁徙,结果今天有很多东欧人都是这个血型。

    人体的4种血型中最后出现的为AB型,它的出现还不到1000年的时间,是“携带”A型血的印欧语民族和“携带”B型血的蒙古人混杂在一起后的产物。AB血型的人继承了耐病的能力,他们的免疫系统更能抵抗细菌,但他们易患恶性肿瘤。

    科学家估计很快会出现第5种血型。完全有可能出现一种新血型,比如说C型。只有这种有新血型的人才能在人口过于稠密、自然资源所剩无几的严重污染世界上生存下来,因为这时原先那4种血型,也就是说,有好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人将抵挡不住这种日益加剧的生态灾难,他们会很快消失。

    9.人类祖先曾经和恐龙们共存

    2002年,美国多位科学家公布了关于人类祖先的最新研究成果:大约在8000万年前,所有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类)共同的祖先,曾经和恐龙们共存,一起生活在同一史前时代———白垩纪。

    该研究结论在世界最权威的科学杂志《自然》发表后,犹如在世界科学界投入了一颗炸弹。这项通过最新研究方法得出的惊人结论,或许将整个改写生物进化发展史。这项发现对生物发展史具有绝对重大的影响。

    此前,科学家一直约定俗成地认为,灵长类动物的祖先大约起源于5500万年前,这是基于对年代最古老的灵长类生物化石进行碳分子研究得出的结论,依赖的是灵长类生物的古化石记录。

    早先的研究认为,当灵长类生物的先祖诞生之时,恐龙早就已经灭绝了。美国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的科学家们,利用一种全新的科学分析方法———“基因比较法”,得出的最新研究数据,将这个时间大大提前了3000多万年,灵长类动物的祖先竟然曾与恐龙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这项研究得到了哈佛大学、华盛顿大学、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英国和瑞士等科学协会的众多研究机构和科学家的支持与合作,研究范围跨越古生物学、人类学、数学等多种领域,研究地点从加利福尼亚的研究中心到南美、北欧、甚至瑞士的阿尔卑斯山脉。

    美国科学家塔瓦内和他的同事们通过一种精确的新方法,终于缝补上生物进化史上最大的一块碎片———在恐龙灭绝后和灵长类生物诞生前的巨大的空白。科学家们通过无数次的基因比较,弄清了现存灵长类生物DNA存在的每一个微妙差别。通过比较不同灵长类生物的DNA差别,科学家们发现,两种基因代码的差别越小,它们“分家”的年代也就越晚。通过反复比较、测算,科学家们得出了灵长类生物从拥有“共同祖先”到“分家”的准确年代:从出现最早的灵长类生物到如今,时间过去了8000多万年。

    基于这项研究,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的布赖尔·海基等进化生物学家进一步认为:人类的祖先———最早的灵长类生物,曾跟史前最大的爬虫———恐龙们生活在一起。在恐龙灭绝之前,灵长类动物和其他一些哺乳生物已经生存了几千万年,而恐龙灭绝大约发生在6500万年前。塔瓦内的研究小组还暗示,最早的灵长生物可能身材矮小,喜欢夜间活动,生活在热带丛林中。但是,如果灵长类祖先真的存在那么早,那么,在距今6500万年使恐龙灭绝的那次大灾难之前,众多的灵长类生物(包括人类)的祖先已经进化发展了3000万年,并且和恐龙一起经历了那次致命的大毁灭。

    科学家们认为,那次灾难源于一次地外陨石与地球的相撞,几乎消灭了当时地球上所有的物种。但是,塔瓦内推论道,它们当中的一些灵长类生物也许劫后余生,逃过大难,并且其中的一支繁衍生息了下来,进化成后来的人类。当然,这些都只是科学推测,没有化石来证明。科学家们还没有发现哪怕一块属于那个年代的化石。

    事实上,科学家们也许根本无法用事实证明:这些从来不为我们所知的人类“近亲”曾经那么早地存在过,跟恐龙决斗过,被陨石毁灭过。除非哪一天,古生物学家们终于发现了恐龙时代灵长类祖先的化石,事实才能大白于天下。

    10.进化走到尽头了吗

    将来的人类会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和我们现在有很大的区别?生物学家们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论由来已久。有相当一部分科学家认为,我们现在的生命形式已经达到了进化发展的终极水平,进一步的大变化将不可能再发生了。

    自然力量一直在起作用

    有人认为,随着进化的继续,人类的智慧水平会逐渐下降,而神经系统则会越来越发达;另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人类将越来越聪明,而体格则逐渐变弱;而以伦敦大学史蒂夫·琼斯教授为代表的科学家则认为,在目前西方社会的生活模式下,曾经对现代人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神秘进化力量已经失效了。人类的进化演变已经到了停止的时候。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这一论调的。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斯特林格教授认为,人类仍然受着自然力量的影响和支配,正是这一力量,创造了30亿年来在地球上繁衍生息的无数物种。“5万年前石器时代的弱小欧洲人在一夜之间被轻巧、高大、聪明的非洲人取代。这个进化故事告诉你,人类一直都在向着更大更强的方向发展,自然的力量一直在起着作用,你无法知道我们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自然选择力量正在消失

    在这一场争论中,双方都把理论依据的核心放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上。根据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个体能够活得更长,从而繁衍更多的后代,使得这一物种得以延续下去。例如,一种有蹄动物,有些脖子长,有些则脖子短。随着时间的发展,在这种动物生活的地区,树叶逐渐被吃光。而长脖子的动物由于能够吃到更多高处的树叶,所以能活的更长,有更多的后代,最终进化成长颈鹿。而那些脖子短的,则逐渐走向了灭绝。琼斯教授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自然选择的作用却在逐渐地消失。“在以前,人们的寿命长短和繁殖能力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截止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伦敦的死亡率总是大大超过出生率。有一半的孩子还没有成年就已经夭折了,也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抵抗疾病的基因。但是现在,孩子长大成人的概率却达到了98%。可见,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进化得足够好了。”另外,和过去相比,混血现象增多进一步阻碍了进化的发展。琼斯教授举例说:“在过去,两个不同城市的人很少有机会组建家庭一起生活。但现在,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进入大学学习,在那里遇到自己的伴侣。他们要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自己的父母、祖父母越来越远。也许,这样可能产生一种棕色皮肤的人种,但除此以外,物种变化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发展中国家还有自然选择

    但是,这一论点成立的前提是,在西方发达社会中,人们的基本物质需要可以得到满足,医疗保健水平也已经相当发达,因此自然对人类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观点却不那么适用。对此,琼斯以爱滋病为例进行了阐述。在琼斯看来,“目前在非洲,几乎所有的猩猩都携带着人体免疫缺损病毒(HIV),但它们却不会感染爱滋病。就在几千年前,情况却大不相同。当第一批猩猩感染上爱滋病毒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猩猩死去,只有一小部分能够免疫的才得以存活。而活下来的这些猩猩,就是现在这些有免疫功能的猩猩的祖先”。“由此可以推测,人类的情况也会大致相同的。只要进化的过程在继续,1000多年以后的非洲,人类将可以携带HIV,但他们却不会感染上爱滋病”。

