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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星期一

新南北朝的曙光──军阀造国是现代中国的原理(第三卷)


 

(第三卷)比较

 

 

第六章

两次南北朝的比较

 

一、五胡时代的马列主义

二、野蛮的国有化事业

三、北魏的社会主义经济

四、魏孝文帝的改革开放

五、门阀体制与党的先锋队

六、世家大族的无产阶级专政

七、两个南北朝的关键转折

八、南北朝结束于复古运动

九、伟大的脸谱如是说

 

 

古代南北朝的野蛮化是鲜卑化,现代南北朝的野蛮化是布尔什维克化。孝文帝改革是由外族人推崇并发扬中国文化;文化大革命则是由本族人来反对破坏中国文化,以“破四旧”的名义摧毁所有文明。但两者仍有若干相似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首先是出于政治考虑而不是出于文化目的,来推行汉化或推行野蛮。很明显,孝文的内迁汉化固然打着推崇汉化的旗号,可是这个运动并非促进中国文化的复兴,而只是促进了鲜卑人的汉化。按照类似的历史悖论,文化大革命固然打出了铲除中国文化的旗号,可是如果细察这场运动的来龙去脉,就会承认文革直接打击、最大破坏的,其实是苏联在中国的影响。至于中国文化,早在文革之前已被系统摧残了十七年(1949──1966年)了。

 

苏联的影响、布尔什维克化运动,才是中国野蛮化过程的最后一课。所以中国文化的致命一击并非来自文革,而是1940年代的“三大战役”;因为军事行动才是军阀造国事业的重中之重。文化大革命,不过是中国文化的葬礼;是军事行动在文化领域中的延续。毛泽东喜欢援引列宁所援引的普鲁士人克劳塞维茨的名言:“军事[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但是他用自己的行动补充了一句他自己不敢说出的话:“文化是军事[战争]的延续。”“文化革命”其实是“解放战争”的延续、深入、扩大;也许是在一种更大更深远的意义上,文革的野蛮化是作为中国文明的新起点而存在于历史之中的。而恰恰是“现代南北朝”或说是“造成了现代南北朝的解放战争”,才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真正出发点。“文革”不过是“解放”的结论;“解放”才是“文革”的前提。“解放──南北朝──文革”这一逻辑,不仅为始作俑者始料未及,且不为当时人所解,既至今日,除我以外,还有谁曾认识到如此深刻的地步呢?而我之所以能认识及此,并非由于天纵英才、先见之明,而只是由于恰到好处的亲身经历:我迄今为止的一切思想,皆出发于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正是在孔子被废掉以后,中国文化被打入历史的垃圾箱,而毛泽东却把“老毛子”列宁及其祖师黑格尔──马克思的偏执言语搬上了神座。但那个1949年到1974年的急剧黑暗时代,中国文明的孤灯重新萌芽在一个时代孤客的心目中。第二年,“现代南北朝”的思想产生了。三年后,他历尽艰辛看到了孔府孔庙孔林的遗迹。……

 

 

一、五胡时代的马列主义

 

就现代中国社会的重构来说,马列主义发挥了“愚公移山、改造中国”的功能。主张斗争的马列主义与主张和平的佛教不同,发挥的不是远离尘世的出家功能,而是垄断尘世的专政政治功能,其特征因此不是虚无主义的,而是野蛮主义的,虽然虚无主义和野蛮主义在古今两个南北朝时代都是以反对传统、取消传统为特征的。

 

对比研究一下,公元338年凶残的蛮族首领石虎下令准许汉人出家为僧的历史意义,和孙中山1924年宣告联俄容共扶助工农等“三大政策”、毛泽东1949年下令“一边倒向苏联”,可谓异曲同工,都是引入外来势力、大乱中国的社会纵火行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无疑,近代南北朝的星星之火是马列主义,犹如古代南北朝的星星之火是大乘佛教。

 

漠北人石虎放纵佛教淹没中国、岭南人孙文勾引苏联淹没中国,异曲同工,一古一今、一北一南:都是通过引入外来势力壮大自己的颠覆行为,以便乱中取胜。但这两者也都构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具转型意义的重大事变。

 

正是杀人不眨眼的石虎所作出的这一驱使汉人出家的决定,为佛教的广泛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并给予了强有力的经济上的保证。后来,基于复兴中国要求的周武帝与唐武宗之灭佛,实际上主要是针对石虎的这一命令给予佛教的特权而发的,而主要不是基于敌视佛教和虐待佛教的态度。因为只有限制佛教的特权,中国社会的解体过程才会中止、社会重构才有可能。否则,大批社会寄生虫就会假借“皈依佛门”的名义来偷吃洋教,不仅偷税漏税、拒服兵役,逃避社会义务;而且自娱自乐、断子绝孙,逃避种族义务。而所有这一切,正是凶残的蛮族首领石虎之类所期待的结果,他们的希望就是要削弱汉人的力量,让外来民族成为中国土地的主宰。

 

为什么东汉与三国(魏、蜀、吴)都不许可佛教获得这样的特权?因为他们深知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国将不国”。下面我们简单考查一下其相关政策的来龙去脉。

 

汉、魏时代,官方不准汉人出家。“汉明感梦,初传其道,唯听西域人得立寺都邑,以奉其神,其汉人皆不得出家”(《高僧传》卷四)。当时佛教如同黄老学说一样,只是在社会上层和知识分子中流传和崇信,“沙门不入王者”,没有出家受戒的僧人。

 

佛教传入中国后,到后汉桓灵二帝时代(147──189年)记载才渐翔实,史料也渐丰富。其时西域的佛教学者相继来到中国,如安世高、安玄从安息来,支娄迦谶、支曜从月氏来,竺佛朔从天竺来,康孟详从康居来。由此译事渐盛、法事渐兴。汉末约七十年间,译出有禅经、阿毗昙学、初期菩萨乘经及释迦牟尼佛传等。汉末对佛教的信奉,首先是宫廷奉佛。由于黄老之学和神仙方技已受皇室崇奉,佛教初传入汉土,适逢其会,一方面它的教理被认为“清虚无为”,可和黄老之学并论;一方面“佛”被认为不过是一种大神。而且中土初传佛教的斋忏等仪式,效法祠祀,也为汉代帝王所好尚。如《后汉纪》有关楚王英的记载说:“英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喜黄老,修浮屠祠。”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诏令天下死罪可以纳缣请赎,楚王英奉送缣帛以赎愆罪,明帝答诏说:“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有何嫌惧而赎其罪?”可见佛教在当时只当作祠祀的一种。到了桓帝时,更在宫禁中铸黄金浮图(浮屠)、老子像,亲自在濯龙宫中设华盖的座位,用郊天的音乐奉事他。如《后汉书·四域传》说:“楚王英始盛斋戒之祀,桓帝又修华盖之饰。”又延熹七年(641年),襄楷上书,有“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等语,都可说明汉末宫廷的奉佛。

 

汉人出家虽因信佛而修道,但毕竟是些孤立的事件。如赞宁《僧史略》卷上《东夏出家》题下,有“汉明帝听阳城侯刘峻等出家,僧之始也;洛阳妇女阿潘等出家,尼之始也”的记载。刘峻等出家,事出《汉法本内传》。《内传》伪书,本不足置信。但《高僧传·佛图澄传》中,有“往汉明感梦,初传其道,唯听西域人得立寺都邑以奉其神,其汉人皆不得出家”等语,似乎其时已经有汉人出家,然后才有此项禁令。而汉人出家为沙门见于载籍的,是从严佛调开始,如《出三藏记集·安玄传》中称“沙门严佛调”,又说他“出家修道”;《出三藏记集》又转载《沙弥十慧章句序》,下题“严阿祇黎(即阿奢黎)浮调所造”。然而《释氏稽古略》说,在佛调以后八、九十年的朱士行,是汉土最初为沙门的;《历代三宝记》也称佛调为清信士。这大概是因为从汉代以来,虽然佛法已经流行,但道风未纯,比丘出家只以剪落须发作区别,未禀律仪;到魏嘉平二年(249年),中天竺沙门昙柯迦罗创行受戒,中土才有正式的沙门,而登坛受戒的朱士行为最早,因此把他作为中土沙门之始。

 

汉人出家之所以是些孤立的事件,可能是因为官府担心社会秩序受到影响,因此限制汉人出家。只是当决心摧毁汉人社会的五胡掌了权,才开始鼓励汉人出家,分化瓦解自己的对立面。338年,后赵石虎废止了不让汉人出家的传统禁令。以石虎的贪婪、残暴,再加上这个命令对中国传统家族社会的致命瓦解作用──这一切使五胡之乱出现了一个转折,从此之后,十六国的分裂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并将进一步恶化下去。所以,我意以为304年(至316年间)的西晋灭亡到苻坚南侵的383年之间的这七十九年间,就是以这个公元338年石虎废止汉人出家禁令为转折点的。犹如1900年八国联军至1949年两个中国正式分裂的四十九年间,就是以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联俄容共为转折点的。在这两大转折点(石虎的允许汉人出家与孙文的三大政策)之后,传统社会才开始彻底瓦解了。不要忘了,冉闵的大肆报复即是对石虎的反动。

 

冉闵(卒于352年),十六国中冉魏的君主,是汉人也曾是羯人石虎的部下和养子。冉魏建立后,冉闵下令杀羯。男女老幼无人可免,前后约有二十万人被杀。接着奔袭各路胡军,几番大战,打出汉家铁骑的威风,各地汉人纷纷起义响应,史载“无月不战,互为相攻”。一举光复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宁夏。匈奴、羌、氐等胡人势力被迫撤出中原。石遵、石鉴、石琨、石宠、石蟠被灭三族,羯族的主力军被完全消灭。至此,石虎的十四个儿子,两个被他自己处死;六个自相残杀而死;五个被冉闵灭族,一个投靠东晋,被斩于街市;全部死于非命。公元352年,冉闵将城中军粮分给百姓,带领一万步兵争粮。结果被鲜卑的十四万骑兵包围。被俘遇害,冉魏灭亡。

 

冉闵的复仇,也见石虎对中国社会的伤害之深。石虎与冉闵之后,北中国已经不再是战场,而是屠场了。正如北伐战争之后的现代南北朝,中国已经不再是战场,而是屠场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把石虎之令与孙文之策相比,而把冉闵“350灭胡”比作蒋介石的“412反革命政变”:这两个“反动事件”短期内成功,但在政治上很快就失败了,它们根本抵挡不了滚滚而来的胡化过程,并且引起了更为血腥的报复和种族灭绝,使得汉人的处境更加险恶。由此触发社会分化及造成的历史振荡,到百年后才达到顶峰──在古代的南北朝是百年后的450年宋魏大战、南北彻底隔绝,在现代南北朝则是二十多年后的1950年代中国合并到“社会主义大家庭”。在这之前,还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过渡(1931年)。当然,从“社会主义制度”的角度看,最大的顶峰并不是1950年,而是1966年的文革及其退潮──1971年的林彪死亡和1976年的毛泽东死亡,也就是五十年之后。正好为古代南北朝的百年周期之半。

 

尽管,古代南北朝的“350灭胡”与现代南北朝的“412灭共”在具体形式上可说风马牛不相及,但在“抗击外来势力”的意义上,二者却是不约而同──没有历史的透视性慧眼,是看不穿这一层文化含义的。

 

再进一步看,石虎是外来势力的代表,不仅在种族上,而且在文化上。王青《石赵政权与西域文化在中原的传播》一文指出:羯族是一个以西域胡人为首的“民族共同体”,而十六国时期的石赵政权就是以西域胡人为首的民族在中原地区建立最早、甚至是唯一的一个政权。它在中原建立政权以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重视西域文化的政策,提倡并弘扬西域文化,这使得西域文化的各个层面都能较快地在中原流播。不管从宗教习俗、服饰工艺还是从农作物的移植方面,都可以见到石赵政权在“弘扬西域文化”方面所起的作用(就像中共在弘扬苏联文化上所起的作用)。从相貌上说,羯族的特征是深目、高鼻、多须,这是典型高加索人种,也是西域胡人的典型相貌,也是俄罗斯人和“苏联老大哥”的同种杂胡。

 

据《晋书》卷一百七《石季龙载记下》记载:石虎死后,汉人冉闵欲有不利于羯胡之举动,“龙骧孙伏都、刘铢等结羯士三千伏于胡天,亦欲诛闵等。”而胡天是西域之神,祀胡天乃是信仰祆教的标志。这相当于现代南北朝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在语言上也有是蛛丝马迹表明,羯胡的祖先来自昭武九姓国,而昭武九姓国的语言应该是属于伊朗语系,即印欧语系,与俄罗斯语、德意志语都属同一家族。

 

石赵政权的政策明显具有“崇胡”的特色,如号“胡”为“国人”。与中共的口号“我们的祖国是苏联”何其相似!石赵政权对一切带有“胡”字的物品也作了相应的改称。《艺文类聚》卷八十五“豆”引《邺中记》曰:“石勒讳胡,胡物改名。名胡饼曰‘抟炉’,胡绥曰‘香绥’,胡豆曰‘国豆’。”这不仅是称呼上的改变,而是表明西域胡人与文化将成为这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人种与文化。石勒与石虎重用来自于龟兹的僧人佛图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佛图澄在石虎时被尊之为“大和尚”,并亲自下书曰:“和上国之大宝,荣爵不加,高禄不爱,荣禄匪及,何以旌德?从此已往,宜衣以绫锦,乘以雕辇。朝会之日,和上升殿,常侍以下,悉助举舆。太子诸公,扶翼而上。主者唱大和上至,众坐皆起,以彰其尊。”在当时情况下,没有一个汉化人群的政权会给一个异族人如此重视;正如现代中国任何一个具有民族良心的人都不会把苏联、日本或其他外国当作“我们的祖国”。

 

石赵政权对西域的商贾同样表示出较大的热忱。据《邺中记》载:石虎“于铜雀台穿二井,作铁梁地道以通井,号曰‘命子窟’,于井中多置财宝饮食,以悦番客。”由于胡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和政治地位,所以,尽管当时中原扰攘,战争连绵不断,但仍有大量的西域胡人来往于石赵所控制的中原地区进行商贸活动。东晋荀氏的《灵鬼志》云:“石虎时,有胡道人驱驴作估于外国。”佛图澄也常常让自己的弟子去西域买香。可见这一时期中原与西域的商贸并没有中断。

 

石虎对于佛教的尊崇也是“崇胡”政策的典型体现。汉人王度曾经奏议全面禁止信仰佛教,其云:“佛是外国之神,非天子诸华所可宜奉。”石虎答道:“朕生自边壤,忝当期运,君临诸夏。至于飨祀,应兼从本俗。佛是戎神,正所应奉。”王度的主张,是汉人试图同化异族统治者的尝试,石虎的回答,表明其顽固坚持本族立场。由此,佛教几乎成为后赵的国教。这种崇胡的政策,由石勒开其端,到了石虎手里更有变本加厉的发展。与石勒相比,石虎是一个更加留恋本民族文化的统治者,他所信奉的宗教习俗、所喜爱的方技工艺、服饰饮食都带有明显的西域特色。

 

而为了引种中原本无的植物,石虎花了极高的代价,精心围起苑囿,运来土壤,并引水浇灌,以期创造适宜珍贵果种的生长条件。在此苑囿中,裁种了不少中原本无的名果。自石赵之后,原产于西域的作物渐渐开始在北中国普及。而石勒、石虎还为许多来自于西域的植物、食物改名,去掉“胡”字,就像“解放以后”去掉了许多名称的“洋”字,政治上为了掩盖其外来性质、文化上促进了本土化进程。

 

石赵政权的这一胡化特性不是孤立的。且为后来的北魏的拓跋鲜卑作出了示范。例如随着拓跋魏的入主中原,一向对于乳类没有多大兴趣的汉民族,似乎由于学习北方民族的风尚,大量养羊,饮食方面渐为“胡化”,羊肉酪浆已然成为“中国之味”,而“做毡”及“制作酥酪”等畜产品的加工已开始盛行。这一社会的需求倒过来促进了养羊业的发展。所以在《齐民要术》等“农书”中却辟有《养羊篇》,并不是偶然的。

 

 

二、野蛮的国有化事业

 

在古代南北朝,所谓国有化事业经常是野蛮化的代词。野蛮化既是南北朝形成的契机,也反过拉加剧了南北朝的分裂,其间国有化事业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正如元朝忽必烈时代的蒙古人曾经计划,要把汉人完全灭绝,把中国的农地变成牧场……古代南北朝的北魏所拥有“国营畜牧业”也扮演了野蛮化的推手。

 

这与哥萨克化的、半军事化(“军事共产主义”)的苏维埃国家所推行的“剥夺有产阶级、确立公有制度”的政策,难道毫无共同之处?在国有化事业的规模上,中共远比北魏庞大,且不是作为战乱的后果,而是作为既定政策来推行,因此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破坏性。

 

 

古代的野蛮化虽然有益于生态环境,但现代的野蛮化却不利于生态环境。例如1958年的大炼钢铁、集体化运动,以及后来的工业化过程,虽然效率极为低下,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是毁灭性的。这个特点甚至一直延伸到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中。

 

有些学者曾经指出,作为一个由游牧的鲜卑族建立的国家,北魏的国营畜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当高,在《齐民要术》中得到反映,其中又以《养羊篇》所载的成就为最高,给后世养羊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来自北方草原的鲜卑拓跋部,在北魏建立以前,还处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的原始游牧社会,从事着单一的游牧经济。(王磊、张法瑞、柴福珍:《论北魏的“国营畜牧业”》)

 

这与已经经过几百年的欧化过程的俄罗斯人显然有所区别。但是在“从事掠夺”的意义上,1917年建立的苏维埃制度却与公元386年道武帝拓跋珪建立的北魏,具有“野蛮化”意义的相似性。北魏对周边敕勒、柔然等游牧部族的征讨与节节胜利,与苏维埃俄国假借民族自决而对周围各个“加盟共和国”的并吞和奴役,可以说是异曲同工。战争掠夺已经成为鲜卑和苏联这种野蛮化的战争体制获取财富的主要手段。

 

据初步统计,从北魏建立至公元439年北方统一这五、六十年间,共发生针对别的部族的掠夺战争不下十五起,而且规模是越来越大。战争不但使得其军事实力不断增强,而且促使北魏的畜牧业经济取得了很大发展,为后来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像公元429年,太武帝北征柔然,一次性掠获戎马五百万匹,呈现出畜牧车庐,弥漫山谷的景象。这一时期,除去自然繁殖以外,掠夺在北魏的畜牧业生产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正是为了安置这些掠夺而来的马牛羊等战利品,同时也为了频繁而又长期的统一战争的需要,加之北方地区一百多年来长期处于战乱分裂的局面,人烟稀少,土地荒芜,于是在北魏畜牧业中占有极为重要地位和影响的国营牧场便应运而生了。

 

《齐民要术》成书于北魏末年,是一部系统总结北魏及其以前的农业生产经验,特别是北方黄河流域农业生产的综合性农学著作,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齐民要术》第六卷专讲畜牧,内容涉及马、羊、牛等家畜,有关技术内容则遍及选种繁育、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畜产品的加工等诸多方面,其水平之高,充分反映了北魏畜牧业所取得的成就,对后世的畜牧生产具有很大的影响。虽然这一部分只有一卷且仅占全书的十分之一,但在中国古代综合性农书中都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由此可见其重要性。而这部分中叙述马的字数占全部畜牧字数的45.45%,叙述羊的占25.75%,合计71.20%。说明它具有草原文化的烙印,说明北魏的特性。马对于草原民族十分重要,而对北魏来说马的军事意义更加大于经济意义,因此专门开辟了一个“马政”。《齐民要术》认为马的饲养在饮食上应当遵循“三刍”,即饥时喂粗料、饱时喂精料、引诱多吃;也应当遵循“三时”, 即朝饮少量、昼饮酌量、暮饮足量;另外专门提出了军马的临时强健法。

 

那么野蛮化是否一无是处呢?也不尽然。例如,学者们发现,北魏畜牧业经济对于生态具有正面影响。北魏中前期畜牧业经济占主导地位,以畜牧业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值得关注。它的主要效益是减少了黄河流域的水土流失,从而减少了黄河决口泛滥所带来的灾害。这也是北魏统治者得以把河阳牧场修建在黄河边上的原因。北魏最后一个大型国有牧场河阳牧场,靠近黄河北岸,距离黄河仅十里,沿黄河呈条状分布。作为亦农亦牧的地区,在这之前畜牧业就已有之。《晋书·束皙传》中记载,“州司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而猪羊马牧,布其境内,宜悉破废以供无业”,“故谓北土不宜畜牧,此诚不然。”这里的“州司十郡”即包括黄河中游南北两岸境。河阳牧场常备戎马十万匹,不但肩负着京师的警备要务,同时还要为京师提供肉酪等畜产品,可见其重要。

 

从公元70年的东汉初期至九世纪末的唐朝晚期,黄河出现了大约八百年的相对稳定时期。据记载,整个魏晋南北朝一共只发生过六次河患,而北魏仅有两次,且这两次也都发生在道武帝统一北方之前,分别为“泰常三年(公元418年)八月河内(今豫北)大水(一作雁门河内大雨水);神麚四年(公元431年)魏南鄙大水,自山以东,遍遭水害,民多饿死”。如果再把历史推到五百年后的北宋,就发现长期分裂的局面结束了,但黄河决口却更甚从前,平均每一年半就溢一次。这说明。当黄河流域畜牧经济占主导地位时,它对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要远远小于农耕经济。(参见《论北魏的“国营畜牧业”》)

 

在国有化事业的规模上,中共远比北魏庞大,且不是作为战乱的后果,而是作为既定政策来推行,因此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破坏性。放眼现代中国,黄河不仅泛滥。而且断流。沙漠以钳形运动之势逼近绿洲城镇。日益汹涌的沙潮。它吞噬了草原、池塘、湖泊和森林,埋葬了村庄,迫使人们逃离家园。妇女用衣服盖住头脸,抵御狂暴的沙尘。农民打井很深,即使能找到水,往往也是发黑甚至有毒的水。专家们估计,正在向中国的中心地带不断推进的沙漠,每年吞噬大约四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整个北中国都遭到威胁,其中包括北京。沙尘笼罩北京和其他城市,空中一片昏黄,道路、建筑和汽车的表面覆盖着黄土,人们感到呼吸困难。这些灾难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的“大跃进”期间,人们乱建水库,引水灌溉。由于所有河水都用于农业灌溉,其他土地沦为沙漠化的牺牲品。如今在土黄色大地上,紧挨灌溉系统的农田是唯一的绿色。

 

而北魏并不面对中共所面对的这些“现代化压力”,北魏仅仅需要在畜牧业经济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农业经济,而无须为了工业化破坏生态环境。

 

来自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鲜卑拓跋部,早期很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到了道武帝拓跋珪(386408年)时期,随着与中原农耕民族的冲突和交往,野蛮人开始意识到农业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农业。太武帝拓跋焘(424452年)统一北中国后,颁布政策,刺激农业。随后进行的战争越来越少,规模也越来越小,使得以掠夺为主的战争不再流行。从孝文帝拓跋宏(471499年)太和九年(485年)实行均田制到北魏末年,迫于人口激增,对衣食需求的加大,从而进入了农牧并重平行发展并最终农业超过畜牧业的一个时期。特别是旨在“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的均田制的提出与大力推行,使土地与劳力有效结合起来。随后产生的三长制,即设立邻长、里长和党长,三长负责检查户口、收缴赋税、征发徭役以及督促生产,使农业成为政权岁入的主要来源,根本上实现了畜牧业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变。如果说均田制的实行是北魏进入农耕社会的标志的话,那么三长制的创立则是北魏“汉化”深化的重要标志。

 

古代的野蛮化虽然有益于生态环境,但现代的野蛮化却不利于生态环境。例如1958年的大炼钢铁、集体化运动,以及后来的工业化过程,虽然效率极为低下,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是毁灭性的。

 

 

三、北魏的社会主义经济

 

魏晋南北朝四百年间,战祸相寻,政局动荡。商品经济遭到破坏,特别是北方,受到蛮族入侵,经济思想回到原始状态,商品交换处于低迷状态。野蛮化的过程不仅使得私人特性消失、集体特性上升、国营事业取代民营事业,而且使得商品经济倒退为自然经济,货币流通大为降低,物物交换成为时髦,而在现代南北朝中的中国大陆,还衍生了统购统销和票证控制。

 

在古代南北朝,《魏书·食货志》就说“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周流”。《南齐书·魏虏传》记载:“妃妾住皆土屋,婢使千余人,织绫锦贩卖,酤酒,养猪羊,牧牛马,种菜逐利。”这很有些近似毛泽东时代的“自留地”,是典型的社会退化与野蛮化现象。在流通领域里金属货币有消退的迹象,但代之而起的是谷帛等实物交换,在北魏时期这十分活跃;很有些近似中共统治下的“黑市”、“自由市场”、“农贸市场”。

 

北魏时期的货币流通萎缩,而谷、帛等实物货币却广泛使用,甚至牛马等牲畜也曾发挥交换中介的作用。政府对于货币的管理职能日趋低下,但也有一些明显的干预活动。史卫《北魏货币使用研究》一文指出,北魏是在迁洛后的太和十九年(495年)才第一次铸造钱币,先后铸造的有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和永安五铢三种铜钱,形状完全模仿五铢,但铸造水平都很低。特别是太和五铢,从留存下来的情况看,大小不一,重量不均,从三公分到四公分不等,而且铜质低劣。比起同时期南朝的太货六铢来,技术上有明显的差距。可见北方久不铸币,铸造技术已经生疏了。

 

据《魏书·食货志》记载,太和十九年(495年),北魏孝文帝“诏京师及渚州镇皆通行之”,且百官的俸禄也将绢额折合成铜钱来支付。《魏书·食货志》说“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周流”,因为拓跋氏起源于西伯利亚,游牧为生,对钱陌生;这与经历了废除家庭、共产主义革命等野蛮化洗礼的苏联,可以说是殊途同归。鲜卑与苏联,对中国的影响都是灾难性的,是野蛮化潮流的不断源泉。

 

在某种程度上,北魏的野蛮化程度可能还不及苏联,据《魏书·食货志》记载:“世祖即位,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纳其方贡以充仓廪,收其货物以实库藏,又于岁时取鸟兽之登于俎用者,以韧膳府。”面对广大的新占领土,北魏并没有实行苏联那样的“党的一元化领导”,而是各依其原有的生活方式,使得原有的经济制度仍在继续沿用之中,传统的文明因此得以保留。而在废除传统文明的野蛮化道路上,中共可以说走得比其宗师苏联走得更远,毛泽东的所作所为,甚至让斯大林感到过分。

 

《魏书·食货志》载徐州刺史在延昌二年(513),启奏“求行土钱”,“旨听权依旧用”。就是说以前这个地方是使用“土钱”的。当时的一些数学著作里反映了不少北魏初年的一些货物价格,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当时钱的使用情况。钱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不仅买卖货物,还可雇人。但主要是流通于民间。在太和前,没有官府支付使用钱的记载。太和以后,钱的使用随着政府的介入而更加普遍。但是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一方面是自然经济仍居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钱币质量低劣。

 

北魏治下的钱币使用情况特别混乱。各区域都使用着不同时期留下来的钱,不仅有曹魏、前凉张氏、石勒、苻坚、赫连勃勃的铸钱。汉代的一些铸钱,还有“土钱”也在使用。正是由于使用时间久远,各地区的钱在使用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比价。但无论怎样,币制的混乱限制了各地区商品的正常流通。为统一货币,北魏也曾禁止使用不依准式的钱,但效果并不理想。人民还是习惯使用旧钱。钱虽有使用,但并不广泛,在自然经济下实物货币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在北魏,布帛代替钱成为货币价值尺度职能的物质承担者。魏开始铸造自己的钱,规定其价值的就是绢。绢帛直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广泛使用。绢帛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赏赐、赈济、纳税、军饷、罚款,购买粮食、耕牛、农具,支付丧葬费用、抄写经文、赎身、建造佛寺、储藏、买地等,而且在太和铸钱以后还在大量使用。可以说,在整个北魏时代,绢帛一直起着货币的作用,确实是一种“货币商品”。这种绢帛作为货币使用的现象一直延续到盛唐,唐代的货币使用被称为钱帛兼行。

 

谷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曾作为货币使用。一般“谷帛”连称。但“谷”的使用范围和绢帛有所区别。货物价值有高低之分,同一类货物也有品质之别。这就规定了充当流通媒介的货币也要有不同的数额表示,就像我们今天人民币有一角二角一元二元直至一百元,更高的还可以用支票支付一样,谷帛也各自担负着一定的流通职能。谷帛等实物之所以能成为货币商品,是因为它们有普遍存在的使用价值。绢帛一旦“尺寸分裂”,就失去了使用价值,也就随之失去了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而与绢帛相比,谷正好有可以分割称量的便利,于是它也就更多担负起了民间小额支付的职能。

 

军饷本来是用绢帛支付的,但士兵用起来不方便。于是,薛虎子提出了一个把绢帛转换成谷物的办法。士兵最后得到的是用谷物支付的军饷,既可以食用。又可以用于小额交换。随着对中原广大农业区的占领,北魏不但从敌国的府库掠夺了大量谷帛,也继承了各政权原有的剥削方式,开始征收田租户调。谷帛也就开始大量进入北魏国家和拓跋权贵的库房。成为可以广泛流通的货币商品。特别是均田制实行以后,夫耕妇织的小农经济得到了巩固和推广,为谷帛作为广泛流通的货币商品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这也是造成均田制下的唐代虽经济繁盛,但始终摆脱不了实物货币的尴尬局面的重要原因。

 

牛马羊等牲畜也是可以作为实物货币使用的,这在近代野蛮主义的经典著作、马克思的《资本论》里也有所体现。逐水草而居、畜牧狩猎为生的鲜卑人用它作为交换中介,毫不奇怪。在早期的对外征战中,战利品和赏赐物也多以畜产为单位,税收因此也征收牲畜税。《通典》里就记载了一笔用狗买人的交易:“大狗一头,买一生口。”这当然不能说明当时的中国是希腊罗马式的“奴隶社会”,因为奴隶买卖,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十九世纪的美国等“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都曾经兴盛一时。

 

在与南朝的“国际贸易”中,北魏主要是拿马匹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南朝人则认为“互市之利在得马”。但马匹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北魏在交易时自然有所保留。而牲畜作为商品货币,有天生的缺陷:除不便分割外,还不便储藏。牲畜需要喂养,所以只能作为商品之间的交换中介,而不能成为货币商品。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祸连绵,社会动荡,商品经济严重受挫,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力度下降。特别是北魏政府相对落后,在货币管理上大多被动。早期基本没有什么货币制度。到太和十九年(495)北魏铸钱后,才开始积极介入货币使用。

 

太和铸币后,虽有禁令,市场上基本还是新旧混杂,政府只有听之任之。更为混乱的是货币在使用上表现出的地域分割性。因为久不铸钱,流通货币明显不足,政府就鼓励私人铸钱,崔亮还建议广开铜矿铸钱以收“治利”。但私人铸钱多为劣质,所谓“鸡眼”、“镮凿”,层出不穷。恶币驱逐良币,致使货币流通极为混乱。孝庄帝时,开始严禁盗铸,并改铸“永安五铢”。永安五铢,1斤铜只铸76文,使私铸者无利可图。但利之所在,盗铸弥众,货币混乱的局面并没有改善。总之,北魏在货币管理上一直没有有效措施改变货币使用上的混乱局面。

 

 

四、魏孝文帝的改革开放

 

拓跋集团在南迁过程中经历了由部落、酋邦、国家三个形态的转化。这和中共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经历了地下党、根据地、边区政府等三个形态的转化不无相似之处。

 

李凭在《北魏平城政权的发展轨迹》一文中指出,太子监国,这是北魏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一;乳母弄权成为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二;太后听政是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三。

 

北魏平城政权的前身是代国──代国与其说是国家,毋宁说只是在国家机器面前徘徊的部落联盟。这一点很像二十世纪实行红色割据的“边区政府”。这个部落联盟的核心是拓跋部,当其强盛时,包含了黄河河套与阴山山脉之间草原上的众多异族部落。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即所谓的代王,由拓跋部的首领担任,但在形式上则要由组成联盟的各大部落推举产生。后来建立平城政权的道武帝,最初就是被势力较大的贺兰等部推举出来的。而在拓跋本部内,由于社会形态尚处于脱离母系氏族社会不久的父系家长制时期,因此,首领的继承方式虽以兄终弟继为主导,但又常处于母权制的笼罩下,并因一度由母后执政而被中原称为“女国”。

 

409年,拓跋政权的道武帝将立长子拓跋嗣为皇储,先赐拓跋嗣之母刘贵人死。拓跋嗣对道武帝的做法难以理解,他被迫出走,以示抗拒。道武帝不得已,打算改立次子拓跋绍为皇储,于是又拟杀死拓跋绍之母贺夫人。贺夫人遂与拓跋绍发动政变,反将道武帝杀死。道武帝死后,拓跋绍随即登上皇位。但时隔不久,先前出走的拓跋嗣攻回平城,处死拓跋绍母子,夺得皇位,是为明元帝。道武帝建立的北魏皇权在其长子明元帝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这并不表明拓跋部的兄终弟继遗俗已被废除。因为明元帝虽以长子的身份当了皇帝,但他的皇位是从其弟拓跋绍手中夺取的。像父亲道武帝一样,明元帝也不愿意遵循兄终弟继遗俗,而想将皇位传给长子拓跋焘。但是,当时皇弟广平王拓跋连和京兆王拓跋黎尚健在,皇位之争的危机仍然潜存。为了防止身后发生政治危机,明元帝于422年采纳汉人士人崔浩的提议,建立了拓跋部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太子制度。他不仅确立长子拓跋焘为太子,而且,同时还命其监国。所谓监国,就是皇帝在生前即将最高统治权力部分地授予储君,让储君与自己同掌国政。这样一来,拓跋焘继承皇位成了既定方针,加上他大权在握,地位自然相当稳固,于是那两位皇弟的继承权被排除掉了。以太子监国的办法除却兄终弟继遗俗的影响是明元帝与崔浩的一大发明。自此以后,中原惯行的父死子继制名正言顺地成为北魏皇位传承的方式。

 

明元帝去世后,太子焘顺利地继承了皇位,是为太武帝。太武帝中年,不察因果地照搬明元帝的措施,也以其太子拓跋晃监国。太子监国,作为皇权的一种辅助方式,应属权宜之计。但是,北魏明元、太武两朝却将这种权宜之计确定为常务性的制度,这是北魏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一。所以,太子监国制度化后,必然导致皇权运行的危机。太子焘监国时,明元帝体弱患病,而且一年半后就去世了。然而,太子晃监国后,太武帝却仍然年富力强,致使太子晃监国时间长达十二年。时间一久,太子监国的弊端便逐渐暴露出来。事实上,当太子晃的权力膨胀到一定程度时,东宫集团便麇集而成了;而东宫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它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便不可避免了;当二者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程度时,政治危机就爆发了。结果,451年太武帝剿灭东宫集团,逼死太子晃。不久,阉官宗爱伺机作乱,杀死太武帝,操纵了朝廷大政。东宫集团与皇帝均归于尽,标志太子监国制的终结。

 

阉官当道,皇权难伸,母权制遗俗却在权力斗争的夹缝中乘机而兴。452年,宗爱势力被镇压下去,太子晃的长子被拥上皇位,是为文成帝。但文成帝即位时不足十三周岁,被控制在他的乳母常氏手中。如前已述,北魏后宫有子贵母死制。由于丧母的储君往往幼小,需要有人抚养,因此由子贵母死制自然地派生出以乳母抚养储君的惯例。而在母权制遗俗极浓厚的拓跋社会中,储君乳母的干政意识竟然也很强烈。明元帝死后,太子焘的乳母窦氏就曾干预政事。常氏在后宫之中掌有生杀大权,为了压制文成帝,她引用子贵母死制处死受文成帝宠爱的李贵人,然后将被她选中的冯氏扶上皇后的宝座。常氏还将其政治触角伸向外朝,在她的培植下,常氏家族和一批佞臣、阉官成了政治上的暴发户。乳母弄权成为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二。

 

常氏与文成帝相继去世后,即位的文成帝之子献文帝便受制于上文提及的被常氏扶植起来的文明太后冯氏。466年,文明太后一度临朝听政。但为时不久,迫于献文帝背后的宗室势力的压力,她不得不放弃听政之权。不过,权力之争并未就此结束。文明太后首先采取与常氏同样的手段,引用子贵母死制处死受献文帝宠爱的李夫人;然后,亲自抚养李夫人之子太子拓跋宏;继而,于471年逼迫献文帝禅位给仅仅四周岁的拓跋宏,是为孝文帝;最后,文明太后于476年杀死献文帝,实现了自己再次临朝听政的愿望。文明太后以太后之尊去抚养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拓跋宏,其目的在于将这位皇储牢牢地控制在手中,使之成为自己夺取胜利的一张王牌。究其根源,这一高明的政治手段得自于文明太后在宫中所见到的乳母常氏因控制了文成帝而能够干政的经验。从发展的脉络来看,太后听政恰恰是在子贵母死制派生出的乳母抚养储君惯例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与企图扼杀母权的道武帝的初衷正相反。太后听政是平城政权的特色之三,它似乎令人看到了母系氏族时代回光返照的影子。这说明拓跋社会尊崇母权习俗的影响是很深刻的,一有机会就会通过特别的途径顽强地表现出来,绝非以简单的暴力手段所能根除。

 

文明太后的胜利使母权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过,太后听政虽然与拓跋部遗俗相关,却并不意味历史的倒退。从道武帝初建平城政权到文明太后再次临朝听政,拓跋社会脱离部落联盟而在封建轨道上运行已经历时近八十年了。凌驾于皇帝之上的文明太后只能是封建专制集权统治的代表,而与“女国”时代执政的母后本质迥然相异。然而,文明太后也因此陷入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惑之中。因为在父子相继已经成为传统的社会环境里,文明太后无法将母后至高的权力像皇权那样自然地传承下去。文明太后在执政的十五年中作过许多改革,她也曾有过废掉孝文帝的打算,但最终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保留了在自己卵翼之下的孝文帝的皇位。490年,文明太后去世,皇权重新伸张。

 

但是,文明太后的阴魂未散,她遗下的势力尚能影响政局。为了尽快改变局面,孝文帝于494年迁都洛阳。北魏的平城时代就此结束。孝文帝的迁都是诸多原因造成的,由于切身受制于母权而力图摆脱旧的氛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这正是北魏在平城停留将近一个世纪的主要原因。

 

魏孝文帝拓跋宏为摆脱鲜卑保守势力的影响,加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决定迁都洛阳。事实上以前北魏历代王朝,也曾多次议论过迁都洛阳,但都遭到保守势力反对而搁置。拓跋宏决意采取计谋实现迁都计划,拓跋宏领三十万人马从平城出发,渡过黄河,进驻洛阳,声称要南征。文武百官纷纷跪在马前,叩头谏止南征,诉说以前北魏军队南征时,在淮河岸边屡遭惨败的教训。于是拓跋宏对群臣说,这次南征兴师动众,不可劳而无功。不南征便迁都。赞成迁都的站在左边,赞成南征的站在右边。文武百官尽管心里不赞成迁都,但在南征和迁都两件事中,还是选择了后者。于是拓跋宏巧妙地开始了迁都计划。

 

迁都后的孝文帝,采取了一系列彻底汉化措施:下令禁止士民穿胡服(鲜卑等北方诸族服装)、停止说鲜卑话,一律讲正音(中原汉语)。代(山西平城及周围地区)人已迁洛阳者,全部葬在洛阳城北邙山。汉化最彻底的一步是,将北魏皇室的姓由拓跋氏改为元氏,所有功臣旧族也都统统改为各种汉姓,并以行政手段促使鲜卑族人与汉化人群通婚。迁都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为了推进改革,甚至杀掉了反对改革的太子元恂。他说:“朕为天子,何必居中原!正欲卿等子孙渐染美俗,闻见广博;若永居恒北,复值不好文之主,不免面墙耳。(《资治通鉴》卷一三九)这次迁都使得北方各族百余万移民迁入中原,洛阳再次成为北方中国以至当时的整个亚洲的文化重心,为盛唐文明奠定了基础。

 

李书吉《北魏前期的经济形态和社会性质──兼论北魏模式》一文曾经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奇迹般地发生了一次社会性质的跳跃和突变。这个跳跃和突变的意义,是为少数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并进行有效地统治提供了一个范例,极具典型性。孝文帝开创了一个模式。经济上的均田制,是这个模式的核心,其意义是在汉化人群已有的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对全部土地用国家的权力进行一次再分配,从而使游牧民族贵族得到了同汉化人群土地所有者同样的特权。其次改姓族,使氏族部落制最后解体、分化,使游牧部落嵌入汉化人群社会阶层中,使社会阶层得以等级化。孝文帝模式的政体,既不同于秦汉以来的高度集权制,也不同于东晋南朝的门阀制,而是由氏族制同官僚制结合而成的特殊政体,这种新型政体对隋唐社会的繁荣有直接促进,可说连接汉-唐的,就是北魏孝文帝的改革。

 

军事征服者总是反过来“被他们的征服对象所拥有的较高文明”所征服;不仅古代而且现代的许多“改革”其实都有这一背景。北魏统一北方后,民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十分尖锐,青、齐、洛、豫、冀、秦、雍、徐、兖等州相继发生起义,北方边镇一带反抗事件频繁发生。

 

要消除这些危机就必须降低统治集团的野蛮化程度,并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改革。从而使得野蛮的军事征服者和文明的被征服者协调起来。孝文帝就承担并且实施了这样的改革使命。

 

他的第一步就是迁都洛阳。洛阳是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和军事重镇。洛阳在东汉时已经成为首都及中原最大的商业中心。东汉末年,洛阳遭到董卓的严重破坏。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后,从河北等地迁居民数万以充实洛阳,并在汉宫的基础上重新建筑洛阳宫城和外城。随着北中国逐步统一,洛阳得到恢复,其城中的丝织业、制盐业、冶铁业发达,商业逐渐兴盛。全城有三个主要市场:金市、马市和羊市。西晋统一后,以洛阳为国都,人口有了显着增加,并成为全国贸易中心,全国各地的珍贵商品在洛阳市场上都有出售,从绢布、粮食、药材、器皿到生产工具,应有尽有。可惜紧接下来的西晋八王之乱,又使洛阳受到很大破坏,公元310年,匈奴刘曜攻破洛阳,纵兵劫掠,洛阳再次毁于战火。永嘉之乱后到十六国的一百余年间,洛阳沦为废墟。

 

孝文帝认为,要巩固北魏政权,一定要向中国传统让步,让鲜卑人吸收中原的文化,废除外来政权的野蛮风俗。为此他决心把国都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迁到洛阳。他预防大臣们反对迁都,先提出要大规模进攻南齐,但大臣纷纷反对。493年,孝文帝后来终于取得足够的支持,亲率步兵骑兵三十多万南下洛阳。正好碰到秋雨连绵,足足下了一个月,到处道路泥泞,行军发生困难。孝文帝乘机提出休战迁都的计划。又派任城王拓跋澄回到平城,向王公贵族宣传迁都的好处。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改变鲜卑族内迁者原有的生活习俗,促进鲜卑人积极汉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易鲜卑服装为汉服。太和十九年(495年)阴历十二月甲子,孝文帝在光极堂会见群臣时,“班赐冠服”,这是易鲜卑官服为汉人官服的具体执行措施。