    人类进化要靠自己

    琼斯的观点得到了部分科学家的支持。位于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的沃特教授认为,自然对人类进化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只有人类自己的生物工程学才能使进化演变产生巨大变化。“通过生物工程学,人类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体,从而延长自己的寿命。当人们可以活到150岁,而其中100多年都有生殖能力的时候,人类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人类会繁衍许多子孙,人类的进化将开始转变”。但对于他们的这一观点,生物学界还是有许多不同的声音。很多人始终认为,进化无时不在,而人类自己的干预是不协调的。明天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
  • 谢选骏指出:“人类进化要靠自己”,但进化论并不能解释所有问题。因为在人类自己的后面,绵延着永不止息的思想主权。
  • 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所以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思我故我在”:我们被思想主权驱动,所以便被创造产生了。

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

谢选骏:毛泽东憋死在北京城


(一)
网文《张国焘冻死在加拿大?全家合影曝光》说,虽然很少有记者对张国焘进行过采访报道,但现在很多媒体对于张国焘的死却有这样的描述“1979年12月3日,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夜,天气异常寒冷,在加拿大多伦多一家老人病院的病床上,一位老人忍受着严寒的侵袭。身边没有护士,也没有亲人。他就这样凄惨地客死异国他乡。他,就是中国现代史和中共党史上的一位特殊人物,中共创始人之一,中共一大13位代表之一,中共早期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后来另立“中央”与党中央分庭抗礼,最后投向国民党怀抱进行反共的张国焘。”
因为有了以上的故事,现在很多网友都认为张国焘的晚年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是被活活冻死的。但事实如何呢?
我们觉得加拿大应该是个满富的国家,他们的老百姓生活应该是不会这么没有保障的,何况是张国焘这样一个人物。虽然张国焘晚年流落到加拿大很是失落,但肯定不会很穷,所谓“冻死”基本是一些记者自己想当然的。因为在加拿大如果一旦被冻死人,那么这家老人院将面临倒闭和巨额赔偿。别忘了加拿大不是前苏联,是个典型的民主国家,连时任总理特鲁多都在众目暌暌之下,何况个老人院。
再看看张国焘的后人。张国焘与杨子烈结婚后,育有三子张海威、张湘楚、张渝川,三位皆在美国与加拿大发展事业。一篇文章透露说,经周恩来总理特批,张湘楚50年代在广州中山医学院学医。张国焘夫妇1968年来到多伦多时,长子张海威在加拿大多伦多教数学,二儿子张湘楚在美国纽约当医生,三儿子张渝川在加拿大多伦多当工程师。张国焘夫妇虽说不上大款,儿子也不是官二代富二代什么的,但晚年生活总还是其乐融融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比在大陆被整死的刘少奇,比吞安眠药自杀的老战友陈昌浩,可以说张国焘一家过着的是幸福美满的生活。
1976年前后,时任加拿大总理的特鲁多在多伦多开会,曾在没有预约之下特别前去探望张国焘,时间不是很长。三年后82岁的张国焘走完了他坎坷而又传奇的一生。1994年,在丈夫去世15年后,杨子烈以92岁高龄故去,二人合葬于多伦多松山墓园。河南大卫生态鼠药集团董事长朱禾丰的女儿在加拿大上学,他去过张国焘墓后对我说,与其它墓不同,张国焘墓的方向始终是向着东南方向,向着中国,向着他的家乡江西萍乡。
……
话虽如此,但上述文章也并未列举事实否认张国焘毕竟是死在加拿大的养老院里,而且确实死时身边无人照料。
当然要说“冻死”,也确实有些片面,因为一个健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无人照料而被冻死的——张国焘是因为瘫痪在床,无法照顾自己而死,说他“被冻死”,犹如说毛泽东因为无法呼吸而“被憋死”一样有失公显得片面了。因为一个健康的人是不会“被憋死”的,除非有人掐死了他。

(二)
网文《大汉奸出卖女婿 行刑时打了7枪才死》说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虽然这是一句夸张的说法,但也侧面的反映出了很多时候坏人反而生存能力更强,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所以他们往往能活得更长久。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我们说到坏人这个词,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群体都可以这样被称呼。不过在民国时期有一个群体,那就是汉奸。尤其是伪满洲国的那些,更是大汉奸。
有这么一个人物,他是汉奸,却也是有名的国学家,还是搅动政治风云的人物。他就是王揖唐。从小他就很聪明,还参加了科举,那也是清朝的最后一届科举。那届科举里,他还中了进士。
后来他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不假,但很矛盾的一面是他对中国国学的研究颇为深刻,见解也很独到,还出了书《今传是楼诗话》,广为流传。在国学研究这方面,甚至当得上“大家”的名头。
这么一个很有才气的文人,为何会选择给日本人卖命呢?这其中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在日本人占领了华北的时候,王揖唐做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在当时算得上是身居高位,相当的风光。
中国人很多都瞧不起他,因为他当时蓄着山羊胡,所以大家都不称他名号,直接给他起名“王大胡子”,其实是讽刺的意味,绝对不是夸奖他的胡子好看。要夸胡子好看,美髯公那才是个好称号,王大胡子这怎么听怎么也不像句好话啊。
但是王揖唐的风光也没几年,不久日本战败,签了无条件投降书,军队也撤出了华北和东北,王揖唐当时还留在国内,没能踏上去日本的末班车,这下他知道自己完蛋了,政府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的,于是他就开始装疯卖傻,每天都说自己这疼那疼,天天在医院住着。
反正他当时敛了不少钱,在医院付点医药费而已无所谓,只要能让上面的人以为他是个病患,能混过这关就行。当时国民党这边拍下来的“钦差”是戴笠,当地的执行者是张景涛。
王揖唐大概也知道戴笠和张景涛都是什么人,赶紧准备了厚厚的红包,还送了张景涛一座大豪宅,托张景涛帮他美言几句。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张景涛收了豪宅,自然就要为王揖唐费点心了。
王揖唐也是个不靠谱的,张景涛跟他说,不办你可以,但是你得给我找个替死鬼啊,上面下令要抓汉奸,我总得抓出来一个吧。王揖唐想了想,成,那不如办我女婿王克敏吧!当时他也没少给我们办事!
这个老丈人啊为了自己就不顾女儿女婿的死活也是够可以了。可是王克敏是个胆小的,知道会迎来拷问啊也怕被屈打成招,还不如自己给自己个痛快,刚被抓起来就在监狱里自尽了。这王克敏一自尽,完蛋了,事情闹大了,戴笠张景涛都不敢触上面的霉头,就决定还是让王揖唐去死吧。
于是王揖唐被从医院的病床上揪了下来,送进了监狱。但是就算进了监狱王揖唐也没打算就这样招供,反而每次审讯的时候都胡说一气,要么就缄默不言,死活不肯招认当年的那些旧事。
但是对于这种当时在日本人手下身居高位的人,就算一直保持沉默也没用,毕竟有太多的人太多的渠道可以还原当时的真相。王揖唐就这样被判了死刑,虽然上诉了两次,依然改变不了最后的审判结果。
更让人觉得他命硬的一点是,当时实施的死刑是枪决,他行刑的时候无法站立,被绑在担架上,拼命挣扎,导致行刑的人一直开到第七枪他才死。真是的明明木已成舟还挣扎什么呢,白白多在身上开了六个洞,还不如一枪毙命来的痛快呢!
网友评论之一:
真正的大汉奸自然是毛泽东及其政党:先是投靠苏俄出卖灵魂——在中华大地上竟然打出“武装保卫苏联”的旗号,恐怖袭击政府和平民;抗战期间,长期保持与南京日军司令部的暗中联系(前苏联驻延安官员回忆录),私通敌寇。
网友评论之二:
真正的大汉奸孙中山还是国父,民国人都是日本的孙子。
卖国大王蒋介石倒成了伪总统。
不惩治汉奸党国民党,没有资格说任何人是汉奸。
汪精卫的夫人陈璧君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一寸国土丢在汪精卫的手里,因而,无国可卖,无罪可认。)
……
谢选骏指出:其实,不仅他如是也,就是毛泽东、张国焘又何尝不然?
垂死挣扎,凸现了人类生存的悲剧:不能止于至善、见好就收,只能进行到底,尝尽苦头……还说甘蔗头也是甜的,而且据说越来越甜的。