 

二、规定官员在朝廷上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并称鲜卑语为“北语”,汉语为“正音”。孝文帝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三十岁以上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逐步改说汉语,三十岁以下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则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者,降爵罢官。

 

三、迁往洛阳的鲜卑人,要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平城。

 

四、改鲜卑贵族原有的姓氏为汉姓,并定门第等级。所改之汉姓,以音近于原鲜卑姓者为准。如拓跋氏为首姓,改姓元氏,是最高的门第等级;另丘穆陵氏改姓穆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独孤氏改姓刘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为于氏,纥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贵族的社会地位,相等同于北方最高门第崔、卢、郑、王四姓。其他等级稍低一些的鲜卑贵族姓氏亦改为汉姓,其等第与汉化人群一般士族相当。此外,孝文帝还积极鼓励鲜卑的皇族和贵族与汉化人群士族通婚,藉以建立政治联姻,由是加强汉化人群与鲜卑族的民族融和。



 

班俸制代替断禄制。北魏官吏原无俸禄,中央官吏按等级得到战争中获得的财物、隶户。地方官吏只要上缴额定的租调,就可以任意搜括、贪污,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石。有的州县只产麻布,因此,又令每户出帛一匹二丈,存放州库,作为官府委托商人调换布帛之用。有的商人籍此渔利。484年孝文帝下诏:“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蕳民事,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匹之赋,即兼商用。……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中规定:“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使开国以来形成的贪污之风有所收敛。

 

以三长制代替宗主督护制。西晋末由于北方长期战乱,基层行政机构瓦解,出现以宗法关系为纽带,集军事、政治、经济为一体的坞堡。坞堡主管辖着前来依附的中小地主,众多的农民,部曲佃客。北魏初实行坞堡主任宗主督护制,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486年开始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负责督察户口,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推行均田令,从而健全了县以下基层行政机构。使国家从中央到基层的行政体制得以完善。

 

实行均田制。北魏时由于豪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而很多农民又得不到土地,农民或转入私门,成为豪强地主的隐户,或亡聚山泽起义反抗。隐户增多,使国家税、赋减少。农民的反抗,动摇着国家的统治,为了缓和这一社会矛盾,公元485年孝文帝颁布了均田令:“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均田令是北魏初期在旧都平城实行的计口授田、畿内课田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均田令并没有触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其实质是在保障鲜卑贵族和汉化人群的地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束缚农民于土地,强迫他们垦种土地,以增加封建国家的租调收入和徭役来源。均田令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自耕农民对所耕土地的占有,一些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荒田。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北魏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还颁了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未婚的男女十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其租调与一夫一妇数量相同。由于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宗主的营私舞弊,一般农户的负担略有减轻。流散的农民被强制定居,许多荫户户口脱离了宗主豪强。国家纳税户口及租调收入增加了。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对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通过这样的中国本土化改革,鲜卑作为一个民族虽不存在了,但是已经和汉化人群融为一体,而汉朝意义的汉化人群也因此不纯了,逐渐演变为混杂了五胡血统尤其是鲜卑血统的“唐人”。

 

从南北朝历史演进的观点看来:孝文帝的改革开放这段史迹只是北魏拓跋部落在中国活动的尾声:自公元306年西晋为代表的“第一期中国文明”消失而隋唐宋元明清“第二期中国文明”尚未兴起时,是汉化的鲜卑人或鲜卑化的汉人,对中国的再度统一做了一段基本的工作。正如对现代南北朝的分裂和中国可能的再统一,中国共产党人这种苏联化的汉人,也发挥了主导作用。

 

 

五、门阀体制与党的先锋队

 

在我们的研究中,古代南北朝的“门阀体制”与现代南北朝的“党组织先锋队”具有可比性质。

 

200211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根据“三个代表”思想,中共《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如下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强调“先锋队”也就是强调其至高无上的特权。“三个代表”初次提出虽是2000年的事情,但据说概括总结了中共八十年的历史,反映了中共发展的进程和经验教训。新党章强调中共始终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意思至为明显:中共不仅是工人阶级的特权门阀,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特权门阀。

 

所谓“先进性”和“阶级性”都是其特权的理论基础,就像门阀体制血统优越论一样。而共产党的先锋队作用,早在1960年代的文革期间就被明确表述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在特权理论看来,党的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障,因而也是党的先锋队 品格的重要方面。党的先锋队品格必须体现在党员的先锋 模范作用上,党的先进性必须落实到党员的实际行动中。如果党内存在腐败官员,党就不再是先锋 队,党的威望就丧失,执政能力就受损。党的特权就会从根本上遭到腐蚀和瓦解。而党必须永远执政下去的“理念”于是必然要求恢复精英党的组织路线,这就是所谓“先锋队思路”。

 

“先锋队”是列宁建党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列宁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仅是工人政党,而且指导思想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干部是一批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职业革命家,党员队伍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其他阶级、阶层的成员要成为党员,首先要用工人阶级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自觉地为党的纲领和路线而奋斗,成为具有工人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凡此种种,都是一种变相的门阀观念的体现。

 

其极端表现,就是文革中大肆流行的血统论。这种血统论在中国已经绝迹了一千年左右。正是野蛮的苏联和苏联化的汉人把它重新输入中国,用以完成“愚公移山、改造中国”的野蛮化或曰革命化的工作的。血统论在当今中国,就演变为“官二代”、“富二代”的冷酷现实。

 

 

陈爽《“四姓”辨疑:北朝门阀体制的确立过程及其历史意义》一文提出,北魏太和中,分定姓族,大选群官,由朝廷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包括鲜卑贵族在内的门阀序列。其中“四姓”的含义以及由此涉及的北魏分定汉人姓族的标准,对我们理解古代南北朝的先锋队即北魏门阀体制的确立过程,很有帮助。

 

北魏分定“四海大姓”的具体内容,包括代人姓族和汉人士族两部分,二者有不同的标准和序列。前者赖于《魏书·宫氏志》中保存的两道诏敕,可略得其大要;后者则由于《魏书》缺载而含混不清,难窥全豹。

 

代人先无族姓,因而分族定氏一以官爵为断;而铨定素有门第传统的汉人士族的标准,又多了一个“魏晋旧籍”。孝文帝分定代人姓族,雷厉风行。代人竟起辞讼,至魏末仍纷争不息。以法令的形式确定汉人姓族,同样是一桩空前的盛事,理应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和震动。但就史传所见,北方汉化人群士人的反应却十分冷淡,被后人讥为高门家谱的《魏书》,甚至对此阙而不载;在北朝和隋唐的大量碑志中,也见不到某家族在太和中被定为某姓的任何记述,这不能不使人对这一法令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意义产生某种怀疑。唐长孺先生曾敏锐地指出:北魏分定姓族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各种政治势力,使之成为巩固拓跋氏政权的积极因素。新标准的精神,不妨说是传统惯例的具体化和制度化。遵循这一思路,重新理解“四姓”的确切含义,成为认识北魏分定姓族的标准与意义的关键所在。

 

《氏族论》所载的“四姓”之制,是一个在制度上整齐划一的理想模式,而著于法令的制度与社会实际状况往往有相当距离。太和门品之令与职品之令是相互配合,互为表里的,而北魏前期的官职却以紊乱、杂芜著称,如何把先世官爵与当朝的官品统一起来,颇费周折。更为棘手的是,与“先无姓族”的代人不同,北方汉化人群士人素有自己的门第传统和习惯,这就是所谓的“魏晋旧族”。由于长期的战乱和频繁的迁徙,许多士族谱系已无从稽考,检校“旧籍”势必引起社会的极大骚乱,而如何把“魏晋旧籍”与当世官爵统一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豪强大族是东汉政权建立的基础,南阳、颍川、河北诸豪更是统治集团的核心所在。“四姓”诸族多非元从功臣,却在地方拥有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与西汉众多起自布衣的后妃之家迥然有别,从而使他们与帝室的联姻具备了更多的政治色彩。正因为如此,马援以外戚不入云台二十八将而为世人所称羡,而马氏悄然得到“小侯”之封,子弟布列朝廷。从这个意义上看,四姓之制中世袭封爵,参与朝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四姓”家族政治地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别立学官”则使“四姓”子弟获得了与功臣子弟同等的入仕途径,是东汉王朝调整权力结构、巩固统治基础的有效手段。明帝以后,“四姓小侯”之称屡见于东汉史传,或称为“四姓末属”,或简称为“四姓”。终东汉一世,“四姓”或“四姓小侯”都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专称。

 

魏晋之际,“四姓”的含义开始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即指地方上正在逐渐形成的、获得社会普遍承认的地方大姓。

 

各地多以四为单位划定士望,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汉末清议兴起之后人物品评、比方的习惯有关,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东汉一朝外戚尽为累世公卿的名家望族,“四姓”逐渐演化成为名家望族的代名词。

 

综上所述,汉魏以来,“四姓”作为一个特定的称谓和概念,前后虽有差别,但一直是指某些具体的姓氏或家族。考察北魏四姓问题不能不考虑这一历史传统。从这一角度重新审视以《通鉴》为代表的另一类“四姓说”,便会发现这一“不经之论”在许多方面确有所本:

 

纳卢、崔、郑、李之女以充后宫,以四家为“四姓”,这一概念无论用东汉以外戚家族为“四姓”,还是魏晋间以地方名家大族为“四姓”,从哪种含义来衡量,都与传统上的习惯称谓相合。以汉人的卢、崔、郑、王为“四姓”,与鲜卑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门第相当,地位相同。采用这种解释,使《魏书》所载“定代人姓族诏”前后对应分明,语义豁然贯通,不象柳芳说那样牵强。

 

以“四姓”与“八族”对举,是汉魏以来人物比方的习惯,这种传统又为北魏王朝所沿袭,只不过内容变成了以汉人“四姓”与鲜卑“勋臣八姓”的对举。《通鉴》所称孝文帝纳五姓之女以充后宫之事,无一例外地在《魏书》诸传中得到了印证,这至少说明《通鉴》所述历史事实是清晰准确的。

 

孝文帝汉文化修养之高,连南朝史家也无法否认。他“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左右近臣又多文儒之士,奏疏中曾多次援引马后、阴后之典。北魏“四姓”与东汉的“四姓小侯”有许多相似之处:同属地方大族,同以后族称“四姓”,同是累世贵显,同与王室累世联姻。这究竟是无意的巧合,还是“参稽古式”的结果,是一个饶有兴味的现象。更有意思的是,它们还与现代南北朝的“四大家族 ”(国民党)、“四人帮”(共产党)同为“四”。可见“古今通理”。

 

前引诸例,或多于四,或少于四,但都被称为“四姓”,因为这一概念本身即是“大姓”之意。就像四大家族与四人帮也是出自文化的潜意识。

 

而北魏太和二十年的“分定姓族”,主要是确定代人姓族和汉人中的“诸州姓族”,这是作为“四海通望”的“四姓”家族的地位已经确立,因而在当时的诏令中才会出现“一同四姓”之语。由此看来,《通鉴》四姓说与柳芳《氏族论》并不完全对立,只不过在时间和内容上各有侧重。

 

孝文帝分定姓族的目的,在于调整北魏政权结构,巩固鲜卑贵族和汉化人群高门的联合统治。但二者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存在一定程度差异,具体到分定姓族的标准问题,就是重当世官爵与重“魏晋旧籍”的矛盾。如何使代人和汉人中两个互不关涉、倾重不同的门第等级有机地统一起来,构成新的门阀序列呢·仅以官爵为断的标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于是,士族门第中另一个重要筹码婚姻便显示出其独特的意义所在。

 

北魏前期,王朝的统治核心是所谓“王室十姓”和“勋臣八姓”,当时存在着“十姓不婚”之惯例,王室的主要联姻对象是“勋臣八姓”。随着北朝社会的逐渐发展,部落制遗存日渐消亡,北魏王室的这种婚姻关系既不为汉化人群士人所认同,自身也处在分化瓦解之中。为了扭转这种“拟匹卑滥,舅氏轻微”的状况,建立“夫妇既亲,然后父子君臣、忠孝礼义”的统治秩序,最为简捷的途径无过于以联姻为手段,把汉人中最具代表性的高门士族纳入鲜卑贵族的婚姻圈中,既提高了皇室在汉化人群士人中的社会影响力,扩大了统治基础,又在官爵之外使代人与汉人的门第等级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新的门阀序列。在这方面,东汉的“四姓”之制是最恰当不过的“先朝典制”。由于缺乏直接的证据,我们只能作出这样的推测:北魏“四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化人群士人品评门第的习惯和传统,而确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

 

例如太原王氏本是魏晋间北方首屈一指的名族,但自永嘉南渡后,完全脱离了北方的基业。北朝的太原王氏从始族王慧龙归魏开始,其士族身份就一直为北方士人所怀疑,或以其非太原王氏,或以其鄙出。至魏收作史,虽盛赞王慧龙之功德,却不得不在其郡望前加上“自云”二字。从王慧龙至王琼,“三世一身”,人物单鲜,而王琼本人的贪卑、矫饰之行,更为当朝士人所不耻,位望俱损。北方士人并不像东晋南朝那样,较为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而上述四姓与其他高门大族相较,并无绝对的优势可言。如果说崔卢两姓虽个人官位不达,整个家族还维持着较高的社会地位,那么郑王两家的政治权势和家族声望则更等而下之。至少在太和年间,崔、卢、郑、王作为北魏绝对一流高门的条件并不俱备。那么,这四个家族是根据什么标准,出于什么原因被列为“四姓”,成为外戚显贵的呢?

 

如前所述,在北魏确定汉人姓族的标准中,“魏晋旧籍”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若以魏晋“世资”而论,清河崔氏中的崔琰、崔悦,范阳卢氏中的卢植、卢钦、卢谌,荥阳郑氏中的郑太、郑浑,以及太原王氏中的王沉、王濬,都是这一时期身居高位的名臣。但是,仅凭“冢中枯骨”的余烈尚不足以决定家族在北魏的门第,同属“汉魏旧门”,与上述各家“世资”相埒的京兆杜氏、太原郭氏和弘农杨氏等家族,在北魏便没有进入“四姓”之列。崔、卢、郑、王得以成为北魏首屈一指的最高门第,除“魏晋旧籍”的因素外,其自身的当朝官爵和政治权势起了更为关键的作用。这种当朝权势最为突出的反映即是他们与陇西李氏通过婚姻关系所结成的政治联盟。

 

帝王纳“五姓”之女,似乎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典制,后妃若不出自“五姓”或“八族”,便会被认为有违旧制而竟起诉讼。另一方面,五姓高门尚鲜卑公主者也大有人在,仅范阳卢氏就有“一门三主”之称:卢道裕尚乐浪长公主,卢道虔尚济南长公主,卢元聿尚义阳公主。

 

“四姓”的主要成员在孝文帝一朝多得到特殊的优宠和拔擢,子弟也获得了优越的入仕条件,政治权势急剧膨胀。总之,以孝文帝太和改制为契机,一个以北魏皇室为轴心,以等级婚姻为纽带,包括鲜卑“勋臣八姓”和汉人后族“四姓”在内的上层统治核心开始逐步确立。北魏后期,五姓和皇室之间、五姓各家族之间,一直维持着稳定而密切的婚姻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婚姻集团,“将相多尚公主,王侯亦娶后族”。据学者的有关统计,北魏与崔卢二姓有婚姻关系的百余人中,五姓高门占三分之一,宗室和鲜卑勋贵占五分之一强。如以太和改制为断,这一比例则更高。五姓家族的主要成员多凭门第直接出仕为中央官吏,其他成员则多由宗室诸王的僚属入仕。

 

北魏政治以皇权统治为特征,突出表现为宗室权重。五姓家族与王室这种稳定而密切的婚姻关系,使他们在出仕、升迁等方面比其他汉化人群士人获得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又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介入王朝上层决策,能够在惨烈的政治倾轧中相互援引提携,保持其权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深刻影响了北魏政治。

 

太和改制后,“五姓”与北方其他高门大族在政治权势、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距离也随之拉大,社会声望日隆。至北魏末年,五姓作为北方第一流门第的条件已完全具备。值得补充说明的是,孝文帝并不满足于清定族姓,联姻高门,而力图把这种婚姻关系推及到更为广泛的层次。在官爵之外,婚姻是确定士族门第的另一重要标准,孝文帝采用官爵与婚姻为双重标准分定姓族,成功地改造了北魏政权的统治结构,建立了包括鲜卑贵族和汉族高门在内的新的门阀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融合及社会进步。但事物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太和改制后,上层的矛盾得到了缓和,下层的社会危机却日益表面化,六镇起兵最终导致了北魏帝国的崩溃。士族制度与皇权统治毕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和矛盾,它需要自身的社会基础。通过结姻帝室并主要凭借政治权力得以确立的五姓高门,对北魏王朝的依赖程度很高,累世贵显的背后,却缺乏足够强大的武力与经济基础。随着北魏王朝的倾覆,河阴屠戮的惨剧便在所难免了。

 

 

六、世家大族的无产阶级专政

 

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认为,士族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和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

 

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其五胡政权在中国的统治》认为:“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例如郗鉴便是。”

 

北朝的世家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北魏初年活跃于旧燕故地的“群盗”、北魏后期的青齐诸豪,多属于这一类型。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北魏分定姓族后的“四姓”家族,正是这种类形的典型体现。

 

北朝的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水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基于这一背景,两者在王朝政治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囿于地域与文化的局限,地方豪族对于自身在乡里的势力和影响更为关注,尽管他们的存在从客观上阻碍了王朝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但他们在主观上却一般不具备明确的政治目的。在更多的历史时期,他们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的、经济的存在,往往游离于王朝政治之外,或为其他政治势力所左右。

 

相对而言,名家大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与王朝现实政治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家族的前途和命运与王朝的成败兴衰密切相关。基于这一背景,他们常常卷入王朝上层的政治纠纷与权力角逐,构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

 

当然,有关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区别只是对于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概念上的划分,二者间的界线并不十分严格。地方豪族通过一些特定的历史机缘可以上升为名家大姓,而名家大姓如果数世官宦不达,也有可能沉落为地方豪族,事实上,这种门第升降的过程自汉魏以来便一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这也是士族社会的普遍现象。总的说,名家大姓多在不同程度上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在入居显宦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身的土著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家大姓是地方豪族发展的一个较高层次。

 

魏晋之际是士族社会逐步发育成熟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中古门第确立的一个关键阶段。永嘉之乱以及五胡在中原的统治改变了中古社会的历史走向,也打断了北方大族固有的演进过程。在这场空前的社会变乱中,作为北方世家大族的两个不同类型,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政治动向不尽相同。永嘉之乱后,晋室迁祚,中原板荡,大量地方豪族聚集乡曲,结坞屯堡,以为自存之计。但是,出于各个豪族所固有的地方利益,他们之间很难结成统一有序的政治与军事联盟,坞主间互相攻击。祖逖北伐所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设法弥合北方坞主间的矛盾冲突,协调行动,共御石赵。以分散的宗族武装,很难长期抵御精悍的北方胡骑。因而在北方局势粗安的情况下,胡族政权的策略逐渐由杀戮转为招抚时,大量地方豪族纷纷放弃抵抗,接受胡族政权的羁縻,出任地方守令,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基层组织的主要维系者。当然,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也为一些豪族的上升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间,勃海封氏、渤海高氏、以至于赵郡李氏等家族在魏晋时期寂无人物,均不是什么特别显赫的门第,但通过十六国时期的积累与发展,在北朝都进入了名家大族的行列。

 

名家大姓与胡族政权在政治上的结合保持了家族与门第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发展轨迹。面对杀戮、强制迁徙等潜在威胁,他们不能不对自身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恶劣的社会环境。在一段时期内,他们与土地、财产的结合并不十分紧密,却更为注重社会伦理的维系,维持严格的礼法家风和良好的社会声望;注重文化传统的保持,经学继世、父子相承。政治环境险恶时,多采取冲退避世的方式,待价而沽;时机成熟,则出仕“以试祸福”。由于北方的连年战事以及胡族政权的频繁更迭,使得许多名家大族不可能长期稳定地保持较高的政治地位,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家族在十六国后期官宦不显,家族中的主要人物只担任太守一级的官吏,门户稍有中衰之感。当然,这种局面的出现并不说明他们的衰落,因为世家大族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依然存在。

 

如果说五胡十六国时期是北方世家大族分化与重新组合的重要历史阶段,那么北魏前期的历史则是这一过程的继续。北魏政权建立之初,一方面多次优诏征召,甚至以武力强迫汉化人群士人入朝为官,参定律令;另一方面又在沿袭十六国政权的传统,通过武力征讨和强制迁徙等手段,消除地方上潜在的割据势力。北魏王朝对征服区域的地方大族“待以客礼”或“待以国士之礼”,并不仅仅是一种表面上的礼仪,而是包括了徙豪望、授官爵、给田宅、赐奴婢等实际内容。通过这一方式,北魏王朝把各种纷乱无序的地方势力逐步纳入了统一的行政体制当中;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北方世家大族的重新选择和沙汰,而选择的主要标准是对北魏的效忠程度。

 

与名家大姓的显达相反,从总体上看,地方豪强在北魏时期处在一个逐渐衰落的过程中。随着北魏从游牧向农耕社会的过渡,中央王朝与地方豪强在土地与人口控制中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北魏实施三长制和颁布均田令的实质即在于与地方豪族争夺对于土地和人口的控制权。太和改制后,北方社会基层组织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魏晋时期大族与宗族部曲间那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已不复存在。北魏后期,高门大姓的盛极一时与地方豪族的逐渐衰落形成强烈的反差,而后者正是前者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探讨北魏的世家大族问题,如果仅就士族论士族,特别是就汉人士族论士族,似乎很难找到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因为北魏政治的主流毕竟是皇权政治而不是门阀政治。北魏社会为世家大族提供了怎样一个政治舞台,世家大族又是在怎样一个制度框架内参与现实政治的,欲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忽视北魏皇权的发展,不能忽视一个庞大的鲜卑贵族集团的存在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北方民族关系的发展。在这种政权体制下,汉化人群士人不可能保持稳定的政治地位。从道武帝复国至太武帝统治时期,虽然北魏政权极力笼络征召,汉化人群的士族对北魏王朝仍心存介蒂。

 

除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多重动因,迁都洛阳是北魏皇权为了进一步摆脱鲜卑勋贵的控制所尝试的一次非常之举。在这一过程中,诸王的支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通过这一契机逐步确立了一种以宗王拱卫帝室,汉化人群的士人辅佐其间的王权体制,这种格局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了北魏政权的稳定,保证了太和改制的顺利实施。以此为前提,中原王朝的典章制度和思想文化通过汉化人群的士族的努力得以顺利而全面地输入北魏政体当中。

 

可以说太和改制的初衷,在把鲜卑贵族和汉化人群的士族这两类具有不同文化和政治背景的人物,整合到统一的政权体制中,这种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最为突出的结果是鲜卑上层权贵与汉人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合流,确保了皇权的正常运转。但上层门阀垄断的维持是以牺牲下层武人的仕途为代价的,由太和改制而引发的文武之争,成为北魏后期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太和改制后,北魏官僚体制所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文武分途,重文轻武,而文武分途便意味着士庶分途。汉人大族长期垄断吏部,控制选举,阻扼鲜卑武人进入“清流”,导致了羽林士卒哗变、神龟停年格、以及六镇起兵等一系列政治风波。文武之争促成了社会的分化,而下层武人与上层权贵间的矛盾最终以民族冲突的方式爆发出来,导致了北魏王朝的崩溃。这一问题一直延续到北朝后期,由北周的“六条诏书”确定以简明可行的“吏干”作为仕进标准,才最终得以解决。

 

北魏末年的社会变乱,再一次促成了北方大族的分化。丧乱之际,进入北魏上层统治圈的高门甲族或阖家罹难,或“举族百口无以自适”,漂泊萍寄,失去了自保的能力。但是,河北世家大族毕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土著根基,在宗族中的主要支系和主要成员成为上层官僚后,一些次要支系和次要成员仍居于乡里,他们虽官位不高,声望有限,却更具备潜在的能量。魏、齐易代之际,沉寂已久的宗族武装在河北地区重新活跃起来。

 

周一良《北魏用人兼容并包》注意到:北魏用人是兼容并包的,北方的士族制度的结构较为松散,不像南朝那样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这与北朝统治结构及社会背景密不可分。北魏政权建立的基础是草原民族的武力征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鲜卑贵族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汉化人群的士族在统治集团中沦为配角,这一历史背景决定了北魏的统治逻辑是由政府选择士族,而不是由世家大族自身来区别士庶。这和近现代的党国用强权来决定知识分子的命运,而完全不按照知识的逻辑来行事,十分相似。

 

经过十六国及北魏初期的分化与调整,北朝士族门第逐步形成。新的等级序列与魏晋时期相较已有很大差别,《征士颂》所列的数十家大族中,可以确认为魏晋高门的并不多,不少家族只是世仕后赵及前后燕者。基于这种现状,北魏的当权派不愿意也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士庶。北朝的新兴权贵可以通过假冒和伪托较为顺利地跻身士流。在北朝史传中,郡望、家世属于“自云”者随处可见,显系伪冒者不乏其人。北朝盛行大家族制度,“北土重同姓”,“虽三二十世,尤呼为从伯从叔”“行路相逢,便定昆季”。许多大族中的疏宗末属往往通过这一渠道跻身士流。

 

孝文帝制定姓族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促成鲜卑贵族的士族化,在北朝后期胡汉融合的过程中,大批鲜卑通过王朝的法律确认进入到士族行列之中,争定门第高下,辞讼不绝。唐代士人郡望中,源自胡族血统以太和门第相尚的“胡姓”占有相当比例。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紧张因素,使士族制度本身更具有弹性和包容性,因而使北朝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是,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制衡机制,直至太和改制后,北朝中正的职能一直十分衰弱,在北朝末年甚至一度被罢废。而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则导致了北魏末年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决定仕途的标准逐渐由血统家世过渡到年劳,并开始转为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这种趋势发展到隋唐社会,更加明显。太和改制后,汉魏以来的士族制度在北方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北朝社会重新“门阀化”的倾向却并不是历史的简单回复。从某种意义上讲,“分定姓族”是北朝世家大族的一次“再生”,北朝社会的“门阀化”开启了北朝世家大族“官僚化”的先声,隋唐以降,中古官僚制帝国的重构,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完成的。

 

普泰二年(532年)高欢入洛,立孝武帝。永熙三年(534 年),孝武帝高欢的逼迫下西奔长安,高欢乃另立孝静帝,自己掌握朝政并迁都于邺城,史称东魏。那时关东的豪强大族各拥部曲,自立州郡,称霸一方。高欢尊重这些大族,不加触犯。高欢调和鲜卑同汉人的矛盾,下令军中“不得欺汉儿,不得犯军令”。(《北齐书》卷一《神武纪》)他对鲜卑人说:“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他又对汉人说:“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资治通鉴》卷一五七,大同二年)。但其实他是鲜卑利益的代表。他是葛荣起义、尔朱荣“河阴之变”路线的继承人,他们一起杀掉不少汉人和汉化鲜卑官僚,包括皇族元氏的一部分,使得北方汉人士族的势力进一步衰落。武定二年(544年),东魏在河北各地检括无籍之户六十余万,其中不少原是士族豪强的荫户。士族经济受到如此打击,士族的社会地位日益下降,高干子弟越来越不能凭借门第而得官,不得不从吏职中寻求升迁的途径;甚至还有入仕无门的人专门打家劫舍,如同强盗。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篇》说:北齐士大夫“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校锱铢”,正是土族门第衰微的表现。

 

由于这种原因,东魏、北齐时期汉人士族在鲜卑勋贵的打击下,几乎完全无力回击。北齐将相大臣中,十之七八为鲜卑贵族和鲜卑化的汉人,汉人士族受到排挤。天保七年(556年),北齐并省豪强大族自立的州郡,取消了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五百八十九县三镇二十六戍,大大削弱了部曲强大的封、高、羊、毕等家族在地方上的势力。齐废帝时鲜卑勋贵杀士族杨愔,齐后主逐士族祖珽,都有一大批士族遭到杀戮。北齐末年佞幸卖官,州郡职司官位多被富商大贾买去,士族豪强几百年来垄断州郡掾属的特权,实际上又被剥夺。不过北方士族根深荫广,死而不僵,还能够凭借旧日的地位,在社会上发生一定的影响。

 

在经济上,鲜卑贵族以借田或国家赐田方式,强占肥美土地,发展自己的势力。为了增加租调收入和使鲜卑军人普遍获得土地,北齐于河清三年(564年)重新颁行均田制。均田制规定邺城三十里内土地全部作为公田,按等差授给六镇来的鲜卑贵族、官僚和羽林、虎贲;三十里以外,魏郡、广平、林虑等皇畿九郡以内的土地,按等差授给汉化人群的官僚和兵士。京城百里以外,土地授受之法大致与北魏相同。

 

 

七、两个南北朝的关键转折

 

两个南北朝的关键转折就是北魏孝文帝的内迁汉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毛主席的文化大革命。从表现形式看,这两个运动似乎是相反的,汉化内迁是文明教化,是停止野蛮化;文化革命则是野蛮化的深入和发展。但是我们注意到,文化革命其实也是“在中国的苏联集团”[“中共”]的本土化,正如汉化内迁是“在中国的鲜卑集团”[北魏]的本土化。尽管这两个运动在野蛮化的指标上,完全相反。在消解野蛮化的意义上,倒是邓小平的改革比较接近孝文帝的改革,不过邓小平的改革不是本土化,而是非本土化,是西方化与异化。当然,我们也注意到,邓小平改革也是“台湾经验”在中国大陆的运用,而香港资金在改革开放的早期发挥了巨大作用。

 

现代台湾作家柏杨反对中国文化不遗余力,所以他在《中国人史纲》中大肆抨击孝文帝汉化改革,把“中国文化最糟的部分”,“当成宝贝”。那么孝文帝到底做了什么呢?

 

柏杨承认,北魏这个鲜卑拓拔部所建立的帝国,比起同族慕容部所建立的前燕、后燕、南燕、西燕等诸燕帝国,文化程度要低。所谓国家,在其首长们意识里,不过是扩大的部落,这很接近中共所说的“政权意识”而不是“国家意识”。所以孝文帝改革之前的北魏官员没有薪俸,完全靠向人民摊派,因此其手段穷凶极恶。所以北魏的民变,是中国历史上最多的一个王朝。一直到484年,北魏才开始发给官员薪俸,距其开国已九十九年。

 

柏杨认为,“北魏皇帝跟十九国五胡籍大多数帝王一样,始终具有部落的遗习和野蛮人的残忍。──注意,汉民族的暴君跟其他少数民族的暴君,方法上和程度上,有很大不同。但北魏也靠这种冲力,使北中国归于统一。不过等到北中国统一时,北魏已连绵不断地从事五十四年战争,开国时所有的精锐部队和群众中崛起的将领,大部分都已消耗。而且从塞北一小块苦寒局面膨胀到华北平原的庞大领域,统治阶级已深感满意,安于南北对峙的现状。所以一连四次对南宋帝国的攻击,在性质上都是防卫性的,并没有统一全中国的伟大志向。

 

471年,北魏第七任皇帝孝文帝即位,他是北魏第一个受有汉化教育的君主。柏杨认为孝文帝迁都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心理的,他不愿仅仅作夷狄的君主,还要作中国人的君主。要想作中国人的君主,就必须把政府设在中国正统国都所在地。柏杨批判孝文帝改革“用政治力量恢复遭到彻底破坏的士大夫门第制度”,说明他不理解南北朝的“再度封建化”或曰“野蛮化”的实质。其关于孝文帝改革“在本来等级疏阔的鲜卑人的社会结构中,生硬的制造出新的门第”的论点,更属于谬论。因为我们早已论证过,中国秦汉以后的历史上,所有的封建化过程,都是入主的蛮族带入的。

 

所谓“国姓”八种是鲜卑人、而“郡姓”五种才轮上汉人,这一区分显然是华夷意识的倒置,不可能出于汉人的标准,而只能是野蛮化的结果。

 

古代南北朝的野蛮化是鲜卑化,现代南北朝的野蛮化是布尔什维克化。孝文帝改革是由外族人推崇并发扬中国文化;文化大革命则是由本族人来反对破坏中国文化,以“破四旧”的名义摧毁所有文明。但两者仍有若干相似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首先是出于政治考虑而不是出于文化目的,来推行汉化或推行野蛮。很明显,孝文的内迁汉化固然打着推崇汉化的旗号,可是这个运动并非促进中国文化的复兴,而只是促进了鲜卑人的汉化。按照类似的历史悖论,文化大革命固然打出了铲除中国文化的旗号,可是如果细察这场运动的来龙去脉,就会承认文革直接打击、最大破坏的,其实是苏联在中国的影响。至于中国文化,早在文革之前已被系统摧残了十七年(1949──1966年)了。

 

苏联的影响、布尔什维克化运动,才是中国野蛮化过程的最后一课。所以中国文化的致命一击并非来自文革,而是1940年代的“三大战役”;因为军事行动才是军阀造国事业的重中之重。文化大革命,不过是中国文化的葬礼;是军事行动在文化领域中的延续。毛泽东喜欢援引列宁所援引的普鲁士人克劳塞维茨的名言:“军事[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但是他用自己的行动补充了一句他自己不敢说出的话:“文化是军事[战争]的延续。”“文化革命”其实是“解放战争”的延续、深入、扩大;也许是在一种更大更深远的意义上,文革的野蛮化是作为中国文明的新起点而存在于历史之中的。而恰恰是“现代南北朝”或说是“造成了现代南北朝的解放战争”,才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真正出发点。“文革”不过是“解放”的结论;“解放”才是“文革”的前提。“解放──南北朝──文革”这一逻辑,不仅为始作俑者始料未及,且不为当时人所解,既至今日,除我以外,还有谁曾认识到如此深刻的地步呢?而我之所以能认识及此,并非由于天纵英才、先见之明,而只是由于恰到好处的亲身经历:我迄今为止的一切思想,皆出发于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正是在孔子被废掉以后,中国文化被打入历史的垃圾箱,而毛泽东却把“老毛子”列宁及其祖师黑格尔──马克思的偏执言语搬上了神座。但那个1949年到1974年的急剧黑暗时代,中国文明的孤灯重新萌芽在一个时代孤客的心目中。第二年,“现代南北朝”的思想产生了。三年后,他历尽艰辛看到了孔府孔庙孔林的遗迹。……

 

我之所以提出我的亲身的经历以为论据,无非是想证明这个思想: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中国文明史上的陷阱,同时也意味一个新的伊始已经不知不觉地来临。它企图毁灭中国文化,结果毁灭了毁灭者自己,因而也为中国文明的复活,扫净了一个活动场所。文化大革命的疯狂,本身也是中国文明在变态压迫下的变态反应。可以说,中国文明在西方文明、俄国政治的百年压榨下,大部分都已化为灰烬了,只有少量的顽强因子始终残存,这就够了!它终于在高压的作用和反抗高压的反作用下,产生了这一空前酷烈的文革爆炸。

 

如果说孝文的内迁汉化运动体现了中国文明的强大生命力,那么文化大革命也是这样体现了中国文明的强大生命力。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文革运动是在复兴中国文化,如果那样就未免太离奇了。我的意思是,在文革对中国文明的摧残、中国社会的解构中,确实激发出中国文明的某些关键因素,从而为中国文明的未来复兴,准备了一种只有本书所阐述“看得见的条件”。所以文革运动虽然推行了反中国的文化路线,但文革对中国的刻毒压抑,却达到了激励中国走向伟大复兴的意外后果。

 

北魏孝文帝的内迁汉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毛主席的文化大革命,虽然南辕北辙,但却都是历史的关键一笔。二者对中国文化截然相反的态度,是因为在现代南北朝,中国文化遇到了远比古代南北朝时代更为强大的挑战,并遭到更为严重的破坏,其背景就是全球发生的工业化、现代化过程。在这个背景下,要完全恢复中国文化的外在形式,已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历史不会倒退,而只能继续向前;如果历史走了回头路,那也是前进着回头,而不是倒退着回头。所以,倒退样式的复古,只能引来巨大的灾难;唯有前进的复古主义,可以带领人们进入明天。

 

在今天,除了我以外,还没有人意识到这坐标系已经预示历史风向的转变。但我相信,这将作为历史的公理而展开:魏孝文帝的改革意味着南北朝时代在文明层面已经走向结束,至少是接近了尾声,说明“南北合”的文化汇合运动,接近完成了。文革也是如此,文革的“斗批改”,只有“斗”“批”而没有“改”;文革的改,结果是由邓小平的反文革来完成的!而邓小平的改革,类似孝文帝的改革,是向北朝[大陆]向南朝[台湾]模式的投降,其结果必不可免地导致“新的南北合”。但是,随着这一改革一起来临的,不仅有经济的暂时繁荣,还有社会的全面腐败;不仅靡靡之音盛行,而且社会纲纪全毁。按照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先例,紧接着全面腐败的就是广泛的社会危机与持续的政治混乱,还有北周官制的重构和杨坚时代的统一──南北朝终于在孝文帝开始的“文明化”上,走向自己的否定,以及否定之否定。

 

孝文帝改革运动不但未能挽救北魏王朝,反而加速了它的腐败和灭亡;1978年开始的邓小平改革最后可能也是这个结果。同时,这两大历史运动虽然同为“个人”所“发动”,但也是这些“个人”迫于各种内外危机而不得不然的挣扎,而后来的各项发展就更不是他们所能操纵的了。所以,切不可把这两大历史运动的启动者们过于理想化。目之为“圣明”或“暴虐”的设计师,都属儿童们的“家长制崇拜”的心理在作崇……

 

 

八、南北朝结束于复古运动

 

对北朝魏末周初的“周礼复兴”,决不能简单地视为复古的儿戏、宣传的伎俩等等,实在说来,其中有远为深刻的原因,其最浅显的一条就是:“中国精神的回归”。在经过了数百年的斯文扫地之后,有一种复兴的要求自会兴起,要求在一切方面都“恢复古代的光荣与威仪”。当然,根据一般的历史经验,这种过分的要求不会完全得到满足,可是历史的发展却也因为这种强力的冲击而改变了航向。最后,历史的航道将落在“古代的想象”与“乱世的现状”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处──于是,一个新的场面就此开始了。古代的盛名,被用来规范现代的创造……

 

无疑,结束第一期中国文明、开创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古代南北朝时代,已经昭示我们:结束第二期中国文明、开创第三期中国文明,就是我们这个斯文扫地的现代南北朝时代。要有效结束现代南北朝的混乱,正如有效结束古代南北朝的混乱,必须有某种程度和某种形态的复古运动。这种复古运动,既不是恢复已经飘逝的古老秩序,也不是藉复古之名而行专制之实。复古运动的效用在于结束南北朝的分裂与混乱,在世人心中重建一个精神支柱。而所以的精神支柱,无不托名于古代盛朝,甚至像美国的未来主义也要托名于宪法精神和五月花号;甚至要到圣经原理和希腊政治中去寻求思想支援。苏联的未来主义还要托名于原始共产主义,还要到巴黎公社和巴贝夫小组去寻求先行者的样板。

 

公元557,宇文泰的儿子宇文觉废魏恭帝,自立为帝,改国号为周,史称北周。公元560,周武帝宇文邕采取汉化政策,大力推行周礼复古,因此北周的服色制度多根据周礼而定,国势日渐强大。北周的官僚体制基本上效仿西周的《周官》即《周礼》形式,其效率虽然不高,但却起了还魂的作用。杨坚虽然废除了北周的《周礼》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度,但却恢复了汉魏时期的体制,在汉化的意义上是一致的。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认为,隋唐采用北齐、南朝制度,而不采用而不采用北周制度,尽管隋唐源北周。字文泰以周礼改制,国号也采用“周”,以示期事业源于西周,皇帝制天王,下封公侯伯子男,模仿周的六官设立六柱国。杨忠夺权之后,马上废除周礼,废六柱国,恢复尚书,恢复汉姓。这样看来,隋的制度虽不源于北周,但汉化复古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样一来,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何以《周礼》在古代南北朝末期的北周一代的复兴,仅仅维持了二十四年(557──581年),但是影响却是那么深远──因为那是一个过渡,一个向未来彼岸的勇敢渡河,而不是对过去遗迹的复员考古。无疑的,在北周复古的二十四年当中,北朝社会得到了最后一次机会:形成新的组织结构,且为胡汉社会唤回了古代中国的灵魂,此谓招魂有术……

 

我看到,现代南北朝的结束已经为时不远,那时也必伴有一场类似的复古运动。因为若不经过一场复古运动的重行约束,中国社会的组织结构是很难形成,更难确立的。我再次强调这复古运动的可取之处,就在于它所提供的“范式的力量”。范式的力量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复古运动的魔力在于它能最直捷最深刻激活人们的潜意识。心理学揭示的潜意识及隐意识所孕藏的能量,远远大于意识的表层,这就是复古运动的魔力所在。

 

那么,复古运动是怎样激活人们的潜意识、触及人们的隐意识,以致于激发了或曰释放了一股无比的魔力呢?