谢选骏:政府的保密与公众的灾难


(一)
政府以“保密”为借口,从事黑箱作业,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是家常便饭,甚至是“组织原则”和“国家制度”。
但是在美国也有类似情况,不仅在大的方面如此,在小的方面也这样。
2016年9月30日的新闻报道指出:维吉尼亚州执行死刑的致命注射毒剂成本,在短短一年期间,竟从525元大幅增至1万6500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天方夜谭呢?
因为保密。
维州州议会先前通过一项法律,允许该州从调制药店购买致命注射药物,而且这些药店的身份必须加以保密。从这之后,相关药价就大幅上升。
这项法律是在7月1日生效,二期理由竟然是:州议员们“担心”,在制药公司停止参与全美死囚执行之际,维州的死刑也将无法执行。
多么荒唐的借口。
他们不知道拿了制药厂多少好处。
(二)
网文《行会的保密制度与公众利益,何者较为重要?》指出:
  
香港电视的发牌争议,引起全城讨论。这发牌事宜,已经历了三年零十个月,至今似乎大局已定。但是,政府只发免费牌照予有线电视及电讯盈科属下的电视台,而否决了王维基的香港电视,最终诱发新一波的政府管治危机。正如大家所见,事件的争议最大问题不在于审批结果本身,而在于背后的理据以及决策的过程。在此,本文只集中讨论行政会议保密制和公众利益之间的争议。

如果大家不善忘,此议题早已出现于一年前,唐英年在特首选举论坛中,披露梁振英曾在行会说过“总有一天要出动防暴队”,最终引来轩然大波。当时,唐英年备受压力,因为他作为指控的一方,就有举证的责任。但是,要举出行政会议的文件却是违反了保密制。所以,最终事件“不了了之”,而梁振英至此亦没有一个完整的交代。正如后来刘梦熊的叛变,梁振英至今仍没有任何正面回应,只称正在等待一个适当时机。一时之间,“行政会议有保密机制”和“事件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不宜评论”,成为了新任政府最强的挡箭牌。

要了解保密制度的法理依据,原来颇为困难。笔者翻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体制”部份,全文“行政会议”一词出现了九次,都是说明该会的权力和角色,而没有提及保密制。与本次事件较有关系的在于第五十六条:“行政长官如不采纳行政会议多数成员的意见,应将具体理由记录在案”。另外,即使政府网页介绍行政会议时,亦没有提及保密制的法理地位。较能支持保密制的法理,大概就只是维护国家安全或是商业秘密等等。官方文件而言,只有行政会议成员的宣誓中找到相关句子。

由此可见,保密制本身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行政长官同意之下,他是有绝对的权力去“解密”。事实上,保密制可追溯于港英政府年代,因为英国的议会为内阁制,而外国的惯例之中,内阁会议则是需要保密的。当年,港英政府在政治局,同样设立行政会议,只不过在当年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仍低,只有少数华人精英能进入议会,亦即金耀基教授所说的“行政吸纳政治”。此制度令意见在社会“消失”,避免牵起社会对政策的讨论,所以民间对行政会议制度较少关注。

至此,花了一点篇幅去了解行政会议的权责以及保密制的基础,将有助我们分析保密制与公众利益的关系,而我认为在香港电视发牌事件而言,保密制已不足以成为挡箭牌,必须“循序渐进地”解释否决发牌的理据。

首先,政府指出保密制“行之有效”,这是香港政府近年很喜欢用的论点。不过,任何政策或制度经过时间的转变,都总会有一天变得不合时宜。如果所有制度“行之有效”就无需改革,可能今天仍是君主集权政体 (在中国也行之二千多年呀)。再者,政府所言“有效”亦不见得合乎事实,如今正是保密制之下,令人民产生“黑箱作业”的疑虑,由此可以判断保密制已经不再那么“有效”了。政府官员必须要认真反思何谓“有效,是方便自己工作?是能提升施政水平?还是能回应人民诉求?无论如何,事实摆在眼前,今天的社会和港英政府时期已有重大变化,公民意识抬头,并要求更大的政治参与空间和权力。
其次,保密制的原意是防止政策在酝酿阶段时公诸于世,引起利益输送的问题,例如多年前的梁锦松和近年的林奋强两个被“怀疑偷步”的事件。不过,当政策已经完成讨论,决策已正式公布之后,这个保密制就不是一个金刚箍了。特首有权向公众透露行会讨论的过程和理据。如果政府解释,保密制是要保护行政会议成员,有助于保护行会的自由讨论空间,使往后的政策仍可大鸣大放。这样,其实特首也有折衷的做法,就是只公布集体负责下的讨论过程和理据,而不必指名道姓地列出发言者。这是特首权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事,对保密制的“撤同唔撤之间仍有很大空间”。如果还认为开了先例就有雪球效应,往后会不断被要求解密,这就取决于行政会议日后是否仍会做出不合理和不合民意的决策了。

最后,是次争议突出了香港公民无法监察行政会议的事实。早在张震远及林奋强事件后,便有人提出要改革行政会议制度。因为现时行政会议内的30人,大概只有7人是曾经接受民选,而现任议员更可说少之又少,根本欠缺广泛代表性。如果要令10月20日游行的10万市民接受行会成员30人的决策,总不能只用一句“保密制”就轻易打发。毕竟,保密制的最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令政策有“更好的施政”,而量度政策质素的指标亦应包括符合人民诉求。而且,政府的发牌决定又的确称不上“良好施政”,到底是否乱搬龙门、黑箱作业、政治目的、破坏营商环境、保护既得利益者、惩罚过份进取者,这些质疑都有必要回答。而更不幸的是,即使行政会议施政不当,人民亦无法用选票向他们施压。

如今,市民提出的质疑大多有理有节,包括:市场可容纳四个还是五个电视台,为何交由30人决定,而不是交由自由市场决定?如果要考虑“市场可接受的能力”,则等同是在考虑现有的TVB和ATV能否接受市场震荡,这一思维背后岂不正正是维护既得利益者?政府一日没有全面的交待不发牌原因,一日都无法继续维持良好的管治,反而只是不断暴露行政会议没有代表性和脱离民意的现实。如果我们相信保密制是为了公众利益,而非“为保密而保密”,则这次的发牌风波,特首解密确是责无旁贷。

就让我们擦亮双眼,看“维基”如何“解密”吧!