 

问题好像是这样的:大多数人虽然没有“历史意识”,却并不缺乏“历史潜意识”和“历史隐意识”。“人是社会的动物”,这话往往也就意味着“人是历史的动物”。人不一定自觉其为历史的动物,但却被历史的动物命运所支配。无论怎样缺乏历史意识的人,毕竟是作为历史的动物而存在的,无人能摆脱历史因素的渗透、历史阴影的笼罩,没有人能摆脱传统的影响,无论他怎样自视为或被他人视为革命的奸雄或传统的叛匪。传统之为物也,源于最基本的行为方式,是与生俱来或从小养成的,可谓无孔不入,渗透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或一切角落,根本不可能被“反”掉。既然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毛孔,都渗透着传统的要素,既然传统的继承性远远大于其变异性,那么“损益”传统,实际上也就是“革命”了。革命并不是革除生命、杀害生命、谋财害命。革命仅仅是变异。同样是变异,革命与改革的区别其实主要是仪式性的。因为传统本来就是一个活的系统,历史上和现实中的种种言行、事变、风气、波澜、因果,都透过各种毛孔渗入我们,透进每个灵魂深处,浸透潜意识甚至构成隐意识和“种族潜意识”。所以我们尽可以在意识中甚至在意志中,都“拒绝了传统对我们的种种引诱”,并进而自命“对传统进行了最彻底的决裂”,是“天生的革命者”。可是我们却没有能力排除“下意识中的传统因素的支配地位”,而且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愚公同志,你完全不能明了千百年的因果关系,都在你的心灵种下了什么恶果,如果你还有“心灵”的话。事实上,任何活人终不免做一个“某种传统的俘虏”。

 

如果人们明明在干着违背传统惯例甚至伤天害理的某些事情,那总可以算是“挣脱了传统的役使”了吧?其实不然!这种明火执仗地反传统,甚至故意地作践传统,恰恰是传统力量的特殊应用!是“被虐与虐待之间的关系”,是“侵略与反侵略之间的互动”。所以我说,凡是在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切,小至夫妻吵架,大至国家战争,都成为传统因素的一部分,都施影响于后代的人们。我们就像长江下游的居民,承受着整个长江上游的污泥浊水一样,承受着传统因素的善与恶的压力。

 

俗话说,“时间美化失去的一切。”是的,传统总是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正如童年总是使人缅怀一样。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既然积存了无比丰富的传统因素,时间又擅自美化了这些积存货,就无怪乎他们的强大潜力了──于是有一天,复古主义的旗帜突然揭起时,一股不可遏制的魔力,就被激发起来,并被彻底解放出来了。在这时辰尚未临到的时代,人们羞于道古,更耻于复古、仿古。可是这只是一种“意识的行为”,这个行为不过使人们的潜隐意识受到了加倍的压抑。当复古的时辰一到,这种意识的压抑所产生的反作用,就会显露出更大的反作用力来。于是,那股被解放的魔力,就显得更强大而更不可遏制了。复古运动有此人性的魔力作为感召,又有结束南北朝无政府状态的历史需要作为后盾──因此可以断言,现代南北朝的尾声会由复古运动的交响乐队演出一场连台大戏。它可能很短促有如北周的二十四年,但也可能因此而更为激越。历史的运动如果拖得漫长一点,往往也就缓和一点。

 

上述所言是我们恍然有悟,人们不到彻底绝望的时候不会转向“未来主义”,而总是尽可能在“复古主义”中讨生活了。人们所承受的传统因素,有如下游的泥沙,其压力是如此巨大,以致很难摆脱其影响,即令有意地反抗,也只是针对压力的微弱反应!人就是这么可怜,他的处境就是如此“被决定”的。在如此无望中,在意识中,我不是复古主义者,但我自己清楚,在潜意识中,我是十足的复古者,其狂热程度远远胜过我在意识中的对于复古主义的批判。至于在隐意识中,我是什么呢?──我自己怎么知道呢?我之所以拿自己来举例,无非是想说明这个问题的复杂程度。



 

现代南北朝尽管有其不同于古代南北朝的新特点,但多方面的大同小异表异实同,使得古代南北朝对于现代南北朝具有前车之鉴的意义。文化大革命的毁灭固然不同于孝文帝改革的建设,但它们却同样为一个“新融合”扫清了道路。文化大革命用的是火与毒,孝文帝改革用的则是文与礼,其归则一也。可惜,“平安无事”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最高理想,而“艰苦卓绝”同样不幸地成为中国人的最大梦魇。

 

毫无疑问,评论家们把文化大革命说成是排外运动,有一定道理。曾在晚清海关担任总税务司整整半个世纪(1861年──1911年)的英国人罗伯特·赫德(Robert Hart1835年──1911年),一百前就预言中国还有一次新义和团运动兴起,用新的武器、在新精神的感召下,驱逐西方势力。他对中国这一理解和历史远见,在文革运动中得到了验证。不论文化大革命是否以“攻击四旧”开始,它都是一次义和团式的闹剧,而不仅仅是西方教条对中国现实的胜利。作为一种历史运动,文革可以被解释:中国的自大终于奋起剥掉粘在自己身上的布尔什维主义的灰尘──而开始一场狂乱的造反挺进,就像一个伤痕累累的蚌壳,暗藏着珍珠,一旦开始它的重新游移,就会抖落无情的岁月强加在它身上的淤泥和青苔……真的,正像上帝曾经派遣恶魔来考验基督一样,历史中伟大的善举,往往是以恶势力的喧嚣为其诞生的洗礼;但我们绝不认为基督的人格是恶魔的诱惑所造就的。恶魔的诱惑、红色的喧嚣,只是反衬了良知和善举的勃兴。

 

这就是表现在文化大革命身上的矛盾性:一方面它起因于恶,起因于对敌视文明的野蛮革命,另方面它却激发了中国文明重新启动的火花。文革充满恶行的破坏,阴错阳差刷新了中国的精魂,使之变得年轻有力,使之焕发了新的活力。因为中国的精魂不会毁于风暴,中国精魂最大的敌人,不是任何类型的风暴,而是没有风暴,没有敌人──是的,中国精魂只会毁于“平安无事”,只能复兴于动荡不安。这就是我把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野蛮运动比喻为孝文帝改革那样的文明运动,而称之为“南北朝时代的枢纽”,列之为中国文明的重大转机。

 

根据孝文帝改革九十年之后古代南北朝时代才告结束这一既成事实,可以推测现代南北朝的结束时间,也要在毛泽东文革和邓小平改革的将近一个世纪以后。而在我看来,北周六官制的复兴以及种种汉化文明的建树,都是发展和深化了孝文帝时代的改革,于是最后就导致了隋唐盛世的来临。当然在运动的性质上,孝文帝改革更接近邓小平改革。毛泽东的文革是排外的,邓小平的改革则是媚外的;但在我看来,一个同样明确甚至更加有力的事实就是:文革的“斗批改三阶段”的“改”,最后竟阴错阳差地落实为邓小平这个走资派的“改革”。就其反讽的意味讲,“邓小平改革是文化大革命的继续和完成”──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最为戏剧性的事件。

 

现代南北朝已经进入末期,也就是“南北合”已经在望了。这时,虽然已有类似孝文帝改革的邓小平改革在帮助中国大陆也就是现代北朝在推进其的文明化过程,然还缺乏类似六镇起义那样的社会公平化运动,故中国的全面复兴,尚需时日。就社会严重腐败和不公这一点来说,中国若不经过一次类似六镇起义那样的社会公平化运动洗礼,则绝不可能步入隋朝的统一、唐朝的繁盛。因为使南北朝末期的中国积弱不振的,已经不是野蛮而是腐朽!由此可见,不论古今南北朝,其末期的主要危险是社会的腐败而不是社会的停滞。

 

在当代中国,类似古代南北朝末期的那种危机,就是启导了六镇之乱的鲜卑集团内部的分化,也同样威胁着现代的北朝也就是中国大陆的社会稳定,那就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社会的极端不公,道德沉沦并丧失了是非标准。在这种条件下,六镇起义的号角也许会在现代中国的条件下再次吹响。尤其考虑到,新南北朝的曙光不是别的,正是一次结束革命的革命!若要这一曙光成为真正的黎明,而不仅仅是一道转瞬即逝的曙光,那就还需经过一次卓有成效的“光荣革命”。

 

在没有贵族传统的汉人社会所构建的中国,光荣革命只能是对社会偏颇所进行的激烈纠正,而不大可能像日本的明治维新尤其不可能像英国的光荣革命那样短促而有效。正如1989年的流血事件所预示的,由于中国没有一个类似英国的封建贵族和日本的大名武士那样的“中间阶层”,所以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革命集团”的重要性就变得极为突出了。

 

198051日)

 

 

九、伟大的脸谱如是说

 

作为这道“南北朝曙光”的发现者和总结者,我们依然受到生命的局限。我们的学说既然先于这一时代的结束而完成,就不免会有种种“事先愚昧”的缺陷,不比事后聪明者那样求全责备。但我们既然做了发现者和总结者,就准备让后来居上的人们可以从我们思想、行为上踩踏过去,从而帮助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越过这个时代的深渊巨壑。因为我们填平了或仅仅试图填平这一现代南北朝的巨壑深渊,而感到一种满足。

 

中国文化精魂的惨遭废弃、中国社会结构的全面瓦解,导致中国生活的全面紊乱,它的最为意义深远的恶果,则是中国文化阶层的凋零破落。──然而,这一切的一切“背后的那个罪魁”又是谁呢?是野蛮主义吗?不是!因为野蛮主义的狂风,只是在那些早已破败的废墟上空盘桓旋舞的,而不是它造成了废墟!狂风的作用,最终只是摧枯拉朽、扫荡废墟、打开新基地,它并没有破坏城堡、折断广厦的能力。

 

很明显,“背后的罪魁”乃是“外部世界对中国的压力”,或曰“中国对现代世界的不适应性”。多年来,我们仅仅把这罪魁叫做“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是不公正的。为什么不想一想,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为什么对日本起不了作用?很明显,因为日本适应了,中国却没有适应,而且做了日本的垫脚石、“适应对象”。所以,我们的灾难变成双重的:被西方打败了,被日本比败了。现在,当西方的衰落迫使他们降低了侵略性的时候,中国的不适应性却增加了:名落孙出的中国,人均产值和生活水平被排到了“世界的一百二十几位!文明失败了,我们只有祈求新的野蛮主义!

 

在野蛮主义看来,精魂的游离、结构的崩溃、生活的混乱、文化阶层的解体,不失为“千年一次的巨大机会”。所以,当我们看到“中国革命的唯一结果,即为国家权力的不断强化”,就丝毫也不会感到吃惊了。和野蛮主义互为表里的革命运动,无异于一架超级绞肉机──其使命是,扫平强国之路上的一切障碍!唯其如此,我们才不致幼稚地指责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种种“变态的疯狂”……而毫无作为。

 

相比之下,两汉与明清都是成熟了的文化国家,它们称道伦理、淳化风俗,建立了统治的官学(两汉儒学;明清理学)和稳定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然而,绝对的真理是会腐败的!伟大了数百年的帝国,以人为的方法冻结了社会的发展,其长期的压抑仿佛冬眠,使民族的应变、抗病的能力下降。当外来的春潮以其野蛮的袭击震醒了中国人之后,冬眠时代淤积的一切浊恶也就爆发了出来。和平友爱的教条终于被彻底封存,盲目的破坏以狂乱的形式四处蔓延。“无辜”一词从字典里删除,超级罪犯升华为社会的“指路明星”。

 

真的,为了适应“西方帝国主义强盗”对中国施行的打击,一切“正常的努力”都先后失败了,除了用“野蛮”来回答“文明”之外,我们已经无路可走。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希望,希望随着世界压力的增长,中国的内应力也要增强。否则,中国“单方面的维持”的愿望,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而内应力的增强,难免通过对于个人自由和“非整体性权利”的剥夺,来实现。正如孙中山所说,在中国,不是个人自由太少,而是个人自由太多!因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费拉居民”(fellah-peoples),都是依靠“自由散漫”,来对抗“专制独裁”的。所以,人民极其缺乏“健康的自由必定拥有的对应体──自律”。缺乏自律,使中国的事情常在“专制独裁和自由散漫之间”徘徊,所谓“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是也。

 

所谓“费拉居民”是指一种人类类型(Fellah type),而费拉社会就是由这种人类类型组成的社会。“费拉”(fellah)是德国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在其《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1918年)下卷《对世界历史的透视》中,运用的一个术语,原意指“阿拉伯世界的农民”,衍生意义则是指所有大一统帝国的臣民。包括晚近的阿拉伯人,以及古代的罗马帝国臣民、以及从古至今延续下来的印度和中国的居民,汉人是一种典型的费拉类型的人。而最典型的费拉就是“后罗马时代的埃及人”。费拉的典型特点,在我理解之下就是“农民式的狡猾、无原则”。这样的费拉居民不仅最适应专制制度,而且本身就是大一统帝国的专制制度千百般蹂躏出来的“人渣”。当然,用“钢铁是怎样炼出来的”的观点说,也可以是“用特殊材料做出来的”。

 

在该书的第六章《城市与民族(丙)原始人、文化民族、费拉》中,斯宾格勒写道:“在这一水平上,所有的文明都进入了一个历时数世纪之久的惊人的人口减少的阶段。文化人类的整个金字塔消失了。它自其顶点开始崩溃,首先是世界城市,接着是地方性的城市,最后是乡村本身,乡村的最好血液已经毫无节度地倾注到城镇之中,然而也只能支撑一时。最终,只剩下原始的血液尚留存着,但也已被剥夺了它最强壮、最有希望的因素。这一剩余物便是费拉类型(Fellah type)。”

 

有一天,当西方世界一觉醒来,发现“一个异样的妖魔”正在虎视眈眈地盯视着自己的时候,一定不要感到愤怒和不可思议,是他们的自命不凡,把“自在的中国”逼上了擂台,结果不免要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道义的乃至刑事的责任。

 

现在,还没有全球意义的“东方”。也就是说,“世界的太阳”尚未兴起、发光。“东方”,还只是一个模糊的地理概念,而不是一个特定的文化概念。作为文化,它是那么遥远,谁说“我们是生长在世界的东方”呢!

 

现在,东方多么暗淡!一切黑黝黝。这不是因为,“太阳还没有从东方升起”;而是因为,“东方还没有找到太阳”!是的!并不是太阳抛弃了东方,而是东方抛弃了太阳!太阳!太阳!!精神之太阳!权力之太阳!!他,从没有落下的一天;他只是在永远流浪,看看哪一双智慧眼能够将其窥破,看看哪一位强力者,能够将其攫获!

 

东方腐朽了,再也无力抓住太阳!于是太阳飞驰而去,东方沦落于无边的黑暗。于是西方人夸下了海口,散布了无知:“根本就没有过东方,西方就是全部的世界!”然而,我毕竟看到了东方!我在西方的残阳里看到了东方的将来──西方的太阳即将成为东方的太阳,即将成为无私的光芒!东方人,就要攫取属于他们的太阳,于是重新有了东方,有了东方的太阳!东方的美德、东方的人杰、东方的历史……闪闪发光。

 

我们面对的这个“现代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漫长的黑夜之一。当它破晓的时候,将有“惨白的曙光”令人诧异。是的。长期的沉沦使我们麻木,突然的苏醒会带来震惊──但是相信吧,新的太阳已经在地下滚动!我们曾经做着一相情愿的好梦,相信好运的自动降临。但一声阴阳怪气的炸雷,千百万人头落地。命运注定我们要来承受苦难,将荒芜人烟的惨白,染成鲜红鲜红的红太阳!──不是用旭日,而是用鲜血。静默不语的人们!我们是被这伟大庄严的景色迷住了?还是被这深刻的恐怖震慑住了:我们是由于个人的感情而准备做飞毛腿?还是要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士?

 

够了!中国的故事已经够长、够长的了。难道中国的古装戏,开得还不够多?难道在中国上演的“犹头马脸”的化装舞会,开得还不够滥?冬天的,太冬天了!冬天的压迫、因应该让位给春天的、夏天的、杀气腾腾的战斗!苍白的逻辑、娓娓动听的道理,应该让位给布满血丝的眼睛和青筋暴起的手臂!

 

这都是因为,中国已经身染沉疴,以至于正在心甘情愿地沉沦,并在这丧尽天良的无耻中怡然自得地陶醉。……它的堕落成了它唯一快乐的源泉!每一个中国之子啊,不要再自命清高、以洁身自好的埋怨来谴责“中国民族的无生命、无血色”!我们要扪心自问:“我还有生命吗?我还有血色吗?如果没有,那么答案显然不过了:“我,作为中国民族一员的生存权利,已经不复存在;我已经把自己存在的道义基础,亲手毁灭了!”──这不是“自虐”,而是“自救”!对于自身灭亡的道义责任,当然要由自己来担当!佯装天真、推诿罪责,只能令人更为厌恶。

 

为此,我们需要一位“忘我,并因忘我而变得不可一世的超级道德之化身”──他把命运的力量紧握在手,把中国拖出日益没顶的灾难深渊。一个超道德者,而不是一个丧失道德的人;一个忘我者,而不是一个自我中心的人──这就是再造中国的唯一动力,这就是未来中国的本体?他不“光复旧物,而要“铸造未来”!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真理残存,那无非就是:“若想自救,就必须抛弃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念──不要问他毁灭了什么、牺牲了什么,而要问他创造了什么、赢得了什么!”

 

这是“性恶学说”洪水滔天的时代,芸芸众生以终于恢复了兽性的野蛮而为最高的荣耀!这场声势浩大的“深挖土”(它的比较文雅的说法是“净化”;它的比较诗意的说法是“凤凰涅槃”;它的比较通俗的说法是“穷人翻身”),往往持续好几个世代,并以互相倒错的表现形式,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忽伶忽热、忽硬忽软、忽紧忽松、忽而残暴忽而博爱、忽而严酷的压制忽而散漫的无政府……由浅到深、由局部而全面──“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也要来关心你!”──遍及人类生存的一切领域。

 

这种野蛮化运动的推动者,是一些堪称(以前此的“帝国准则”和后此的“文明规范”来衡量)十恶不赦的地痞、蛮族、盗匪、军阀、古代的“帮”以及现代的“党”!当然,前此的帝国准则这时失灵,后此的文明规范尚未形成;于是,强盗逻辑、乱党理论,成为一切还想活下去的人们“必须坚持的原则”。这些形形色色的集团置集团利益高于一切,因为“国家”(如秦──两汉者,已经飘逝;“民族”如盛唐气象,还未形成。

 

这些不顾死活的战士集团到处冲锋陷阵,他们分裂社会、驱使群氓、销毁高级的文化。他们把这一切胡作非为列为“党性原则”;并把它提升到帝国时代“勤王”的高度,或美化为文明时代“得道”的深度。然而,这只是一个过程。随着势力的扩张,分裂的力量,迟早有一天转化为寻求统一的力量:地痞变为绅士,蛮族化得文明,盗匪成为义士,军阀出落得一表人才,黑道帮会荣升为“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并集于(原先的匪首)一身。只是在他们一统天下的拼命争夺中,才日益体会到文明的价值,于是,便日益渴望扮演一个文化保护者的角色,于是,反文化者重新成为文化的温床;只是,这时的文化已不是以往的文化:新文化的破土,只有到了此刻才来迟姗姗。“是需要决定了文化的命运,是暴行替文化的茁长廓清了天地、打下牢固的根基。”──伟大的脸谱如是说。

 

 

 

第七章

南北朝的精神现象学

 

一、职业教徒与党工干部

二、宗庙与意识形态

三、游击战的历史含义

四、野蛮化与蒙古化

五、蒙古化与苏联化

六、现代蒙古化运动

七、毛泽东与忽必烈

八、蛰居三月的断想

九、复古主义与革新运动

十、野蛮战胜文明的范例:秦与元

 

 

所谓“赤化”也就是“苏化”、“苏联化”,可以视为“二十世纪的蒙古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现代文明过程中出现的野蛮化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苏联在中国建立的势力范围。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苏联还和蒙古具有历史渊源。

 

19631022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联合发表的《新殖民主义的辩护士──四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自揭疮疤道:“我们不准备评论成吉思汗的历史作用,也不准备评论蒙古、俄罗斯、中国等民族发展和国家形成的过程。我们只提醒苏共领导一下,当你们造这种谣言的时候,温习一下历史还是必要的。成吉思汗是当时蒙古的汗,中国和俄国,都是遭受侵略的。成吉思汗在1215年侵入中国的西北和北方的一部分,1223年侵入俄罗斯。成吉思汗死了以后,他的继承者在1240年征服了俄罗斯,过了三十几年以后,1279年征服了全中国。……中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在1934年写的一篇文章中,讲过一段关于成吉思汗的话,对你们可能有些用处。我们顺手抄下,供给你们参考。他说: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里,因为要查一点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罗思’,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汗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鲁迅全集》第六卷,第一百零九页。)

 

其实,俄国人作为蒙古奴隶不仅是十三世纪时候的往事,而是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政治现实:因为蒙古精神从此进入了俄国灵魂。1937年,成吉思汗的灵魂遗物即所谓“精神之旗”,从蒙古中部黑尚赫山下月亮河畔的寺庙中消失了,在那里,虔诚的喇嘛们曾护卫并尊崇了它好几个世纪。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斯大林的追随者们用蒙古式的方法,遏制蒙古文化与宗教,在“运动”中处死了大约三万蒙古人……蒙古精神在布尔什维克那里复活了。

 

 

一、职业教徒与党工干部

 

我看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不少在美国从事“传道人”职业的华人,他们在中国的时候竟然是共产党员!而且其中许多本来就是专业党工,例如在党校、团校以及各种“人事部门”工作的“政工干部”,是所谓“马列主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

 

要知道,无神论和有神论、共产党和基督教,是两种极为对立的意识形态和组织系统,为了争夺群众和社会影响,彼此之间经常大动干戈──他们到了美国如何化敌为友,甚至水乳交融了呢?

 

有一篇题为《必须清除附在公民身上的寄生虫──政工干部》的佚名文章这样质问:“沉重剥削和压迫的事实数据──政府的钱到底花去哪里了?”它写道,捐税苛重名列世界第二:《福布斯》的“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调查显示,中国总指数为160,全球列第二位。国内数据显示,国民经济GDP的实际税负已经高达32.55%,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18──25%的税负相比,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村民等普通老百姓的捐税负担十分沉重。

 

行政成本高涨而办事有限:而数据显示,中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事关公民切实利益的支出,只占财政总支出的25%(而美国则占75%)。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96年的一六五四.二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四四六五.九亿元,八年间增长一.七倍,年均递增13.2%,而行政成本二十五年涨了八十七倍。

 

供养行政人员花费巨大:2003年由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企业和村民交费和列支成本支出的行政事业供养费用高达一四二六六亿元,加上公安和武装警察的一千五百亿,达一五七六六亿元,占2003GDP13.52%。占整个国家总计支出三七九六〇亿中的37.58%。

 

2005年,中央政府对二十个省(区、市)划拨财政转移支付款七七三三亿元,可纳入地方预算因而在名义上可以接受地方人大监督的转移支付款不足半数,也就是说,至少有四千亿元巨额资金在作违法的“体外循环”,被层层截留、挪用、挥霍甚至因贪污腐败而不知所终,这中间还不包括早被人们视作正常的“跑、冒、滴、漏”。

 

2005年,中国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三项加起来就高达6000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0%,相当于全民义务教育投入的五倍。

 

北京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四十八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人均耗能量、年人均用水量和年人均用电量分别是北京居民的四倍、三倍和七倍。其中,政府机构的人均年用电量最高值达到9402千瓦时,相当于该市居民人均488千瓦时的十九倍。也就是说,有的政府公务人员一天的耗电量,够一个普通老百姓十九天的生活用电。

 

这些数据是经过世界上最严格的网络过滤后,通过计算机轻松检索出来的。我们看到的是,中国公民正承担世界上最重的捐税(所得的1/3),同时享受几乎是最低的“为人民服务”(财政支出的25%),如果由此得出中国公民正承受最沉重的剥削和压迫,谁还能有异议呢?

 

《必须清除附在公民身上的寄生虫──政工干部》质问说:撇开“人民政府”这一不可数名词,人们想知道,到底是谁在剥削和压迫人民?这只能到人民供养的对象中去寻找。而被供养的对象到底有多大规模,首先要澄清一下。

 

面对官民比例过高的广泛批评,中国人事部副部长、《公务员法》起草领导小组的侯建良出面辟谣:《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截至2003年底,中国公务员的总数约六三七万人。由此算出的官民比仅为1198,几乎是全世界最低的。事实真的如此?就跟有人将中国居民贫富对比分成城市跟城市比,农村跟农村比一样,侯建良不过是跟大家玩了一个概念游戏。

 

戳穿侯建良的这个游戏,我们不得不导入我们平常所经常用到的一个外来语──“干部”。根据中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介绍,截至2001年底,全国女干部总数已达一四八八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6.7%。据顾公布的数据推算,全国干部人数达到四〇五四.四九万人。这个四〇五四.四九万人才真正接近中国老百姓实际供养的官员数据。

 

另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中的数字,在党政机关中具有“国有”身份的实有人数约为一〇〇〇──一一〇〇万。在“事业”一类(科教文卫金融等)中,具有“国有”身份的人为二五〇八.二万人。也就是说,最低限度地,中国老百姓供养人员也在三五〇〇万人以上。

 

这三五〇〇万以上的人很多是从事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的,绝大部分人是不属于剥削者和压迫者的行列的。而即使对于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吃干饭的人”,也还还需要进一步鉴别与分类。所以需要清查一下,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关键──政工干部这种“吃干饭的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零点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八个大城市、七个小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的四一二八名调查居民进行调查后显示:67%的居民认为政府公务人员的总量应该减少,认为应该增多和保持现有规模不变的只有10%5.9%。其中,城市和小城镇居民认为公务员数量应该减少的感觉较农村更强烈,比例分别达到87.1%88%

 

一方面是民意强烈要求精简政府冗员,另一方面,在农村人口中,每七十八人才摊得上一名教师,每三百八十四人才摊得上一名医护人员,总体上,需要供养的公共服务人员严重不足。显然,老百姓需要供养的是公共服务人员,而且还应该增加,同时,那些占有公务员编制、参与腐败、肆意浪费、不为公共事业服务的人员,是应该清除的。许多人认为,首当清除的就是大量充斥在公务员队伍里的政工干部。这部分人集中在各级党委、妇联、共青团机关和工会中。

 

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四十七万七千万人。2005年,辽宁省有专职妇联干部二千二百七十人,1999年广西乡、镇以上专职妇联干部二四八六人。据此推算,全国专职妇联干部在六万人以上。截止到2004年底,专职团干部十九万一千万人。尽管这些数字来自不同年份,还是大略知道全国仅妇女、青年、工会的专职干部人数就达七十二万人以上。截至2005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总数已经达到七〇八〇万人,中国现有党的基层组织三五二万个,其中基层党委十七万个,总支部二十一万个,支部三百一十四万个。支部中的专职干部我们忽略不计。按一个党委两个正副书记、四个部长(或委员)、四个普通专职干部计算,仅全国党委就有专职干部超过一百七十二万人。加上妇青工三个团体的七十二万专职干部,最保守的估算,全国专职政工干部有二四二万人。

 

这二四二万人作为专职政工干部基本都是占有公务员编制的,超过公务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老百姓供养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五。每年仅按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数发给这二四二万政工干部工资,就需要四三五亿元以上。不推测这些人消耗较平均数更多的公款吃喝、旅游、车辆费用,仅按平均数统计,一年公款吃喝、旅游、车辆费用,他们就要花去两千亿元以上。

 

仅为共产党服务的大量政工干部,并不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却大量占有公共资源,是对公共财产的严重侵犯。把他们比着附在公民身上的寄生虫一点也不过分。这样的寄生虫,已经让公民不堪忍受,必须清除。从百姓供养的人员名单上清除掉政工干部是精简政府冗员最为关键的一步,他们能够清除了,再多的冗员也会很容易精简了。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研究世界宗教后认为:在社会地位与对不同宗教世界观的接受倾向之间,有显而易见的、明确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取决于接受者对宗教教义的选择。但在中国宗教史上,教徒对不同宗教的选择并非完全是取决于教义;宗教制度同样对信徒的选择有很大作用。甚至决定了职业教徒这一社会阶层的形成。

 

王青《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职业教徒的阶层分析》指出:同为信徒,对宗教的介入程度却不一样,至少可分三层。第一类为专业的神职人员,他们制定、解释并宣传教义,主持各种宗教仪式,宗教乃是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乃是宗教最坚定的捍卫者和支柱。第二类为虔诚的信仰者,其思想观念的核心是建筑在宗教观念的基础之上的,他们定期参加各种宗教活动,并积极参与布施。第三类是一般信仰者,他们仅仅只是在思想的某一层面上受宗教熏染,接受宗教的某些观点,偶尔参加宗教仪式;甚至只是把宗教当作一种时尚,作为生活的点缀。考察一下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和道教的专业神职人员的身份,其阶层的差异是很明显的。这种阶层差异不仅表现在两种宗教之间,也表现在同一种宗教的不同阶段,因此,差异并非是由于佛教和道教在教义上有明显不同而引起的,而是由于两者在宗教制度上存在不同的缘故。到南北朝后期,道教模仿佛教的寺院制度建立起自己的宫观制度时,佛道两教职业教徒之间的社会差异就渐渐缩小了。

 

在汉魏时期,职业僧人基本上来自西域的“外来和尚”。《高僧传》所记汉魏时期的十七位僧侣,几乎全为外国人。《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佛图澄传》所载王度上石虎的奏章称:“佛,外国之神,非诸华所应祠奉。汉代初传其道,唯听西域人得立寺都邑,以奉其神,汉人皆不出家。魏承汉制,亦循前规。”但到西晋时期,两京僧尼数为三千七百多人,至东晋,全国的僧尼数两万四千。这其中,似有出身于晋朝一流士族的僧侣,如竺潜。

 

僧侣出家的原因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为生活中出现了非常事件,常见的为疾病与死亡,也可能是某种神秘事件,导致信仰的产生或改变。

 

第二类是受到高僧的感召。

 

第三类为家庭影响。

 

第四类为时尚风气的影响。

 

然而,更多人出家是由于经济原因。僧侣中很大部分是孤儿,自小出家,他们在其世界观尚未形成之前就选择了佛教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这不大可能是出于信仰而导致的皈依。从出家者中孤儿极多这一现象分析,他们选择出家可能是出于经济原因,成为职业僧侣之后,起码能保障最低的生活条件而自下而上下去。同时孤儿的尘世牵挂较少,也是出家率较高的原因之一。这种因为经济原因而成为职业教士的现象,在世界宗教史上似较为特殊,但中国佛教史上,却是一个最普遍的出家动因,这显然与中国佛教的宗教制度、统治者的宗教政策等密切相关。这也可以看出近代中国的所谓“吃洋教者”其实并非基督教的特点导致的,而是中国社会的特点导致的:吃教并非新生事物,而是古已有之的。

 

与佛教比较,道教没有剃度、受戒等仪式的出家程序,圣俗之区别并不明显,但也的确存在专业的神职人员。尽管道书中对道士的出身门第等往往或编造,或攀附,借以自抬身价,不能尽信,但其中也不乏较可信的材料可以证明道士的社会阶级出身。从这些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而言,他们的出身似远较佛教僧侣为高。

 

方士中出身于掾史等下层官吏的占很大比重。

 

在宫观制度确立之前,道教的组织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天师道为代表的祭酒制,以天师为首领,下有治官、祭酒分统道民。这一制度的特征是职业道士兼具道师和官吏两重身份,与信徒形成半宗教、半官民的关系。从原则上说,祭酒身份的获得,主要是根据其在教的年资,但实际上,由于以祭酒代长吏,长吏出身的教徒显然比一般教徒更有可能获得祭酒的位置。另一类是各地小型宗教集团所普遍采用的师徒制,其形式类似于手工业者的行帮。应该说,在这一类宗教制度下,首领身份的获得决定于其方术技巧的高下、个人人格的吸引力。然而,在汉魏六朝这样一个高度重视门第身份的社会中,教主的门第身份对树立权威、培养教徒的信仰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宗教组织的这一转变,职业道士的身份也开始转变。因为道观同时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它需要廉价甚至无偿的劳动力。对于平民来说,成为职业道士可以逃避税役,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同时又有成为高等僧侣的可能,所以,平民成为职业道士的人数大为增加。另外,由于这一时期道教的圣俗区别转严,虽无须佛教那样断发剃度并且吃素,但职业道士不可婚宦,这一点,也给贵族官僚成为职业道士带来了困难。

 

分析中国社会的宗教,影响职业教徒的因素主要是宗教的组织制度,其次是统治者的宗教政策,而宗教教义只是一个极微弱的因素。这就是这个特殊的国情。据此分析近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影响显然是苏联在中国的地缘扩张所致;而随着中国共产党有朝一日失去政权,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影响也势必烟消云散。

 

 

二、宗庙与意识形态

 

自西汉武帝以来,儒家学说逐渐成为社会主导思潮,对国家礼仪典章制度的影响也日益凸显。汉魏之际虽然在思想、学术、社会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动,然而统治阶层对儒家学说,尤其是礼学在宣扬教化、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有所依赖,礼学研究与国家礼制建制成绩斐然。在皇帝宗庙礼制问题上,汉魏、魏晋之际出现的郑玄、王肃经说,对这一时期皇帝宗庙立庙、祭祀礼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礼制制定者并没有拘泥于郑、王等儒学大师权威诠释,而是依据现实之需要多有变更。南朝虽然在皇帝宗庙制度上基本遵循王肃学说以及东晋制度,但是也依据适时原则而有所变通,同时对汉魏制度有所侧重,这在宋、梁皇帝宗庙禘、祫祭礼制度表现尤为明显。

 

宗庙禘、祫祭礼是中国经学史上争讼纷纭而迄无定论的一个疑难问题。在禘、祫祭问题上主要存在如下争议:“一曰二祭之大小,二曰所祭之多寡,三曰祭之年,四曰祭之月。”(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十三《王制第五之二》,中华书局1989年版)

 

李飞《从禘郊到禘祫—试论春战时期的禘礼》认为,考“禘”于诸文献,大略可将有关禘的记载分为如下三类:1、四时之庙祭;2、审谛之庙祭;3、天子郊天之祭。通过对上述三类材料的梳理,基本可以肯定两周四时之庙祭中并无禘祭,《说文》的解释并不精准。两周严格执行昭穆制度,需要经常审谛故君的血缘关系,以维护当前族内长幼尊卑秩序,于是禘也带上了“谛”的含义,正因为“禘”吸收了“谛”的含义,才造成了自身内涵的膨胀和外延的混乱。这种审谛之用的禘礼和祫配套合称为殷祭,成为中国各个王朝的原则性祭礼,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周天子祭昊天配始祖亦名为禘,这才是禘的最原始含义,可惜随着春战的混乱,礼崩乐坏已成为事实。诸侯谛庙之“禘”,天子郊天之“禘”和传说中夏殷时祭之“禘”混为一谈,乱不可理,给后世学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不过也正由于“禘”的乱不可理,才说明在两周特别是春战时期,新旧混杂交融、天子诸侯势力消长的事实,由此进而管窥中国文明从城邦国家到领土国家的转变过程。这一转变为秦汉的古典帝国打下了必要的基础。后来汉政府设立学官,研究经典,对两周礼制进行整理改造,使祭礼从内涵到外延逐步明确,创立了后世的祭礼规范,使其成为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凸显出中国文明的独特性。

 

郭善兵《南北朝皇帝宗庙礼制考述──以南朝和北魏皇帝宗庙礼制为考察中心》一文认为,南北朝皇帝宗庙礼制既对两汉、魏晋制度有所借鉴、沿袭,又依据现实需要而有所损益、变革。南朝皇帝庙制与两晋制度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除梁外,南朝宋、齐、陈三代在立五庙、七庙时,皆将为开国皇帝已经故世的配偶所立之庙列入皇帝宗庙系统中。从刘宋时代开始,宗庙祭礼在沿袭东晋制度基础上,同时兼采汉魏诸儒之说定制。受学术领域礼学宗郑的影响,梁代一改两晋以来以宗庙禘、祫祭为一祭的传统,以禘、祫祭为两种祭礼,且禘祭小,祫祭大。北魏初期皇帝宗庙立庙、祭祀制度,既有汉化人群的政权传统模式因素,又夹杂有大量的鲜卑民族习俗。孝文帝以后,比较彻底地完成了北魏汉化历程。皇帝宗庙礼制对两汉以来相关制度既有兼采沿袭,也有创新之举。

 

西晋末年陆续进入中原诸少数族政权,也认识到儒家思想尤其是礼学思想与礼仪制度在证明本政权的正统地位有重要地位,多敦崇儒学、强化礼制,但这种借鉴往往大量充斥该民族原有的习俗。随着拓拔统治阶层汉化程度的日渐深化,北魏孝文帝对中国文明逐渐向化,完成了鲜卑人的汉化历程。但在皇帝宗庙礼制方面,以孝文帝为首的鲜卑集团没有被动沿袭以往汉化人群的朝代的成制,而是对两汉以来相关制度,对学术领域中郑、王经说的长短优劣进行了综合比较,在此基础上,既有兼采沿袭,更不乏创新之举。不难看出,师古、适时,兼顾情、礼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确定皇帝宗庙礼制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或许也是当时畅扬人性的时代思潮在礼制领域具体微观的反映。

 

南北朝时期,社会长期处于动荡混乱状态。然而,儒家经学,尤其是在强调、维护等级尊卑秩序,论证各政权的正统性和整合社会、协调人际关系方面卓有成效的礼学,普遍受到了各政权的重视。魏晋之际,《周礼》记载的吉、凶、军、宾、嘉五礼体系开始被应用于国家制礼实践中,至南北朝北齐、萧梁时期,五礼体系已经基本定型。皇帝宗庙礼制在沿袭两汉魏晋制度的同时,由于受政治、思想、学术、民族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多有损益、创新。

 

南朝虽然长期处于动荡状态,但文化和国家礼仪制度的建设却颇值得称道。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经学类书籍来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著作的部种、卷数均远远超过同一时期其它经学著述,而这些著作中的大部分均出自南朝儒生之手。南朝历代礼学硕儒辈出,在因循两晋五礼制度的基础上,宋、南齐、梁因时制宜,相继制定新五礼,至梁代形成比较成熟的五礼体系。南朝皇帝宗庙立庙、禘祫(殷)祭祀礼制在沿袭魏晋传统的同时,也时有创新之处,就是这一历史背景的具体体现。

 

十六国早期,民族矛盾的长期积聚使得种族冲突与相互杀戮相当残酷。随着蛮族程度不等的受到汉化,出于长久统治的考虑,只有借鉴中国统治模式才能长治久安。他们也开始沐猴而冠,通过讲求移风易俗、宪章旧典,笼络衣冠华族,“继承先朝帝统”,对本族进行洗面革新。复兴传统文化,逐渐成为十六国政权为争取正统地位而普遍采取的基本措施。而作为汉民族文化精髓的礼乐制度,自然就成为当时及随后北朝各少数族政权汲汲以求完备,并以之作为论证本政权正统性的有效工具。拓拔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由于统治比较稳固,汉化程度较深,皇帝宗庙礼制比较完备。在借鉴、沿袭两汉魏晋相关制度的同时,搀杂若干鲜卑民族旧有祭祖习俗,且往往对诸儒异说加以折中,并裁以己意定制,从而使北魏皇帝宗庙制度呈现出独特的特色。

 

随着北魏儒学的复兴,拓拔鲜卑汉化程度不断深化,历代诸帝的诏令中援引《诗》、《易》、《春秋》、《礼》等儒家经典增强说服力、进行说教的次数也日益增多。长期、持续汉化过程,造就了以孝文帝拓拔宏为代表的汉化程度较高、比较成熟的统治集团,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将拓拔鲜卑汉化推进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太和十一年(487年),孝文帝派遣使臣至南朝萧齐求取图书。这表明,锐力推行汉化政策的孝文帝迫切需要了解南朝的有关典章制度以及学术文化的最新发展,为其改革寻找适宜的借鉴蓝本,这或许也是孝文帝在而后制定宗庙禘、祫祭礼制度时,会抛弃汉、魏传统,而选择以王肃经说为依据的东晋南朝制度根本原因之所在。不过,孝文帝对汉化人群的传统礼乐制度并非一味盲从,而是在遵循儒家倡导的礼乐学说基础上,往往借鉴汉晋南朝政权实行的有关制度,并凭借儒学造诣,开阔的视野,对礼学上若干争议不休的问题进行裁断。

 

孝文帝在宗庙大祭礼问题上舍郑取王的举措,反映出当时北魏在汉化进程中,在兼采汉、魏制度的基础上,尤以借鉴更切乎实际、兼顾情、礼的两晋南朝典章制度为主的思想倾向。而在禘祭礼举行时月问题上,勇于抛弃以往先儒成说,变更以往成制的举措,也反映出此时汉化程度较深的北魏统治集团,因受汉化人群的儒学师说束缚较弱,能够凭借深厚的儒学修养,依据对儒家经典含义别出心裁的理解,以一种更为成熟、自信的心态,另创新说、新制,以为万世之法则。这无疑既是以孝文帝为首的北魏统治集团彻底汉化决心的反映,也是他们以中原汉化人群的文化的延续者、复兴者乃至创造者自居的自信心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

 

通过以太和十五年为标志的宗庙礼制改革,儒家思想,尤其是“礼”、“孝”伦理思想在北魏政治、社会生活中主导地位已经逐渐确立,从而为孝文帝随后一系列汉化改革的顺利推行,为拓跋族全面、彻底的汉化、封建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社会基础。但这期间潜伏的如皇室贵族生活奢靡;官吏贪污腐化,吏治败坏,因频繁发动战争而导致社会矛盾尖锐等种种弊端,也开始逐渐显露。由汉化拓跋贵族和汉化人群的士大夫阶层构成的统治集团由于深受儒家礼学思想浸润,面临着逐渐显现且可能有日趋激化的社会危机,因而更加强烈的意识到进一步加强礼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由于孝文帝宗庙禘、祫祭祀礼制改革过程中的某些举措,诸如专重于两晋南朝比较盛行的王肃经说,而置被当时北方儒士视为礼学渊薮的郑玄经说于不顾;孝文帝参以己意,曲解儒家传统经典的内容以适合现实需要;自承三国曹魏正统而与曹魏禘、祫礼制参差不合等,与北朝儒学世族秉持汉儒经注的学风及恢复周、汉、魏制度文化的理想格格不入。因此,当孝文帝去世,宣武帝遵循儒家三年丧礼学说行三年丧即将结束的时候,以孙惠蔚为首的儒学士人建议,参照汉、魏,尤其是曹魏依据郑玄经说确立的禘、祫祭祀礼制,变更孝文帝太和年间确立的制度。

 

北魏皇帝宗庙禘、祫祭礼制最终实现了“取郑舍王”。这既与北魏汉化人群的儒学世族遵循、秉持的汉、魏师法、学风相一致,也是拓跋鲜卑族统治集团在汉化过程中,随着对儒家思想认识的深入,而力求仿照、比拟上古周代臻于至治的大同社会心态的反映。无独有偶,就在北魏宣武帝采纳孙惠蔚等人的建议,在宗庙禘、祫祭礼制问题上“取郑舍王”后不久,南朝梁武帝也采纳何佟之的建议,对两晋和南朝宋、齐在长达二百余年时间内延续以王肃经说为理论基础的禘、祫祭礼进行了改革:以禘、祫祭为二祭;祫大禘小;祫祭时功臣与祭,禘祭则仅合祭祖先。梁代此次皇帝宗庙禘、祫祭礼制度的变革主要以郑学为依准的倾向也是相当明显的。在大致相同的时间里,南北朝在皇帝宗庙禘、祫祭礼制度上异曲同工的变革,无疑是基于郑玄对《春秋》经传的有关记载而对周代天子宗庙禘、祫祭礼的推断;而且随着南北朝各自遵行郑氏的《三礼》经注,而对国家相关典章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虽然北魏、萧梁基本主要依据郑玄学说,来确定皇帝的宗庙禘、祫祭礼,但是也根据适时原则,在兼采汉魏时期其他儒者有关学说的基础上,依据各自对儒家经典文义的理解,在不同程度上对郑学进行了改易,这也是当时在国家礼制建设问题上自觉运用“适时”与“师古”这双重原则的真实状况。

 

在现代南北朝,类似宗庙的摆设是“总统陵寝”、“主席纪念堂”、“忠烈祠”、“人民英雄纪念碑”、“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以及鲜红的血淋淋的五星红旗──“革命烈士的新鲜染红了它”。其意识形态则为阶级斗争学说、社会发展理论、无产阶级先锋队对全体人民进行全面专政。这不仅对中国传统宗教是一个颠覆,在世界宗教史上也是一个奇观,把国家崇拜、党的崇拜,发展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在其它意识形态方面,梁、陈时期,由于梁武帝公开宣布儒、释、道三教并行,三教合流的趋势更为明显,也为此后隋唐时代儒学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整个南朝时期,礼学以外的儒学除在梁武帝的扶持下有过短暂的辉煌外,基本上都因政治环境的恶劣而萎靡不振。政治环境对于学术发展具有相当大的制约作用,干戈未息、政治动荡不安的年代,不能指望学术的真正繁荣。而从南朝政治、学术的总体形势看,由于儒、道、释三家的不断争夺与冲突,为政治对文化的选择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在南朝诸帝中,除梁武帝有意识地扶持过儒学外,其他帝王则更多地是信仰佛教和道教,这也是南朝儒学一直衰微的原因之所在。

 

说到南朝儒道释之间的冲突,此一时期直接承袭魏晋,尤其是东晋时期的一些争论问题而有所发展。儒家学者依然坚持“华夷之辩”及正统的原则,排斥佛道二教,但由于佛道二教的许多义理已深入人心,故儒家学者的排斥虽然有力,但效果并不理想,相反却是三教合流、三教兼宗的趋势更明显。刘宋年间,顾欣站在道教的立场上发表著名的《夷夏论》,凭借儒家夷夏之辩的思想武器,论证道教才是华夏的根本宗教,佛教乃为夷狄之法,以期为尊王攘夷、王政一统教化张目,结果招致佛教徒的强烈反对,引发佛道二教的一场激烈论战。早在东晋威康六年(340年),庚冰就在代晋成帝拟定的诏令中明确提出“沙门应尽敬王者”的主张,以为“名教有由来,百代所不废”,“王教不得不一,二之则乱”,佛教徒应该遵循名教的原则礼敬王者,否则尊卑不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而到梁武帝,看到宋、齐两个朝代都因为皇族之间互相残杀而发生内乱,他就对自己亲属格外宽容。皇族中有人犯罪,他只好言好语教训一番,从不办罪。梁武帝的六弟临川王萧宏,贪得无厌地搜刮财富。其库房三十多间都堆满了钱,共有三亿以上,但梁武帝也不追究。

 

梁武帝在建康建造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同泰寺,每天早晚到寺里去烧香拜佛,讲解佛法,说是为百姓消灾积德。到他晚年,更是到同泰寺“舍身”,出家做和尚。大臣们集资一万万钱,到同泰寺替他赎身。梁武帝前后三次舍身,大臣们一共花费四万万赎身钱。这也是那个时代的西洋镜(“西洋化”奇观),就像现代的南北朝也有自己的怪现象“国父纪念馆”、“中正纪念堂”、“毛主席纪念堂”一样。

 

 

三、游击战的历史含义

 

“游击战”不是一个新概念,更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英雄传奇,而是一个和人类历史一样古老的故事。应该说,作为军事战术的游击,最早是作为辅助战略的角色出现的。据《史记·魏豹彭越列传》,彭越将兵盘据梁地,往来骚扰楚兵。盗贼出身的彭越,常带兵南下突击楚军粮道,让项羽不胜烦扰。但彭越经验老到,到处制造疑兵,让对手防不胜防,他自己随即抓到敌方主力所在,集结数倍军力一举击破之。可以说彭越就是当时的游击战专家。项羽虽然起兵抗秦,战败章邯,兵多将广而天下臣服;但项羽的理想是回到封建贵族的时代,而不知道统一的大众社会已经降临,他的谋臣范增被陈平的离间计所害,其他王侯也不满项羽的安排,结果被刘邦利用。项羽最终在这种长期的东征西讨中丧失了战场主动权。

 

而彭越是什么人呢?据《史记·魏豹彭越列传》记载,彭越“常渔钜野泽中,为髃盗”。后被刘邦“拜为魏相国”,击败项羽后,“立彭越为梁”。

 

不过这只是刘邦的权宜之计,很快彭越就被人诬告谋反,“遂夷越宗族,国除”。但自此以后,游击战术却为古往今来的起义者或土匪常常使用,这不足奇怪:要以少胜多、以弱敌强,这是唯一的应对之道。黄巢、闯王、捻军,都以高度的流动性取胜,行踪飘忽不定,让官军吃足苦头。

 

《史记·韩信卢绾列传》又记载一位“游击将军”陈豨,在汉高祖七年冬受封为“阳夏侯”,并以赵相国的身份监赵、代边兵。但后来根据对外战争的需要,“游击将军”成为制度:《史记卷一百一十一》记载,“将三其明年,元朔之五年春,汉令车骑将军青将三万骑,出高阙;卫尉苏建为游击将军, 左内史李沮为彊弩将军,太仆公孙贺为骑将军,代相李蔡为轻车将军,皆领属车骑将军,俱出朔方;大行李息、岸头侯张次公为将军,出右北平:咸击匈奴。”

 

还有索元礼,初唐酷吏,武后时任职“游击将军”。以告密起家,曾杀害数千人。他帮助武媚专政,刑讯逼供时以木椽枷住被刑人的手足,反转用刑,痛楚难忍,名之曰“凤凰晒翅”,和毛泽东文革的“坐飞机”相仿。又令被刑人双手捧枷,枷上层层垒砖,名之曰“仙人献果”。更有甚者,悬人脚于梁上,头垂于下,坠巨石于头发;还有以铁笼(圈)套在被刑人头上,四周打入木楔。这些酷刑不但奇痛难耐,还常使受害者骨裂脑崩。

 

《明史》《职官五》记载,“镇守辽东总兵官一人……游击将军八人……嘉靖二十年,改为镇守,……游击将军六人……嘉靖二十八年移驻永宁城……游击将军三人……万历五年去左字……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镇守山西总兵官一人……游击将军一人……镇守延绥总兵官一人……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镇守宁夏总兵官一人……游击将军三人,入卫游击一人……镇守甘肃总兵官一人……凉州右副总兵,旧设。分守参将四人,曰庄浪左参将,曰肃州右参将,曰西宁参将,曰镇番参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一人,领班备御都司四人。”

 

游击将军虽是古已有之,但明朝特盛是显见的,这是否和蒙古人征服之后的汉化人群的政权特别需要防备北部游牧民的袭击有关?所谓“游击战”就是非正规作战,以袭击为主要手段,具有高度的流动性、灵活性、主动性、进攻性和速决性。除了这些战术特点,游击战在战略上的主要方法就是把平民纳入作战对象,不但“广泛动员群众投入战争”,而且毫不手软的对付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些特点与现代人所谓的“恐怖主义战争”其实非常接近。

 

游击战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据考证,公元前512年的吴楚之战中,就有游击性质的作战行动。相传为黄帝风后撰写的《握奇经》认为:“游军之形,乍动乍静,避实击虚,视赢挠盛,结陈趋地,断绕四经。”对游击部队的作战行动,作了生动的描述。在中国共产党发动的各种武装冲突中,游击战具有重要地位,1927年──1949年的长期战争,使中共发展出多种游击战战法,如破袭战、地雷战、麻雀战、伏击战、地道战、围困战等。并总结出游击战的理论原则如: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是游击战的基本原则;以袭击为主的进攻,是游击战的基本作战形式; 革命根据地,是游击战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在一定条件下,游击战可以作为某个战略阶段的主要作战形式;战略上的集中指挥与战役战斗上的分散指挥相结合,是游击战的指挥原则;游击战要向正规战发展。游击战因兵力少而突击力弱,很难独立地解决整个战争问题,只有积极创造条件,使游击队发展成正规军,使正规战与游击战紧密配合,才能加快战争胜利的进程。

 

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十六字诀”,是《红四军前委关于目前形势闽赣斗争情况和红军游击战术向中央之报告》(192945日)。该报告说:“我们三年来从斗争中所得的战术,真是和古今中外的战术都不同。用我们的战术,群众斗争的发动是一天比一天广大的,任何强大的敌人是奈何我们不得的。我们的战术就是游击的战术。大要说来是:‘分兵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固定区域的割据,用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强敌跟追,用盘旋式的打圈子政策。’‘'很短的时间,很好的方法,发动很大的群众。’”



 

正是这样的打法,在苏联的援助下,两年多以后的1931117日,在日本入侵东三省的“九一八事变”不到两个月,为了纪念“祖国苏联”建国十四周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省瑞金县宣告诞生,现代南北朝正式诞生。该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93796日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至此自动终结。但1949101日该国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重新建立。由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以及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中华民国境内,因此,被中华民国政府视为武装叛乱割据政权。

 

中华民国当时的国民政府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分裂国家的武装叛乱割据政权,并以此宣布中国共产党军队为叛逆于人民的匪军,并予以清剿。直到西安事变之后,国民政府才取消了对中国共产党军队的清剿命令。不过,迄今为止,中华民国官方仍未承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合法地位。当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争议也变得无意义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外,许多中国人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一个苏联在中国境内培植的割据政权。还有人认为当初斯大林之所以命令中共在江西瑞金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是要分裂和颠覆刚刚诞生不久的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对此不置可否,但通过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视为“革命政权”而不是视为“代表全中国的政府”的方式,来淡化这种争议。

 

观察中国历史,不难发现军事游击可以溯源到集众为寇的盗贼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历朝历代强大的政府军和中原政权之所以屡战(剿)不绝,则是因为游击战术有其顽强的生命力和灵活性。长期困扰中原民族的草原游牧民族,最擅长的就是利用广阔的草原、沙漠的回旋余地进入中原腹地进行掠夺性袭击的。汉武帝和明成祖都吃过这样的亏,侵尽全国之力进入茫茫草原深处与敌寻求战略决战,却因处处找不到对手而最终自败。

 

将游击战术发展为游击战略的毛泽东,则是从江西井冈山附近的土匪身上总结发展游击战术的。毛泽东从对江西积弊几百年的匪患进行深入的调查,发现利用复杂山林地形进行纵深的游击战术是土匪屡剿不清原因。游击原则致胜的基础在于,一是够广阔、复杂的地形纵深;二是灵活、出其不意的转移、分散和集中有限兵力;三是小规模、深层次的扰袭、消耗攻击。这三条基础原则是游击生存的基础条件,缺一不可。

 

阿根廷殖民分子出身的切﹒格瓦拉在其《游击战法》一文中写道:“为了求生存,一支刚开始不久的游击军队必须依循三个条件:不断的机动性、不断的警戒、不断的猜疑。没有适当地使用这三个军事战术条件,游击队会发现到真是难于生存。”因此“任何的位置、武器、或是秘密,都不应该泄露给阶级的敌人,以避免全军覆没的危险”。只是尽管如此小心翼翼,他还是落入一个自我预言的陷阱:“游击队会受到敌人严厉的惩罚,有时候,被擒的俘掳还得接受残忍的酷刑伺候。他们会被像待捕的猎物在他们选择作战的区域里被追杀;敌人沿着足迹一路觅来的焦虑,如影随形地环绕在旁。他们必须猜疑每个人,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受到胁迫的农民会把他们交给压迫军队,以求个人的自保。他们唯一的选项,不是生就是死;有时候,死亡是个浮现千百次的概念,而胜利不过是个革命份子梦寐以求的神话罢了。”当然更大的一个神话则是他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个时期将会实现,人民也准备治疗他们的创伤,并发起社会主义的建设”。因为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只是一场更大劫难的开始。

 

但是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更大的劫难常常为新文明的出现扫除了障碍。

 

所以现代人完全有理由为董卓、石虎、侯景、黄巢、张献忠、李自成、努尔哈赤,以及阿提拉、铁木真、帖木儿、斯大林、毛泽东……等“蒙古人”辩护──因为他们不仅是“游击战”的高手,而且为新文明的出现扫清了障碍?

 

(一)“传说──神话”的普遍作用和“残暴名声”的虚幻性:敌对派别的泻染(描写他们的历史都是由敌对势力事后书写的,实际上,他们都是作为最后的失败者被载入史册)和人民群众恐惧症的综合作用。

 

(二)他们的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提拔”和训练、薰陶、强化。他们作为乱世或衰世英雄的悲喜剧命运。命运棋盘上的一颗刺目的棋子。

 

(三)他们作为历史的转机的促成者及表现者。没有他们的出现,历史潮流的转变是不可思议的。没有他们的猛烈击打,长期占统治地位的腐朽文化、“文明势力”是不会进入坟墓、腾出新文化的生存空间。

 

(四)诚然,他们大肆屠杀、烧掠、破坏,他们尽情作恶……但是,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他们又为什么能够这样做呢?是什么东西刺激了他们,促使他们作出这类反应?又是什么东(29)西赞助他们,使他们的这类意欲得以物质化,使他们的这类行为能够产生如此普遍的影响并得以大大的普及呢?

 

(五)人类有一种本能,就是将宇宙万物都拟人化。人们更喜欢将许多历史性的及社会性的灾难拟人化,于是一些大恶魔、大恶棍就应运而生了。其实,这些人充其量只是恶魔的化身,他们本身则决不是恶魔,他们都是人。只是由于他们的某些个性及某些基因的作用,使这个恶魔有机会进驻罢了。于是他们表现出某种魔性而被人目为恶魔。

 

(六)由于“历史的需要”,这类“恶魔”就应运而出。如果历史不需要他们,他们本会默默无闻,自生自灭──作为一个潜在的英雄而死去。但是,你听──历史在呼唤他们,时局在震憾他们,难怪他们都急不可待地跳了出来,向那刺入肺腑的呼声之源猛然冲动而去……

 

(七)那么,僵尸般的、腐烂了的、败坏着的,到处散发着窒人呼吸的“繁荣”的毒素之“文明社会”。那么,贪婪的,除了吸吮创造者的血汗,除了观赏英雄们痛苦屈辱地死去之外,无一能事的“文化”,不付之一炬,又要它何用?这就是董卓和帖木儿们的用途:他们虽然以大破坏者、大野蛮人的狰狞面目出现于世人面前,却也以清道夫、播种者的消毒面目出现于历史学家的透视镜中。

 

(八)即使不从历史学的抽象定义,而从道德具体范围而言,他们也不无可取之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是一条古训,显然,它还将不幸作为今后的律法长存下去。而俗语也说道:“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是的,这群面目可憎的狰狞怪物,正是作为大复仇者来到这世间的。奇怪的是,他们往往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受害者”,他们的复仇往往是出于一种客观的“报应”,而非出于主观的“报仇”。死于他们利剑与烈焰中的生灵,又大多是前此得意非凡的上等人或上等民族。当然,也不乏“殃及池鱼”的例子……

 

(九)这样看来,这类大屠夫,即使不是超级的、超世俗的道德的化身,也是这最高道德(就历史学而言,这道德就叫“报应原则”)的行刑吏。说他们不道德和“不事生产”、“不从事建设”──只是囿于和平时代的观念。决不是荒凉而广阔的历史旷野上的真理。在历史旷野上横行无忌的道德就是“报应原则”。报应所依据的不是世俗所谓的善恶,而是力的作用方向,也就是压抑与反压抑的永恒宿命。这是“历史力学”的精义。

 

(十)总之,建设与破坏都属于“阳”的范畴(天堂),唯独“维持、保守”属于“阴”的范畴(地狱)。所以这些大恶魔的(天堂)圣功与耶稣、孔子、释迦、苏格拉底的圣功同样光耀日月。世人只见后者而不见前者,岂不怪哉!只在印度伟大神祗──湿婆的身上,方可以见出这二者的珠连壁合的完满的,随即又破碎的至圣状态……

 

 

四、野蛮化与蒙古化

 

2009年,中共庆祝建政六十周年之际,《纽约时报》刊登题为《中共对历史的悲剧保持缄默》(China Is Wordless on Traumas of Communists' Rise)的长篇报导。文章再现了1940年代“两个中国”内战时期惨绝人寰的长春战役:中国共产党军队围困中国国民党防卫的长春城,饿死至少十六万平民(当时长春人口约二十万)的史实;指出中共惯于粉饰过去,教科书把革命描绘成人民的愿望,充斥电视的“爱国”题材处心积虑的美化毛军,闭口不谈其攫取政权过程酿造的种种惨剧。

 

与很多其他城市不一样,1949年的长春,当解放军游行通过这个工业城市的街道,宣告战胜国民党的军队时,没有欢呼的人群迎接他们。因为大多数的长春百姓已经在此前五个月的围城中饿死,而活下来的人们根本没有力气走出家门。尽管解放军与蒋介石的国军的敌对行动已经结束,好像松了一口气,大部分居民──那些在五个月的围困中幸存下来的人们,已经虚弱到无法走出户外。现年八十六岁的张樱花是幸存者之一,她回想起围困时饥饿夺走了她的弟弟、妹妹和大部分邻居的生命。她说:“我们只是躺在床上等着饿死,连爬行的力气都没有。”

 

中国的历史书歌颂这场战争,视其为内战的决定性胜利之一,骄傲的称毛的军队没有耗费一枪一炮就饿死了强大的国民党驻军。中共官方的故事情节没有透露的是,在19486月至10月解放军围困长春期间,至少有十六万平民饿死。中共六十周年的庆典令人瞠目结舌,但是并没有为共产党壮大权力中死去的几千万同胞默哀;那些亡灵包括:数千万在内战期间死去的同胞、数以百万计的地主、国民党的支持者、其他被毛泽东为巩固权力当作敌人消灭的人。

 

报告文学《雪白血红》的作者张正隆写道:“长春如同广岛,人员伤亡几乎一样。只是广岛用了九秒,长春用了五个月。”该书叙述解放军胜利占领长春的历史,1989年出版后立即在大陆禁售。四万余人依靠吃昆虫、皮带、甚至是街头横尸得以幸存;共军占领该城时,所有树叶草皮都被吃光了。对如此灭绝长春百姓的事件没有纪念碑或纪念物,大多数年轻人对这场胜利的黑暗面一无所知。当年的幸存者现在已是七老八十,不愿意讲述这场深埋在心底的噩梦了。十七岁的高中生李佳琪,她坐在长春解放纪念碑的台阶上对记者说:“我所听到的就是,长春,兵不血刃就被占领了。”

 

中国学者大多回避该话题,几个历史学家被问及这段历史都回绝采访。周杰文是长春一位退休核子物理学家,他通过对长春胜利的亲自考证,找到了许多细节。如果这些详情广泛流传开来,则会破坏“解放军是老百姓的保护者”这一名声。这些细节包括开枪射杀企图逃离长春的百姓、对蒺藜铁丝网另一侧抱着饥饿孩子的母亲的恳求充耳不闻。周先生说:“导致这么多百姓死亡是解放军造成的极大错误,内战中空前的悲剧。”历史经常由战胜者撰写,中共毫不羞愧的篡改历史以对自身歌功颂德。历史书将此次革命写成是因为它深得民心的自然结果。数月来充斥电视的爱国电影,把毛的军队描绘成伟大的解放者。革命不愉快的一面,比如交火中造成的无辜伤亡通常都忽略掉。

 

香港出版商鲍朴在2008年出版了《国家的囚徒:赵紫阳的秘密录音》(PRISONER OF THE STATE,在香港出版的书名是《改革历程》),从而激怒了党魁。赵紫阳是被打入冷宫的中共领导,他因反对血腥镇压1989年民运而遭废黜且软禁在家十六年。鲍朴说:“中共对客观的记录历史毫无用处。中共篡改历史,将历史当作统治工具。但这需要不断的审查,而对社会造成破坏效果。”

 

很难量化压制真相造成的后果。许多中国人,历经了兵荒马乱、饥荒、政治迫害中长大的人们,很少表露他们所承受的心理创伤,更不用说治愈。香港大学教授龙应台研究了长春胜利的史料,她说,在写作《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这本有关内战的书时,她所采访的每个老兵在回忆当年的经历时都失声痛哭。“这是不可言说的国家造成的创伤,从未被注视过,从未被抚慰过。”该书通过记述幸存者的经历反映出内战的恐怖,200911月在台湾出版,在大陆立即禁售。龙应台说:“能清楚回忆当年历史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了。”

 

长春劳动公园里聚集了一些当年的幸存者,他们大部分时间并不想讲述那段故事。但在记者的努力下,一些详情还是被道出。幸存者们说,婴儿弱得没有力气哭,大姑娘给一口饭就被卖给人当老婆。毛的军队执行困城的命令,就在他们的眼前成千上万的人死掉。林彪将长春变成了死城,所以他本人也缺德太甚,在二十多年后暴死于蒙古沙漠。毛军占领之后,允许百姓购买粮食,但尽量抬高物价,迫使人们用一个金戒指“交换”一块饼干。“最初我们吃高粱,然后吃玉米棒子芯,然后吃树皮。停食一周后,人变得困倦不堪。一旦这样,也就是快死了。”八十五岁的蒙清华说道。

 

美国飞机的空投援助被蒋军自用。美国不再援助时,军人从百姓那里抢夺食物。《雪白血红》写道,在长春最穷的城区,十户九空。张樱花的家庭相对富裕,但入秋时也没有东西可买了。他们撕开枕头,吃用作枕心的荞麦皮。后来他们煮了皮制品吃。当时二十五岁的张樱花明白只能吃这些难以下咽的东西维生。“每天我们只吃一口,勉强维生,但孩子们坚持不了。”她六岁的妹妹和九岁的弟弟最终死了,她的父母几乎无法站立,努力将孩子的遗体拖到大街上。

 

一些毛军老兵则后悔当年加固围困,防止百姓出逃。王军如说,中共强迫他参加少年民兵时他才十五岁。后来,他和另外十七万军人受命将饥民赶回城里。“我们得到的军令是,他们是敌人,必须死。”当他上大学时得罪了一个共产党官的亲戚,惩罚他的是劳改二十三年,这也可能是他缺德行为的报应。劳改释放后,他的工作是运木头。2009年王军如七十六岁了,他说年经人应该知道长春和内战时期的历史。“他们就知道宣传所说的。如果他们知道战争有多可怕,将来他们会努力避免战争。” 但是他所说的“战争”,完全不像同胞之间因为意识形态分歧而造成的冲突,而是一场类似于蒙古入侵和满洲盘踞那样的种族灭绝,一场异常野蛮的征服战争,一场完全彻底的民族浩劫。

 

十三世纪意大利人对蒙古人描写,和今天人们看到的差不多:与别族人民比起来,蒙古人显得十分高傲,他们目空一切;并且据说对待别族不管是贵族或平民,他们全都瞧不上眼,就像他们的后继者苏共和中共的“先锋队”一样。人们在大汗的宫延里见到了尊贵的俄罗斯大公雅罗斯拉夫,见到了谷儿只(格鲁吉亚)的国王与女王之子,也见到了许多上层的苏丹与高丽人的王公,但他们都没有获得应有的尊敬,而指定接待他们的蒙古人,不管地位多么低卑,却走在他们前头,并常占有首席,反之,他们则只得坐在后面。

 

与他族人民相比,蒙古人显得十分暴躁易怒。但比起他族人民来,他们也更会行使诈术,在他们中间几乎找不到任何“真理标准”,除了赤裸裸的权力欲望和无休无止的贪婪:最初他们向你逢迎,但后来却像蝎子般地蟹人。他们狡猾欺诈,尽力行使一切诡计。蒙古人在饮食与其他方面,都很肮脏。他们想对其他人做坏事时就用巧妙的手段加以掩盖,使人们无法维护自己或设法对付他们的诡计。醉酒被他们认做光彩的事,有人喝得大醉,呕吐狼藉,但并不因此止饮。

 

他们很贪婪、又很吝啬,惯于向别人索取东西,而自己却一毛不拔。杀害别族人民,他们认为算不了一回事。简而言之,他们的恶习,真是说也说不尽。凡是能吃的东西,都可以充作他们的食物,他们吃狗、狼、狐、马,必要时还吃人肉。当他们进攻中国城市时,由于围城很久,蒙古人的口粮断绝了,这时他们什么东西也吃不上了,便从十个人中抽一人让大家分着吃。他们还吃母马产驹时连同马驹一起产下的赃东西。人们甚至看见他们将虱子捉来吃,他们说:“这东西吃我儿子的肉,喝他的血,难道我就不能吃它? ”我们还见过他们吃老鼠。他们不用桌布、餐巾。据说斯诺的《西行漫记》里,就记载了毛泽东这样的“怪癖”,其实那不过是蒙古人的习惯。

 

除去肉类外,蒙古人没有面包,也没有蔬菜等等;他们每次所食的肉也不多,别族人民很难只靠这点肉过活。他们手上满是肉类的油腻,进食时将油腻擦在自己的袍子、皮靴上或草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上。他们之中较高尚的人通常有一小块呢子,吃完肉用来擦手。他们之中有一人分割食物。另一人用刀尖取食物分给每个人,按着对每个人的尊敬程度分给食物,块儿有大有小。所用器皿不洗,有时用完后,将稀汤带肉一起重新倒迸瓦罐内。洗瓦罐、勺子时,也用这种方法。

 

用任何方式糟蹋不管什么饮料或食物,都被他们认为罪大恶极,因此绝不允许将没有把骨髓吸尽的骨头扔给狗吃。他们不洗衣服,也不许人们洗衣服;只要他们有的话,他们就大量饮用马奶,他们也饮用羊奶与骆驼奶。他们没有酒、麦酒与蜜,除非由别族人民偶尔运来赠给他们。一般不很富有的人,冬天甚至连马奶也喝不上。他们还将黍子放在水里熬成只能饮用的稀粥。每个人早上喝一至两碗,白天他们就不再吃什么了,晚上每人再分给少量肉,喝些肉汤。夏天有充足的马奶时,他们很少吃肉,除非偶尔赠给他们肉吃,或猎得禽兽时才有肉吃。

 

此外,他们那里有如下法律与风俗:被发现有明显通奸行为的男女,予以杀死。少女若与某人有淫乱行为时,男女都予杀死。发现有人在他们的领土上进行抢劫或明显的偷盗行为,毫不容情地予以杀死。若有人泄露了他们的秘密,尤其是当他们将要作战时,那个人就要被重打一百下屁股。幼者若侮辱了他人,他们的长辈决不饶恕他,重重地加以鞭打。

 

妾所出之子与正妻之子没有任何不同,父亲按照自己所愿将东西分给每个儿子,如果是王公的后裔,妾所生之子与正妻之子有同样的权利来继任。若一个蒙古人有许多妻子,那么每个妻子各自都有自己的帐幕与家庭。他一天在一个妻子处喝、睡,另一天则在另一妻子那里;其中有一个算做长妻,他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比和别的妻子要多。虽然妻妾众多,但她们很少发生争吵。

 

男子除制箭及照管一部分牲畜外,什么事也不管。他们出去打猎,练习射箭,他们不论长幼都是优秀的射手,他们的孩子到两三岁,就开始骑马,驾驭马、纵身上马,还按照孩子们的年龄不同发给大大小小的弓,让他们学习射箭,他们既灵巧、又勇敢。

 

姑娘们与妇女们也跟男子一样地骑马、灵便地骑在其上疾驰。我们还看到过她们身上佩带着箭筒与弓。男女都能长时间坚强地骑在马上。他们那里的马镫很短,他们对马很爱护,此外他们也尽力保护一切财产。他们的妻子制作各种东西:短皮袄、衣服、鞋、靴与各种皮制品,她们还管理与修理大车,为骆驼装驮包,她们做事都很敏捷。妇女们全都穿裤,有些妇女也跟男子般地射箭。

 

……

 

这样的蒙古人一旦入侵乃至入住甚至入主文明社会,就构成了文明社会的野蛮化过程。这就是“野蛮化与蒙古化”的关系。

 

文明与野蛮的对峙乃至互相交错、交替,乃是历史经常上演的剧目。野蛮战胜了文明,即构成文明史过程中的“野蛮化现象”。而蒙古入侵导致的“蒙古化”就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野蛮化,也是几百年中渐进野蛮化过程的顶峰。

 

北宋灭亡以后,中国形成又一次南北对峙。以淮河及大散关为界,北方是金、西夏和后来的蒙元政权,南方是南宋。中原地区汉唐时期的先进,已经在安史之乱中摧毁了;特别是唐后期与五代的破坏,到北宋并未完全恢复。而辽、金、元的轮番蹂躏和广泛胡化,更使得北中国的社会发展,相对于南中国大大落后了。南宋不仅江浙地区经济富庶,湖广、江西地区也得到长足的开发。中原残破、户口凋零、人种退化、经济倒退,财赋不得不进一步仰赖东南。从元世祖开始,因为依赖江南粮食供给,大都城内居民吃的粮食也由粟麦改为稻米为主。于是每年要有上百万石的稻米北上运输,北方游牧政权对南方农耕地带的过度榨取,造成“穷极江南,富夸塞北”的反常现象,最终造成13401360年代的南方革命“杀鞑子”。

 

中国人向来只把元代看作一个不幸的年代,一个因为蒙受民族耻辱而必须予以忘怀的世纪。但结合二十世纪来看,实在有必要重新审视“蒙古事变”,并撕掉意识形态的伪装、深入到地缘政治的核心,以全球眼光来探讨民族悲剧的地缘政治背景。

 

我曾思考:“蒙古化”就是文明的再度野蛮化。精确地说,“蒙古化”体现为由人数较少但组织良好、文化落后但较为刚健的少数人集团,(他们为了权力是不择手段的,他们只对权力充满了热忱),使用暴力的或恫赫的手段(往往是二者同时并用)──对人数众多但组织松散、文化发达但风气委靡的多数居民进行统治的必然结果。他们往往热爱自己的生活但不懂得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以保护这种生活。从某种意义说,这是自然本能对人造文化的一个胜利。尽管,常常是可怕的胜利。

 

“蒙古化”是军事征服以及接踵而来的政治统治的文化结果。这种“文化结果”在文化意义上是无甚建树的,它的文化意义是间接的,它往往只是以其固有的强制与硬性手段开出了一片土地──其收获要等到数十百年之后。

 

就“文化产品”而言,蒙古化是一场浩劫。但就“文化精神”而论,蒙古式的浩劫却意味着某种改弦更张。中国历史记载中几次巨大类似浩劫:

 

 

(一)秦灭六国。

 

(二)董卓灭汉。

 

(三)五胡乱华。

 

(四)六镇起兵[消灭北魏孝文的汉化运动]。

 

(五)安史之乱。

 

(六)五代军阀专政。

 

(七)辽金轮逼北宋。

 

(八)蒙古侵吞寰宇。

 

(九)八旗接管中国。

 

(十)苏联席卷中国。

 

还有一些不太成功的蒙古化浪潮。其所以未成功,由于被更有文化的势力压制下去了。或者,他们本身却能免受许多消极性文化的影响。

 

(一)赤眉绿林运动

 

(二)黄巾运动

 

(三)侯景之乱[侯景的继起者并非面目可憎的军阀,而是些深通三教、懂得治术的君主,尽管他们风风雨雨、结局凄凉。可见,侯景、董卓的作用并不一致。二者的相似处,是开启了一个混乱时期。但侯景要间接得多]。

 

(四)隋末群雄并起,本来是足以毁掉隋炀帝的文化之果,但这次革命很快被唐室所粉碎。唐室在隋室的路子上,较稳健地走了下去。“杀人八百万”的黄巢则不同,他是五代军阀的鼻祖。从这一点上说,他充分发泄了对于文化的敌视情绪。他的成功和毛泽东的成功相似,以“千百万人头落地”为代价。

 

(五)元末红巾军的暴动,本来可使已经蒙古化的中国大地进一步趋于荒芫,但朱元璋的阴沉性格和明智路线占了上风。他的险恶反而胜利结束了蒙古化的黑暗时代。虽然在某些西方人的心目中,元朝并不怎么黑暗──毕竟“色目人”的眼睛经常充满了光明。

 

(六)明末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流寇暴动,被更有组织、较少腐化的满洲人击败了。其实也是八旗监督下的明军消灭了“起义部队”,然后他们又被满洲八旗各个击破。

 

(七)洪秀全主义,这是一种不太典型的蒙古化运动。因为它毕竟披上了异邦(基督教)与古代(周礼)的装束。

 

满清人的问题值得深入讨论。本来,他们的入侵是一场浩劫,但是他们建立的二元结构使中国避免了彻底的蒙古化,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国家无法长期座落在蒙古化的骚乱上──就此而言,其二元结构比蒙古和布尔什维克的一元结构更为稳健,也注定要比布尔什维克的“一元化领导”享祚长久。他们建成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成熟的“理性国家”,而他们玩弄二元结构的杠杆手段就是“剃发令”,堪称和苏联人玩弄的“思想改造”异曲同工。但全面地说,他们的事迹是一种特例,因为那是一个野蛮民族,对一个人口是自己二百倍的多数民族的征服,其成就远在蒙古人征服俄国、土耳其人征服拜占庭、莫卧儿人征服印度之上。

 

可悲的当然就是善于自相残杀、不能团结御侮的汉人。每一次蛮族入侵,都带来不同程度的“集体化”:即便近在清初,满人以自称“奴才”为荣,通过号称“清初三大恶法”的逃人法、圈地法、投充法,愚公移山、改造中国,建立农奴制度、工奴制度、家庭奴仆制度,鲸吞了中国人多少土地和生命?三大恶法本质上建立了“满人集体”的共同财富,是一种“民族掠夺”的产物,而在布尔什维克那里,“阶级掠夺”代替了“民族掠夺”。无论“民族”还是“阶级”,说到底只是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特殊权益的幌子。悲哀而沉默的中国大地屡遭侮辱,一而再、再而三地经历这些口是心非的革命、人面兽心的入侵,但烹饪人肉的盛宴终将过去,进步的力量终将重新启动。

 

在中国,蒙古化开启了战争主导而非文化主导的大一统时代。

 

春秋时代是启蒙的时代,战国则是理性的黄金时代。

 

况且,秦汉之际正是匈奴对中国的影响空前增长的时代。

 

隋唐是启蒙的、艺术的时代,两宋则是理性精神逐渐凝成的时代。

 

我们在秦汉时代与元明清时代之间发现了某些类似之处。

 

元代是明清的准备时代,它是文化发达时代到政治稳定时代的中继站和转捩点。因此,它的文化政策是出了名的残暴之至。秦代与之惊人的相似。秦,是从春秋战国的文化时代向西汉政治时代过渡的桥梁。它与元代一样矫枉过正,在许多方面比两汉政治走得不要远,还要深。

 

元与明清和秦与两汉之间,在意识形态上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随着高级文化活动的逐渐岑寂,民间宗教大量渗进了“上层建筑”。于是出现了民间宗教与官方哲学暗暗合流的奇异景观。

 

秦汉时代,这种合流的最后结果是东汉?纬神学的出现。在元明清,则是各种民间道教的出现。二者同样默不作声地浸入上层社会的文化,在“儒学”的表层下,鼓荡的却是人民心灵的久久振动……

 

这种合流有其强烈的预兆,就秦汉时代而言在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中已露端倪。秦朝排斥这种学说;汉朝也没有真正接受它。秦汉之际,它只在民间和一些“人民知识分子”中悄然流传。

 

假设秦汉统治者接受了这种学说,以为官方哲学或宗教,那“秦”朝、“汉”朝这些以皇室发祥地命名朝代的办法也许就改变了。

 

本来,夏、商、周都是民族而兼地域的称号,秦也是如此。可是当以夏、商、周、秦等封建时代一去不返时,这种状况就应结束了。可惜,继承这个局面的是那个毫无创新精神、缺乏真正想象力的市井之辈──刘邦。他一成不变地承袭前代做法,但却“画虎类犬”。试想,这个刘邦本人不是“汉人(他是沛人,距汉甚远)人,他的统治势力和群众基础也不在“汉”地,而“汉”作为一个民族早就不存在了──也许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可是他却笨拙地把别人赐给他的“汉”字招牌“一成不变”地承袭下来,进而冠于全国家全民族的头上。

 

这就开了一个先例。后来魏、晋、隋、唐、宋都以各自的方式──重复了这一“成例”。

 

就长期稳定的全国意义上说,是蒙古人首先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他们是没有根基的人。而且,他们对中国的上层文化抑有一种敌视与轻蔑。所以无法自称某地之“人”,无法用中国某地域来命名皇朝。但为了避嫌,又不能直用“蒙古”一名,因此,他们便用了富于道教色彩的“元”。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不以地名(氏族名)命名、而是以意义来命名的朝代。元朝在王莽的“新朝”之后再度强调了朝代名称的抽象意义,从而把它变成了一种传统。而这样不怕重蹈王莽覆辙的革命行为,只有外来政权敢于尝试。而从元朝以后,只有吴三桂的周朝以地名命名,结果失败。这样以意义命名成为新的传统:明、清、大顺、太平天国、中华民国、中华帝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台湾能够独立,那就是回归地名命名国家的“中国传统”而放弃以意义来命名国家的“蒙古传统”。因为在“元”之前的“金”,也不纯然是意义命名的。

 

“元”这个字在中文里的意思是“本原”。其衍生义为:开始的(元旦、纪元)、为首的(元首、元帅、元老、)、主要(元音)、根本(元素)、构成一个整体的(单元)。以“元”命名,表达了蒙古征服者“气吞八荒”的企图。最有意思的是,对中原人来说,元朝偏偏是外来政权,是异族建立的;更特别的是,元朝不是一个普通的朝代国家,而是一个像秦朝那样具有开创性的世界国家、“全球政府”。在“元”的逻辑下,中国地域上的各个区域国家、朝代国家,像先秦战国的中原各个主权国家一样被逐一消灭。结果也原先的帝国臣民“汉人”也首次沦入异民族的全面专政之下。

 

最初的创造者并不是蒙古人,而是作为大改革家而失败的王莽。他用“新”字来命名皇朝。但“新”字缺乏道教渊源。但作为具有丰富想象力的改革者,王莽一定意识到“汉”朝命名的不合理性。所以,他一改地域命名法,而采取了意义命名法(顺便说一句,中国人名上也有类似的演变过程)。但随着王氏的惨败,汉朝的“恢复”,“中兴”──以后的统治者遂不敢重蹈覆辙了。

 

后来的女真人,一反五胡与辽人的惯例,不复盗用中国式朝代名字,而采取了富于道教色彩的“金”字命名皇朝。并把他们的统治势力扩展到整个北中国。蒙古人,正是在他们的基础上继续做下去的。

 

而蒙古的成例(它统一了中国本部及各附庸国家)无疑给予明清统治者以直接影响。

 

明先称“吴”;清先称“满洲”;但后来都转到金元的路子上,从而永远结束了刘邦的错误。

 

“元、明、清”──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元──明──清这些抽象的国号表明,在白热化的理性时代终结之后,宗教(它首先是民间宗教,而后或被升为国家宗教,或依然故我。在中国,民间宗教首先是民间道教)的影响迅速扩大。

 

从高级文化的角度看,民间宗教也许不足称道。但对历史研究者和对现实政治家来说,却有一个共同的、紧迫的需要:估量它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份量。对于后者而言,怎样对待这一份量,乃是一个严峻的任务。

 

 

五、蒙古化与苏联化

 

19831214日)

 

所谓“赤化”也就是“苏化”、“苏联化”,可以视为“二十世纪的蒙古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现代文明过程中出现的野蛮化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苏联在中国建立的势力范围。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苏联还和蒙古具有历史渊源。

 

19631022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联合发表的《新殖民主义的辩护士──四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写道:“我们不准备评论成吉思汗的历史作用,也不准备评论蒙古、俄罗斯、中国等民族发展和国家形成的过程。我们只提醒苏共领导一下,当你们造这种谣言的时候,温习一下历史还是必要的。成吉思汗是当时蒙古的汗,中国和俄国,都是遭受侵略的。成吉思汗在1215年侵入中国的西北和北方的一部分,1223年侵入俄罗斯。成吉思汗死了以后,他的继承者在1240年征服了俄罗斯,过了三十几年以后,1279年征服了全中国。……中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在1934年写的一篇文章中,讲过一段关于成吉思汗的话,对你们可能有些用处。我们顺手抄下,供给你们参考。他说: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里,因为要查一点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罗思’,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汗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鲁迅全集》第六卷,第一百零九页。)

 

其实,俄国人作为蒙古奴隶不仅是十三世纪时候的往事,而是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政治现实:因为蒙古精神从此进入了俄国灵魂。1937年,成吉思汗的灵魂遗物即所谓“精神之旗”,从蒙古中部黑尚赫山下月亮河畔的寺庙中消失了,在那里,虔诚的喇嘛们曾护卫并尊崇了它好几个世纪。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斯大林的追随者们用蒙古式的方法,遏制蒙古文化与宗教,在“运动”中处死了大约三万蒙古人……蒙古精神在布尔什维克那里复活了。

 

蒙古人曾是世界历史上最成功的征服者。以版图计,其扩张幅度大约仅次于英国维多利亚的全盛时代,以技术条件的对比看,其艰辛与强度远在后者之上,而且其攻陷的大多是文明的核心地带。以扩张的速度论,蒙古人更在英格兰人之上,且比阿拉伯回教帝国的迅速膨胀还要迅猛。

 

《金帐汗国兴衰史》(格列科夫等著,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对该国即南俄罗斯草原上的蒙古帝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所作出的叙述,有助于我们理解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阵营的秘密。

 

前人论蒙古征服之成因,首推其周遭各定居民族如俄罗斯、东欧,汉字各国(西夏、金、宋、南诏、朝鲜、越南)、亚洲回教各国的孱弱腐败、分裂内讧,盖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观《金帐汗国兴衰史》亦足以验证此论。同样,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也是在那些破产国家才取得了成功。

 

蒙古征服的次因,当推其军事力量的强大、战争机器的锋利及高效,而其中关键因素,则是蒙古社会“全民皆兵”的原则所致,在全民皆兵的原则下,不仅男女老少娴习弓马,且以武装劫掠为人生荣耀,把征服视同国家甚至个人生存的第一的使命。

 

全民皆兵就像几百年后苏联首领赫鲁晓夫提倡的“全民党”概念,造就了一个无孔不渗的“军事─情报系统”,由此可知毛泽东“人民战争”的人海战术并非独创,乃是“蒙古化”的表徵之一。共产主义的人民战争要比纳粹主义的总体战还要彻底,这个事实不仅可以解释苏维埃俄国对纳粹德国的胜利,也可以解释蒙古军的闪电战何以具有极高的成功率,可以解释蒙古军事打击的准确性。据载(该书169170页),在他们彻底征服某一地区的过程中,在几次战役之间往往相间十几年之久,这除了利用游击铁骑的突袭性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其试探性:不到条件成熟时决不倾巢出动、给受害者施行致命的最后一击。显然,没有高度发达的情报组织为后盾,在交通落后的古代,要想进行如此极大规模的时空迂回,是极其困难的。

 

蒙古征服的成功还得力于它“厚颜无耻的外交策略”:空口许诺、挑拨离间、背信弃义和欺诈成性等四项基本原则相结合的心理战。娴熟地使用这些战略战术,显然需要一种它周围那些腐朽的、保守成性的文明所没有的新世界观。这种很少用文字予以记载的新哲学基础的要点是:

 

1,人生是一场无休止的战斗,人生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征服的野心。

 

2,作为征服对象的其他人类集团只能被当作物质或最多当作牲口看待,他们或可以收为帮凶有如犬马,或可以食其肉而寝其皮有如牛羊,或只能屠戮之有如豺狼;而平等待人不仅是丧失原则的,且是不可思议的愚蠢行为。这使我们想到,满清让中国人在他们面前自称“奴才”,而某人把人民列为“改造对象”,就是这种蒙古遗风的体现,所谓先秦民族时刻警惕的“以夷变夏”。