……
上面说的虽是“行会的保密制度”,但实际上的黑手还是在政府。
(三)
下面就看看政府的黑手是如何运作的。
网文《美国媒体是如何将政府逼疯的》指出:

1969年,美国国防部写出一份关于越战的绝密报告,总共7000页/47卷的“五角大楼文件”,一共只印了15份,全部编号,是国家最高机密级别。
1971年,其中一个接触到文件的人,把文件复印,并且交给了《纽约时报》。《纽约时报》精心策划了一番,从6月13日开始连载“五角大楼文件”,每天整整六个版面,预计共10天。
第二天,国防部震惊了。国防部和司法部立即要求报纸停止连载,说这是对国家安全至关紧要的高度机密资料,并且违反了美国刑法中的反间谍法。《纽约时报》立即发表声明,断然拒绝了国防部和司法部的要求,继续连载。并且在报纸上公开叫嚣:政府要求本报停止发表机密文件,遭到本报断然拒绝。
在美国国防部压力下,美国司法部紧急起诉《纽约时报》,希望阻止《纽约时报》继续连载。这里有一个搞笑的细节:美国司法部副部长半夜三更开车出去,找到附近的警察局,为证据文件盖章公证。
第三天,法庭紧急开庭,第一次法庭辩论开始,法庭上挤满了各个媒体的记者(看来美国连这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审理也是公开的)。司法部指控说,这样发表国防部秘密文件,会严重伤害我国的外交关系和国家利益,所以,至少应该命令纽约时报稍微延迟发表这份绝密文件(要求够低的了吧?)。纽约时报反对,说对出版物内容作“预检”,是违法的。
法官作出决定,对案件双方的对错不作任何判断,但是同意发出一个法庭禁令,要《纽约时报》延迟发表剩下的文章。但同时法官拒绝了司法部关于没收纽约时报的五角大楼文件的要求。法官要求双方都回去做准备,过两天再开庭听证。这个禁制令,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一份报纸在法庭命令下搁置发表一篇特定的文章。
第四天,《纽约时报》刊登大标题:“应美国政府申请,法官下令纽约时报停止刊登越战文件,等待听证。”立即在全美引起一片哗然。
第五天,《华盛顿邮报》经过努力也搞到了这份几千页的“五角大楼文件”。众多编辑经过一天一夜的紧急编辑,第二天(也就是《纽约时报》开始发表的第六天),《华盛顿邮报》开始连载“五角大楼文件”。
当天下午,司法部向《华盛顿邮报》打电话,要求不要发表国家机密文件。《华盛顿邮报》断然拒绝。司法部又提出暂缓发表的要求,报社再次拒绝。
两小后,司法部紧急向法院起诉《华盛顿邮报》违反反间谍法,说报纸明明知道这份文件是国家机密文件,可是仍然公开发表。最后,法庭宣布:支持完全彻底的新闻自由,并且批评司法部误用了反间谍法,因为反间谍法的本意从来也不是要提供一种对新闻界实行预检的标准。