 

3,既然人生是斗争,而对象又都是“非我族类”,那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是必要的生存方式。无意识的无耻是缺乏教养的表现,有意识的无耻则须经过长期的训练,蒙古人和他们继承人满清人、苏联人、日本人(尤其在日寇开始推行“大陆政策”后)一样,显然有意识地运用他们的无耻风格,以推进其横扫中国的残暴征服。与他们破坏一切文明准则的“外交策略”相适应,这些高明的统一战线专家,纵横捭阖,拉进来,打出去,技巧纯熟,各个击破敌对势力,稳步扩大仆从队伍,然后过河拆桥,翻脸歼灭同路人。这一点只要看看满清怎样对待三藩、俄国怎样对待蒙古国、日本怎样对待满洲国、苏联怎样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一目了然了。

 

我们的这一比较不是盲目的,事实上,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阵营”与十三世纪的“蒙古汗国联盟”之间的版图大体一致:从东欧到朝鲜半岛,从西伯利亚到越南。很明显,从文明史的角度看,苏联帝国是蒙古帝国的遗产,其公有制之动员作用相当于蒙古的奴隶制,其马列主义的动员能力相当于蒙古的萨满教。这些经过洗脑训练的战士不择手段,其所作所为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恶”,他们留下的遗产极为可怕,污染至今几百年,那仿佛死亡的胎记、毁灭的道路,这条道路造成的物资损失并非不可弥补的,但它所践踏并摧残了的文明社会藉以继续生存的那些规范与信念,则是很难复原的。结果被他们统治过的(或说是蹂躏和糟蹋过的)民族,无一不在心理上变成了野兽、在精神上变成了家畜,变成某种丧失人格尊严的四足怪物。这种烙印甚至在二十世纪的俄国、中国以及所有“社会主义大家庭”成员国的人民的身上,依然深重。易北河以西的欧洲人多么幸运!他们和阿拉伯沙漠是少数几个欧亚大陆上未被蒙古人糟蹋过的国度。至于日本和南洋群岛则因为海洋的屏障而逃过一劫。

 

杰克·威泽弗德的《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重庆出版社,20062月)曾经讲述,中亚征服战中,富人和贵族的命运最为悲惨。蒙古人破坏欧洲与中东实行的武士风度和战争规则,快速处死所有贵族,成吉思汗也不接受敌方贵族进入他的军队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为蒙古人服务。蒙古人用这种方法,斩断敌人社会体制上的“头颅”,并将未来的反抗减到最少。文明城市在战场上损失了贵族,或统治家族被灭绝,就无法再充分恢复、得到重建了。罗马教皇的使节普兰诺·卡尔平尼于1245年至1247年游历蒙古的报告中,常常抱怨蒙古人对上层贵族缺乏尊重。最低等的蒙古人也可走在来访的国王和女王的前头,并且可以粗言对待他们。这与苏联化的“阶级斗争”不乏神似。

 

苏丹的母亲是回教帝国中最有权势的妇女,她的命运就显示出蒙古人对待贵族妇女的态度。他们俘获了她,并且处死了她宫廷里的大部分成员和大约二十位家族成员。随后,他们把她押解到蒙古,让她在屈辱的奴役中度过十年的余生,她就在那里从历史上消失了。这样一位妇女并没有因为她的出身而获得尊重和敬佩;就像是一位被俘者,她的价值只取决于她的技术、工作和服务。 这就很像苏联人的教言:“不劳动者不得食。”

 

蒙古人每经过一座城市,他们身后就很少留下有价值的东西。好不容易从蒙古人手中逃出的地理学家雅古特·哈马维,在一封写于入侵不久之后的信中,描写那些美丽而奢华的宫殿被蒙古人清除,“就像是从纸上抹去一行行的笔迹那样,那些住所成为猫头鹰和乌鸦彼此应答的呜咽之所,而在大堂里则充满厉风呼啸。”这多像文革的“砸烂一个旧世界”,难怪文革在西藏、蒙古、新疆也都风雨无阻,因为早在七百年以前,这些地方早就被成吉思汗的子孙们进行过一次“无产阶级化”了。

 

在穆斯林的眼中,成吉思汗成为冷酷无情的代表,编年史家说成吉思汗:“能体验的最大快乐,就是征服敌人,并且驱赶他们。骑走他们的马,夺走他们的财产。看着他们最亲的人泪流满面,并把敌人的妻子和女儿揉在怀里。”成吉思汗并不认为这种世界末日似的描写是种贬损,他意识到,传播恐怖的最好方式不是通过士兵的行为,而是通过文人的笔。宣传到哪里,就传播恐惧到那里。正如穆斯林历史学家伊本·阿西尔(116O1233年)所说:“在世界走向末日和毁灭之前,除了最终爆发的歌革和玛各之战外,人类不可能看到与这相类似的灾难。因为,即使是假基督,也会宽容跟随他的人,只是消灭那些反对他的人。然而,蒙古(鞑靼人)对任何人都没有一点怜恤,他们虐杀妇女、男人和儿童,剖开孕妇之腹,戕其胎儿。”

 

另一方面,在宗教宽容的意义上,野蛮的蒙古人却是相当现代化的,因此可以受到表彰。他们不仅自己信奉各种宗教,包括世界三大跨文化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而且也不阻挠其他民族的信奉。

 

张云《元朝在西藏地方征税考》依据藏汉文资料,对元朝在西藏地方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探索,辨析了史书记载上的歧义,认为元朝在西藏征收的税种,包括人丁税、地税和商税等。西藏本来是独立国家,元代才和汉族地区同样沦为蒙古殖民地,但并不是像汉族地区那样是直属的,仅受宣政院管理。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负责掌管元朝的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由此可见,西藏与元朝的关系主要是宗教关系,政治关系只是附带的,与神圣罗马帝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有些相似。

 

日本学者冈田英弘认为,“蒙古帝国留给中国的最大遗产恰恰是中华民族本身。”蒙古人“统一”了所有汉语方言区,而且将蒙古、西藏、满洲、新疆甚至西伯利亚也纳入中国版图。中国境内的许多小王国、吐司管辖的部落民族也与汉地合为一体。这个在蒙古人治下的新国家,面积约是汉语地区的五倍。从此中国的主流文化就是一个融合物:疯狂进击世界的蒙古人成为统一世界的“融合集团”,通过他们的一百年的努力,这种文化所产生世界性影响,到八百年后的今天,其广度和深度仍然在发挥作用。

 

明朝沿袭了元朝与西藏的关系,在西藏设立两个都指挥使司,即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及朵甘卫都指挥使司,又设有指挥使司、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综理军民事务。但宗教关系是首要的。因为西藏盛行的喇嘛教已经深入到蒙古和汉族地区,成为远东地区的一大文化板块。喇嘛教分为许多派别,其中主要是红教和黄教。红教最先兴起,在元代势力很盛,成为西藏最大的教派。明朝永乐年间,青海藏族僧侣宗喀巴在西藏另创黄教。黄教兴起以后,红教就逐渐衰落下去。永乐时,宗喀巴的弟子释迦也失来到北京,封为“大国师”。宣德时,释迦也失再度来京,又封为“大慈法王”。

 

喇嘛教本是西藏地区地方化的佛教,它传播于青康藏高原、蒙古甚至西伯利亚的广大地区,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喇嘛,是藏语汉译。《中华风俗志》下篇卷九云:“汉书无‘喇嘛’二字,元明史都作‘喇马’,蒙人呼‘喇嘛’曰‘喇阿玛’,又曰‘喇嘛突漠’。西番主上曰: ‘喇’,无曰:‘嘛,。喇嘛者,无上之意,即梵语兀呔喇,亦有汉语称僧人曰上人之意耳。”喇嘛,是对僧人的尊称,喇嘛教,亦为对藏传佛教的尊呼。

 

中国与喇嘛教发生关系,是通过蒙古与满洲的中介。而蒙古族与佛教发生关系,始于元太宗窝阔台之子阔端。那时传入的是西藏佛教的萨伽派即红教。但是随着蒙古所建立的元朝的逝去;曾兴盛一时的红教也濒临绝迹。这是藏传佛教第一次在蒙古地E的传入。喇嘛教之广泛传人蒙古地区,滥筋于蒙古土默特首领俺答汗。这次传入的是喇嘛教中的黄派。即格鲁派或各噶登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原名罗桑扎巴,1357年出生于宗喀,少年赴藏,通达经典,造诣极深。他反对喇嘛教内萨伽、噶举等派奢侈腐化、戒律废弛,提倡苦行苦修,严格戒律,主张宗教改革。他的改革切中时弊,得到帕行政权的支持,自成派系,极为兴盛。十六世纪中叶,西藏各大僧侣集团之间斗争激烈,都在向外寻找支持者,黄教集团的影响已遍及青、藏,并捷足先登,争取蒙古,于是,锐意向西的蒙古右翼封建主,便成为黄教最早的施主。

 

问题不在于黄教僧侣封建集团何以选择了蒙古,而是在于蒙古的俺答汗(15071582年,《蒙古源流》作“阿勒坦汗”)何以接受了喇嘛教?

 

原来,俺答汗是个雄心勃勃的家伙。1560年代他进出长城内外、转战大漠南北,西拓河西、青海,东服土速,想要统一蒙古诸部。萨满教的原始观念无法满足其政治野心,他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武器。据蒙文版《俺答汗传》记载,他“怀念八思巴喇嘛与彻辰汗(忽必烈)二人建立的无以伦比的经教之朝,日不忘,夜不寐。”而此时,黄教僧侣也视右翼蒙古为可靠的倚仗。1574年,阿拉坦汗派特使赴藏恭请索甫嘉措活佛,并于青海湖畔修建了颇具规模的“仰华寺”。1578年,格鲁派领袖索甫嘉措与阿拉坦汗会面,召开法会,举行入教仪式,观者十万人,盛况空前。



 

索南嘉措以佛教转世学说支持阿拉坦汗雄踞蒙古、驾驭蒙古的崇高地位。据魏源《圣武记》卷12载:从此“蒙古敬信黄教,实始于俺答。”《清稗类钞》的《祠庙类》记载:“蒙古僧寺之大者曰昭,可容喇嘛千余人,其布置则经堂、法台、庄王殿、唐公主殿,堪希舍,各喇嘛舍,所供神像则有泥蛆、木雕、金身、钢身、彩画之别,而彩画又有幅轴、油壁二种,寺内壁墙概系彩画,寺外壁墙刷以赤白土或红色之土,神像种类最多,大都为释迦、地藏、观世音、韦驮、四天王、土地、山神及边藏上古之神,或舞爪而张牙,或人身而兽首,像狞恶。”

 

有清以来,寺庙广立,喇嘛众多。札萨克特旗的葛根庙、图什叶图旗的井哈庙、西乌珠穆沁旗的柯列庙、察哈尔部的多伦诺尔喇嘛庙均有喇嘛一千人。土默特旗的葛根庙达三千人、绥东县的小库伦喇嘛庙达四千人、达赖罕旗的帽儿庙达,五千人。喇嘛庙内,僧侣有严格的等级。喇嘛大致可分四类:

 

一曰佛爷喇嘛,亦称呼图克图及呼笔勒罕。

 

二曰札萨克喇嘛,一般冠有达喇痔之称。

 

三曰寺庙喇嘛。

 

四曰在家喇嘛,指善男信女在家修行、身着喇嘛服者。

 

《满清对蒙古统治的策略》一文指出,满清自建国起以史为鉴,因为南宋末期的金被南宋和蒙古的联合势力所灭,教训沉痛,现在“后金”死灰复燃,自然不可一世。所以后金的满洲人改变策略,大喊“满蒙一家”的口号,分化汉人和蒙古,实行满蒙结盟。这就形成了整个清代的国策,清廷根据蒙古封建主原来地位的高低和对其效忠的程度、功劳大小,分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台吉等各种爵位,使他们享有各种政治和经济特权。此外,满清每年要拨出大量银两、缎匹,以及俸禄等形式,赏赐蒙古贵族。满清还通过满蒙亲贵世代互通婚姻的办法,紧密双方的关系。



 

看似满清非常优待蒙古,但实际上满清在一方面笼络蒙古贵族的同时,另一方面让大量的蒙古牧民如同羔羊一样软禁在羊圈里,同时用喇嘛教让蒙古人变成寄生人口,甚至导致整个蒙古草原性病泛滥。这才是满清对蒙古政策的完整真相。

 

清朝在厚养蒙古头面人物的同时,对蒙古防范甚严,作了种种限制规定。蒙古共被分为了两百多个盟和旗,始终被束缚在各自的地域,不相统属,不能统一在一起,这样就不会对满清的统治构成威胁。如喀尔喀原来是三部三十七旗,后来增为五十五旗,雍正时分为四部七十四旗,乾隆时又增为八十二旗。又如青海和硕特蒙古,原是个统一的部落。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以其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将它编为二十一旗,并长期不设盟长,连同其它各部蒙古,共二十九旗,统归于西宁办事大臣辖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部蒙古由欧洲伏尔加河下游回到伊犁后,清廷又将其部编为新旧二部,分归两地进行游牧。

 

康熙《大清会典》规定:“外藩蒙古不得越旗畋猎。越境游牧者:王罚马十匹;贝勒、贝子、公罚马七匹;台吉罚马五匹;庶罚牛一头。”康熙以后,几乎每年都有大批内地民户流迁到关外东北、口外蒙古以及新疆等地。对于内地民户,清朝政府都用设置府州县厅的办法,与蒙古等盟旗制度,分别进行管制。像热河设承德府,察哈尔地区设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丰镇等厅,在土默特归化城地区建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等厅,新疆有镇西府、迪化州,等等。清廷的此种做法,根本意图还是想要严格区别移居汉民和原住民族,隔绝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不致互为影响。

 

满清还规定蒙古人到内地只能从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六处入关。入关时登记人数,出关时仍照原数放出,而且除以上六个关口外,不得从其他关口出入。同时,禁止蒙古人学习和接触汉文化。如道光年间规定:蒙古人只准以满州蒙古字义命名,不准取用汉人字义,而且还规定,蒙古王公台吉等不准请内地书吏教读,或充书吏,其公文量词也不得擅用汉文。而且还禁止内地人出关种地和经商,内地出关经商者必须持有理藩院发的票证,而且限定一年期限,不准滞留各部娶妻生产,不准取蒙古名字等等。

 

满清通过这些严格的种族隔离法律,来隔离蒙古与汉地的交往,严格的游牧界限强化了草原民族的生态封闭性,使蒙古人无法获得汉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始终处于游牧的地位,三百年不能进一步的发展。

 

人口众多而又十分强悍的蒙古,经过满清三百年统治后,人口由清初一千多万下降到辛亥革命时期的一百多万,整个被制成了一个一蹶不振,不相统属,人口下降,贫穷落后的弱小民族。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外蒙古的蒙古人总数为4,806,849万,而原先稀少的满族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的人口倒有9,821,180人,足足多了一倍以上。

 

清朝虽然强化了管理西藏的法规和制度,以法规形式分裂了西藏(当时称“卫藏”)与毗邻的云南、四川、青海、新疆等地的藏区,但北京与拉萨的宗教关系仍然是首要的。例如1653年,清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1713年,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但直到1793年才颁发《钦定西藏章程》,规定达赖、班禅分管前、后藏的宗教和部分行政事务,互不统属,而清朝驻藏大臣则总揽全藏。同时也在1793年建立了金瓶掣签制度,禁止达赖、班禅或大喇嘛自行决定继承人选,改由驻藏大臣监督主持,经金瓶掣签选定达赖、班禅或大喇嘛继承人的候选对象,报经清廷批准后,才为合法。这是清朝政府把宗教事务政治化的一种体现。

 

但即使如此,西藏显然并不“直属中央”,而是类似朝鲜那样的附属国,例如,满清就没有要求藏人像汉人那样“薙髪易服”,和朝鲜等国同样享有间接统治的地位。对于汉人,满清则认为“中外一体”,虽然自己承认是外国,但却一定要和中国“一体”,像强奸犯一样;强令“留髪不留人”,为此屠杀了数百万拒绝服从的汉人。至于后来居上的中共政府,对待西藏则比满清严厉许多,就像满清对待汉人一样,要“改造”之,不允许对方保留自己原有的生活习惯。中共对西藏采取的政策,是直接统治而不是间接统治;从中也可以看出“反侵略”如何变成了“反向侵略”,就像俄国和苏联从蒙古侵略中所学习到的。好像这个世界的真理就是:不侵略别人,就要被别人侵略;因为世界正在走向一体化。

 

在宗教宽容和间接统治方面,蒙古的后继者俄罗斯帝国和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就差得多了。例如苏联共产党的语汇中,“书记”这个致命的词汇虽然具有蒙古起源(户口调查人员),但苏联及其附属国(加盟共和国以外的“兄弟国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书记”可就不仅仅是调查户口的侦探,而且是管制所有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太监。可见后来居下的、黑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俄罗斯─苏联,是比黄祸蒙古对人类威胁更大的“白种蒙古”。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所说的“蒙古化”,与列宁主义者所谓的“军事共产主义”极为神似,甚至可以说蒙古化就是“军事共产主义”的原型,与“苏维埃化”“布尔什维克化”如出一辙。虽然“军事共产主义”在中国是个二十世纪的“新名词”,但它的种种特征古已有之,并非二十世纪所特有的──军事共产主义的原始要素,存在于一切以劫掠为生的部族生活中,不仅蒙古人如此,日耳曼人亦然。

 

罗马史家塔西佗在其《日耳曼尼亚志》中写道:“他们觉得可以用流血的方式获取的东西,如果以流汗的方式得之,未免太文弱无能了。”这种森林猎人区别于农耕者、经商者甚至游牧者,他们崇尚暴力,所以人们看到德国“哲学家”竟然在思想圣殿里兜售着原始森林的血腥,黑格尔在象牙之塔里喋喋不休:战争是最伟大的纯洁剂,战争有助于因长期和平所腐化的各国人民的伦理健康,正如刮风使海洋去除长期平静所造成的污秽。……所以难怪,《共产党宣言》会诞生在德国这样一个依靠侵略战争为生的民族的生活中。

 

当然军事共产主义的典范及其对文明社会的毁灭──在蒙古人那儿显示得比在日耳曼人那儿更加彻底。因为“蒙古人比日耳曼人更加优秀”。尽管蒙古人接受了喇嘛教以后,比日耳曼人接受了基督教后,更加倾向于和平态度。

 

 

六、现代蒙古化运动

 

所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其实就是“现代蒙古化运动”。尽管其理论是由一个德国犹太人炮制的,而不是从蒙古沙漠发出的。

 

从经济特征上说,现代蒙古化运动就是所谓社会主义和公有制,就是把农民重新固着于土地但剥夺其土地所有权,把工人重新固着于作坊但剥夺其经营权和所有权──从而结束社会流动,把国家变成一个军营,文明从此进入冰河状态。这是蒙古帝国的遗产对西方的挑战所进行的应战。但在社会发展上,这对俄国来说是倒退了半个世纪──使1850年代克里米亚战争失败以后开始的自由化、西方化浪潮,发生了巨大的根本的回潮。但对中国来说,在一些最重要的方面使我们回到了清初和元初的异族征服时期。

 

参照一下:蒙古人在他们对花刺子模等地的袭击、劫掠、毁灭中,体验的就是一种接近军事共产主义的生活方式。以战功叙辈,原始古老的等级制度遭到腰斩。而一个人的官阶职位,则决定了他在战利品分配中的份额。在蒙古人与俘虏们(二十世纪叫做“被解放的人民”)的关系上,也体现出这种“公有制”生活方式的强烈特征:货币失去了意义并成了陈腐的象征;徵召代替了一切合理的税收;统购统销、长官命令,完全取代了法律或习惯法的地位。

 

苏联的国际影响造成了现代世界的“国际蒙古化运动”,并形成了它的组织“共产国际”。按照我们的分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动力并非源于西欧,相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其实是欧亚内陆对西欧半岛日益增大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压力的综合反应,因此本质上是“反西方的运动”。尽管它借用的是半西方化的日耳曼人“军事共产主义”传统下的“科学理论”,来发出其原始的扩张性吼声,但是科学社会主义其实不见得比喇嘛教高明到哪里去。

 

新蒙古化的运动无论多么凶暴,也无法将所有文化完全付之一炬;再有效的防腐剂,也不能使得文化的内在生机全部死灭。尽管蒙古化的文化,不再是活生生的、正在发挥影响的东西,而成了某种标本,成了死气沉沉的“遗产”,其存在只具有装潢价值,被那些暴发户用来粉饰他们阴郁的殿堂。被蒙古化运动借用的意识形态(如马克思主义、黑格尔哲学),其实与这一运动本身(国际共产主义)并无内在的必然联系。但即便是这种本来可以无害的意识形态(例如在西欧、北欧和日本),也还是产生于中欧的普鲁士王国,即西欧地区最东方化、最内陆化、曾经被蒙古风暴扫过的地方。现代蒙古化运动第一个胜利的回合,并不是发生在“通向西方的窗口──彼得堡”;而是发生在伏尔加河上的察里津。是那些半亚洲化的农民士兵在广漠的东方平原上(这里,曾是蒙古人的大本营和优良基地)和南方平原上(这里是鞑靼人的故乡)──决定了“西方思想”的命运。

 

一个有趣的雷同是:现代蒙古化运动(“社会主义阵营”)大功告成的地方,正是往日蒙古铁蹄四处横行的地方。它以欧亚大陆为核心,除了日本、爪哇、印度、阿拉比亚而外,几乎侵吞了整个亚洲。而蒙古铁蹄一度得逞的东欧诸国,也再次沐浴到蒙古化的可怕阳光。

 

更有意思的一个事情,是“斯大林总书记”与“成吉思汗”的关系。“成吉思”一词有种种解释。《蒙古源流》中说,有五彩瑞鸟,每朝落在成吉思帐前石上,发出“成吉思”的鸣叫声,所以称作成吉思汗。《蒙鞑备录》则认为,“成吉思者,乃译语天赐两字也。”也有学者解释为“强大的”或“王者中之王者”。其实,“成吉思”一词在蒙古文献上是有记载的,在祭祀火神中,说到火的起源,就用过“成吉思”一词,即表示铁的性质的“强硬”之意,以其在人,可以理解为“强大”。这不由使得我们连想到“斯大林”的原意在俄文中就是“钢铁”的意思。斯大林总书记是否在有意无意地模仿成吉思汗?

 

对中国来说,新蒙古化运动并不是上海、北平、或广州生活的逻辑产物。它甚至也不是江西山区的当然产物。它的真正背景要到吐蕃化的大西北、半蒙古化的陕北、半满州化的东北去找寻!这样,我们“发现了”又一个巧合与又一个雷同:中国新蒙古化运动的真正转机(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取决于这样一条“路线”:追踪忽必烈。

 

当年,忽必烈是从陕西而四川,四川而云南,占据云南四川而后夹击大江南北、东南沿海的……现在,新蒙古化的狂热战士们(他们有着北方民族──俄国人的思想背景和非传统──从固有的社会与文化结构中游离出来──的人力背景)正追溯着忽必烈的足迹前进。他们,把铁木真的殒落之地(六盘山)当作自己的发祥地。毛泽东诗词为证:“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他们,把蒙古人的跳板(陕西、山西)当作自己的根据地。他们两者,同样依赖着大瀚海上的风云变幻。

 

最后,他们像满洲人一样无情而坚定地“入关”了。占据了中国的心脏地带。他们,也曾像满洲人那样对原先的宗主展开过源自游牧民族发明的无孔不入的游击战。当然,这不可能持久也无法持久。假如它能持久,那就不会有人类的今天了。真正的全面退化,文化退化、社会退化、种族退化,之所以不可能持久,不仅因其效率低下,极不适宜于当今的全球战国时代的激烈竞争,而且因为历史已明确告示我们,中国不能长期蛰伏在任何一种外来思想的统治下。

 

1995年俄罗斯远东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列多夫斯基在《远东问题》杂志上发表《米高扬赴华秘密使命》一文披露:19471130 ,毛泽东致电苏联独裁者斯大林说:“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之后,要像苏联、南斯拉夫那样,除中共以外,所有政党都离开政治舞台,这样会大大巩固中国革命。”但是出乎意料,斯大林却在迟迟四个多月以后的1948420日回电时加以反对。斯大林说:“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认为,中国各在野党代表着中国居民中的中间阶层,并且,他们反对国民党集团,它们还将在很长时期内存在。中共应该与他们合作,但必须保持领导地位。可能还需要让这些政党的某些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民主政府,而政府应宣布为联合政府。”这个指令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全面布局的。米高扬后来对此评论说:“由于这个建议,中共改变了对资产阶级政党的政策。”真的,还不到一个月,19485月毛泽东就致信已经逃到香港的李济深、沈钧儒,要由中共中央、民革中央、民盟中央共同推动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19496月至8月,为征询斯大林对即将成立“新中国”的指示,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刘少奇当时告诉斯大林:中共中央计划于19501 1日成立“新中国中央政府”。但斯大林说,要防止帝国主义国家可能利用中国暂时没有中央政府的所谓“无政府状态”,对中国内政进行干涉。他希望“新中国”提前建立。斯大林告诉刘少奇,“新中国”一成立,苏联立即就承认。刘少奇在得到斯大林的明确授意归来后,经中共中央商讨,只好改变原定计划,提前三个月即于1949101日仓促成立“新中国中央政府”,同时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一个盛大的开国典礼。19499月,由中国共产党召集拥共的“民主党派”举行政治协商会议,确定了“新中国”的诞生,并通过了《共同纲领》。 9月下旬,各个受命拥戴中共领导的“民主党派”代表聚集北京,举行了“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次会议在没有人民代表选举的情况下,由“政治协商”产生了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共同纲领》,确定了国名、国旗、国歌和首都。 101日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在现代社会,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自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政府是否具有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取自于人民是否具有选择政府的权利。但是苏联授意的新中国提前三个月仓促成立,并且既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制定宪法,由政治协商会议接过中共起草的《共同纲领》就算取代了宪法。中共建国的史实,充分证明了这是一个武装夺权、自己任命自己的政府,未经人民授权。

 

比中共领袖较有国际常识的斯大林曾三次向中共领袖发话,中国应尽早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宪法。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即 1949 6月至 8月,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就谈到要中共中央准备宪法。当时刘少奇问:“您所说的宪法是否指社会主义性质的?”斯大林摇摇头说:“不是,我说的是现阶段的宪法。”他接着说:“敌人可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没有进行选举,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二是国家没有宪法。政协不是选举的,人家可以说你们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纲领不是全民代表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予以同意的东西。你们应从敌人手中拿掉这个武器。”

 

1950年初毛泽东第一次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又就“新中国”建立问题提了三点意见,其中第二点,就是强调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在斯大林看来,共产党不仅应利用政协组织,更应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和宪法。刘少奇在195210月,再次率领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斯大林第三次谈到要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和宪法。他说,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制定宪法的攻击,中国应该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提前。斯大林认为苏维埃的假选举已经给中国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斯大林虽对中共建国一再发号施令,但对中共和毛却毫不尊重,完全用对待属国和殖民地的方式来支配中共。牟传珩《“新中国”提前宣告成立幕后──斯大林的指示与中共建国》一文认为,从1947年起,随着中共暴力革命进程的加快,毛泽东为争取斯大林对其肯定和支持,多次向斯大林表达访问苏联的愿望,但都一直被加以被拒绝。1948年初,中国国内局势发生了迅速变化,形势愈来愈朝着有利中共的方向发展。为此,毛泽东再次要求访问苏联,急于从同斯大林见面听取指示。斯大林鉴于国共双方力量对比的巨大变化,勉强同意毛泽东19487月中旬赴苏。



 

但毛泽东心急又于74日再次致电斯大林,希望能在715日前后动身北上苏联:”……我们无论如何本月15日前后也要动身北上。”据担负毛泽东与斯大林联络任务的苏联医生阿洛夫回忆说:毛泽东“焦急地等待着回答”,“毛泽东的箱子里已经装放东西了,甚至还买了皮鞋(像这里所有的人一样,他平时穿的是布鞋),缝制了一件厚呢子大衣。事情不仅仅在于出行本身,连行期他都决定了,剩下的只是怎么样走。”可是斯大林接到毛泽东如此心急如焚的电报后,反而更加猜疑、反感,于是食言反悔,再次婉言拒绝。拖到194914日,苏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毛泽东赴苏问题,当天,用斯大林的名义致电毛泽东,还是希望他暂时推迟对莫斯科的访问,说苏联方面可以立即派一位负责的政治局委员,到哈尔滨或其他地方举行会谈。

 

结果米高扬于19491月秘密访问中共领袖所在地──西柏坡。米高扬在会客室,面对中共五大书记说,“斯大林十分关心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派我代表他到中国来听取你们的意见。你们所讲的话我回国后向斯大林汇报。任何事都要由斯大林决定。”(见《在历史巨人身边 ──师哲回忆录》[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4月第2版,第374页)毛泽东谦恭谄媚地说:“谢谢斯大林同志,谢谢斯大林同志派你们来和我们一起研究我们的意见。我们只是想说明我们的想法,如今当面谈是很好的,非常欢迎你们来,非常感谢。”

 

牟传珩评论说“可见,斯大林更是‘势利眼’”,因为斯大林婉拒毛泽东赴苏的真实原因还在于,斯大林当时并不认可毛泽东已是一名正式的能够代表中国的首脑,也即毛还没有与他进行国家领导人握手的资格。直到1949126日,毛泽东已成为中国元首才获得访问苏联机会。毛泽东在访苏期间所发生的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无不与斯大林多次拒绝、推迟他建国前访苏有关。毛泽东见到斯大林就可怜巴巴地诉苦说:“我是一个有话无处说的人。”斯大林则厚颜无耻地说:“胜利者是不能受指责的。”(见《历史选择了西柏坡》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文辉抗、叶健君主编)。

 

当然牟传珩可能忽略了,斯大林虽然厚颜无耻,但表面上毕竟是在按照联合国宪章行事的。中华民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和同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理论上是不应该受到苏联如此干涉内政、这般和全面颠覆的,所以斯大林不得不把自己的阴谋伪装起来,照顾一下另一个超级大国的意愿、基本的国际礼仪。这个基本道理,土包子毛泽东当时不懂,但在二十多年以后终于学会了,这样才好不容易挤入国际社会,坐上了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位置。但是其代价,是在反复无常的“翻身”、“运动”、“颠倒”、“折腾”中,牺牲了几千万中国人民的生命。

 

 

七、毛泽东与忽必烈

 

二十世纪这个中国的无君世纪,也是满清遗民的统治时代,袁世凯和北洋南洋的军阀,孙中山蒋介石和他们的国民党,毛泽东邓小平和他们的共产党,都是由这种时代生态所决定的。其中最后的邓小平,生于公元1904年,须知他七岁的时候,头上还拖着满鞑子强加的猪尾,而毛泽东头上的猪尾巴则一直挂到十八岁(18931911年)。这怎么可能不影响他们的内心世界呢?披挂猪尾时间更长的文人鲁迅(周树人,18811936年)有一句名言:中国历史上只有两种时代,求为奴隶而可得的时代,和求为奴隶而不可得的时代。正是基于这种满清遗民心态,鲁迅对中国历史的这种“划分”,其实仅仅适用于蒙古和满清等蛮族入主的时代,而不适用于汉唐。尤其不适合于先秦文明。有共产党员说,“我们人人内心有一个小毛泽东”,其实他应该说,“我们共产党员人人内心有一个小毛泽东,一个满洲人的小奴隶”。毛泽东这种十八岁还留着猪尾巴的满人骑在的奴隶,从来都是欺软怕硬的,被骑的人绝对理解不了“骑士风度”。

 

反观汉唐的中国,则是自主的,虽无政治民主但有社会自由,那时有国家,因为政权是依靠制度而不是暴力运行的,军事领袖(“军委主席”)没有最后的“拍板权”,因此国家富于文化统治的色彩。

 

“五十天清议横流”,是我当时对“1989年民主运动”的称呼。这一称呼是建立在这一认识之上的:其失败,正如九十年前的百日维新,是必然的、前提决定的,并非偶合的、操作失误的,对此,用西方式的“民主运动”、“攻占巴士底狱”、“1848年革命”等观念,无以解之;只有诉诸中国式的“党锢之祸”,方能得到近似的比况。

 

党锢之祸的起源,是“统治阶级内部最后一次调整社会结构的努力”,党锢之祸的爆发,证明统治秩序已陷入难以回避的天命移易──革命将是不可避免的了!历史上每次党锢之祸一代人以后,皆继之以摧枯拉朽的流民起义,实为社会结构的总崩溃,受治而非自治的子民,纷纷游离造反。现在台湾资本、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流水线,能够拖延甚至避免一次新的社会革命?

 

如果要在推行苏联化的毛泽东与推行蒙古化的忽必烈之间做一个比较,可以有一些什么异同?

 

1、毛在种族上算是汉人,却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乃至共产国际组织在中国的代理人;忽必烈则是蒙古人,由蒙古大本营的核心中直接产生的。在这种意义上,忽必烈更接近斯大林而不是毛泽东;毛泽东在斯大林死后成了独立的汗国(现代汉语叫做“人民共和国”)。

 

2、二十世纪文明扩散、民族解放的背景,迫使法西斯轴心国甚至西方老一辈殖民国家都必须培植各国的代理政权,斯大林当然也无法脱离这一背景。

 

3、毛主持的阶级斗争及其工具“居民委员会”,比忽必烈主持的民族压迫及其工具“保甲制度”更注重文攻,即宣传洗脑、思想改造。

 

4、毛与忽必烈相似之处颇多,如同样定知识分子为第九等级,推行人身依附制度,所谓“公有制”其实就是“单位所有制”,一种苏联化的农奴制与工奴制。毛推行全盘苏化,对中国社会的“改造”,比忽必烈对中国社会的“破坏”,所造成的解构作用更大;所以,明朝复国比较简单,而未来中国的重建则较民族复国远为困难。

 

5、自忽必烈属下的蒙古帝国占领全中国以来,汉人已经异化并逐渐习惯于接受外来统治,所以有满清二百六十七年的“稳定”;而斯大林属下的蒙古帝国即“苏维埃社会主义阵营”来自东北地区的顺利接管,造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习惯了外来统治,所以汉人可以把毛当作佛祖一样来崇拜,以致毛泽东死后还能发“热”,“毛泽东热”。

 

1949年的时髦口号“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前一句也许还只是党派斗争,后一句则是全盘苏化的开始。对外来统治的顺服,使我们看到民族悲剧的不断加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号的外来性质,从东欧到朝鲜、越南的斯大林蒙古国(斯大林本人甚至不是俄国人,他死不过一代人,整个苏联就瓦解),其各个属国,都叫类似于“人民共和国”的东西,某种类似“汗国”的系统。

 

2、“人民共和国”──“现代汗国”的治国方式是“权大于法”,是“初一、十五不一样的政策与运动”;而不是有制度的国家生活,因为其权力都是外来的,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即现代的白种蒙古扩张运动。

 

3、从1917年夺权到1934年大肃反,是十七年;从1949年建国到1966年文革,也是十七年。斯大林政治和忽必烈政治一样习惯杀俘虏(“镇反”)、宰肥鸭(三反五反)、整肃同路人(反胡风,肃反)、杀鸡取蛋(社会主义改造与农业集体化)、全民表情狱(全民反右运动不同于针对士人的文字狱)、全民忠字舞(文革)。当然,苏联还不够进化,没有进行对于本国首都的军事征服(“1989年天安门事变”),国家财产的私相授受(“1990年代国企改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苏联的政治继承人,尽管进行了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其治国方式大体上无一属于中国传统,而是明显移植于斯大林主义的外来模式,隶属于“欧洲殖民主义的东方阵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上是“江西苏维埃共和国”和“陕甘宁边区”在版图上的简单扩大,是在外来的军事力量、政治经济以及思想力量的国际支持下的红色割据,它以农村为根据地这一事实并不说明它“不是外来的”,正如1990年代以后盘踞在中国的血汗工厂其资本、技术和市场也是外来的,不是中国自身产生的。这两者都只是利用了中国的廉价劳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迄今将近六十年,却无法形成内在的稳定的制度,其原因是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没有明确的区分,结果连“专制制度”也建设不了。任何国家哪怕是专制国家,都必须对“无限权力”和“政策治国”进行限制,否则就只是“政权”而不是“国家”:政权依靠暴力而国家依靠制度,政权可以是单方面的,正如绑架;国家必须是多方面的,正如交易。所以,要确立中国的内在的国家生活而不是外来的政权生活,必须切断暴力的、单方面的、自说自话的政权循环。

 

6、“天下是我们打出来的”,这就是暴力的、单方面的、自说自话的政权思想,是危险而劣等的欲念表达;比起两千年前的孔孟思想,也是一个极大的退步。不仅比孔孟是退步,甚至比秦政亦是一大退化,而是陈涉、刘邦之类的流氓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因为秦政毕竟是贵族政治的遗绪、承认天下的自在性。

 

7、不承认文明的传统,而与一切传统思想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如刘邦在儒冠中撒尿、毛泽东挖掘孔林等“破四旧行径”,是流氓无产阶级的变态行为。它用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结果,只是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蔓延的时间更长。

 

与忽必烈不同的是,毛泽东虽然也是大权独揽,却始终不敢称帝,只敢盘踞在僭主的位置上。进入北京城之后,毛长期霸占原先的袁世凯的办公地点中南海,却终身不敢进入明清帝王居住的紫禁城故宫一步。这表明毛以袁的实际继承人自居,偷偷摸摸窃国,但还不及袁世凯狗胆包天。毛曾有四日内三登故宫城墙的记录,却最终鼠首两端,不敢踏入故宫城垣以内。1954418日下午,毛乘车至故宫神武门内,由东登道上神武门城楼,沿城墙向东行至东北角楼转向南,经东华门、东南角楼,到达午门,由午门城楼下城墙,回中南海。420日下午,毛乘车至故宫午门内,登午门城楼,参观设在那里的历史博物馆出土文物展览,下城楼回中南海。421日下午,毛乘车至故宫神武门内,由西登道上神武门城楼,沿城墙西行,经西北角楼、西华门、西南角楼,到达午门下楼离去。三次路线相加,毛正好在故宫城墙上绕行一周。这是毛到故宫仅有的三次记载,而这三次他只登城墙不入宫内。他让公安部长罗瑞卿和故宫保卫科长韩炳文两人陪同,这三个共产党人从神武门东坡道登上城楼,顺着城墙向东、向南,一直走到东华门。在东华门城台,毛坐在小马扎上,与人分食橘子,并同韩炳文交谈。随后他参观设在午门城楼上的“基本建设出土文物展览”,前后共计三个多小时,直至天近黄昏才带着遗憾悄悄离去。最后一点,毛泽东虽是汉人,但从他听命于斯大林来看,还不如可以自作主张的忽必烈。

 

不仅毛泽东一个人,而且整个中共集团,其实都是听凭斯大林摆布的奴隶集团。虽然斯大林在苏联早已在1950年代就遭到苏联自己的批判,而在中国,却依然有不少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街道。

 

查考中国大陆各地,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命名的街道、公园等,可以发现,在中国东北三省的哈尔滨、长春、大连,以及新疆的伊宁,都有用斯大林命名的街道。这些地方都与苏联有过密切关系,伊宁市就在中、苏边界,而东北三省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苏联军队对日本宣战并占领过的“双重殖民地”。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伊宁市,有条“斯大林街”。

 

2、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不仅有斯大林街(以前叫“江沿街”),而且还有一个斯大林公园,是松花江畔避暑游览地之一,与太阳岛隔江相望。

 

3、在吉林省长春市,有一条笔直的横穿全市南北的主干道。这条路一开始是清末建的,叫“长春大街”。后来日本人扩建、延长,改为“中央通”,1945年苏军攻占长春,改为斯大林大街。国民党接管后,改成“中山大街”和“中正大街”。1948年解放军占领长春后又改过来,再叫“斯大林大街”。苏联瓦解以后,199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才把这个“斯大林大街”改名为“人民大街”,也就是中共自己的大街。

 

4、在辽宁省大连市,不仅有斯大林路,而且还有列宁街。

 

5、有“列宁街”的地方还有四川省的达州市附近的,位于距达县县城七十公里的石桥镇,镇内有条“列宁主义街”,简称“列宁街”。该街是条石板铺路、木板墙壁、青瓦屋面、四座清代牌坊横跨的街道,全长六九四米,有二一〇间街房。街上由东向西一字排开四座仿木结构的石牌坊,古朴隽秀,雕刻精美,重檐斗拱,尉为壮观。其中第二道牌坊横额正中雕刻着“列宁主义街”,其“列宁”二字为横书,每字约一平方米,“主义街”三字略小,为直书。镇内至今尚存“打倒帝国主义,武装拥护苏联”、“打倒国民党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工农专政”、“活捉杨森,活捉刘湘”、“拥护红军、扩大红军”等三十八幅石刻宣传标语,极具“红军文化”也就是“苏联殖民地”特色,被誉为“中国红色第一街”。1933年底,红三十军政治部进驻石桥镇,组织赤卫军、童子团、宣传队开展广泛的建政、扩红宣传活动,书写标语口号,雕刻宣传标语,进行街头、乡场宣传表演。而由红三十军政治部建立,以苏联革命导师列宁命名的列宁主义街,则标志着石桥镇这个千年古镇,在当时已是苏维埃政权的中心。

 

6、在原川陕苏区嘉陵县苏维埃政权所在地有条小路被命名为“马克思街”,上有一道墨笔楷书的大木匾,上书“马克斯街”四个大字,高悬于县苏保卫局大门上。红军走后,这道木匾被当地革命群众欧启贤等秘密保存下来。现存广元红军文化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一级文物”。

 

 

八、蛰居三月的断想

 

19831125日,蛰居三月后所思)

 

秦始皇帝来自西戎,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向西方寻求真理者”?他作为一统天下、综合百家的实验者,其外来性质一直受到忽略,这对他和他在而是世界崇奉者,多少有些不公平?有意思,秦始皇陵西侧的“劳工墓”发现了白种奴隶遗骨。那时兵马俑博物馆馆前区要进行环境改造,发现了陶窑,挖掘时发现的。这些劳工墓类似抗日战争时期的万人坑,其中一座埋骨一百二十一个,随机抽选了其中的五十具尸骨的样本,最后发现其中一具属于一个年约二十至三十五岁的白种男人。这说明秦朝与西域已有往来。虽然商朝或更早年代中原地区就和西域交往,和田玉早就引进了中原。但毕竟只有秦人来自西戎,秦人很快中原化了,就像后来的鲜卑人、蒙古人、满洲人,其统治转眼就分崩离析。

 

秦皇以后出了两个“革命的皇帝”,一个是企图复活周礼、摆脱人口危机的实验者王莽;一个是努力混同南朝文化心灵与北朝政治精神的实验者杨广:前者纯粹是个汉人,所以败得很惨;后者的母系鲜卑虽比秦始皇野蛮,但父系却是汉人要比秦始皇文弱,野蛮和文弱相加,终于和秦皇一样下场。唯有康熙的形迹值得记取:以“披毛戴角之满洲种”(邹容《革命军》语),铸造了清朝两百年的政治结构。

 

前三者的失败与康熙的成功互相对照──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寸:成败之鉴,就在于改革者、实验者、革命者能否突破自己。如果不能,那么他自身必须作为一个异己者出现在历史之中。从康熙我想到了列宁。列宁身上兼有浓烈的鞑靼血统和深厚的欧洲教养──使他天生具有“重塑理论以适应现实”的伟大本领。他虽然算不上正牌的理论家,却“很懂得”并且“参透了”理论的妙用。结果可以玩弄理论于股掌之上,而决不被理论所玩弄。终其一生观之,他也并未迷失在理论之海中,而是始终注视着海底的暗礁,无条件地避让。为此,不惜放弃原则、出卖同志、投降敌国、糟蹋人民。

 

从隋唐到今天(1984年),第二期中国文明只剩下一隅残光了。延了一千四百年的生命,怎么能够不老呢?隋代的文化交融和隋末的英雄驰骋;隋炀帝的热情幻灭和武媚娘的牝鸡司晨……唐宋文人曾经流连,宋明哲人略显身手。

 

我的历史眼光告诉我:先有唐、宋柔韧的“文化辐射的圈子”,后有明、清僵硬的“政治控制的实体”。唐宋文化圈子甚至比清代乾隆盛世的政治实体,范围还要小一点,这说明满清确实有点扩张过度了。蒙古的侵略、文山的死节──作为唐宋文化与明清政治之间的纽带,历历在目,不能磨灭。

 

满清连同其属国系统在内──北从蒙古南至中南半岛;西从巴尔喀什湖东库页岛,朝鲜也在这个范围里。日本之不臣,主因在其拥有海洋的防卫和岛民的性格,当年蒙古人征服爪哇也很困难,并没有所谓“神风”问题。也与影响日本甚深的天皇家族出身于朝鲜──满洲──东胡──阿尔泰系列,毫无关系。尽管我们知道,安史之乱以来,东北方向比正北和西北方向,对中国的威胁更大。而朝鲜能够抵抗隋唐两朝,与日本能够抵抗蒙古、侵略中国,似乎是一个相关的主题。

 

政治实体,终究只是文化圈子的凝固者与保全者──这固然有其消极处,但也是文明生长的节律所致。所以,将汉、唐并称──作为政治研究、帝国现象的一个单元,尚不失其可取之处;但作为文明研究、传播现象的一个分野──则大谬不然。

 

从文明传播的以意义上说,“汉、唐帝国”这一称谓是出于这样一个深刻的误解:汉、唐两朝都统治着大体相当的疆域;并对四夷保有盛大的优势。尤其重要的一点,汉唐至少在名义上与异族无缘:既非异族所建如北魏、辽、金、元、清;又未亡于异族如典型的例子明朝。我能肯定,若非明朝尤其南明也亡于满清,则明朝的国号其响亮程度要胜过唐朝。唐朝的政治实力其实开门不利──像隋朝一样数征高丽而不获;旋又为胡人沙陀所乱,不仅安史之乱,五代之主亦多为胡人。使北中国沦为异族的角力场,唐朝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历史充分显示:唐朝的文化势力远远强过它的政治势力;唐朝的文化引力远远大于唐朝的军事压力。正是由于唐朝文化的活力与弹性,才能较为成功地软化并同化了许多原始民族;相比之下,明朝则一味“拒敌于国门之外”,终至堤破水淹……这也是明朝比较唐朝缺乏文化活力和社会弹性的结果。

 

但汉与唐则根本不同。汉朝的政治结构远比唐朝健全及稳定。汉朝的政治实体囊括了当时中国文化圈的全部范围。包括越南和朝鲜。而唐朝政治实体的范围甚至比汉朝都有所后退,比如失去了朝鲜即是明显的例证。我们看到,汉朝即使瓦解之后,少数民族也没有发动叛乱;相形之下,唐朝却是在鼎盛时期被少数民族搞乱,并在这一战乱(安史之乱与河北诸镇的割据)渐遭灭亡!

 

平心而论,唐朝的主要功绩是:在汉朝遗留的政治实体的大致基础上,向更远的地方辐射中国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向南方如南洋、云南和吐蕃。这些地方由于感染了中国文化,后来都被元明清轻易征服并稳定控制了,成为第二期中国文明所凝固的明清政治实体的有机部分。唐的最高成就,不是作为政治实体的成就,这是汉的成就;汉的最高成就,也不在文化扩散方面,这是唐的成就──两汉的致命伤在于僵化,一如明清。

 

运转中的政治实体,犹如一只巨型的轴承,它不仅肩负某个民族前进的使命,而且带动、驱使许多民族进入其漩涡。轴承的运转,由稳定的轴心驱动众多轴珠被迫滚动而实现。轴珠是多元的,轴心则是一元的。在貌似“一元文化”的社会里,文化共同体其实也是多元组合的。区别在于,一元社会不给轴心之“元”之外的轴珠之“元”以同等的机会和地位。一元突出而多元环配,是“轴承社会”的特征,其运转十分有效。同时,一元社会也十分机械,缺乏内在的生命。这正是元─明─清社会、秦─两汉社会的大一统特点:一元的权力逐步渗透一切有组织的社会生活,导致思想灭绝、文化萧条、社会僵化、人民怯懦。消除了文明的对立面,野蛮势力就会兴起,使得社会整体陷于停滞、僵硬、腐败,文明的秋冬季节来临了,社会的萧条不可抵御。

 

多元社会则不然,动荡、不稳,仿佛播种;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但那却是生命的体现。多元并举是文明的春夏季节的特征,那是西周─春秋─战国社会,那是盛唐─五代─南北宋社会,那时文明在发芽、蔓延、生长,社会进步、国富民强。

 

多元社会的播种,却也逐渐走向自己的反面:最终把不同的种子分别异化为轴心和轴珠。这直接导致“一元至要的轴承”出现,并把其他的种子贬为听命的轴珠。如此的轴心一时运转有效,但是等到这个“轴心”不再能维持社会的有效平衡,周期性的危机再起,改朝换代的汰旧换新就开始了。

 

这时,谁像一群穷凶极恶的狼狗?原来是一群恬不知耻的征服者。他们以无比的镇定安祥,掩饰内心的兴高采烈。高擎一个图腾、披挂一套教理、鼓动锐进精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最崇高的精神和最卑鄙的欲望,融合一起。

 

目空一切的军阀及其追随者,仿佛天灾,实为人祸,周期性来到世界,像旱灾或水灾创造了种种生物现象,他们也创造历史现象。对他们来说国界是虚无的,国法将被打破,丢弃在地、无人追忆。而新的国界对他们又何尝不是桎梏?他们不想作茧自缚,不要瓜分掳物,他们不是焦渴的无产阶级,而是游戏人生的无业者。霸占战利品和掳获物,只是无产阶级的欲望,而无业者却想在杂乱无章淹没生命的物欲中催发精神的光。

 

罗马的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前10144年)写过《高卢战记》(The Conquest Of Gaul),但他却看不大起梦想发财的无产阶级文化人,而只是利用他们杰出的才智,如同驾御一群矫健的骡子。

 

恺撒是无业者,正如无法无天的纨绔子弟霍去病将军一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惟有一群谙熟文墨却又鄙弃文墨的军阀,方能整修人类的残余文明成为自己的射猎场地?还有丰臣秀吉(Toyotomi Hideyoshi15361598年)那样名不副实的草莽人物,席卷小小的日本,进窥朝鲜跳板,要以北京作为日本首都,重温蒙古人的旧梦……也许所有这些无业者的业绩,都是他们不再囿于民族或国家的专利,而是挣破旧有的牢笼,就像丰臣秀吉的进攻,不过是对三百年前蒙古舰队进攻日本的反应,迟到的反应。不信请看,正是与丰臣秀吉同时,俄国人开始占领伏尔加盆地、侵入西伯利亚,要不是日本和中国一样退出了角逐,西伯利亚无论如何也落不到俄国人手里。历史的偶然在于,丰臣秀吉死后,德川家康篡夺了权位,只顾自保,无力外图。

 

打破国界的军阀(俄国沙皇也是这种军阀意义的“恺撒”),驰骋在“天下一家”的无私境界里:“你的就是我的,我我的还是我的”;但历史的判决则是:“你的最终也是别人的,你死之后,洪水滔天。”他们结为一伙、自成一体,在他们充斥了血肉横飞的厮杀里也充斥了令人厌恶的暗算。他们互相斗争过招,但与广大的居民却老死不相往来,人民在他们心里只是提供物资和兵源的物质材料,而他们则是人民的命运,是高于生活的象征。军阀们和党阀们需要一个理性的、冷酷的教义(如马列主义或毛泽东思想)作为心理战略的工具;好让他们治下人民们安然接受一个又一个苦役和死亡……

 

在心理战略的工具所具有的凝聚力量下,他们召集徒众,犹如阳光召集微生物,他们的集结充满恐惧,要驱散无名的阴霾,要消灭自己的病态,要刷新腐烂的文明。“民族”不复是文化的蛹体,“国家”不复是力量的源泉,因为文化要靠军阀和党阀来炮制,文明力量要靠暴虐的力量来增添。他们的文化不同于人民的文化,他们的力量不同于人民的力量。对于人民来说,他们有如异族,尽管他们和人民民说着同样一种语言,甚至自认具有同样一个渊源,但他们的态度却有如异族,他们的目标完全是从异族主子那样领受的,他们像异族入侵者一样热衷于蹂躏父母之邦,甚至直接接受来自外国的指令:愚公移山,改造中国。

 

 

九、复古主义与革新运动

 

二十世纪的中国,有许多狂徒和野心家;有许多阴谋分子和卖国者;还有许多留声机、录音带、和糊涂虫──都希图撕裂中国的历史、毁弃中国文化的根本精髓。

 

他们草率地把中国断裂为什么“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乃至于稀奇古怪的“社会主义社会”。好端端的一个中国,好端端的一部中国历史──被他们割行体无完肤、四分五裂、乌七八糟、面目全非。这是何等的惨痛、何等的悲哀啊!

 

他们还无端地给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系统地注射了大量有形无形的毒药。企图从根本上削弱中国人民的健康本能、从根本上毁灭中国文化的再生能力、从根本上取消中国民族富于特色的生活……他们罪恶地图谋根本阉割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活的灵魂。然后又别有用心地曲解、篡改、涂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并有计划地伪造了关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种种胡说。其荒唐性和无廉耻性在整个历史上都属罕见。

 

他们把中国历史变成了他们臭气薰天的焚尸场。把历史上的精英──都贬为他们焚尸活动的燃料。把中国历史中一切珍贵的东西──都列为他们的攻击对象。他们把中国文化“下放为”他们的搓脚布──把他们自已身上和心里的一切污秽与不洁都抹在上面。然后中伤说这是中国文化的劣迹。把中国文化中本不具有的卑贱、诌媚、暴行、堕落──都强行充塞进去;并趾高气扬地宣布这才是“优秀文化遗产”。

 

──不!中国文化尚未死亡。“遗产”──一说似乎失之过旱了。中国文化是一个活的机体──它有早先的种种表现形式;有现今的种种表现形式;它也必有将来的种种表现形式。表现形式是依附于文化本身的。文化的创造者本身并未死亡──表现形式即使已经改变──也不是什么“遗产”,因为本体依然健在!让一切希望中国文化死亡的罪恶势力自已死亡!让断言中国文化已经“过时”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己过时!中国民族要求光复民族之本、要求光复最高国本的炽烈愿望──注定能焚毁一切外来的病毒与残渣。不论那病毒那残渣是德国的犹太的,还是鞑鞑的是俄国的!中国民族要自新──要毁灭并排除和清洗一切内部敌人及其“引进”的堕落思想、投降精神和分裂倾向:向伟大光荣正确的九夷八蛮的伪皇朝时代宣战并咄咄进逼!

 

是恢复中国历史与中国精神的本来面目的时候了。我们再不要外来的毒物和舶来的绞索;我们要的是发自民族良心深处的东西。尽管可能不太起眼;但却是真诚无伪的:“我们要自己来思想,而不要毛思想来为我们思想;中国民族要自己拿主意,而不要拿马恩列斯的主义。自己的观念即使不好,也是活生生的;民族的信念即使偏执,也与血肉相联系。‘我们不要毛子的真理!不论他是洋毛子、老毛子还是二毛子。’难怪‘毛’是现代中国的劫难,因为‘毛’乃是一个谶语,是‘毛子时代’的‘最强音’。‘毛泽东思想’的隐喻就是‘毛子淹没东方’的思想。马恩列斯作为毛头思想的源头,把四大毛头的迷信扩充成了进步;宁要中国的落后,不要马列的扬弃。这不是开化,而是愚味!其锵铿的语言所包藏的疯狂,拥有巨大的象征性,使得现代中国──浑身酸软。为了扬弃毛头毛尾,有一天中国可能需要复古主义冠冕,让博大的精神和眩目的虚文,重新给予灵魂以深切的陶醉!

 

复古主义能够驱逐野蛮主义……在现代南北朝接近闭幕的时刻,崇高的烟云势必升起,作为对野蛮状态的一种修饰和装潢,一堆词藻,一团纯洁之美幻影,一套启迪人心魔法大全……真正的幸福并不存于逝去的景象中,但是“时间美化了逝去的一切”。不仅造化弄人,记忆也欺人太甚,使他产生瑰丽的错觉。而那位拒绝自欺欺人的勇者却寄望于未来:走向未来的步伐,就在创建现在的工作中。

 

在即将到来的较量中,复古主义击败了前卫主义而执中国的牛耳,但人们还是在“走向未来”而不是“走向过去”。谁能否认欧洲文艺复兴是一场新的创造?在复古主义的面纱下,藏诸绝对前卫的真容。

 

如果人不能“发现生活的虚妄”,也就不能“看见宇宙的真相其实就在最为平凡的生命中”。开发自己的能力,也就是行使天命、塑造历史。这就是我们的命运,请不要做相反的事,不要企图超越平凡的生命,否则无从发现宇宙的真相。不要像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妄图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确定的终极真理,否则无异于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进一步毁灭自己,毁灭自己的弹性,从而毁灭了自己的容身之地。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教言,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虚妄的印象使得宏大的真相蒙上了阴翳!只因寻求的方向错了,结果谋求的努力越大持久,所遭受的迷失反倒越来越深,所获的真知反而越来越少。“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正是描述天地良心,对于世界的企及和把握!

 

需要声明的是,我们并不赞同清末民初的“国粹派”论点。他们认为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在性灵上难以沟通、质地上不可互换,而“中国精神文明”要优于“西方物质文明”。我们当然知道,西方的精神文明并不亚于中国,尽管形态不同、趋向各异。中国文明的历史与西方文明的历史因此可以互补和继起,例如现在就是这样的时机。但二者之间不必也无法互相抹煞,例如一百多年来在“中国现代化”中翻覆试验的社会节目那样。事实表明,使中国独特的,非其“精神文明的优越”,而是它“政治特性的强烈”。国粹派抬出难以捉摸的“精神价值”,企图逃避西方文明带来的“野蛮主义”和“海盗精神”的训练。结果可想而知是一败涂地。其实这些野蛮的浮士德、原始的法兰克,所拥有殖民进取精神,在先秦王国时代相对并不缺乏,只是被秦以后的帝国时代的防御战略及其“长城精神”给压抑住了。这说明,国粹派们并不真的理解中国文明的精神及其独特的命运,本来就基于扩张的功能。在我们看来,决定中国命运的是其“地缘政治的条件”,而不是从其中派生出来的“精神文明”。正因为中国文明的地理规模在古代文明中空前广大,因此它最为契合于全球时代的需要,也就十分自然了。

 

根据上述理解,新儒家理论反而是过于狭隘的,甚至是不必要的了。尤其考虑到,把地缘政治和某项种族特性,误解为精神文明的熏陶结果,就难免形成肤浅而庸俗的阐释方法,在沦落到执政团手下,就会演变为“建设精神文明”的“社会工程”等闹剧,其效果是给整个社会甚至整个文明的进展戴上枷锁。强调中国文明的特性及其使命,并不是为了拒绝外来事物,而是为在接受外来事物的过程中不失自己的正常判断力;是为在客观化的同时,保持本位:并用后者来约束并平衡前者。

 

中国的地缘政治特点,决定了它不能不是“天下统一”,甚至决定了它的“政治动物性格”。近代中国的错乱,是由于中国地缘政治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在近代化的挑战与压力下,中国由“世界国家”沦为“区域国家”,并成为各个强权国家(列强)竞相瓜分的对象。“天朝”沦为“病夫”,“中华”成了“落伍”的代词。只是我们还记得,先秦文明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曾有过今日中国罕见的“人格独立与英雄精神”,而不是“奴隶主义与雷锋精神”。不少日本人询问:“为什幺古代的中国人这么伟大?”这些岛民的潜台词其实是:“为什幺现代的中国人这幺可悲?”他们的提问富于启发。是因为全球文明使得中国所处的地缘环境变化了,而数百年的严酷演变使得古今中国人几乎变成了两个品种。例如一千五百年来,中国遭到野蛮民族的强行混血,更重要的是还失落了西晋以前的中国人所拥有的自信能力与献身精神。这两个品种的冰冷事实,不仅使得现代中国的思想家们徒呼奈何、困惑不解,日本人也莫名其妙。这些中国边缘的岛民们因此采取一种分离式态度:崇敬古代中国,蹂躏现代中国,并以断然的侵略行动来争取做现代中国的主人、古代中国的继子。所谓“大东亚共荣圈”其实不过是企图圆秦两汉帝国之梦、元明清之梦罢了。

 

中国在二十世纪,归根结底只做了一件事:由“天朝型的统一帝国”(中国)向“民族型的区域国家”(中华民国、中华帝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艰难转型。而一百多年过去,现在就连这幺一件事也都还没有做完。所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继续努力、继续付出代价,去完成中国的转型。这转型是不自然的,甚至是逆向的,是社会形态的年轻化,是老大帝国的走向共和。所以,革命的中国人要么成为“反传统主义者”,要么成为“复古主义”者──否则就不能顺理成章地成为“现代主义者”。因为中国两千年以来的历史走向,是与西欧甚至是与日本的贵族社会完全背反的大一统官僚社会,而不是作为现代社会前夜的封建社会。不反掉这样的父辈传统,我们就只能停留在陈胜思想的层次,只知造反有理,无法成长为宪政社会。也就是说,中国必须首先高贵化,然后才谈得上现代化!其建设性表现是“复古”,不是复元明清官僚社会的假古董,而是复先秦贵族精神的古道热肠。否则中国迟早还会重落袁世凯式的陷阱、重落文革的个人独裁、重落某种秘密会社的掌握。

 

中国的现代化,应该与全球文明无异:在贵族教养的基础上,建立公民社会。而官僚社会的基础,只能长出臣民社会,无从通过独立自主的精神达到现代化。生存的权利并不是天赋的,而是通过不断自新来赢得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断调整自己与环境的关系,尤其要调整民族与地缘政治的关系:“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国民族的希望在于:清除两千年官僚社会的腐败历史、克服其造成的社会屏障、召唤先秦文明多元性的精神活力、投入当代世界锱铢必较的战国时代。否则,继续二十世纪的混乱试验,坐等外国力量进来收拾残局……军阀造国的时代即将过去。1949年以前坐等外国军事政治力量进来收拾──然后内乱不已的格局,不该重复。1979年以后坐待外国经济文化力量进来收拾──然后恶化环境的格局,也不该重复。

 

 

十、野蛮战胜文明的范例:秦与元

 

秦国对中国第一期文明的转型,和元对中国第二期文明的转型,颇为相似。这两个外来的虎狼之国灭绝了原先较为文雅的各个方国,用血腥手段统一了中国”,但也结束了文明的创造期(西周、春秋、战国与唐、五代、两宋),开创了比较野蛮的帝国时代(两汉与明清)。无巧不巧的是,秦在灭亡中原各国之前对于西戎和蜀国、巴国的征服,相似于元在灭亡中原之前对于北狄、中亚细亚各国的征服。而在元代,中原各国不仅是南宋。而且包括了西夏、金国等等汉人占有居民多数的“异族政权”。

 

秦代久远,史料模糊;元代较近,史料清晰。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蒙古兼并的过程加深理解秦的崛起,以及野蛮如何战胜了文明。

 

一般认为,蒙古起源于唐代。当时蒙古草原被突厥语民族控制,后经唐代打击,被突厥征服的高车民族中回纥部落赶走突厥,成为草原霸主。后来回纥战败,流徙到现在新疆地区,征服了那里的土著民族,和当地人融合成一个新的维吾尔民族。蒙古高原出现权力真空后,出自东胡系统的蒙古语部落先后迁移进来。

 

至于成吉思汗铁木真的来历,据蒙古秘史记载,就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叫花子:有个叫作多本-磨根(Dobun Mergen)的人,曾在森林里要了别人一块肉,回家途中,遇见其他部落的人快要饿死了,这个人于是提议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多本-磨根,来换这块肉。多本-磨根於是给了他肉,把少年领回家做奴隶。可见当时游牧民族常常饥寒交迫,为了一口饭把儿子卖掉。多本—磨根死后,这个快要饿死的奴隶和他的妻子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之一就是铁木真直系祖先。

 

多本—磨根的妻子共有五个孩子。她们妈妈死时,最小的孩子伯东查(Bodoncha)年幼,他的四个哥哥立刻分了他的牲畜和食物。不留给年幼的伯东查任何东西。伯东查饥寒交迫,被一群善良的牧民救起,给他食物,过几年后,伯东查遇见了他的哥哥,却恩将仇报,教唆他们把这群牧民抓过来作为奴隶,从此过上了奴隶主的生活。蒙古人从此非常欣赏恩将仇报的行为。这些“光荣”事迹是用来给蒙古“贵族”作教材,教他们如何反客为主,而草原上的善良牧民,只能世代为奴。这个名叫伯东查的恶棍,正是成吉思汗的直系祖先。

 

在当时的草原社会,可以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三种人。相应于动物世界的狼、家畜和鹰犬。平民从事游牧和其它生产,贵族实际上就是草原上的恶狼、暴力掠夺的压迫者,这是他们与我们社会的贵族颇为不同的一点,后者多少还有些教养,从事文化的传承与传播。草原“贵族”则不然,他们几乎不从事任何精神活动,其生存主要依靠暴力掠夺他人财富,甚至绑架他人成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们绑架来的人就是奴隶。虽然草原上不是每个居民都邪恶残暴,但草原是被这些邪恶残暴的人所组成的暴力团控制的。随著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的平民都被奴化了,而贵族之间为了争夺奴隶、牧场,就驱赶奴隶相互残杀。因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具备文明社会的尊严意识,除了屠杀和被屠杀、奴役和被奴役以外,不知道人类还有其它的可以和平相处的生存方式。

 

蒙古高原地区是世界上产马最多的地区,游牧民族用这些马来相互残杀。大量的马匹践踏草原,破坏了生存环境,使得每一块有草地的地方,成为不同部落之间的必争之地。据《元史》记载,成吉思汗直系远祖母莫拿伦有七个儿子,有一天,有一群小孩在她的领地上挖草根充饥。莫拿伦害怕自己的草场被破坏,就命令用车撞死撞伤这些小孩,结果与小孩所属部落发生战斗,寡不敌众,莫拿伦和在家的六个儿子以及部落全部被杀。只有一些残弱妇女和小婴儿海都侥幸逃脱。海都后来成为蒙古部落第一个“汗”。在蒙古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人们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善良和同情,为了争夺一点草根就可以屠杀儿童。

 

游牧民族这种为争夺食物斗争的行为代代相传,到了铁木真这代更加突出。铁木真的三世祖先拿不勒已经称汗,部众虽然很多,但其亲属照样食物不足。在铁木真十岁时,父亲被仇人杀死,家道中落。结果,部落抛弃了成吉思汗的妈妈和她六个年幼的孩子,有一个老人劝说他们不要这样,因此被人用长矛戳死。这是在野蛮残忍的草原社会常见的现象。

 

铁木真一家老弱被抛弃后,更是饥寒交迫。他自己为了抢一条鱼,就把自己的亲兄弟杀死。他一家还算是草原上的贵族,尚且如此遭遇,更何况普通百姓。这种生存手段低下的环境,培养了蒙古的野蛮残忍的风俗。就是铁木真的母亲本来也是遭到强奸后生下他的:她原和另一部落的男子成亲,路过铁木真父亲也速该的地盘,被也速该发现后,立刻找他的两个兄弟去杀那个男子、绑架和强奸新娘。男子见势不妙,丢下未婚妻乘马逃去,也速该三兄弟追了七座山岗,追不上才罢休,回来把哭哭啼啼的新娘子抓到帐篷里强奸,后来就生了成吉思汗。这样的孽种后来大肆祸害整个世界才是正常的,不去祸害倒是不正常的了。在任何一个社会,杀人强奸的罪犯都被社会主流鄙视,但在蒙古游牧民族的社会,却是生活方式的一种,甚至是“贵族的特征”。尼采的超人哲学、希特勒的种族灭绝,不过是在蒙古人没有占领过的地方,给那里补了补“蒙古教程”,比起成吉思汗铁木真及其追随者、继承者,还差得太远。那是十二年与二百年的差别。

 

后来成吉思汗自己的老婆也被别人抢走强奸。这种相互凶杀不止,比现代社会的犯罪团伙,有过之而不不及,也超过了其他古代社会的游牧民族的残暴程度。蒙古人残害亲骨肉兄弟的事件,不仅在成吉思汗部落如此,其它部落也很常见。

 

在蒙古崛起以前,中国北方地区被野蛮的女真征服。后来女真接受了部分华夏文明的管理方法,北方渐渐从破坏中恢复过来,结果草原的游牧民族纷纷南下抢劫。为了防止野蛮人的侵袭,金朝政权继承了华夏以夷治夷的方针。以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源为代价,扶持一个部落,打击另外一个部落。当被扶持的部落强大以后,就欺压其它草原部落,还用华夏物质资源掠夺中原。女真就会把物质支持转移到被欺压的部落。这种游戏的翘翘板的两端,就是草原上因为利益连接起来的各种形形色色的部落联盟,包括相互有血海深仇的部落。

 

铁木真本是贵族后代,年幼丧父,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失去了父亲的奴隶,只剩下九匹马和几个身强力壮的弟弟做帮手。艰苦的生活使他学会见风使舵的手段。他利用自己父亲和克烈头领王汗的友谊,拜王汗为养父。在自己的老婆和后母被蔑尔乞部落绑架强奸以后,又通过王汗的关系,找到一个势力强大的草原贵族扎木合为靠山,拜为兄弟(安达),联合偷袭了蔑尔乞,把老婆抢了回来。结果铁木真成为扎木合的部下。

 

铁木真两年以后第一次玩弄恩将仇报的游戏,从扎木合处纠集一些部下劫走奴隶,背叛了扎木合,建立自己的势力,在王汗的鼓励下称汗,并因争夺马匹杀死了扎木合的弟弟。扎木合因此组织了大军征讨他,尽管大多数历史记载已经被篡改,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知道,铁木真惨败而逃,投奔到自己的养父王汗手下当一个打手,默默无闻地干了二十多年。他和亲属一起把父亲的一些旧有的奴隶,加入到王汗的部落阵营中,增强了王汗在草原相互残杀中的实力,并帮助突厥语族的王汗杀剿蒙古语族的各部落,以此背叛行为取得了王汗的信任。

 

在服侍王汗期间,铁木真一方面成为王汗的得力助手,一方面小心翼翼利用王汗的权势,暗中培养自己的私人势力。此时被女真扶持强大起来鞑靼部落,去金境汉地掠夺财富,金国决定改变支持的对象,派完颜丞相找到克烈部落头领王汗,封他为王,同时册封铁木真为金的节度使,并准备册封他为招讨使。这以后过程的记载虽被蒙元政权删去,但是我们可以从古代惯例知道,中原政权为了国防,在这种情况下向成吉思汗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援助,成为他发家的资本。

 

这时,铁木真结识了一些金朝的官员为内应。从他们那里知道,女真政权腐败堕落,他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从中原获得物质和武器的支持,为称霸中国做准备。虽然具体记录被蒙元政权删去,这些事情却仍然可以在元史中通常未被注意的地方看出痕迹。

 

在金政权利用中原占绝对优势的武器和物质优势,击败了鞑靼部落以后,王汗和铁木真寻找机会落井下石,从背后袭击鞑靼残余,彻底地消灭了鞑靼部落。蒙古部落按照惯例对鞑靼民族实行了种族灭绝,把所有超过车轮高的男子杀掉。女子则被分配给众人成为性奴。此时,成吉思汗还利用王汗的势力,杀害了自己的堂兄弟,清除了和自己争夺对奴隶控制权的竞争对手。又借助王汗的势力消灭了自己的世仇蔑尔乞部落。这以后王汗老迈,继承权力成为问题,铁木真试图以干儿子的身份抢夺王汗权力,和王汗之子发生冲突。王汗站在他亲子一边,造成双方分裂,铁木真率领蒙古语族的部下出走,被王汗和其子追杀,损兵折将后狼狈逃走。没有粮食,被迫杀马充饥,饮脏水解渴,完全失去了草原称霸的实力。

 

在此期间,铁木真仍然是女真的属臣,不断去金进贡,拜见金的永济王。在古代这类所谓的进贡,都会有大量的物质回报。包括纺织品、粮食和武器,成为铁木真招兵买马的资本。我们也知道,历史上游牧民族骗取中原物质资源的方法,就是鼓励其它的游牧民族进攻中原,使得中原感到危机,然后自己趁机扮演盟友来敲诈勒索。所以铁木真被王汗击败逃走一年以后,忽然又有众多的兵源财产,可以推测是他暗中联系金人获得物资援助,骗取了不少了实力。

 

此时的王汗在草原称霸,不可一世,结果和金人反目成仇,率领重兵进攻金的边界,被金打退,惨败而归。此时铁木真趁机在背后突袭克烈部落,害死了王汗和他的儿子,掌握了王汗的全部人马,成为草原最大的军阀。接下来,成吉思汗又利用金的援助,消灭了乃蛮和扎木合的势力。得到了回纥的归顺,并突袭和灭亡了喀喇契丹。铁木真拆散被征服的各个部落,分给自己的亲信做奴隶,使得他们无法再独立和叛乱,然后自称成吉思汗,建立了一个统一而凶残的蒙古帝国。这种游牧民族联合的巨大规模是空前绝后的。

 

成吉思汗对蒙古的“统一”,改变了草原社会的性质。

 

本来,游牧民族就在古代战争中具有灵活机动的战术优势。他们在野战中的实力和其他民族是不对等的。游牧民族有大量的马匹,移动和集结都比对手迅速,而且侦察地形和对方虚实都强于对手。可以找到对方兵力单薄之处,就可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游牧民的对手强大是因为步兵集结的数量多,但游牧民可以依靠马匹逃出对手的打击范围,把自己的伤亡减低到最低程度,而通过掠夺其他民族获得补给,即使无处可抢,也可以用马奶充饥不死,不像文明地区的军队需要后勤供给。但在成吉思汗以前,游牧民族联合掠夺的传统方式都是相对松散的部落联盟中。首领对部落没有绝对支配权,其部下都是自己的子弟。如果某个部落在掠夺文明地区的战争中损失太多,就意味自己的人死亡太多,在以后草原内部的自相残杀中就会吃亏,甚至被别的草原恶狼面临灭绝,因此部落首领爱惜部下的生命而不肯卖命打仗,这无疑在天然中抑制了游牧民族的残暴性。

 

现在,成吉思汗征服个部落以后,不仅在联合的规模上史无前例,而且他立刻着手增进游牧民族的残暴性:他把其他遭到征服的部落人员拆散,按照十、百、千、万等单位从新组装起来,分给手下亲信,变成了他私人的军队(怯薛)。其方式后来在二十时被毛泽东采用:毛把俘虏集中起来轮训,然后分配到各个嫡系部队,用这个掺沙子的办法迫使俘虏卖命打仗。而对不能够完成任务的手下则格杀勿论。从此将领当然不再珍惜部下生命,因为部队并非亲随,而是随便调拨来的炮灰。这也毛泽东的部队与民初的军阀部队完全不同的一点。蒋介石的部队则处在毛泽东的部队与民初的军阀部队之间:既有嫡系,而又非嫡系,所以阵容不一。而毛泽东的部队与民初的军阀部队都是嫡系,只是毛泽东的部队和成吉思汗的部队一样,具有可以无限扩充的结构,因此可以使用人海战术。陷入人海战术的蒙古战士和解放军一样,其成员没有了躲避的选择,只有奋勇杀死敌人才能活命。这样一来,就把那些本来战斗技艺高超但却怕死的游牧队伍和土匪队伍,变成了一个仿佛不顾自己生死、只顾杀人的发疯的野兽集体、战争机器,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加强了文明地区的抵御难度。

 

草原民族具有掠夺的本性,他们是“天生的革命家”,这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只在自己的土地安居乐业。他们像一个暂时联合起来的犯罪团伙,如果没有持续不断抢劫其它民族的财富,自己很快就会分裂并相互残杀,历史上无数游牧民族的分合历史,无一例外。这正如一切革命团体一旦停止对外斗争,势必转为内斗、自相残杀;而革命团体如果在万幸之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也必须杀掉功臣,因为这些功臣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乱党,不消灭他们就无法获得天下太平。这正是朱元璋告诉其继承人的统治秘密。

 

成吉思汗当然造就深谙此理。为摆脱抢劫得手后发生同夥内讧的恐惧,他一生中不断掠夺屠杀其他民族;用其它民族的苦难,避免自己阵营的内乱,同时削弱那些定居民族的生存力量。据有些学者估计,蒙古军队在征服其他地区的屠杀中,造成了两亿世界人口消失。

 

在金抵抗蒙古入侵的最后阶段,金人已经汉化,汉人在蒙古屠杀中同受苦难。文明的正统代表南宋没有认识到金人已从野蛮的掠夺者转变成文明的保卫者,而联合蒙古消灭金人,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蒙古军队占领中国北方时,其种族灭绝手段最为恶劣。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屠城记录。只有在攻克汴梁时,蒙古对城中一百四十万户难民屠杀前,被耶律楚才及时制止。耶律楚材告诉窝阔台,不杀这些人可以得到更多的财富。蒙古屠杀造成了中国北方人口大量减少,其幅度触目惊心。金国原有四千五百万登记人口,而在各地屠城以后,剩下的还不到七百万,而且这个数字一直保持元末明初。

 

蒙古之所以在中国南方废弃种族灭绝和暴力掠夺,改为奴役和剥削,是因为南宋抵抗了四十多年。相比之下,位于丝绸之路的现今阿富汗地区,曾有辉煌的文明成就,就因为未对蒙古帝国进行足够有力的抵抗,结果加入了蒙古帝国野蛮社会的行列。在后来和蒙古一起沦落成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地区,到今天仍然如此。根据同样的道理,中共在南方推行的“土改”也比在北方推行的“土改”温和了许多,杀人也比较少一点,因为南方较晚才遭到“解放”。

 

蒙古人没有灭绝汉人,不是因为有人投降后劝说蒙古人不要屠杀,而是有无数文天祥那样为尊严奋不顾身抵抗的民族英雄,使得蒙古人意识到,如果他们不采取温和一点的手法,永远得不到中国人的财富。如果有更多的民族英雄出现,那么蒙古人永远不可能奴役中国人,今天的中国也就不会落后于欧洲西部,更不会落后于美国和日本。

 

有人以忽必烈用儒治汉为例,说忽必烈是历史上的明君。而事实上忽必烈只是一个以掠夺为生的强盗。他和其他蒙古强盗一样,贪图中国财富,奴役中国人民,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他采用儒法治国,不是因为他接受了文明,而是为了消除中国人的反抗。蒙古在全部压服宋朝以后,面目立刻就暴露无遗了。忽必烈因为大臣用儒家爱民的思想劝告他,觉得汉奸们对横征暴敛并不积极,就把原来任用的汉奸,不是给杀了,就是给贬了。只有中亚来的回民如阿合马之流,对横征暴敛非常积极。回民告诉蒙古人,只要拿刀子架在汉人的脖子上,那么蒙古可以至少多收两倍的财富,即使多收五倍都没有问题。如果文天祥投降蒙古,也一定会是同样结局。在蒙古人的眼里,汉民并不是人,只是可以随时被杀戳和奴役的奴隶,像牛羊产奶一样为他们生产财富。即使让牲畜挤奶,也不会像蒙古人如此心毒手辣。在忽必烈站稳脚跟后,立刻公布实行了著名的四种人制度。南北汉人因为血统而沦落成三四等人。被蒙古人杀害只需要赔偿一头毛驴。而蒙古野兽为了试验刀子是否锋利,可以随便在街上抓一个人杀掉。这是有史以来最恶劣的种族压迫制度。

 

在元朝建立初期,忽必烈采用在汉人官员和回民官员之间摆平衡的方法。让回民帮他敛财,让汉官作为言官,监督、参谋。汉官试图用儒家思想中的“义”来影响忽必烈,让他降低横征暴敛。然而忽必烈受到其它蒙古人威胁,需要大批财物收买亲信;内心虽然鄙视汉官,但还要他们招降纳叛,所以表面上还比较客气。但忽必烈在征服南宋地区后,就基本上不再重用汉官,而是靠回民如阿和马、桑哥等,来帮助他横征暴敛。汉官控告阿合马等人贪污渎职,反而被忽必烈处死。

 

从蒙元政权开始,中国统治阶级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中国从夏商周开始,政权的指导思想都是顺应天命。古人认为,上天为了照顾人类,使得社会稳定,而制定了一套规范,称为天道,落实在人间就成为礼制。天子是上天委派来管理民众的。当天子不符合天道,那么上天就会革除成命,另行委派天子来管理。君子、臣民应该相互爱护,维持一个分工合作的社会。至少在理论上,最高统治者因为存在对上天的畏惧,而遵守中国文明的道德规范。尽管王权执行起来不尽理想,但是大臣都按照这种理论规劝天子。君臣也都相信只有维护中国的道德规范,社稷才能够长期稳定。其实,不仅中国,世界其它文明也都从类似的过程发展而来的。

 

但是这样的政权模式在蒙元时代第一次在全中国范围受到了践踏。在屠杀、抢劫、强奸如家常便饭的游牧民族部落,丝毫不存在人类的生命价值和尊严概念。他们看待人类社会如同动物世界,把人区分为狼、家畜和鹰犬,不知道稍微复杂一点的社会分工合作,更不知道稍微复杂一点的社会分工合作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在他们眼里,人类除了奴役和被奴役,屠杀和被屠杀,掠夺和被掠夺,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相互合作的方式存在。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就如同人和牲口的关系一样。所以他们可以把妇女当成牲口和财产,相互继承、赠送、掠夺。他们打仗后的奖赏,也是被掠夺来的财产、妇女和奴隶。

 

草原上的制度就是为如何贵族如何奴役他人而设计的。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后,立刻建立了一个十户、百户、千户的户口制度。每一个千户里的百姓,都是千户长的奴隶,蒙古人可以任意屠杀、强奸或者买卖。但是绝不允许千户的百姓自行到其它千户去,否则将被杀害。这种习俗在蒙古侵入中国北方初期的时候,是被执行的。蒙古军队绑架任何他们看见中国百姓,把他们作为奴隶,称为“驱口”,由“贵族”奖赏给新的千户长。

 

蒙古帝国统治者这种不知财富是创造而来、只知掠夺可以致富的观念,后来被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总结了。毛泽东1938116日在《战争和战略问题》一文中指出:“枪确实又可以造党,八路军在华北就造了一个大党。还可以造干部,造学校,造文化,造民众运动。延安的一切就是枪杆子造出来的。枪杆子里面出一切东西。”其实这个“造”和“出”,并不是真的造出了什么,而是抢来了什么。即使在建立了政权以后,他们仍然在坚持这种观念。例如在忽必烈和其弟弟阿里不哥的交战中,阿里不哥放纵军队,就在所到之处烧杀掠抢,使得新疆伊犁河流域血流成河,最后断了自己的口粮来源,结果反而输给了忽必烈。元朝成立时蒙古人制定政策的原则,就是征服一个地区后,尽可能掠夺和盘剥这个地区的财富,以此帮助自己前去掠夺另外一个地区。他们以为这个世界的财富是无穷无尽的,靠着这种杀鸡取蛋方法就可以不断获得无尽的财富。

 

这种野蛮的观念在元朝建立后的汉化过程中逐步淡化,但和中国传统的顺应天命的出发点还是不同。因此当蒙古人发现中国文明地区的人民在社会秩序下顺服的生活后,虽然感到惊讶,但立刻想到的不是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而是如何利用别人的善良来巧取豪夺。于是蒙古人开始利用文明地区的宗教和道德伦理观,玩弄“宗教政策”和“少数民族政策”来继续愚弄和欺骗当地人民,让自己可以榨取更多的财富。他们好像大脑遭到阉割白痴一样,永远产生不了那种通过文明来创造财富并获得长治久安的意识。

 

在表面上,蒙古帝国不镇压任何宗教,而是寻找任何一种宗教或学说,只要这种宗教或学说可以帮助他们欺骗和愚弄人民,从而榨取更多的财富。尽管这种“不镇压宗教信仰”的行为,被他们在各地留下的混血的孽种别有用心地予以吹捧,但这实际上仍然和文明地区的宗教信仰具有本质区别。蒙古帝国的统治者并不是因为爱心和善意而宽待宗教,其最高统治者自己也不信任何一个高级宗教。因为高级宗教都有道德约束,而蒙古人却没有任何道德规范,他们只能像狼利用捕猎的诡计那样,利用宗教挖下一个陷阱,用来掠夺他人财富。

 

不过凡事都会走到尽头,甚至走向反面。

 

黄教传入蒙古以后,建寺之风峰起。据《清太宗实录》卷十八记载,满清朝迁鉴于“蒙古诸贝子自弃蒙古之语,名号俱学喇嘛,卒致国运衰微”的状况,而把扶持喇嘛教定为笼络、怀柔蒙古之国策,至使法国历史学家格鲁塞(Rene Grousset18851952年)在他的《草原帝国史》中感叹:“十六世纪末,再度高唱成吉思汗史诗的人们,巳不可思议地沉溺于宗教的惰性中,专门埋头于养肥那些喇嘛。”至于近代,蒙古更是宗庙林立,每旗有的十几座,有的达到二十七座庙,平均以二十个庙宇计算,其总数就达上千座之多。

 

在蒙古地区,喇嘛教已经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宗教信仰,它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庞大的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势力:“民间家长有数子者,其财产较多,能分析而居,则增加户数,否则只留长男,余悉得出家为喇嘛,约七、八岁至十二、三岁即去发入教,每户必有一人或数人。即王公弟子莫不熬也。”可见其势力之大、影响之大。

 

自俺答汗倡导的黄教在蒙古地区传播以来,不仅上层贵族渴望灵魂的解脱,以诵经为业,广大牧民亦捧香瞻拜;张口闭口曰佛,须臾不可离开。明代萧大亨所撰《夷俗记》描绘了草原牧人信奉的情景:“自虏王以下互诸夷,见佛见喇嘛无不五拜五叩首者,喇嘛唯以左手摩其顶而已。且无论男女老幼,亦往往手持念珠而不释也。又有以金银为小盒,高可二叁寸许,藏经其中,佩之左腋下,即坐卧寝食不释也……凡事皆守僧之戒,一举动,僧曰不吉,则户限不敢越,一接见,僧曰不吉,则人罕睹其面也。”就这样,蒙古人终于在整体上变成了一个瘫痪的民族。

 

我曾亲见一个蒙古人与一个西藏人辩论喇嘛教之优劣。蒙古人责怪西藏人传播喇嘛教给蒙古,导致蒙古人软弱。但西藏人则反驳,认为是喇嘛教拯救了蒙古人,使得他们变得温和,从而免于黩武和绝种。显而易见,那些不信喇嘛教的蒙古人,都已经滥用权力,而消失在他们所征服的各个民族之中了。

 

 

 

第八章

 

日本、越南、朝鲜的南北朝及其他

 

一、关于民族的思考

二、民族意识与文化阶层

三、日本的南北朝

四、越南的南北朝

五、古代南北朝的良贱制度

六、现代南北朝的阶级专政

七、思考天下与方国的区别

八、“人民运动”的功能

九、罗马史的例证

 

 

不仅中国有古代南北朝和现代南北朝,日本、越南、朝鲜也有各自的南北朝。其中的朝鲜半岛,到现在还分为北朝鲜与南韩国,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南北朝,已经存活了六十多年,而且还可能继续存在六十年以上。和中国的现代南北朝不同,朝鲜的南北朝是由于外力形成的;但其实深究一下,不难发现,中国的南北朝-国共党,何尝不是由外力造成的?所以,我们需要从一个更为广阔的国际背景来思考南北朝现象。

 

 

一、关于民族的思考

 

迄今探讨中国近代命运的各种学者,大都忽略了一个重大的民族差别:

 

西方社会是从一千年来的欧洲小邦政治向大规模的近代世界政治过渡。如十九世纪欧洲的中等规模的民族国家(如英、法、德、意、西等等),都经由更小规模的政治实体(如意大利的城邦、德国数百小国、法国英国的贵族领地),几百年演化而来。

 

经过两次大战,欧洲受两翼边缘制约的战略形势就更明显,以此形成大规模的现代世界的国际秩序。这种演变使得欧洲小邦日益认识到,只有团结起来,才能获得新的世界地位。欧洲文明内部正日益趋同,而这一趋向又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壮大同步。

 

这耐人寻味。这表明,社会主义不仅是道德理想或经济制度,而且是世界型政治的伴生物。正如民族主义是中等规模列强政治的意识形态;而封建主义则是小邦政治的意识形态。在列强秩序走向超级大国的进程中(这距离统一的全球帝国还有一步之遥),出现“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吼叫,不是偶然的。它是要求冲破国界,完成超国家的世界政治的组合。

 

但反观中国,不仅置身这一世界潮流之外,而且成为它的受害者,因为中国近代以前的大一统社会与欧洲的封建主义相反。现代欧洲文明走向趋同,中国恰恰在这同化压力下趋于分裂,这意味着一种退化,美其名曰“再生”也可以:因为中国早在秦汉时代已形成自身的“天下一统”,自身趋同运动早在两千年就完成了。在古代技术所能允许的条件下,中国形成自己的“世界型文化”。

 

战国六雄与其说是被秦国的“始皇帝”一举荡平的(二不是什么“统一”);还不如说是被法家鲸吞“统一”的。商君(卫鞅)奠定了新秦国的基础;而李斯们又为这个新秦国(其实是法家唯一成功的实验基地)的扩张不断地提供动力。而韩非们则成为这个法家圣地的立法者与宣传家。春秋与战国的区别:春秋的核心内容是区域争霸;战国的核心内容是灭人之国。战国是总体战的时代,而其开端的“吴越争霸”则是“用春秋之名行战国之实”;名为争霸,实来灭国。吴越的先后灭亡,说明血腥的转折已经来临!