司法部立即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的辩论在晚上9点45分开始。司法部代表强调,华盛顿邮报是“非法占有”五角大楼文件,他要求上诉庭给政府一个机会。(好可怜啊)
就在法庭辩论中,新一期连载了“五角大楼文件”的《华盛顿邮报》送到街头。同时,电讯稿也有了华盛顿邮报的样本,也就是说,几分种之内,全国几百种报纸都可以得到这一文件。
半夜1点,法庭宣布,《华盛顿邮报》应该立即停止发表文件。
报社马上开始扯皮。他们立即向上诉庭发出一个请求,要求对裁决作出澄清:你们说的“立即停止发表”到底是什么意思。法官们只好马上作出澄清:既然第二期已经上街,这个命令只适用于第二期以后要发表的报道。
于是,新印出来的报纸就非常有趣了,头版左边是“五角大楼文件”的内容,而右边则是“联邦上诉法庭命令停止发表有关五角大楼文件”。
与此同时,司法部和《纽约时报》的官司还在打。就在同一时间,这边的法庭宣布了长达17页的判决:完全支持《纽约时报》。在裁决书中,法官指出:政府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文件会危及国家安全。反间谍法禁止传播国防情报,但是并没有把新闻报道包括在内,反间谍法根本就没有提到新闻报道。不过,法官仍然延长禁制令,给司法部一方有时间去上诉法院上诉。
隔了一天后,星期一,司法部与《华盛顿邮报》的官司再次开庭。在听证会上,司法部派来了强大的证人队伍,有军队的军官,国家情报专家等等。可是每当这些证人说哪里是机密内容时,在场的记者就立即反驳说哪本杂志哪张报纸哪一页早有这个内容,这一情报早就被公众了解了。记者无所不知令人叹为观止。法官最后判司法部败诉,并且指出,和政府活动相比,“宪法第一修正案高于一切。”司法部的代表立即冲到楼上上诉法庭。两个小时以后,上诉法庭发布一条决定,定于明日下午两点,上诉法院的全体九个法官将听取辩论。在此以前,华盛顿邮报禁止发表五角大楼文件。
与此同时,纽约的联邦巡回上诉庭决定,纽约时报案将于明天下午两点由上诉法院的全体八名法官听证。在此以前,临时禁制令仍然有效。
就这样,美国新闻界的两大报纸,将由17位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在纽约和华盛顿两地,同时举行听证,以决定它们和政府就新闻自由与国家机密的对抗,谁胜谁负。
然而就在当天,《波士顿环球报》也得到了“五角大楼文件”的复印件,共1700多页。报社立即紧急动员记者,成立了突击专题组开始编辑报道。第一期连载报道在六小时之内就登上了报纸。
第二天早上五点,报社接到美国司法部副部长电话,问是不是还会继续刊登连载,回答是肯定的。几个小时候后,司法部长亲自打电话给主编。非常客气地说:“波士顿环球报是不是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暂停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呢?”主编回答:“不。我们不能这样做。”司法部随即起诉波士顿环球报。波士顿的联邦地区法庭开庭。法官认为,鉴于发表“五角大楼文件”有潜在的危险,下令波士顿环球报把五角大楼文件交给法庭保管,在星期五法庭进一步听证以前,暂停发表。波士顿环球报大为震惊,因为对新闻界来说暴露资料来源是一件对名誉伤害极大的事情,他们到法庭据理力争。法官最后同意他们不交出来,但是命令他们把文件复印件放在银行保险柜里,只有两个主要负责人掌握钥匙。
当天傍晚,《芝加哥太阳时报》开始刊登“五角大楼文件”。
随后,位于波士顿的《基督教科学鉴言报》以及其他十几家报纸都加入了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行列。从而使得五角大楼文件一案不再是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对司法部的对峙,而是美国整个新闻界对政府的一场总体对抗。
还是那天(6月22日),下午两点,在华盛顿与纽约两地,联邦上诉法院同时开庭分别审理司法部起诉《华盛顿邮报》和司法部起诉《环球时报》案,两地上诉法院全体法官到齐。这成为当时全国最引人注目的新闻。
在纽约的上诉法庭,司法部陈述:本案其实就是一个“报纸得到了失窃的对国家防卫至关紧要的高度机密文件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表它们?”的问题,或者说,“出于保护国家机密的目的,是否可以禁止报纸发表这样的军事和情报机密?”而纽约时报则反驳说,报纸在第一修正案之下的特权高于国会,高于行政当局,也不受司法的剥夺。
司法部说,有国家就有机密,保护国家机密是政府的责任。他说,政府方面的证人已经证明,五角大楼文件中有一些信息是会危及国家安全的。
纽约时报递交了83页长的陈述,用来证明政府方面的证人没有能够证明五角大楼文件里的任何部分是不可发表的。纽约时报还指出,反间谍法从来就只针对通常意义的间谍案,从来没有用于针对新闻和出版。并说以前有人想把反间谍法扩大到新闻界,都遭到了国会的拒绝,认为这是宪法所不能接受的。
在法庭上,还有一些民间组织出席并向法庭提供陈述。这是美国上诉法庭和联邦最高法院的常用做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全国紧急公民自由委员会的陈述说,政府的权力不能超越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自由的保护。下级法庭的临时禁制令已经伤害了美国人民的利益,美国民众没有得知他们有权知道的信息。
在法庭辩论阶段,司法部请求法庭明白,“五角大楼文件”是失窃的政府财产,是通过政府雇员的违法失信才来到纽约时报手里的。而纽约时报的形势似乎不太好,最有力的武器说起来很简单:这是一件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案件。根据听证过程和法官们的态度,报社预感到此案裁决前景不妙。
另一边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辩论华盛顿邮报一案,司法部派出了空前强大的队伍,联邦总检察长亲自担任司法部一方的代表,此人是最牛的,如果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子中有一方是美国政府,通常就是这个人代表美国政府出庭。
华盛顿邮报和司法部在上诉法庭的陈述,双方的理由几乎和纽约的对阵一模一样。政府方面坚持,新闻界手里的文件是“失窃”的政府财产。而华盛顿邮报方面则坚持,报纸得到消息就有权发表。而不是政府方面说了就算。否则,政府方面大笔一挥,文件都盖上保密章,新闻界就无可奈何了。
司法部则坚持,政府方面也有权力来保护行政工作的完整性。他也提出了政府方面的提议,给政府45天时间来决定什么是可以发表的,什么是不可以发表的。
华盛顿邮报坚决反对。“新闻界必须可以自由地用它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来探明真相。”
到晚上,华盛顿和纽约的联邦上诉法院不约而同作出继续延长禁制令到明天的决定。
第二天,两个法庭继续开庭听取证据。然后法庭休庭长考,准备裁决。
两个地方的联邦上诉法院的17位法官,知道自己身上责任重大,在下判断的时候却都有点犹豫。根据他们对宪法及其修正案的理解,他们都不愿担当“预检”和压制媒体的事情,他们知道从理论上讲,在美国的法律传统下,新闻业是有特权的。消息到了报社手里,那就是报社的事情,政府要保密,只能自己看牢自己的文件。但是,他们从直觉出发,又觉得五角大楼文件是从政府那儿“偷”出来的,不比一般的消息。
纽约的上诉法院最终达成一项妥协,8位法官以5比3作出一项意见书,将案子退回重审,审查司法部一方提出的证据,以再次确定到底有没有什么信息是发表了会危及国家安全的。意见书说,到6月25日星期五,纽约时报就可以随意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中除了司法部一方在法庭上列出禁止发表的内容以外的任何部分。
华盛顿的上诉法院的九个法官,相当一致地支持下级法官所作出的对华盛顿邮报有利的判决。他们在裁决书中指出,司法部提出的理由,不足以证明对报纸的禁制令是正当的。但是,上诉法院的裁决中同意将现有禁制令再一次延长,以便司法部有时间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6月24日星期四,纽约时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审查第二巡回法区上诉法院的裁决。几乎与此同时,司法部也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推翻华盛顿的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
联邦最高法院一反常态,迅速作出了反应。6月25日,经由五位大法官提议,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将接受这两个上诉案,回答所有人都关心的新闻zi由对国家安全的问题。
当6月25日星期五最高法院宣布接受这两个上诉,两案并一案来作出裁定的时候,正好也就是上诉法庭所裁定的时间线,即由司法部提出五角大楼文件中不可发表部分的清单,然后报纸可以发表任何其他部分。
然而,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现在就面临着一个问题:他们要不要按照这一要求,照着司法部提出的清单,剔除清单中列出的内容,然后继续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中余下的内容?
如果接受这种安排,这等于说,机密不机密,政府说了算。以后,当媒体得到一条新闻或一份内部消息的时候,需要遵循政府部门对此信息的保密分类,如果列为机密,你就不能发表了。这样的安排,从美国人的政治传统眼光来看,就是一种"预检",就是由政府单方面地无可抗争地确定了什么不可发表。
而报纸现在争的就是这一条:报社自己决定什么是可以和不可以发表的,不受某个特定政府行政部门的约束。民众和政府必须处以一种对抗平衡的态势,才能够保证民众的权利不受蚕食。这种观念在美国成为常识。就象平民说"我不信任政府",说得理直气壮。
反过来说,如果把能不能发表的判断权全部归于政府,政府盖上一个保密章报纸就不再能发表,权力的平衡就被打破了,政府的这种判断权就可能单方面地膨胀。
考虑再三,最后,纽约时报拒绝司法部提出的不可发表的清单。纽约时报公开声明:“有条件地发表新闻,我们不会这样做。”华盛顿邮报一方,一开始是准备接受这一安排的。但是当司法部把清单交给两家报社的时候,他们吃惊了。
司法部开出的保密清单,是如此庞大繁复,覆盖了“五角大楼文件”的大部分。如果按照这份清单的话,文章就会割得所剩无几。
华盛顿邮报原来还有合作打算,现在终于拒绝了司法部的要求。
司法部恼羞成怒,这两家报纸居然都不合作,而且都责备司法部。司法部发表声明说:司法部曾经一再地要求报社向法庭公布他们手上有哪些五角大楼文件,这两家报纸都予以拒绝。如果他们向法庭公布他们手上有什么文件,他们打算发表什么文件,那么我们司法部就会负起这个重担,来逐条告诉他们什么是可以发表的,什么是不能发表的。可是他们不肯公布,而现在反过来责备司法部让他们的工作没法做。
在这个具体冲突上,最集中地表现了,政府和报社对于民众知情权的理解有多么大的差距。看起来好象大家同意的原则是同一句话,“危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是不应该公开发表的”。然而对“机密”的判断,政府方面和媒体方面的着眼点完全不同:政府方面是,只要有可能是机密就一定是机密,只要有一部分是机密就全是机密,只要有一刻是机密就长久是机密;而媒体方面是从民众的眼睛来看的,只要民众知道了不会出大事儿的就不是机密,民众有权知道的就不是机密,需要保密的那一刻过了就不是机密。
6月26日星期六早上6点,最高法院的听证开始了。
最高法院的听证过程虽然不经电视或电台转播,却从来就是公开的,公众不论什么身份,都可以去旁听,法庭内只有174个旁听席,但是到了这时,最高法院大楼前已经排了1500个人,都想有机会进去一睹这个历史场合。连一直在最高法院门口摆摊卖明信片纪念品的女士也放弃这个做生意的好机会,排到了队伍里。
在最高法院出庭辩论的,代表纽约时报是比盖尔,代表华盛顿邮报是格林顿,代表司法部的仍然是美国总检察官格列斯沃特。
在书面的陈述中,三方重复了他们各自在上诉法庭的理由。