 

战国七雄,近似欧洲的七国列强;春秋兼并战争,近似欧洲的帝国主义战争;最后统一于秦,与现代文明正经历的世界趋同之地球村,又很近似。所以孙中山曾经夸口说,古代中国也有自己的社会主义思想甚至无政府主义理论,尽管他和康有为相似,是以近代西方的社会主义,去“发掘”古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思想”脉络,有点托古改制的意思;如把《礼记·礼运》篇中的“大同”、“天下为公”等观念,解释为欧洲式的社会主义。其实《礼运》是对西汉盛世即类似于罗马屋大维“黄金时代”之世界帝国的理想描述,而不是对于古代中国所没有的资本主义的反感。《礼运》和社会主义是风牛马不相及的。正如《水浒》、《红楼梦》、“儒法斗争”和共产主义的阶级斗争是风牛马不相及的。

 

秦汉以来的中华世界这一政治结构,绵延两千年颠扑不破,作为全球历史上时间和空间跨度最大的政治奇迹,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应该列入联合国的保护目录,甚至在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屡战屡败的经历下依然令人自豪。但事实却一再说明,如继续坚持这一世界主义的结构,中国民族就无法立足于民族国家列强并争的国际社会,更遑论在其中成为发达国家?

 

不少马克思主义宣传家甚至一些自命为“自由派”的撰稿人提出,中国传统应该对中共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性失败负责,他们列举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封建主义的分析,指出所有对资本主义发展感到忧虑的社会力量其中包括封建力量,联合起来加入社会主义运动。然而,这样粗糙的分析即使流行于十九世纪的西欧社会,但怎么还能在如今精密的电脑时代迷惑人心呢!东欧和亚洲,同为蒙古帝国的遗产,它们在二十世纪先后同时沦落社会主义的试验中,有迹可循。苏维埃俄罗斯操纵“共产国际”,毁坏中国传统、削弱瓦解中国,以扩张俄国的远东势力,从瓜分中国进而鲸吞中国。为此,他们用俄国的僭主理论列宁主义替中国制造了两个党──1924年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和1927年发动游击内战的中国共产党。

 

在列强可以一直从长江口开到重庆的国际环境下,保护中国种族、发展中国文化,就要确实认清中国的处境和习惯,与欧、美、俄、日等“系列强盗国家”(列强)是何等不同,这甚至决定了改造中国社会的具体做法,可能需要恰巧与它们相反。中国的这一特点,造成中国的以学习西方为特征的“现代化进程”不可能不充满坎坷。但不论如何,中国日益坠落的趋势必须扭转,重振颓势需要一种新型的政治观念;并在扬弃僭主政治的过程中,再造中国。

 

按照斯宾格勒的分类法,西欧民族和日本民族当属“文化民族”。而印度、中国、犹太、伊斯兰人当属“费拉居民”。费拉居民(fellah-peoples)的内在凝聚力已失去文化民族的动态,流于形式化的静态。在现代世界中,“费拉居民”的首要任务,是通过革命式的自我净化,重新“退化”为“文化民族”,以便参与世界各“文化民族”的角逐。为世界各“原始民族”和“文化民族”兼并为新的“费拉居民”,“贡献”自已的先天力量。

 

在这方面,犹太人通过其史无前例的复国运动,走在最前,并取得卓著的成就。其次,就是伊斯兰世界正在酝酿的“复兴”,它正在伊斯兰费拉中灌注新文化的、动态的精神。

 

中国人曾经有过公益心和团体精神。因为,中国民族曾经是文化民族。那时,约当西元前二世纪之前。秦的一统天一,使中国演化为费拉。满洲人是刚从原始民族脱胎出的文化民族,他们因而轻易征服了中原的费拉们。五胡、鲜卑、辽、金、元的历史,也都是“初起的文化民族”蹂躏与刺激“垂暮的费拉居民”的历史。

 

过去,费拉居民都只能由别的民族来收拾,如“埃及民族”、“巴比伦民族”、“希腊──马其顿民族”、“波斯民族 ”、“罗马民族”、“拜占庭民族”、“大食民族”……但以色列人的“锡安主义”(犹太复国主义)似乎开创了一个先例,表明费拉居民的“倒退──自新”是可能的。

 

西汉以后诞生的“汉人”,生来就是一堆费拉居民,因为汉人是秦汉帝国以后的产物。汉人不是普遍意义的民族,而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内的全体居民的集合称谓。汉人来自世界帝国高压之下的各个民族的兼并融合,这些民族不仅是“诸夏”,也是荆楚、百越、巴蜀、苗蛮乃是赢秦这些并非诸夏的“夷狄”。

 

夏、商、周,秦、齐、楚、燕、韩、赵、魏以及吴、越……等政治实体,既是统治集团,又是国家民族,还是文化范围──它们都是文化民族;但后来由它们合并而成的“汉”族,却是大一统帝国专政下的费拉居民的集体称谓。汉化人群的与埃及、巴比伦、亚述、马其顿、罗马、印度(孔雀、笈多等)、波斯、阿拉伯等“世界帝国”管辖的费拉居民,具有惊人的相似。因此,秘密帮会组织,是与“汉人”的历史同步出现的。这是社会分裂的结果,也是费垃民族业已形成的标记。

 

还没有一个“中华民族”,没有一个作为文化民族而不是帝国居民出现在历史晨曦中的“中华民族”,那么现在通用的“中华民族”概念,只能包容着一个典型的费拉居民的内容。

 

创造一个以现代中国的全部版图为其活动空间的文化民族,这是一个梦想。但也是一个不一定就兑现不了的梦想。实现这一梦想,将是中国所能体现的最大、最根本的创造性。随着这一创造的壮举,千万种文化上的具体创造将不难应运而生、破土而出。人们又会看着中国说:这是文化的国土。

 

中国与日本的分歧,并不起源于现代。陈涉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此语一出,“封建时代”终矣。反观日本,直至明治维新之前,“种”的因素都是社会结构的“第一原理”,所以,日本吸收了秦以后中国的无数文化,惟独没有吸取其最重要的一项:科举制度。偏偏巧合的是,现代文明所源自的西欧,也是类似于日本的“世袭贵族社会”,而不是中国式的“官僚选拔社会”,难怪日本进入现代化过程顺理成章,中国进入现代则举步维艰。由此看来,毛泽东的“粪土当年万户侯”,和它的反现代化倾向殊为一致,就不足为奇了。陈胜吴广毛泽东只能造就平民的集权政治,不能造就精英的分权政治,而所谓民主,显然是基于分权而不是集权。

 

在年轻时代进不了北大校门的湖南民工毛泽东,所发出的陈胜吴广式的怨言“造反有理”固然值得同情,但作为治国理论显然大谬不然。果然,“现代陈胜”毛泽东一旦大权在握,就封闭了所有大学、制造亿万下乡知青:他虽然不能改变知青的城市出身,但毕竟把这些城里人赶到乡下去,让他们重新野蛮化。这个成就被他自封“伟大”,一个还嫌不够,还要四个伟大。与此同时,他在中南海里尽量实践如何做一个“没有种的王侯”。毛泽东现象说明,现代中国的痞化程度之深入:深入到制度层面,深入到价值观中了。

 

 

二、民族意识与新士阶层

 

1983131日录音,198325日抄写。)

 

民族意识起源是什么?

 

简单的一句话:起源于“我们与他们不同”。这样一种思想,这样一种意识。只有意识到了“我们”与“他们”不同──才会产生我们自己的意识和关于我们自己的意识。

 

我们,即一个民族。

 

这里包含着一种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的潜在含义就是:反对流行的道德说教。显然,诸如“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的教言──对于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而言,只是一个累赘。

 

承认“我们”与“他们”不同──就等于承认了不同价值和不同利益的存在。这一千古不变的存在(只是形式上的花样翻新……)──从根本上嘲弄了一切号召“与人为善”的教条。因为一切教条贩子,都是以已之善强加于人:假定别人和别的民族也会认其为善……

 

民族意识的产生,需要对外无视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对内却需要奉行和平与让步……也许是无意识的,但却也象无意识一样根深蒂固,深不可拔。

 

一个民族集团在现实生活和实际斗争中,完全不屑于认真遵循什么道德上的自我克制。在内部,它建立并强行一些道德法则──那是为了增强对外的战斗力。这是战国时代的福音。只有当“我们”与“他们”已经对立起来──民族意识的产生才告完成。只有当“我们”把“他们”视作“异己者”、“异族”、“野蛮人”(并刻意于“己所不欲,要施于人”)……的时候──民族意识才算强烈或“沸腾起来”了……

 

民族意识的内容:

 

每个民族都有它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往往包含着对自已的评价。自尊心、自卑感──都是这自我评价的一部分。而每个民族自我评价的内容在实际上又极为不同。

 

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内容的差别──是由民族的欲望1、民族的目标、民言辞的理想、民族希望这一类东西决定着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已独特的要求;这些要求可以概括为两方面:

 

一、“要”……

 

二、“不要”……

 

所谓“要”,是一种积极的欲望;“不要”则是消极的欲望。“要”就意味着争取某些东西;“不要”就是避免乃至拒绝某些东西。

 

为什么各民族的欲望和目标并不一致?因为各民族所处的环境、所面临的问题不同,他们的要求因而特具时代特色、地区特色、乃至种族特色……而这些特色所由形成的原因则是较为复杂的。很难由欧洲的精细分析和中国的繁琐论证加以可信的解答。

 

尽管有这些“特色”的顽强存在,各民族的要求与愿望仍有其相通之处。因为们基于人性的类似性。世界主义者与和平主义者论证“世界大同”的可能性(如康有为)──就基于对这一点的过份强调。

 

这些相通之处表现在:

 

一、各民族的统治阶层,都希望维持并扩大他们的权力与特权。

 

二、各民族的被统治阶层,都希望保证并发展他们的利益和福利。

 

这是一切时代一切民族所共有的特征。所以,统治的智慧在于:如何使被统治阶层对统治阶层(尽管有时后者则从前者分化出来,如一个革命党派或起义部队等等)的权力和特权(尽管这有时表现为一种责任、劳苦、甚至献身等等)感兴趣;并愿意同心同德地促进它。而被统治的智慧则在于:如何使统治阶层认为“保护被统治者的利益并适当增进其福利,是合乎统治阶层的持久权力的”──尽管这意味着削弱一些统治阶层的特权。

 

各民族的要求与愿望的同异之处,往往由各自具备的三个社会层次来表现:

 

一、社会上和政治上的统治阶层;

 

二、社会上和社会政治上的被统治阶层──他们和社会上和政治上的统治阶层表现了相同的追求。

 

三、游离于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实际利益之外的社会良心。

 

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经常表现了相同的追求,即“人性贪婪并趋附于时尚”,所以统治阶层不可“与民争利”,否则将自掘坟墓。因为获得财富乃是人民生活的主要目标,统治阶层则应将自己的目标锁定在政治权力的行使方面,财富的获得不过是其一个自然的结果,切不可刻意追求。统治者尤其应该理解这一点:让人民去蝇营狗苟,自己仅仅保持大局的控制,主要是政治意义上而不是社会意义上的控制──要掌握“养鸡场的智慧”;不要做出“杀鸡取蛋”的蠢事;而禁止人民谋利,就等于杀鸡,就等于阉割了人民的生气和活力。这样一来,税无从抽取,蛋也就生不出来了。

 

就这意义而言,“义”是“利”的最高保征;也是最奇妙的化身……游离在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之外的“文化阶层”,所代表的是社会良心。而社会良心作为义,作为天平、公正,其实是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真正保障。补充一句,所谓“游离”,不仅指社会存在意义上的游离;也指心理上和思想上的游离。而且,更有价值的正是后者的不偏不倚。

 

游离于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文化阶层即“士”的阶层,不乏被统治者特有的谋生之术与经营能力,又能进入统治阶层。而生气勃勃的统治阶层,尤其善于吸收文化阶层中的佼佼者为我所用、共济天下。而没落的统治阶层则趋于两种极端:1、拒绝文化阶层的智慧,或是2、被社会蠹虫淹没。

 

文化阶层不是指专业知识的储存者;不是以“文化”为业的统治者或被统治者。文化阶层是“民族意识的载体”;他们拥有整个民族的历史感,肩负着发展民族意识、普及民族意识的任务。他们既不是为统治阶层的“义”而生;也不是为被统治阶层的“利”而生──他们是为精神上的寻求和探索而生的。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呢?文化阶层是敏感的,他们对民族内外环境感受得细腻、深刻一些,得以根据本民族所在的内外环境,来形成对生存、发展更为有效的战略。

 

一个民族所拥有的那些战略,有时被学者们抽象为“意识形态”──就是其文化阶层所特有的意识,是他们关于民族生活和自身使命的理想,也是他们对本民族应取何种生活态度的判断。毫无问题,这个价值判断是最高意义的“战略”。这些战略不仅支配文化阶层自己,而且塑造了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所以不是“可有可无的工具”。有利则用之,无利则弃之,则违背了“民族意识的本位主义者”这一立场……

 

文化阶层是历史传统、民族精神的保管者,理解民族意识的历史,这使他们能够在比较熟悉的情况下权衡各种意识形态的利弊及其功用,并为细致理解精神的脉动提供了可能性。他们通过准确估计民族内外环境的种种特点,来为民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供较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他们的努力──民族的生命力就能急剧膨胀起来……在文化阶层得到复兴的社会里,党国不再和王朝一样,能够分裂民族;在文化阶层得到复兴的中国,中国的国号将是简单明快的“中国”二字,不再需要附加任何“民国”一类的赘物。类似的赘物还“互相区别”,结果更深地分裂了民族。如袁世凯以“中华帝国”区别于“中华民国”;毛泽东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别于“中华民国”──每一次这样的“改朝换代”,都带来巨大的社会破坏和民族灾难。

 

文化阶层知道:一个民族的黄金时代有个显著的标志──统治阶层和被治阶层都能在文化阶层所宣布的民族意识里发现了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并“同心同德”地力臻“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

 

 

三、日本的南北朝

 

论者常把中国、日本两国的“现代化过程”拿来比较,发现中国走了太多的“弯路”……无怪舆论界常常哀叹中国的不幸、“老是错过某某机会”。

 

然而,现代的中、日两国,却是由根本不同的民族所构成:

 

一,现代的中国人已经是与现代的印度人、阿拉伯人,古代罗马人、拜占庭人、巴比伦人、埃及人相似的“后文化的费拉居民”。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经过文化民族的阶段,建立并支配了当时当地的“世界帝国”。帝国的主人费拉居民或消亡,或沉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二,现代的日本人却是与现代的英、法、德、俄、西、意等欧洲民族国家以及朝鲜、越南、东南亚佛教国家同时兴起的区域性国家。他们没有建立过同文同质的世界帝国,他们是“前费拉的”文化民族。而其中,日本与欧洲尤为近似:它奉行的“封建武士的制度”(不同于中国、印度、阿拉伯等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和欧洲的“封建骑士的制度”,如出一辙。细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中国的先秦时代、一切费拉居民进入世界帝国之前的时代,也都奉行类似的制度。

 

日本人有什么精神上的创造吗?没有。日本人充其量不过是把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进行了某种特殊化而已,在这一点上日本人并不比高丽人、越南人、四川人、广东人……高明。尽管他们在近代的幸运是令人注目的。对于“中国”而言,日本甚至不是外省,而是一个藩邦,──它往往误解了中国文化的精义而予以岛夷化了。

 

然而在所谓的“日本文化”中(假定这一名号能够成立),还是有待得今日之“中国人“珍视的地方,因为这芸芸熙熙的“中国人“现在已忘掉了他们祖先的许多美德与创造。那些被遗忘的东西,许多象化石一样保留着,许多则根本不复存在了──而小小的岛国却保留了不少这类在大地上已经消匿的圣光。这就是“日本文化”对我们的全部价值。

 

中国人在接触日本文化时,勿忘日本不过是中国的反响而已。中国从自身,能比从任何其他来源学到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过是被不肖子孙们暂时遗忘──需要从别人那里转嫁而来罢了,就像希腊人从欧洲人学习古希腊文化一样。相比之下,近代日本人虽然卓有成效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但并未放弃彻底中国传统。他们的价值标准──天皇还存在,神道也没有消失。而附着于这二个其实一体的许多习俗与遗风,其“中国性质”也就依稀可辩。现代中国尤其是现代南北朝则不然,它已经彻底遗弃了中国之本,而把自己的不肖归罪于国本的无能甚至有害,如亲日派鲁迅所说的“仁义道德吃人”。日本的仁义道德为什么没有吃人,反而帮助其社会复兴起来?因为在鲁迅一类“亲X派”的帮助下,与社会复兴有关,并牢牢依附于国本的风俗与传统──都已遭到无可挽回的破坏。结果现代中国不是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是彻底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彻底放弃了自己的生活。现代中国人──就如此无方式、无形态、无规则、无道德地“生活着”……使得“中国生活”发生了全面的紊乱并陷入了严重的失调……

 

“汉意”的命运是这样的:日本的“国学家”们要求剔除汉意,“恢复日本国学的本来面目”,也许这对他们颇有道理可言:那种岛国的偏狭心理,那种生吞活剥的作风,那种极端饕餐的贪欲,那种容易集体骚动的国民性等等,都使得他们对中国采取了一种实用主义态度。日本人在根本上理解不了中国文化的世界性格。若是理解了,他们就会归化中国,就不成其为日本人了。在这种意义上,近代留学日本的那些“支那人”(就是头上留过满洲辫子的亡国汉人),把中国的学问叫作“国学”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日本的学问才叫“学”、“国语”,中国既然是天下,何来“国学”“国语”这样的方学、方言?可悲的是,台湾直到1970年代、大陆直到1990年代,都被这样的支那人统治着,他们都曾经向满洲鞑汗屈膝,头上留着猪尾,所以他们对日本,对苏联,对西方,也都采取了习惯性的奴颜婢膝。

 

其实在“日本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日本文化”已经支离破碎了,也就是说,日本人不仅是在割裂汉意,而且也在这种强装文明的活动中破坏了“和魂”,也就是破坏了倭国的原始气氛和巫术精神。

 

建立日本国家的人们,剽窃了汉意,杂糅为神道。站稳脚跟的“国学家”们后来却要求剔除汉学、复兴日本国学。这种梦想等于是一个混血儿想把自己身上的父系血缘清除出去,因为他的父亲现在又穷又老又懒惰,丧失了劳动能力,混血儿不想要这门亲戚了。我虽然同情混血儿,却不免怀疑他是否真能把自己的门户清理干净。因为流传至今的一切日本“国学”,没有不浸透了汉意的!尽管程度不同罢了。国学家若不劈碎和魂,如何能够剔除汉意?这种返老还童即使可能,而剔除汉意后,所余无几的残渣也不过是些野蛮民族的古老梦幻罢了。──这就不仅仅是国学家们的悲剧了。

 

如果我是一个日本人的话,就更加同情国学家们的努力。真的,一个“好日本人”应该“要邪马台国的野蛮”而“不要中国的文明”,否则他就不再是日本人了?除非,他承认“日本”这个概念就是““邪马台国加中国”,就是“邪马台国的野蛮与中国文明的混血”。如果这样,那么应该爱邪马台国的野蛮胜于爱中国的文明者,就是邪马台人而不是日本人了。至少从理论上说是应该如此的。无怪乎那些国学家们那么痛苦与矛盾。他们虽在中国文明的乳汁下喂大,但却大声疾呼反对中国文明;正如后来的皇道派虽然是吃西方文明的水草长大成人的,却悍然发起对西方文明的攻击。太平洋战争其实不像常人承认的,仅仅是一场军事斗争而已。

 

可是,这使日本人的精神世界严重分裂,使其社会变得如此矛盾冲突不休,使其种族成分如此复杂不调的中国文明,对于中国人即中国文明的传承者,尤其对于我们这个第二期中国文明与第三期中国文明之间的“现代南北朝”的承衰起弊者──却是如此宝贵!因为中国文明的灰烬是我们今日的唯一财产了。它是现代中国这个破落户的最后一个传国玉玺!

 

当然,我们所说的“中国文明的灰烬”不同于倭人所谓的汉意,尽管中国文明之进入日本伴随中国种族之进入日本(现代倭人身上不免有许多中国血统),但倭人理解的中国思想,毕竟与我们不尽相同。倭人的汉意,仅是他们所能吸收的表面文章;就好像他们对汉字的音读训读一样。这在他们对于古代五经充分陌生上表现了出来了,因为倭人的汉意不过吟诗作赋、楼台宫馆罢了。这不仅因为他们对经典的理解能力天生就差,而且因为他们自己经典《古事记》还停留在神话时代。

 

日本的南北朝现象大致发生在室町时代(1336年──1573年),和武家政治的“封建割据”同样具有密切的关系,只是时间远比中国的南北朝为短:

 

足利尊氏1333年奉命从九州西进,1336年占领京都之后颁布《建武式目》,开创足利幕府武家政权。1338年他被任命为征夷大将军,经二代将军足利义诠(13301367年)而由三代将军足利义满(13581408年)在1378年迁幕府于京都的室町,营造“花御所”,建立幕府机关,史称室町幕府。这日期与明朝在1368年的建立十分接近。十四世纪前半期,征夷大将军足利义满稳定了京都的室町幕府以后,两个多世纪内在政治、文化方面,武家都压倒公家,处于优势。但是由于室町幕府是聚集了各方有力大名而建立的,因此幕府本身的统治能力薄弱。在文化方面,无论是贵族还是武家的文化,都受到禅宗的影响。

 

室町时代初期约六十年,幕府与以天皇为中心的南朝互相对立,称为“南北朝时代”(1336-1392年):足利尊氏于1336年(元至元二年)攻入京都,开创室町幕府,拥立光明天皇,为北朝;后醍醐天皇南逃至吉野,建立朝庭,为南朝。南北朝时代天皇的统治能力薄弱,武家压倒贵族。在文化方面,则无论是贵族还是武家的文化,都受到禅宗的影响。尤其幕府的武家政权,对从中国传来的禅宗文化表现了极大的兴趣和热情,所以禅宗又被称为“武家的宗教”。禅宗注重顿悟,武士阶级大概在杀伐之余对生命的无常感触颇深,因此反而容易接受这种玄而又玄的宗教文化。禅宗因此受到足利氏幕府将军们的保护,禅宗五山十刹(五个头等寺院,十个二等寺院)的僧人,多被足利幕府聘请为政治顾问,更使禅宗在日本大行其道。其主要宗派有临济宗、曹洞宗等。两个朝廷对立的南北朝时代一直持续到公元1392年,足利义满于这年(明洪武二十五年)胁迫南朝后龟山天皇让位于北朝后小松天皇,北朝继承皇位。

 

南北朝虽然结束,但七十多年后,以应仁之乱(1467年-1477年)为契机,日本却跌入了一百多年的更大混乱:战国时代。应仁之乱后,日本各地大名纷纷崛起,战火纷飞。永禄三年(1560年),织田信长在桶狭间以两千人马击败今川义元四万大军,名声大振。尔后逐步统一尾张、近畿,并准备进攻山阴、山阳。在此期间信长修筑了气势宏大的安土城。因此,信长的时代被称为“安土时代”。天正十年(1582年),本能寺之变爆发,信长身亡。织田家重臣羽柴秀吉先后击败明智光秀、柴田胜家,确立了自己的继承人地位。此后经过四国征伐、九州征伐、小田原之战,逐步统一日本。后被天皇赐姓“丰臣”,并受封“关白”一职。丰臣秀吉的时代被称为“桃山时代”。庆长三年(1598年),丰臣秀吉在伏见城病逝。丰臣家裂分为近江(西军)和尾张(东军)两派。身为丰臣政权五大老之一的德川家康于庆长五年(1600年)发动关原合战,大败西军,建立德川政权。庆长八年(1603年),德川幕府建立,战国时代结束。

 

从社会形态说,战国时代(1467年──1573年)构成了室町时代后期的一个世纪:群雄割据、战乱持续但通商繁盛,农工业技术有所提高;同时倭寇横行中国海、袭击朝鲜和中国。和中国战国时代不同,日本战国时代并非正式的历史阶段,而是用来称呼室町幕府后期到安土桃山时代之间大约百年之间群雄割据的日本历史。在这个时代,传统的贵族政治土崩瓦解,土豪平民甚至浪人成为多国大名乃至于“天下人”都成为可能。

 

另外,此时日本与欧洲人之间的贸易交流正式展开,基督教和火枪的引进改变了社会和战争型态。到了战国后期,封建制度下的农奴与领主关系逐渐破坏。以织田信长为首的各国大名逐渐摆脱兵农合一制度,改采现金雇佣浪人作为职业军人。早期各诸侯的国人土豪联合体制也逐渐转型成集权独裁的军国政体。于是大规模的会战成为常态……1573年(明万历元年)织田信长攻陷室町御所,足利义昭的室町幕府灭亡。各地逐步统一,1590年(明万历十八年)由织田信长的继承者丰臣秀吉完成统一大业,历史上把此二人执政时期称为安土桃山时代(1573年──1603年)。在整个室町幕府时代,政局相对安定的,仅有1392年足利义满稳定室町幕府后的约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政局稳定,必有文化的繁荣发展。文化史上,区别其他时期的文化,这一时期的文化称为“室町文化”,是个将日本传统的宫廷文化与以禅宗为代表的大陆文化兼收并蓄、产生了新文化的时期,是“日本民族文化的诞生期”。十四世纪末期以金阁寺为代表的北山文化,十五世纪末期以银阁寺为代表的东山文化都十分发达。十六世纪中叶,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来到日本,传入了枪炮和基督教。那是文化方面充满生气的时代。这是充满文化生机的时代,对应中国的明朝。

 

现代的日本人才刚刚开始对中国文化有些真切的认识。这是因为日本社会发展已经成熟到可以理解中国文化的地步。这一理解的实现是开始于德川时代,也就是倭国大一统开始的时代;到现代天皇制下这一理解才更加发育成熟。这是因为日本国家是正式形成于明治时代,如中国国家是正式形成于秦汉之际一样。这样,中国比日本“年长两千余年”,秦汉以后的中国文明尤其是明清以来的中国文明,具有消极、保守、阴性的倾向,尽管在这文明板块的挤压下──或说保护下──许多富于创造性的东西延伸到了化外之地,且如雨后之春笋出现在日本、朝鲜、越南。这也许是因为“中国”这个“四冲之地”的“守势本质”决定的。这一点,凡是钻研过《五经》的人都会同意吧?我认为,这种“阴阳互补”的历史现象虽然奇特却并不意外,反而验证了我的历史观:阴阳消长。

 

郡县体制和官僚主义的中国,其现代化过程,当然和封建体制、贵族主义的日本,不会相同。

 

显而易见,现代中国不仅比现代日本“大”十倍(人口)和三十倍(版图);而且比日本“老”了两千年,即,在文化的发育上超前了整整一个周期!这对“进入现代化过程”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因为,现代化恰恰是起源在相似于日本的文化民族那里,而不是起源在相似于中国的费拉居民那里!这个“宿命的条件”,比“日本人的善于学习”更为重要。反过来说,所谓“东亚病夫”深刻含义并不是体质上的,而是文化上的“东亚的古老帝国的遗民”,对现代的、文化民族创造的世界秩序的不相适应,而沦为”有病的人。使之健身的方法,不是体育运动,而是文化运动!

 

显而易见,中国要达到日本式的现代化(实为“西方化”)成就,就必须先使自己完成:“从世界帝国的旧遗产,向现代民族国家的革命性转化”。这一转化,若不采取奥斯曼帝国式的分裂、甩掉包袱,则只有通过“强制性的国家一体化运动”来实现。事实上,共产党和国民党这七十年来的所作所为,是自觉不自觉地体现了这一运动的根本压力,尽管它们的形式市不同。国民党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领袖。”共产党则走得更远,达到“矫枉过正”的地步。它甚至要彻底地改造中国人自身:“愚公移山,改造中国”──而决不是什么“解放”即“归还原状”!在这个过程中,它发出“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的狼嚎,把老百姓都变成了“中国人活都不怕,还怕死吗!”的亡命徒。“改造中国”的客观意义(而不论毛及其党徒主观上如何意识),是把中国人从费拉居民改造为文化民族,是把中国从多民族的世界帝国改造为单一的民族国家。这个过程类似于违反自然的愚公移山,怎能不充满超巨量的血泪与大面积的灭绝?!

 

 

四、越南的南北朝

 

由于民族意识的作用,相似乃至相同的百越群落,浙江人、福建人、台湾人、广东人、越南人走上了不同的分化道路。除了越南人,前面几种人现在已经融入汉人族群,但越南人却由于地理阻隔的作用和民族意识的兴起,在最近一千年间,逐步形成一个独立的民族,至少目前看起来似乎如此。

 

200658日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的越南新娘锐减,大陆新娘增加”,其原因是因为“台越间文化差异随通婚人数日增浮上台面”。据台湾内政部统计,台湾人迎娶越南配偶2005年首度大幅滑落超过五千人;台湾驻越南办事处以一对一面谈,严格控制婚姻移民。因为在台湾,2005年每五对结婚中就有一对的配偶为外籍人士!而和2003年最高峰比较,还整整减少了12%,显示热潮逐渐消退。其中又以越南籍配偶减少幅度最大,2005年比2004年减少五千人,相反中国大陆人却增加三千六百余人。

 

台湾驻越南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出,越南女性离婚后不但大力争取子女,同时会和男方完全断绝关系,这是热衷娶越女的台湾男子始料未及的事情。在越南即使是本国人婚姻,越南女性在离婚时通常会争取子女监护权,并和男方完全断绝关系。

 

历史上的越南长期臣服于中国,但终于独立,其原因何在?我猜测,可能就与类似越南女人的这种个性有关。越南人具有强烈的母系社会特征,例如修筑赵夫人庙,并称赵夫人为“女王”。母系社会拒绝父系社会“三从”、“四德”等女性道德,崇拜二征夫人和赵夫人等女性首领,倡导“贼寇闯进家,妇女也要打”的妇女牺牲精神。可见越南独立的心理因素,不是因为原始的越南社会比文明的中国社会更有好斗性格,而是因为越南母系社会和中国男性社会“离婚”后,终于断绝了关系。据最新的基因调查,汉人的扩张本来就是通过父系进行的;这种扩张一遇到母系社会就受到阻碍。像越南、朝鲜、日本,多属这种情况。

 

越人公元前四世纪从中国境内移居红河流域的中下游,就是受到中原霸权南下的压力影响。公元前111年起,称为“交趾”的越南处在中国管辖之下,直到宋朝以前都是中国的郡县。西汉时代起,儒教、佛教、道教开始从中国传入越南,对越南人的意识形态起了很大的影响。从中国传入的佛教为大乘佛教,越南人称为“北宗”。此外还有部分越南人信仰小乘佛教,并称之为“南宗”,从泰国和柬埔寨传入。信教的越南人中,信仰佛教的占比例最大,其中又以信大乘佛教者居多。

 

在地理上,越南属于岭南,岭南古为百越之地,是各个越族分支居住的地方。所谓岭南是指五岭之南,五岭由越城岭、都庞岭(一说揭阳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五座山组成;五岭不单是指五个岭名,也包括穿越南岭的五条通道。大体分布在广西东部至广东东部和湖南、江西五省区交界处。是中国江南最大的横向构造带山脉,是长江和珠江二大流域的分水岭。长期以来,是天然屏障,南岭山脉阻碍了岭南地区与中原的交通与经济联系,使岭南地区的经济、文化远不及中原地区,被北方人称为“蛮夷之地”。唐朝宰相张九龄在大庾岭开凿梅关古道后,岭南地区得到逐步开发。

 

秦末汉初,岭南是南越国的辖地。《晋书·地理志下》将秦代所立的南海、桂林、象郡称为“岭南三郡”,明确了岭南的区域范围。岭南北靠五岭,南临南海,西连云贵,东接福建,范围包括今广东、海南、广西的大部分和越南北部,宋以后,越南北部才分离出去。岭南地区不仅地理环境相近,人民生活习惯也多有相同。

 

宋朝以前的越南直属中国。汉朝在那里置有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下辖二十二县,郡治分别在今北宁省北宁市、清化省清化市和广治省东河市。“郡”、“县”之名那时已传入越南,并为后代沿用。东汉以后中国控制区北缩,原因是林邑国(即后来的占城国)的兴起,而不是越南人的造反。隋朝在保持原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当时下辖二十四县)的基础上,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出兵讨平林邑,置为冲、农、荡三州,两年后改为林邑、海阴、比景三郡,下辖十二县,今越南大部在短时期内被纳入隋朝版图。这也为八百多年后越南征服占婆(占城,1471年),开辟了道路。

 

占城是印度支那古国(约192──1697年),是梵文“占婆补罗”(Campapura)和“占婆那喝羅”(Campanagara)的简称,puranagara是梵文“邑”、“城”。汉献帝初平年间(190──193年)象林占族人区连杀害汉朝日南郡象林县令,从中国独立,占据了原日南郡的大部分地区,位于印度支那半岛东南沿海地带,北起今越南河静省的横山关,南至平顺省潘郎、潘里地区,与东汉以顺化为界。王都为因陀罗补罗(今茶荞)。中国古籍称其为象林邑,简称林邑。

 

占族人的语言属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深受印度文化影响,使用南天竺文字,从印度传入婆罗门教和佛教,崇拜湿婆和毗湿奴等神,采用种姓制度,是剽悍的航海者。1402年越南夺取占城的占洞、古垒两州,把越南领土推进到今广南、广义地区。1471年,后黎朝黎圣宗亲征占城,生擒占王茶全,设置广南道,使越南领土扩张到归仁一带。1693年,阮有镜领兵大举入侵,擒占王及皇亲大臣。1697年占城国灭亡。占城从中国独立走在越南前面,其民族也因此首先灭亡。

 

占城独立将近八百年后,公元938年(中国后晋天福二年),越南的吴权趁中国陷入五代十国的内乱,于白滕江打败南汉军队,开始称王,在越南北部建立了吴朝,结束了一千年的“北属时期”(直属中国时代),从中国的郡县独立建国。当时吴权所能管辖的地区“只是北部的中游和平原地区,以及清化──义安的中游和平原地区”(越南陶维英《越南历代疆域》)。

 

继吴朝以后,越南地区在五百年中又先后建立过丁朝、前黎、李朝、陈朝、胡朝和后陈等朝代。其年表大致如下:丁朝(968980年)、前黎朝(9811009年)和李朝(10101225年)初期。其中丁朝968年建立“大瞿越国”,两年后称帝并制定年号“太平”,算是越南正式脱离中国而成为独立国家之始。李朝定都升龙(今河内),圣宗甲午年(1054年)改国号“瞿越”为“大越”。此后,陈朝(12251400年)、胡朝(1400──1407年)、后黎朝(14281786年,含南北朝、郑氏和广南阮氏)、西山朝(17861802年)、阮朝(18021945年)相继,直至1945830日阮朝被“八月革命”推翻。在此期间,越南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仍然交往密切。其疆域“北边与中国毗连,大体和今天的越、中边界相同,南边以横山(今义静省内)为界与占城接壤。西部和西北部地区,是土、傣、苗等各族地区,后者保持独立,只是偶尔向李朝进贡。

 

刚刚独立的越南,领土大体就是中国历代王朝统治下的“交趾”故地,只有现代越南领土的四分之一。据《大越史记全书》的《本纪》,丁朝“先皇”太平二年(宋朝开宝四年,971年),曾给佛道二教的领袖,颁授官阶品级。《大越史记全书》的《本纪》还称黎朝大行“皇帝”在兴统四年(中国宋代淳化三年,992年),曾经“宣华山道士陈先生诣阙”。越南人盛传陈先生就是中国名士陈抟。但根据中国史书,陈抟似乎并未到过越南。越南史书的这一记载,说明越南倾心中国文明,陈抟的盛名虽然遍传天下,可惜黎朝“皇帝”欲召不得。

 

李朝崇信三教,李“太祖”在位时,就兴建道教宫观太清宫,诏度道士。太祖之子李“太宗”登基时,道士陈慧龙还为其捏造天命,获得宠信,得赐御衣。李“神宗”天彰宝嗣三年(中国宋代绍兴五年,1135年),“神宗”赴五岳观。陈朝受到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三教并重,尤重儒家。陈朝道士曾经为陈“太宗”举行祈嗣醮仪,获验;为“太宗”举行延寿醮仪,亦获验。越南史书均作记载。陈朝曾遭元帝国三次入侵。据《白鹤通圣观钟记》记载,陈圣宗宝符四年(中国南宋景炎元年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北方道士许宗道随商船避难来到越南,即获越南朝野的重视,检校太尉平章事,清化府路都元帅,赐紫鱼袋。1284年,当元军来犯时,许宗道与越南军队的将帅,“在白鹤江剪发立誓,与神为盟,尽以心忠共报君上”,结果击退元军,杀元将唆都。其后,陈朝君王更加崇信道教,屡次让许宗道举行黄斋仪,“投简于伞圆山,进龙璧于白鹤渊”。中国道士许宗道客居越南达四十余年。

 

由于长期受中国熏染,即使独立后的越南,其风俗习惯也酷似中国,如节令、服饰、婚丧礼仪、宗族关系等与中国大同小异,所以连胡朝统治者胡季牦(1400年-1407年在位)也自称“皇帝”,他的名言说:“欲问安南事,安南风俗淳;衣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在地名方面,越南历史上的政区单位如郡、县、道、路、镇、府、州、省等,莫不学自中国。

 

公元十世纪当丁部领称帝时,“大瞿越国”全国分为十道,组建十道军,任命黎桓为十道将军。按:“道”制起源于中国,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曾分天下为十道,玄宗时分为十五道。黎桓篡位建立前黎朝后,改十道为路、府、州,但具体名称和方位已不清楚。李朝建嘉十二年(1222年),“定天下为二十四路,路分公主居之”。但越南正史只记载了十二路名称:天长路、国威路、海东路、建昌路、快路、黄江路、龙兴路、北江路、长安路、洪路、清化路、演州路。因此,越南史学家陶维英认为:“我们可以推断,李朝仿效宋朝制度,将全国分为若干路,每路辖一两个乃至三个府和若干州”。事实就是这样,越南的路制也是从宋朝学去的。早在唐朝中期,中国就已经出现了作为政区的“路”的雏形。北宋至道三年(997年),分全国为十五路,元丰六年(1083年)析为二十三路,偏安江左的南宋则分全国为十七路。李朝及陈、胡、后黎诸朝安南国的路制,正是模仿中国的结果。

 

甚至“安南”、“越南”这两个国名,也直接来自中国官方。“安南”之名,最早见于唐调露元年(679年)所置之安南都护府(治所在今河内)。“安南国”之名,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即见于记载;待到淳熙元年(1174年)初,李朝国王李天祚遣使入贡,南宋孝宗始正式“诏赐国名安南,封南平王李天祚为安南国王”;次年八月,又“赐安南国王印”。“安南国”之名自此始。此后,其国王屡为元、明、清各朝封为“安南国王”。嘉庆八年(1803年),清朝改“安南国”为“越南国”,册封阮朝创立者阮福映为“越南国王”。为何国名叫“越南”?《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五三有一个简短的说明:“先是,阮福映表请以‘南越’二字锡封。上谕大学士等曰:‘南越’之名,所包甚广。考之前史,今广东、广西地亦在其内。阮福映即有安南,亦不过交趾故地,何得遽称‘南越’?该国先有越裳旧地,后有安南全壤。天朝褒赐国号,着用‘越南’二字,以‘越’字冠其上,仍其先世疆域;以‘南’字列于下,表其新赐藩封;且在百越之南,着于《时宪书》内,将‘安南’改为‘越南’”。“越南”之名一直沿用至今。