司法部陈述,现在司法部并不想要完全阻挡新闻界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只要求法庭发布一个相当狭窄有限的禁制令。特别有意思的是,司法部第一次公开承认,保密分类是政府行政机构内部的事情,新闻界不受这种方面的约束,就算盖了保密章,报社也可以不管。并且,报纸是怎么弄到这些保密资料的,是偷来的还是拣来的,也跟报纸能不能发表没有关系。
但是司法部指出,此案中涉及的文件,存在对国家造成巨大伤害的可能,所以,以往禁止对报纸实行预检,政府只能在报纸发表以后追求事后惩罚,这样的规则对此案没有意义。因为事后即使政府寻求惩罚,对国家的伤害却已经造成。政府必须防止这种伤害发生。
纽约时报的陈述主要是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事前约束"的概念提出强烈质疑。说国会从来没有立法让行政分支用"事前约束"的办法来对付新闻界和防止他们泄露秘密。并且指出:在新闻界和政府之间,政府是强大的,而新闻界只有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证的力量。要保持这两者的平衡是不容易的。对新闻界的压制和削弱,最终必然伤害到宪法第一修正案。
华盛顿邮报的陈述则直截了当地揭司法部的失误,指出司法部在此案进行中的立场和诉求不断在变,一开始甚至要引用反间谍法,而国会在1950年对反间谍法的修正案中,明确点明,不能用此法案来限制和预检新闻界。
最高法院的辩论是非常简短的,一般各方都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还包括大法官们随时打断律师的话,节外生枝地提出问题来。有意思的是,到辩论的阶段,三方都表现出一种温和而中庸的立场。
听证在下午一点就结束了,然后大法官们将退到后面去作出他们的裁决。到第三天星期一,首席大法官宣布,原来按日程要闭庭休假的最高法院,现在无限期推迟,一直推迟到此案作出裁决的时候。在这一段时间里,国会开始有机会接触五角大楼文件,而全国其他的二十来家大小报纸用各种可能在披露五角大楼文件的内容,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却在继续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6月30日下午2点半,最高法院宣布它的裁决。除了一位大法官请假以外,最高法院的八位大法官在法官席上落座。
首席大法官伯格简短地宣布了一个没有经过签署的最高法院命令,宣布解除对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禁制令。
最高法院并没有对这个案件发出一份裁决书,而是每个大法官各自写下了自己的意见,这样等于有了九篇意见书,其中六篇的意见是对新闻界有利的,而另外三篇是对政府的立场有利的或者是拒绝发表意见。
大法官PotterStewart的意见书里说:总统和政府有着的无可匹敌的强大权力,唯一能够约束他们的是获得充分信息的公民大众。所以,警觉的、无所不晓的、自由的新闻界本身,对实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目的是最为重要的。他说,"没有一个自由的、获得了充分信息的新闻界,就不可能有脱离蒙昧的人民。"雨果.布莱克大法官说:对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的禁制令,每拖延一秒钟都是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冒犯。美国的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为被统治者服务,而不是为统治者服务。只有一个自由的,不受约束的新闻界,才能揭露政府的欺瞒。最后,他抨击了政府机构的保密观念,他说,国家安全这个词过于宽泛,过于模糊,是不能进入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基础的法律的。以牺牲代议制政府知情权为代价来保护军事和外交秘密,这种做法不会为我们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
大法官道格拉斯的意见书里说,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冲击,但是这不是对新闻界实行预先约束的理由。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首要目的是防止政府压制新闻界,约束信息流通。他回顾历史说,先辈们确立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为了防止有权势的人,利用早期反颠覆、反诽谤的法律来惩罚信息的传播。政府内部的秘密性,本质上是反民主的,是在维护官僚系统的过错。对公共议题的公开讨论和争辩,对我们国家的健康,至关重要。
大法官布列南认为,对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发出的临时禁制令就是错误的。在以后的类似案件中,政府必须证明,发表这样的新闻将"不可避免地、直接地、立即地"造成这样的灾难,相当于使已经在海上的船只遭遇灭顶,否则,就没有理由发出禁制令,即使是临时的禁制令。根据这样的标准,在本案中发出的所有禁制令,不管是什么形式的,都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大法官哈兰,布莱克蒙和首席大法官伯格投票反对最高法院多数意见。他们说,最高法院处理此案的时间太急促,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自由的保障不是绝对的。但是,一个星期后,伯格在对美国律师协会的讲话中说,在新闻界拥有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新闻自由这样一个基本问题上,最高法院其实没有分歧。
最高法院6比3的裁决,在全国新闻界引起了难以言说的激动。不管各报在此之前有没有参与报道五角大楼文件,现在都为最高法院的裁决欢呼。即使是过去最胆小的报纸也开始刊登“五角大楼文件”,通栏大标题到处可见。
在《华盛顿邮报》新闻室,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决的时候,办公室一片寂静。只看到总编室的编辑帕特森从电报室冲出来,跳上桌子,向同事们大喊:"我们赢了!"顿时一片欢呼。
7月1日星期四的上午版,华盛顿邮报开始继续刊登五角大楼文件的系列报道。
在《纽约时报》报社,最高法院将宣布的时候,新闻室里爆发出掌声和欢呼声,同事们互相拥抱,又跳又叫。纽约时报总编罗森塔尔说:"这是光荣的一天。我们赢了,我们赢得了发表的权利。"纽约时报随后的记者招待会说,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随后,已经准备好的五角大楼文件系列报道开始继续刊登了。
在波士顿,《波士顿环球报》的五角大楼文件资料都存在银行保险柜里。报社在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决的时候,作出精心安排,一旦最高法院宣布解禁,他们就可以在银行下班关门以前把资料取出来。报社的一个助理编辑就站在银行保险柜门前等着。消息传到,他立即把资料从保险柜里取出。报社负责报道消防队新闻的记者,有一辆带警灯的车。他带着资料,亮着警灯,飞速把资料送往报社,准备继续发表关于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
由于最高法院的裁决,“五角大楼秘密文件”一案是以《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为代表的报纸业的胜利而告终的,并且成为一个里程碑案件,为此后报纸和政府在"谁决定新闻"的争议上制定了游戏规则:保密是政府行政机构内部自己的作业程序,如果你认为某个信息需要保密,那就管住自己的工作人员,管住自己的文件,不要泄漏;报纸媒体一旦得到信息,就由报纸媒体自己来判断是否发表。新闻自由是媒体的特权,媒体有权自己来判断新闻,并且保护新闻来源。《华盛顿邮报》后来在揭露水门事件的过程中,从白宫内部来源得到重要消息,这一消息来源,过了近三十年,至今没有公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以后的年头里,有一系列的案件裁决涉及新闻自由,涉及媒体的行为规则。新闻自由和国家安全,公众的知情权和个人的隐私权,商业广告的真实性和媒体的责任,政治广告和政党游戏规则,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反诽谤,新闻手段的合法性和侵权责任,等等,这些问题仍然会产生争议,必须由最高法院来作出裁定。最高法院在平衡和斟酌的时候,仍然明显地把民众的知情权,把新闻自由,把宪法第一修正案放在最重要的地位。
(四)
谢选骏指出:《美国媒体是如何将政府逼疯的》一文,标题不当;应该改为《美国媒体是如何将政府变成健康的》(大法官说得对,美国的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为被统治者服务,而不是为统治者服务。只有一个自由的,不受约束的新闻界,才能揭露政府的欺瞒。最后,他抨击了政府机构的保密观念,他说,国家安全这个词过于宽泛,过于模糊,是不能进入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基础的法律的。以牺牲代议制政府知情权为代价来保护军事和外交秘密,这种做法不会为我们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美国法官的这一看法,不仅适于美国,也适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否则就无法解释美国何以成为头号强国。
有时,故意泄密还有助于增进国家安全。
2016年9月30日,美国国防部长卡特(Ash Carter)宣布,美国的亚洲再平衡战略的军事部分正进入第三阶段。更重要他还强调,美军掌握了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新武器,会部署亚太地区。剑指中国意谓更加浓厚。
美国2011年推出该战略后,美军第一阶段注重更多的人员和装备投入,2015年第二阶段着重提高武器装备的质量,并努力增强美国在地区的盟友和伙伴关系。
第三阶段,美军将更多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派往亚太地区,包括F-35隐型战机、P-8反潜机和升级版的维吉尼亚级核潜舰,并大力发展新一代战略轰炸机、无人潜舰及太空和网路新技术。
美军部署和发展项目看似琳琅满目,但主要击毁三种力量:一是弹道导弹。二是可发射巡航导弹的载具,包括战机和船舰。三是影响美国“指管通情”能力的工具或技术。
美军终极目标是,战争爆发初始阶段,就让对手没有第一击攻击能力,尤其首先消灭对手弹道导弹。因为弹道导弹速度高达数至十数马赫,到达目标时间短,极难对付。对手中短程导弹,可对付美军基地,更宣称可击沉美军核心力量的航母。长程弹道导弹可威胁美国本土,更可击毁在太空的美国卫星,瘫痪美军优势的指管通情能力。
卡特公布美军第三阶段将部署正在生产的新一代隐型战略轰炸机即针对此,它将优先炸平对手弹道导弹基地、指挥中心。现役P-8反潜机和露面的无人潜舰,负责找出躲在水下的对手潜舰,予以击沉,以防它发射弹道或巡弋导弹。而维吉尼亚潜舰,原先可发射12枚巡弋导弹攻击对手指管通情基地,升级版则可发射40枚,增至三倍有余。
刚部署的F-35战机,除传统作战任务外,更重要是能伴随隐型轰炸机进入对手国境,参与消除对手弹道导弹攻击能力。
至于太空和网路战,美军从冷战时就掌握太空制高点,近来网路战,更成立司令部 大阵仗挑战对手。
而真正让对手担心还在,卡特说的「美军掌握了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新武器」将部署在亚太。
卡特卖这个关子目的,其实在威慑对手,不要挑战美国。
美军到底掌握了那些人们意想不到的新武器?这是关注美军未来战力发展的焦点。目前媒体公布,像具备登山、超负重、行进速度是士兵四倍的机器人。可装载在悍马车的雷射炮。巷战专用、枪管可折弯的步枪。可腾空飞起的军车等。这些是有形硬体。
意想不到的新武器更值得注意的恐怕是软体。美军为了挑战新对手、新环境,发挥新武器威慑,所建构的新作战组织、系统、指管通情等软体,可能才是更可怕的“新武器”。

谢选骏:再论“假游戏规则”

谢选骏:再论“假游戏规则”
(一)
网文《习近平间接泄露“十九大”入常名单?》说,G20杭州峰会,中办主任栗战书、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和中共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等全程陪同习近平参加,被认为是“十九大”入常热门人选。
对于十九大入常人选,美国媒体称,十九大常委人数不一定会固定在7人。中共建政以来,常委人数都随着高层政治格局需要在不断变动之中,最近的变动是江泽民退休时为了架空胡锦涛,将常委人数从7人增至9人,习近平上台时又减到7人。因此,如果有需要,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有可能增加或减少常委人数。
除此之外,“七上八下”潜规则也是江泽民当年为骗退李瑞环搞出来的,如果有需要,习近平也可以随时打破。因此,王岐山留任常委可能性比较大。
胡春华和孙政才,虽然作为所谓“第六代”接班的可能性大减,但是二人中至少会有一人入常。因为两人都紧跟习近平,对习近平会有助力,而不是相反。
还有,十七大时李克强一次性晋升政治局和常委会,十九大上,“习家军”中够资历的地方大员中,也有可能会有一两人沿用李克强模式,从中央委员直接晋升政治局常委。
汪洋、王沪宁、栗战书出席G20备受关注,杭州G20峰会由习近平主持。9月4日,G20杭州峰会开幕式举行,习近平致辞。坐在习近平身后的,分别是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等人。
G20杭州峰会期间,中办主任栗战书与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作为习的左膀右臂,陪同习参加了几乎所有的与外国元首会见活动。还有汪洋也陪同习近平出席峰会。
G20峰会期间,习近平分别与数十名国家领导人会谈。据中共官方报导,王沪宁与中办主任栗战书几乎陪同习参加了所有的会见活动。
此外,汪洋除了在G20峰会开幕式上坐在习近平身后,还陪同习近平分别参加了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及俄罗斯总统普京的会见活动。
多家媒体此前曾报,如果中共“七上八下”的潜规继续维持,目前政治局的25名成员,除了习近平和李克强之外,到了明年11月时尚未届满68岁的包括:王沪宁、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孙政才、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及韩正12人。
如果常委会总人数仍然维持7人,那么这12人中只能有5人得以入常,形成了“12抢5”的局面。
其中7人入常可能性比较大,尤其是汪洋、王沪宁、栗战书、胡春华、孙政才均是入常热门人选。
此次汪洋、王沪宁、栗战书三人随同习在G20峰会亮相,外界猜测其入常可能性最大。

(二)
1988年10月16日,谢选骏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吗?》如下:
有朋自阿姆斯特丹游学归来,言及西欧各要埠麻醉品秘密市场已渐入当地的华人帮会和意大利MAFIA(即黑手党)之手,他们平分秋色,井水不犯河水,把其他秘密组织挤出了这一市场。这是令人惊讶的。但这并不令人奇怪。
意大利记者路易吉·巴尔齐尼的《意大利人》,以研究意人利国民性为宗旨,这对热衷于探讨自身国民性和文化传统但又很难得出一致结论的当代中国读者,无疑会激起兴趣并触发共鸣。可巧的是,意大利作家也很少能写出他们的国民性,尽管这在民间也是一个热门话题。在火车厢里,路旁,咖啡馆里,报社编辑部里,人们总在不停地争辩:“我们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无怪作者感叹:“我一生都在参加这种无休止的辩论。我听到无数的说法,但从来没有肯定的结论……”这与改革潮里的中国人有惊人的相似。
近代意大利是西欧最落伍的国家之一,这种国际压力迫使他们反思传统即反思自身不利于现代化的因素。例如,在其他国家,也有伟大人物遭受迫害、以致被杀的事件,“但哪里的迫害也不像意大利这样武断、持久和坚决。”马基雅维利被禁闭,现代思想之父维柯贫困终生,但不被流放,伽利略蹲了大狱,康帕内拉在土牢里过了半辈了,布鲁诺在群众欢呼中被害,1799年那不勒斯的爱国者们被绞死,李思佐被乱石击毙。这种有系统地消灭优秀人物的传统,中国读者是不会陌生的。远的不说,光是那些极左的政治运动,哪一次不是以收拾出头鸟为归依的呢?形式变了,实质则一:为满足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毁了民族的脊梁。这在其他国家恐怕不那么多见。这是两个古老民族的故事:它讲了西欧最古老的民族和东亚最古老的民族的命运。这命运是:优秀人物遭到了严峻的社会报应。这里遵循的是与自然界中“优胜劣败”的法则恰恰相反的某种社会准则:“劣胜优败”!
其要害不在于“野蛮”而在于熟透得近乎溃疡的文明机巧。历史似乎为这两个富于古老智慧的民族留下了一笔值得清理的遗产。
不能把社会生活理解成一场有组织的横向斗殴,正如人类历史也不是一套有系统的纵向屠杀。而使社会免除混战与活动的要素,就是确立超乎单人与集团利益之上的普遍游戏规则,并且尊重它,遵循它。这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游戏规则的确立,使社会生活宛如一场有序的棋局而非无序的厮斗,其中可以有竞争、对垒、甚至拼搏,但这一切都必须严格限制在公认的FAIRPLAY以内。但我们的现实生活则缺乏游戏规则,甚至连学术界和批评界也不能免俗。朝三暮四的假游戏规则盛行,结果被用作针对人的“武器”。举个例子,有些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就用了假规则:它的要点是看要房对象来临时制订分房规则,结果每一次分房的规则都要翻新,而得到住房的却总是那些人。制定规则的人一次次得房,遵守规则的人一次次无房!假的游戏规则是破坏社会公信力的最大元凶,它奖励了痞气横行,造成口是心非的双重人格。
在那位来自阿姆斯特丹的朋友看来,仿佛秘密社会的强盛,也可以构成一个民族某种程度的自豪。其实,帮派至上的心态对社会游戏规则的践踏,恰是促成社会衰落的重要因素。美国人可能奇怪,意裔居民在受到侮辱后,为什么不去法庭起诉,却求助于黑手党人来复仇。这种疑惑正表明了不同的社会心态与社会实情间的隔膜。实际上,意大利黑手党和华人秘密帮会的土壤正是滋养他们的人情社会(与法治社会相对立)。它缺乏普遍认可的游戏规则,便等于鼓励人们寻求规则以外的手段与“关系”以解决问题。这便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假游戏规则──找关系解决问题──一场阴谋混战”。还要加上巧言令色和动机伪装。
假规则的泛滥造成了普遍的社会内耗。大量精力浪费在不断建立、玩弄、破坏规则的假游戏规则。找关系解决问题成了帮派意识的强壮剂,这是以分裂社会整体结构为代价的。
巴尔齐尼还发现,“封建主义”作为一个道德观念是与意大利社会格格不入的。封建形式作为外国的时髦被接受了,但它的精神(如骑士精神)却“流于一种文雅的消遣”。这里没有亚瑟王的骑士宣言,也不存在巴亚德那样无所畏惧的武士。
这一分析,使人想起当代中国人在谴责“封建主义残余”时,实际上是把封建主义与家天下、无法无天、人欲横流、以权谋私等同了起来。
而传统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游戏规则却无人理会。这种谴责结果成了某种对现状的高级辩护,它使人对游戏规则所受到的新近创伤完全麻木不仁了。把中国秦朝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本就欠发达的游戏规则,当作封建主义和万恶之源而口诛笔伐,并未导致新的游戏规则,而只解脱了践踏游戏规则者的内心不安。仿佛破坏了规则,阿Q也就“革命了”,社会也就找到了通向天堂的正确阶梯。结果呢,留下的只是无序的荒漠。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已经认清,社会的进步有赖于“置游戏规则于尊位”。破坏规则,是最严重的社会破坏;而培植尊重规则的风尚,已被证明为最首要的文化建设。这规则不是抽象的道德规范,而是可见的行事依据。
费厄泼赖应当立行。
(三)
2012年7月1日,谢选骏发表《假规则与潜规则》,指出“假规则”与“潜规则”的异同:
1、“假规则”与“潜规则”的不同:“假规则”是为了某个预定目的而临时制定的成文规则,用完以后就作废的“一次性产品”,“潜规则”则是经常发挥作用的、但却并不成文的社会规则。
   
2、“假规则”与“潜规则”的相同:“假规则”与“潜规则”虽然有所不同,但却都是“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假规则”是“有意识的理论脱离实际”,“潜规则”是“无意识的理论脱离实际”。
   
3、不论综观人治的中国社会,还是横贯没有法治的中国社会,“假规则”其实都是作为“潜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频频出现的。与此同时,“潜规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把普遍的规则、社会的规范,虚化为“假规则”,也就是随时制定自己需要的规则与“成文法”,表面上按照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在行事,实际上在利用成文法贯彻习惯法(潜规则、不成文法),以此达到假公济私的目的。
   
(我1988年10月16日发表在中国《光明日报》上的《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吗?》一文,提出了“假规则”这一概念,并据此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实况。)


(四)
1988年到2012年、2016年,二十八年过去了,历历在目。
中国在社会硬件上天翻地覆,在社会软件上依然牛步,殊少改变。
在本文的议题上,共产党中国是从“假游戏规则”概念生出了“潜规则”概念,让不法手段变得更加无孔不入了。

谢选骏:多维新闻不知道自己正在玩命

《人才周刊:办公室里的地缘政治学》(多维新闻社2003年1月9日)报道: 你很熟悉的格子里,进门有一个会议室,主管经理或者老板坐在最后面的位置,公司没有单独的办公室,从董事长到一般文员都是用隔断。这是一间颇为典型的现代公司办公室。人才周刊7日刊载付佳的文章说,如何创造一个高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