 

越南国号的来源说明,它之成为独立民族而不是广东广西那样的地区,是民族意识造就了民族,而是不是相反。新的民族意识说:“‘忘记过去’不仅意味着背叛,还意味着革命与进步。”当然,民族意识的兴起还需要外部条件的配合。例如,使印度获得独立的,不仅是甘地的“非暴力抵抗”,而且是纳粹德国对大英帝国心脏的致命一击(入侵英国的“海狮计划”)。正如使南美洲获得独立的,是拿破仑入侵西班牙本土这一釜底抽薪的动作。而使越南获得独立的,则是辽、金、元等北方民族对中国本土的宰割和奴役。按照同样的逻辑,元朝入侵日本的失败,也是日本自命“神国”、自认“神风护佑”的开端。

 

从积极方面说,也正是辽金元对于中国的宰制,造就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东亚世界。所谓东亚,在地理上指中国本土以及朝鲜半岛、日本,以及十世纪以后逐步独立起来的越南。十世纪独立以前的越南,属于中国内地的州郡,所以属于中国本土部分。中国的秦汉至隋唐时期,东亚的朝鲜及倭国到六世纪前半叶为止,实际上也是如此。高明士《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说,“盖政治秩序的建立,常是单向的主动施予与被动的接受;文化传播则否,而是自动的交流与汲取,两者有时无交集,但有时也一起发生。例如骑马民族的游牧部族政权与农耕民族的帝王政权,在政治体制方面常无交集;但在文化交流方面则可以互补,如以中国的丝绸换取游牧民族的骏马。”同时他却又自相矛盾地说:“惟东亚诸国,一般说来都属于农耕国家,所以同质互补性甚高。”其实,只是因为中国在此一时期,不论政治或文化上常据强势,所以一面提出政治要求一面进行文化输出。

 

公元14281527年间统治越南的“后黎朝”积极实行的对外扩张。这一政策是延续了“大虞国”的穷兵黩武:公元1400年,胡季牦篡夺陈朝皇位,建立“大虞国”,胡朝对内血腥镇压陈朝余党,对外穷兵黩武,南侵占城、北扰明朝,终于引发明成祖的军事干预,张辅率领明军克服地形、气候的不利因素,粉碎胡朝的军事抵抗,重新建立了交趾行省。不久措施失当,激发民变,越南地主黎利发动叛乱,迫使明军在1428年撤出越南。于是登基建立黎朝,号称“黎太祖”。1431年,明承认黎氏政权,自此越南独立至今。百年之后“鬼皇帝”(威穆帝)和“猪皇帝”(襄翼帝)当政时,统治阶层腐化已深,农民反抗汹涌。1527年,因镇压农民起义而发迹的军阀莫登庸篡夺帝位,建立莫朝。

 

越南独立后,内战不断,不过百年,越南分裂。1527──1592年越南南北两方对峙的政权也称“南北朝”。1527年,后黎朝权臣莫登庸篡位推翻黎朝,夺取政权,都于河内,控制北方,建立莫朝,是为北朝。后黎朝残余力量继续控制清化以南地区,形成南北朝局面。1533年,后黎朝的大臣阮淦将莫氏势力逐出清化、义安,恢复黎朝在南方的统治,史称黎朝中兴或后黎朝,是为南朝;结果形成南(黎)北(莫)的南北朝对峙局面,只是后黎朝的大权掌握在郑氏、阮氏等实力集团手中,后黎朝皇帝从此成为他们的傀儡。南北两政权互相对峙的局面形成,史称“南北朝”。阮淦死后,大权又转入部将郑松手中。1592年,郑松攻下河内,暂时结束南北朝对峙的局面。但莫氏的残余势力退守边境,仍然据有高平一带,至1672年才彻底覆灭。南北朝战乱尚未完全结束,南朝后黎内部纷争又起。郑松控制黎朝实权,形成“黎皇郑王”的局面,盘踞顺化的阮氏不服,以灵江为界,阮、郑再次形成对峙局面。南北双方不断发生血腥战争。郑氏、阮氏相继称霸,双方在1627──1672年间内战不休。后因无力吞并对手而停战议和,划灵江为界,再度分治南北。莫、黎的南北朝对峙和郑、阮的南北纷争,造成越南社会的分裂与衰退。



 

1771年至1802年越南南部归仁府西山邑发生起事,领袖是阮文岳、阮文惠、阮文吕三兄弟。他们以杀富济贫为号召,推翻当地政权。1773年起义队伍占领归仁府,1785年,起义军打败南方阮氏集团和暹罗干涉军。1786年阮文惠率师北伐,攻占升龙(原名大罗,位于红河平原中部,1831年更名河内),粉碎北方郑氏集团,1788年废黜黎昭宗,推翻三百多年的黎氏王朝。阮文惠于当年1222日称帝,年号光中,史称西山政权为西山朝。光中帝1792年死后,南方残存的阮氏集团后裔阮福映重新夺取政权。18027月,阮福映在法国人的帮助下打败西山朝,攻占升龙,登上王位,建立了越南最后的王朝──阮朝(1802──1945年),阮朝迁都顺化,兴建了大量的宫殿、纪念堂和寺院。嘉龙皇帝死后,朝局之中分别以其长子坎、次子冕同为首的亲法、亲中两个派系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最终次子冕同取得了大多数官员的支持,登上王位,即明命帝。明命帝在外交上采取了闭关自守的政策,并且仇视天主教在本国境内的传播,越法关系开始恶化。

 

考察一下越南的国际关系是有趣的。越南自独立后,就自居于“华”,视中国以外的邻邦为“夷”,于是“用夏变夷”,积极对外用兵。越南今天的版图是经过九百年来不断向南扩张形成的。1470年,黎圣宗大力扩张版图,打击占城,令当时的“大越”增大一倍。但越南本身后来也因此陷入南北朝的陷阱。1520年,南北朝内战爆发,明朝在1536年派遣使团考察安南的政治地位。翌年,明朝派遣军队进攻莫朝。明军到达莫朝领土时,莫朝名义君主莫登瀛就去世,其掌握实权的父亲莫登庸再度称帝,并马上向中国称臣,自称莫朝为中国藩属。明朝宣布后黎朝与莫朝共同拥有越南领土,分别统治南北越南。但不久郑松几乎征服莫朝全境,后黎朝重新迁都到河内。莫朝往后只剩余高平省,直到1667年被郑柞征服。1623年,统治南越的阮朝阮福源获得柬埔寨国王同意,在西贡成立了贸易社区。往后五十年,由于北方郑阮战争爆发,越南只是缓慢向南扩张。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

 

越南虽然分裂,但南阮政权对占城的侵攻却没有放松。1661年南阮侵略占城,在“占城的土地上建立了富安府”(越南陈重金《越南史略》)。1693年,阮氏借口占城“不修藩臣之理”,再次进攻占城,阮军深入占城内地,活捉占王婆争,押回富春(顺化)。阮氏在潘郎江南岸地区“设立了顺城镇,1697年改为平顺府”(越南陈重金《越南史略》)。命运多舛的占城国家就此灭亡,它的全部领土都被越南吞并。占城灭亡以后,真腊(柬埔寨)成为越南统治者下一个侵略的目标。“公元1698年,阮福凋废黜了水真腊(湄公河三角洲一带,又称“下柬埔寨”)国王匿翁嫩,派阮有镜直接经略东浦(今越南南部东区)一带。阮氏在那里设置了嘉定府(西贡),又设立了镇边营(边和)和藩镇营(易定)驻兵镇守。这次经略的结果是“斥地千里,得户逾四万”(越南陶维英《越南历史》)。真腊东南半壁江山,全被阮氏囊括。自17世纪初始,至18世纪中叶止,一百多年当中,阮氏接连用兵,终于把水真腊蚕食殆尽,湄公河三角洲进了越南的版图。1702车,阮朝派遣使节,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南北朝结束后,阮朝继续南进外国,先后夺取占城国家剩余的领土与湄公河三角洲地区。17151770年,阮朝与柬埔寨打了三场战役,每次都夺取其领土,柬埔寨依靠暹罗免于灭亡。

 

阮福映念念不忘“开拓疆宇,历世相承”(《大南实录》)。1807年,强迫真腊称藩,1834年,越南阮朝明命帝将柬埔寨首都金边改名“镇西城”,将柬埔寨全境分为三十三府,越南大臣控制着柬埔寨的所有权力,越南军队驻扎在柬埔寨各地。柬埔寨国家的独立已经名存实亡。只是因为西方殖民者的威胁,越南才被迫于1841年将军队撤出了柬埔寨,承认了柬埔寨的独立。

 

十九世纪初叶,越南的疆域达到前所未有。1827年,明命帝(圣祖)乘万象阿努王与暹罗(泰国)交战,出兵分割老挝,攫取大片领土。18275月,暹军侵占了万象城,阮朝迫不及待地就于6月强迫老挝以“自愿归附”为名,兼并了川圹地区,在那里设置了镇宁府,下辖七县,并封酋长昭内为镇宁防御使。昭内带着人丁、田亩册上呈阮朝,随后又以同样的手段,吞并万象地区,在那里设镇靖府,侵占桑怒地区,在那里设置镇蛮、镇边二府;抢占了甘蒙地区(今甘蒙省),在那里设置镇定府;强取了沙湾拿吉地区(今沙湾章吉省),在那里设置乐边府和甘露九州。阮朝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不劳寸矢”就吞并了老挝三分之二的领土,将越南的西部边界一直推进到湄公河岸边(参见《大南一统志》)。

 

从黎朝到阮朝,越南虽然脱离中国统治,但社会制度和思想文化仍受儒家学说影响,佛教和道教的发展则受限制。黎朝甚至超越日本,发展出培养儒士的教育和培养官吏的科举制度。京城也仿效明清政府设立国子监和太学院,各地方区域则有公立学校和私塾,学生主要学习儒家经典和中国王朝的历史。每隔三年举行乡试和会试,参加考试的生员有上人,最多时达到三千人。宋儒的学说在黎朝成为统治思想。南北朝和后黎时期,儒家文化虽然仍占统治地位,但道教和佛教都有所恢复。阮秉谦(1491年──1585年)是当时著名的道家学者,道号白云居士。他早年学儒,考中黎朝状元,曾任职于莫朝,后辞官回乡办学,撰有《白云庵诗集》等著作。他对乱世的丑恶纷争既愤恨而又感到无力改变,其诗文多对世俗时事的愤激批评,歌颂“万事置度外,清闲似神仙”的隐居生活,有儒家与老庄思想结合的特点。天主教和基督教在后黎时期开始传播到越南,与儒教发生冲突。郑、阮二王都因此而多次禁止传教,驱逐西方传教士。阮朝建立后,又大力恢复儒教和科举制度,明命帝亲自编撰《十条训谕》,旨在传播儒家思想。佛道二教在阮朝也继续传播。阮朝道士清和子撰有《真武观》、《真编会》等著作。

 

越南历朝均以中国币制和铸币技术为基础,铸制其“通宝”、“元宝”。如,黎出帝(17861789年在位)铸“昭统通宝”;西山朝时期,又铸“泰德通宝”、“光中通宝”。阮世祖铸“嘉隆通宝”,不但在国内使用,而且大量流入中国。

 

和中国相似,越南在近代也再度陷入南北朝分裂。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印度支那共产党(印度支那共产党[194592日-19515月]19515月至19761214日改名“越南劳动党”,19761214再度改名为“越南共产党”)开始在越南北部夺权,计划成立隶属于苏联集团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实行一党专政,史称“北越”。195457日,北越在共产党中国的支持下,取得了北越奠边府战役的胜利,迫使法国于同年720日签订日内瓦协议,承认越南分裂为两个国家:从北纬17度划分为南北两朝。19601220日,北越在南越成立“越南南方民族解放战线”,开始发动越战、并吞南越。在苏联、中共等共产党国家集团的支持,经过长期的军事与外交斗争,1973127日在巴黎签订了《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美军从越南全部撤走。仅仅两年,北越喘息过来,于1975年春季越撕毁条约,对南越首都西贡发动总攻,同年430日西贡沦陷,51日南越投降。1976年北越正式并吞了南越,由越南共产党(前名“劳动党”)在两个越南同时进行一党专政。越南的现代南北朝结束。

 

但是越南的现代南北朝,不同于中国的现代南北朝──它是由国际条约担保的,在这一点上与朝鲜和德国相似。虽然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现代南北朝,也是二战的直接产物,和国际条约不无关系,但是两个中国由来已久,早在太平天国时代就埋下了祸根。

 

 

五、古代南北朝的良贱制度

 

张文晶《试论中国中古良贱制度的若干问题》指出,自二十世纪世纪中期以来,中日学术界都十分关注中国古代贱民的相关问题,研究或从某一个朝代的某一时期开始,或由某一类贱民或某几类贱民人手,逐步深入下去,直至出现一些较为系统的著作。对中国良贱制度进行研究的,有日本滨口重国的《唐王朝的贱人制度》(东洋史研究会,1966年版)以及堀敏一的《中国古代的身份制》(东京汲古书院,1987年版);中国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等专著。

 

在“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前半期,即使南北朝到宋代,存在一个系统、严格、成熟的身份制度──良贱制度与良贱之分。它在魏晋形成,南北朝逐步系统化、法典化,隋唐时趋于完善,唐宋之际渐趋衰落与瓦解,深刻影响了这个那个时期的政治、经济、阶层、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良贱制度作为准确的法律用语,大量而集中地体现在唐律中。例如《唐律疏议》涉及良贱身份的律条近一百余条,约占五分之一。而秦汉的贵贱身份系统,远远没有像这样系统、全面、等级森严、影响到社会多数人的生活。

 

秦汉文献中大量出现的是贵族与庶人、庶人与奴婢、罪犯的区分;但这种区分与南北朝前后的“良”“贱”有所不同,如《汉书》卷六十《杜周传》载,大司空师丹等弹劾高昌侯董宏“误朝不道,坐免为庶人。”这是官人与平民的区别;再如《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载:“民以饥饿自卖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这是自卖奴婢与普通百姓的区别;《汉书》卷四《文帝纪》载:“四年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为庶人。”这是官奴婢与普通百姓的区别。可以说汉代已有二十等爵制及七科谪制等身份等级制度,类似中共的“三十级别的干部制度”,但显然尚未南北朝前后那样系统全面的良贱身份等级制度。

 

而宋以后的史料中也有“良贱之分”的记载。如《元史》卷一百二《刑法志一·职制(上)》记载:“诸有司事关蒙古军者,与管军官约会问。……其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清朝顺治十二年,李裀上疏极论“逃人法”的弊端时说:“……然立法过重,株连太多,使海内无贫富良贱,皆惴惴莫必旦夕之命。人情汹惧,有伤元气,可为痛心者一也。……”元、明、清帝国的法律中也明确运用了“良贱”的词语,如《大元通制条格》卷三《户令》“良贱为婚”;《明律例》十,《刑律》二,《斗殴》“良贱相殴”;《清律例》二七,《刑律》,《斗殴》上“良贱相殴”;《明律例》十一,《刑律》三,《犯奸》,“良贱相奸”;《清律例》三三,《刑律》,《犯奸》,“良贱相奸”。并有与良贱相关的“良贱异婚”、“良贱同罪异罚”等等的规定。

 

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讨论中国古代社会“良贱间的不平等”,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社会阶级,如果贵贱是一种范畴,则良贱是另一种范畴。贵贱指示官吏与平民的不同社会地位(包括法律地位在内),良贱则指示良民和贱民的不同社会地位,四民或称良民,或称齐民,字义的本身,即指出其齐一或平齐的身份,并有与贱相对的意识。贱民包括官私奴婢、倡优皂隶。以及某一时代地域的某种特殊人口,如清初山西陕西乐户、江南丐户、浙江惰民、广东蜑民等。”经君健的《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对清代的贱民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察。

 

以上史料说明中国始终都存在广义的“良贱之别”,秦两汉帝与元明清帝国都有,但是横亘在秦两汉与元明清的大一统时代之间的南北朝唐宋则另有一种特殊“良贱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全面系统,规范全社会多数人的身份等级制度。它首先是一种法律制度,而不仅仅是社会区分。突出表现为贱民阶层不仅包括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的奴婢,而是在贱民阶层中又分出不仅名称不同而且等级地位也各不相同的多种贱民。在法律上和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这些不同的贱民等级社会地位不同,而且界限分明,他们牢固被缚在等级,其身份、等级、地位,在《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古法律中都有详细的全面的明确的规定。

 

区别“良贱制度”与“良贱之分”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现代人如何理解良贱制度及其对于文明塑造的巨大功能。如果将宽泛的“良贱之分”等同于严格的“良贱制度”,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何以“良贱制度”在宋代逐渐趋于瓦解后,第二期中国文明即趋于衰落。实际情况是,严格意义上的“良贱制度”,只存在于文明酝酿和兴起的上升过程,这不仅在魏晋南北朝唐宋历代的法律规定上可以清晰体现出来,而且从实际社会生活及对社会多数人的影响程度来看,严格意义上的“良贱制度”也只存在于“社会的规矩”和“有规矩的社会”中。

 

戴建国《“主仆名分”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一文,通过对新发现的宋代《天圣令》及有关史料的解读,对唐宋良贱问题,提出见解认为“北宋时期还存在着良贱制度,这种制度到南宋时才完全消失”。其论据之一是:“《天圣令》据宋制对其(指日本《养老令》)做了修改,将原本作为法令主体的捉送之人,改为诉良奴婢本身。此宋令说明当时社会阶级的划分在法律上仍有良贱之分。这应是法律意义上良贱制度存在的证据。”

 

贱民基本上可以肯定为奴婢、部曲、官户(番户)、工乐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等。学者们大多又将其分为:官贱民和私贱民两大类。由于官奴婢、官户、工乐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等隶属于封建官府,故被称为“官贱”;私奴婢与部曲隶属于官僚地主和私人,故被称为“私贱”。不同名色的贱民来源不同,地位也不同:“官贱民”来自官户,官户的来源有“前代以来,配隶相生”者,有“今朝配没”者,此外,还有被放免的官奴婢。还有杂户,其来源与官户相似,也是配没人官的罪人或放免的杂户。还有工乐户,其来源部分从民间召募,更多则在前朝所遗和本朝因罪配没者中选出容貌端庄或有工能者。“私贱民”来自部曲,是私家所有。部曲自汉代迄南北朝普遍存在。唐代部曲一是承袭前代,二是由奴婢放免。滨口重国的《唐代贱民部曲的成立过程》专门探讨了这一问题。

 

由于中唐以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以及两税法的实施等原因,租佃制和雇佣制发展起来,并且渗透到良贱制度中去。部曲逐步演变为佃户,除宋初还有个别部曲的记载外,部曲作为一种特殊的贱民,在宋朝已不复存在。宋代的部曲一般已恢复汉时的原始含义,解释为将领的部属。官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由于其来源主要为前代以来配没的罪人,但是至宋朝没罪犯为官贱民的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而且宋朝刑法中有因罪而处罚配没人的配隶制,但只是一种刑法手段,与配隶奴有根本的区别。至北宋官府的工匠多实行和雇制,并可纳资代役了。此外,官户、杂户的内涵完全发生了变化。官户不具有贱民的含义了,反而成为品官之家,并且是形势户,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杂户亦仅存于《宋刑统》沿袭唐代的律文中。而实际生活中,正如宋人费兖《梁溪漫志》卷九《官户杂户》所言:“律文有官户、杂户、良人之名,今固无此色。谳议者已不用此律,然人罕知其故。”在《宋史》等宋代的重要文献中,不见有杂户的记载。可见至北宋整个官私贱民的各个阶层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整个良贱制度已经完全动摇而不能够成立了。奴婢阶层情况比较复杂,接下来对其在唐中叶以后的运动情况进行重点考察。

 

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认为唐朝的官奴婢主要来源有罪犯籍没、战争俘虏、地方贡献、官府掠卖和世袭奴。从私奴婢方面看,来源主要有官奴婢,良人自卖或被掠卖为奴婢和世袭奴。官奴婢在唐中叶以后,无论是因罪籍没家口为奴者,还是以战俘为奴者,都已明显减少。随着官府手工业中和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官奴婢等贱人手工业者亦日益为和雇匠所排挤和取代,部分官奴婢已开始享有番上与纳资代役的权利了。官奴婢制度本身在许多方面已经开始破坏、瓦解。比如“都官掌奴婢籍帐、每年阅貌的制度,在安史之乱以后就很难正常进行了。……到了宋代,都官虽然依然设置,但是其职掌与唐朝几乎迥然不同了,它的主要工作不再是簿录俘囚、配没奴隶、掌奴婢簿籍,而是掌天下役人与在京百司吏职之籍,也许是由于职掌松闲的缘故吧,到隆兴元年,都官又监管起比部、司门之事了。私奴婢的来源有从官奴婢转化而来,也有良人自卖或被掠卖、还有世袭奴。但这并不表明中国那时是所谓的“奴隶社会”。随着官奴婢来源的减少,由官奴婢转换而来的私奴婢自然也就减少了。世袭奴数量毕竟有限,所可注意者为良人自卖或被掠卖为奴者,即抑良为贱者,这就是通常所称的“良口奴婢”。

 

杨际平《唐宋时期奴婢制度的变化》将唐代奴婢分为两种:一为严格意义上的奴婢,亦即法律意义上的奴婢。二是良人自卖或被家人卖为奴仆、婢仆者。其中就隐含了把奴婢分为贱口奴婢和良口奴婢的意思。柯昌基《宋代的奴隶》认为唐代奴婢的来源主要有四:合法的罪奴和世袭奴;不合法的债务奴和掠卖奴。虽然法律并不认可压良为贱的这种形式,但实际上身为良人的破产农民,一直都是“中古时期”私人奴婢的重要来源。不管法律承不承认,由破产农民卖身、典身、抵押而转变为奴婢,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且也并不是中唐以后才出现的奴婢来源形式。

 

其实在史书及文献中并没有贱口奴婢与良口奴婢的严格区别,从法律规定看,是奴婢的就一定是贱口,不是贱口的就不能是奴婢。这从敦煌文献中关于卖身为奴的各种契约和唐代韩愈、柳宗元等人处理卖身为奴的史实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中唐以后随着佃户制和雇佣制的发展,为破产的小农提供了更多的分流的去向。破产的小农很大一部分转变为佃农,即使是成为奴婢也多是与主人制定契约的雇佣奴婢。

 

宋朝的奴婢,无论官奴婢也好,私奴婢也好,奴婢阶层本身的雇佣化倾向是非常明显的。雇佣奴婢已经成为北宋奴婢的主流,它与唐中叶以前的奴婢有区别。在唐后期及北宋,官府中的劳动主体已不是官奴婢而是雇佣者,良贱身份制已经衰落的结论是正确的。

 

最有意思的是,到了满人雍正时,为了贯彻极端的专制,首先有摊丁入亩的政策,将人头税并入田租计算;其次废除贱民制度,取消乐户、蜑户、惰民、丐户等贱民户籍,让他们成为良民。与此同时,全体汉人其实都成为满人专政下的贱民。而满人专政之前的贱籍就是不属士、农、工、商的“贱民”,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他们不能读书科举,也不能做官。这种贱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dàn)户等。在绍兴的“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后代。他们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卖淫。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

 

在陕西,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权后,将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身陷火坑,陪酒卖淫,受尽凌辱。安徽的伴当、世仆,其地位比乐户、惰民更为悲惨。如果村里有两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当、世仆,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都可加以捶楚。广东沿海、沿江一代,有疍户,以船为家,捕鱼为业,生活漂泊不定,不得上岸居住。江苏苏州府有丐户,也为贱民。雍正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乐户、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疍户等,命令除籍,开豁为民,编入正户。最后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了云、贵、川、广西、湖南各地的土司,改成流官。

 

 

六、现代南北朝的阶级专政

 

不但古代南北朝有其良贱制度,现代南北朝也有其“良贱制度”,那就是苏联人带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的阶级专政制度。

 

阶级专政,就是把社会人为划分和固定为几个阶级,然后把其中的一些阶级定为“专政对象”。

 

在现代的北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专政对象就是“反革命”。反革命的原意为“反对革命”,“反革命”本来与“革命”一样同属中性词,用来描述人们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但在中国苏化即“共产主义革命的发展过程”中,“反革命”逐渐被视为严重的罪恶行为,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前,“反革命”属于刑法规定的罪名之一,可以判处死刑。由于国际社会的质疑日益强烈,中国刑法目前取消了该罪名,但仍然代之以“危害国家安全罪”。

 

毛泽东用军阀方式建立“国家”后,自动放弃独立的外交路线,一面倒向提供苏联。在内政方面,他依照苏联模式“改造中国”。如水银泄地、天罗地网般的社会控制,使人们产生了普遍的恐惧感。依照阶级专政制度的需要,中共通过一系列政治打击运动来制造专政对象:“土地改革”运动通过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与财产来制造地富阶级;“镇压反革命”运动、“肃清反革命”运动通过杀关管(杀害、关押、管制)来制造反革命阶级;抗美援朝运动、三反、五反、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交心运动、批判胡适、镇压胡风反革命集团,通过严密甄别制造了资产阶级、坏分子阶级和右派阶级;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通过统购统销制造了没有户口的农奴阶级,通过这些运动系统控制和操纵了社会各阶层,制定了统一的行为模式,指定了统一的思想方式,奠定了极权统治的基础。

 

独立的新闻媒体被逐步取消了,所有报刊杂志都成了“共产党的喉舌”。大学及其他教育科研机构一步步落入军管会以及之后的共产党党委的管辖下,甚至连街道也被中共派人管理了起来,监视着居民的一切行为。可以说,整个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没有共产党的触角伸不到的角落。

 

利用垂直的各级政权机构,政教合一的“单位制”、“公社制”和“户口制”,“一杆子插到底”地包管了中国的广袤疆域和庞大人口。其严酷程度可谓空前绝后。这种控制,建政之初主要是通过“单位制”及“户口制”进行的;1958年之后,在农村,则通过“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态进行。中国大陆的“单位”与古代的“氏族”十分相像,全面控制成员的生老病死,连旅行、探亲也在限制之列。这种性质的“单位”是政权体系的延伸,它对在职或退休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监控,从经济、政治、思想灌输、行为管束、文化教育、婚姻死亡,全面专政。

 

“户口制”不是中共发明的,而是蒙古政权对中国社会的所有人口进行监督、限制和划分等级的工具。中共的“户口制”把中国人口划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两大类,二者几乎是世袭的。农民实际上成了现代南北朝的“贱民”,受到严重盘剥,地位卑下。

 

地主富农是中共专政下最大的贱民群体,估计总人数至少有两千万以上。1979年,中共宣布给地富“摘帽”,此时距土改已有三十年,绝大部份地富都已经死掉。据《北京周报》报导,被摘帽的地富依然多达四百万。土改中一共杀了多少地主富农?保守的估计也在二百万以上。其中有些是由政府宣判处决的,有些是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的。一般人只知道文革中的批斗会野蛮残暴,但若和土改中的斗争会相比,文革批斗会就太“温良恭俭让”了。必须看到,土改中斗争会的血腥残忍,绝不是因为所谓“群众运动失去控制”,而是“共产党中央一手主导”。值得注意,对地富的迫害从来就是超法律的,其间未经过起码的法律程序,无罪受罚,轻罪重罚,一罪多罚的情况极为普遍。这是“中央人民政府”全面废除六法全书的必然恶果。

 

事实上,在整个毛泽东时代,地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连生命都没有保障。而毛泽东本人就是出身地主富农家庭,他何以如此仇恨自己的阶级?文革初期北京郊区大兴县发生的对地富及其子女的集体屠杀固然是一个极端的事例,但它足以证明地富的任人宰割、悲惨无助的境遇。这里,我们还必须提到地富的子女。尽管在毛时代,出身歧视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其间仍有轻重之分。身在农村的地富子女无疑是黑五类子女中最不幸的一群。有些地方,地富子女在老的地富死去后被“接班顶替”,沦为专政对象。其悲惨固不待言,就是在其他地方,地富子女也是准专政对象。各种好事,如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统统没有他们的份。他们和别的农民相比,同工而不同酬,犯同样的过错则罪加一等。在婚姻问题上更是备受歧视,尤其是男性,有多少地富家的小夥子,又结实又能干,却老是娶不着媳妇,只好长期打光棍。地富子女的人数不会比地富少,两者相加之和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中共建政后,把城乡差别扩大化,幷且制度化,农民的生存状态一般都很恶劣。所以,把一个城里人下放农村,那本身就是一种极严厉的惩罚──仅次于进监狱、进劳改队。地富本来就在农村,而且是农村中的人下人,即便在没搞运动期间,他们也随时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微小“过失”而招致批斗殴打,他们的工分总是被压得很低,连走乡串户的自由都受到很大限制,还总是被派以繁重的无偿劳役。这就是说,即便在“正常状态”下的地富,其处境也比其他绝大多数被专政对象更为悲惨,更不用说政治运动了。

 

杨奎松《上海“镇反”运动的历史考察》通过很多细节研究,记载了阶级专政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镇反”就是镇压反革命运动,指的是19501010日以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一场大规模杀、关、管运动。“镇反”运动与当时正在各地陆续展开的土地改革运动一起,成为新政权确立和巩固其在城乡统治地位的最为重要的两大步骤。与在农村中的情况不同,建国一年以来,因顾虑经济和统战的关系,中共在城市中始终难以施展身手。“镇反”运动使它第一次得以把在农村中得心应手的政治动员经验应用到城市中来。而这一套以激发底层民众“阶级”仇恨和翻身渴望为中心的政治动员经验,同样也促使绝大多数城市贫民在新旧政权之间做出了自己的抉择。新政权异常严厉的镇压政策不仅没有引起城市居民的恐慌,相反,无论是其自身还是其政策,反而因此得到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

 

激发城市中社会底层民众的“阶级”仇恨,来实现对敌对分子全面镇压政策,其所以能够赢得相当广泛的社会认同,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运动的发动者成功地把那些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的恶霸流氓与致力于复辟旧政权的“反革命分子”联系在一起,从而使“镇反”事实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代受欺凌者伸张正义的代名词。但是,“镇反”运动的巨大成功,却没有能够使运动的发动者从此高枕无忧。运动开始时,毛泽东曾经相信:“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事实上“镇反”运动的急风暴雨还没有完全过去,中共中央就发现这种想法不切实际了。不过两年多之后,毛泽东就不得不再度发起新一轮的“肃反”运动,并且持续了数年之久。而与此同时,各种各样以肃清敌对分子为目的运动更是此起彼伏。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城市居民及其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运动发动者最初的想象。

 

还在1951年秋天,有关部门就已经明令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从政治上依据危险程度加以分类,并据此建立最初的政治人事档案了。这一作法,无疑是此后日益流行的将人按照“出身”、“成份”、“个人历史”和“社会关系”,划分成“黑五类”或“红五类”的滥觞。

 

这时的上海乃至全国,尚无后来流行的“黑五类”及“红五类”之说。但视有“历史污点”者为另类,却随着因“镇反”而广泛推行起来的“管制”政策而渐成风气。在这方面,对某些可以被视为“反革命”的分子实施“管制”的办法,多半可以算得上是始作俑者。依据上海市军管会颁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被管制者是被免除了刑事处分的,但是,他却依旧要被剥夺大部分公民权利。不仅如此,被管制分子还要接受公安机关和周围人的全面监督与看管之下,并随时可以被执行管制机关处以劳动改造或思想教育的惩罚。“镇反”运动期间上海公安局推广的北四川路分局发动群众对管制犯实施管制的经验,就突出强调了“群众专政”的意义。而这种专政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使这些“被管制分子”始终处于政治的高压之下,在普通民众面前低人一等,实际上就是贱民。

 

被管制者多为被逮捕者,凡被逮捕者,在单位、街道和群众看来,早已归为另类,似不足怪。对于那些未被逮捕,也未受管制之处分,但已经派出所定性为恶霸、流氓或反动党团骨干之类的人员,归为另类,理论上也不成问题。值得注意的是,1951年依照建立政治人事档案的要求所做的分类,却大多并不是公开的,而是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掌握的。但它同样具有建另册的性质。被列入这一类档案的人员,事实上也被以另一种“五类”的形式归入了需要内部监管的范畴。

 

这种“五类”的划分标准大致如下:

 

第一类为只有一般历史问题者,如集体加入过三青团;或曾经加入过共产党,后因故脱党;或为国民党报纸写过吹捧的文章;或国民政府时期做过官吏。

 

第二类为一般反动党团成员或仅有一般政治问题者,如个人加入过国民党;或做过童子军教练或总教练;或在国民党、三青团里面担任过并不很高,却较为重要的职务者;或虽无政治身份,但与国民党高层领导人过从甚密者。

 

第三类为政治历史问题严重,但无现行活动者,如做过国民党或汪伪政权时期的校长、教导主任;或本人虽无明显问题,却有兄弟被杀,或有叔侄外逃港台者。

 

第四类为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可能有现行活动者。

 

第五类为有血债或现行活动者。

 

以上海为例,上述五类人大概在上海占有多大一个比例呢?对此,目前并无全面系统的统计数字可以参照,但以青年团上海市工委19521月的统计,和上海1951年全年“杀”“关”“管”的数字做一个大体的比较,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眉目来的。根据这一统计报表,已知1951年内全市坦白登记的团员总数为三千三百七十五人,被捕者不过二百零七人。假如根据这样一个比例,可知全市有历史问题者至少会是已经被“杀”“关”“管”的人数的十六倍以上。

 

从“镇反”运动开始,就反映出一个注定会让当政者难以接受的现象,即“反革命”抓不胜抓,有嫌疑者层出不穷。据1951年市郊大场区大规模“镇反”发动前,和大规模“镇反”发动后两个时段的统计,第一个阶段是自坦白登记后的2月下旬至大规模逮捕的427日,全区五个乡、一个特别区,合计检举反革命二百一十三人,区委认可并主张判刑或管制者为二百人,除极个别外,能够认定的罪名,几乎全为历史问题。第二个阶段是427日大逮捕之后,从615日至730日之间的一个统计,它反映出群众受运动鼓舞,进一步又检举出本区的“反革命分子”二百七十二人,其他区的“反革命分子”三十四人,连同检举人不能指出具体住址的“反革命分子”七十四人,总共又检举出“反革命分子”三百八十人。同样能够认定的罪名,几乎也全为历史问题。

 

“镇反”运动中如此,“镇反”过后,情况依旧如此。1951年秋天之后,紧接着又发生了“三反”和“五反”运动,接下来1952年又发生了思想改造运动。几乎每一个运动都会进一步交待或检举出更多新的隐瞒了历史问题的分子。在经历了坦白登记、“镇反”、“三反”、“五反”历次政治运动之后,在思想改造运动中新发现的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分子的人数,甚至比坦白登记和“镇反”运动所发现的还要多,这种情况势必会使“镇反”运动的发动者倍受刺激。事实上,一个显而易见的情况是,经历过的政治运动越多,运动中所认定的有各种问题的人也就越多,结果是“历史问题”所牵涉的范围也就越大,各单位和各街道里弄必须要面对的可能具有危害性的嫌疑分子及其家属的人数也就越多。这种恶性循环几乎不可避免,它不仅会导致社会内部政治分野被人为地扩大化,而且势必要促使当政者头脑中敌情观念越绷越紧。

 

仅以邑庙中心小学的情况为例,到1952年才不过刚刚经历了几个运动,全校71名教员、职员和工人就已经全部被列入到问题档案之中了。据相关统计,按照前述五类分子排列,该校第一类型共四十八人,占全校人数67%。第二类型共七人,占全校人数10%。第三类型共十人,占全校人数14%。第四类型共二人,占全校人数3%。第五类型共四人,占全校人数6%。

 

很显然,上海方面这时对“镇反”主旨的理解,与北京方面仍不十分一致。中共中央所以要发动“镇反”运动,根本上并不在“反特”。毛泽东很清楚,打击特务的现行活动,完全用不着在全国范围内搞如此规模的群众运动。他的目的,是要在乘朝鲜战争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彻底清除各种可能会便利国民党复辟的旧的社会基础。因此,“镇反”不仅不是要抢救“失足者”,恰恰相反,它是要通过广泛的群众动员,挖出一切有过反对共产党,以及压迫共产党所依靠的社会群体的人的历史旧帐,对那些可能会对新政权造成危害者,坚决予以“严厉镇压”。通过这样一种方法,不仅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而且要造成一种强大的高压态势,使任何有过“历史污点”者,或可能对新政权心存不满的“分子”,从此在心理上成为“过街老鼠”,不敢轻举妄动。

 

正是因为对“镇反”运动的主旨理解上没有到位,上海就“镇反”所做的种种部署一直未能达到毛泽东的要求。对此,毛泽东一度再三督促。

 

中共中央19501010日已发出开展“镇反”运动的指示后,上海接连三个月几乎没有动作。1月份开始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但却首先搞坦白登记,在杀人方面依旧顾虑于上海民主人士和资产阶级多,全国影响大,不敢大刀阔斧。为了使上海了解中央的方针,并给全国城市带好头,毛泽东1月下旬明确地针对上海的情况提出:“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压低敌焰,伸张民气,是很必要的。”

 

紧接着,眼看各地纷纷多报杀人数字,信心和热情都日渐升高,毛泽东对上海的要求也随之而提高了。212日,毛泽东再度电示华东局和上海的领导人称:“上海是一个六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二百余人的情况,我认为一九五一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三千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一千五百人左右。这个数目字是否适当,请你们加以斟酌。”225日,318日,毛泽东在批转北京和天津两市镇反经验时又两度提到上海,要求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但是,直到3月中旬,上海在杀人问题上还是雷声大雨点小。

 

鉴于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对于处决人犯的谨慎态度,221日,经中共中央提议和批准,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对“反革命罪”做了明确的解释,并规定了处刑的标准。按其规定,凡有勾结帝国主义;策动、勾引、收买公职人员及武装部队或民兵叛变;持械聚众叛乱;参加特务或间谍组织;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或利用封建会门;抢劫、破坏公私财产和公共设施;投毒杀人;伪造公文证件;煽动群众对抗政府和挑拨团结,制造散布谣言,以及偷越国境、劫狱越狱、窝藏包庇反革命罪犯等行为和意图者,均可定为“反革命罪”。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者,均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比较《条例》与上海1949年底提出的《处刑标准》草案,不难看出两者思路基本之不同。《条例》的提出,就是要在这一特殊形势下,给各地执法司法机关开一杀戒。毛泽东据此再度发出指示,批评包括上海在内的各大城市,均“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镇反”工作。他特别叮嘱:“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像上海这些大城市,“是反革命组织的主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随后,眼见北京、天津、重庆三大城市已开始动作,上海等城市仍未见积极响应,毛泽东又一次点了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名字。他专门批转了天津市的捕杀计划,要求上海、南京等城市要像天津一样,弄出一个具体的杀人数字来。他在电报中再度写道:“大城市是反革命分子及其领导机关潜藏的最主要的巢穴,必须用很大的力量去对付,必须认真研究,周密布置,大杀几批,才能初步地解决问题。”“天津准备于今年一年内杀一千五百人(已杀一百五十人),四月底以前先杀五百人。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就有了主动。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都能大杀几批”。

 

由于毛泽东的三令五申,华东及上海方面的领导人终于放下一切顾虑,按照毛泽东的要求,下决心定出了一个年内在上海分批处决近三千人的计划来了。315日,饶漱石把上海市委的这一计划转报给了毛泽东,其电称:上海决心在已经逮捕一千六十八人、处死一百余人的基础上,再放手逮捕一万人,杀三千、关四千、管制三千。

 

毛泽东对此当即表示欣慰。324日,他满意地批示道:上海这次的计划总算“有具体执行的步骤,有时间,有准备杀关管的数目字,比过去大进一步了”。他同时鼓励上海方面称:“如果你们能逮捕万余,杀掉三千,将对各城市的镇反工作发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他知道上海的顾虑所在,因而建议上海向北京学习,用诉苦会的形式争取群众的同情和支持。称:“在北京的经验看来,民主人士和资产阶级是可以取得他们拥护的,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

 

这类杀人运动以各种名目如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反右倾、四清、文革……延续了十几年。1966年夏天,北京城区有近十万居民被抄家后注销户口驱逐出北京,被押送到农村“监督改造”。这个数字占当时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二。

 

当然,这十万人除了离开以外,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在北京被打死。有的人当时天天被打,或者已经被关进红卫兵设立的监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打死。当然到后来,离开北京和不离开北京,对他们的生命安全已经没有区别了。

 

1966829日,“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发布“第四号通令”,像政府法令一样具有效力,通过红卫兵的革命行动予以施行。结果,北京每天活活打死数百人,还有大量的人在被毒打后自杀,焚尸炉不计姓名地成批焚烧尸体,但火葬场仍然有大量死尸堆积。这个通令制定了对那些没有被打死的人的处置方法。而当时正如火如荼进行的暴力抄家,为这一大规模的驱逐行动提供了实施的条件。在死亡的威胁和棍棒挥舞之下,近十万人被没收了一切所有物,被扫地出门,离开北京,前往农村。在北京的火车站给这些人设立了特别的入口。红卫兵在那里把守。很多人在车站被打甚至打死。大多数人是通过广安门火车站离开的。这些人的家具都已经被没收。有些人带了衣服和做饭的用具。在广安门火车站,他们带的衣服被没收(当时是夏天)。每人只准许带一只碗,一家人只准许带一只锅,其余的炊具都被没收。

 

有些人在去农村的路上被打死。比如, 1966829日,北京第八中学的红卫兵在从北京开往长沙的火车上,打死了一个老年女人。1966年夏天,上海人也在火车站看到从火车上抬下来多具尸体,就是在“遣返”路上被打死的。

 

这些人到农村后,农村把他们当作“专政对象”对待。这些人中的一些,到了农村被斗争,而且没有住的地方,没有吃的东西,很快就死亡了。有些人活了下来。他们在红卫兵的棍棒下离开,后来,打人情形比较缓和的时候,1966年年底,他们中的一些人回到北京,进行所谓“上访”,就是去“中央文革小组群众来访接待室”(在陶然亭附近)和“国务院群众来访接待室”(在北京西城区西安门附近),申诉他们的问题,说明按照当时的“政策”,他们也不属于要遣返的人员之列,试图回京。他们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钱,只好在火车站过夜。19673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的布告。命令被遣送的人“必须立即离京,违者有革命群众组织和公安机关强制遣送,无理取闹和有破坏活动的,根据情结依法处理。”这个布告列出十类被遣送的人员,比红卫兵“西城指挥部”的“六类”稍加详细。这十类人如下:

 

(一)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份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

 

(二)查有确据漏划的地富反坏份子。

 

(三)表现不好的敌伪军(连长以上)、正(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份子;

 

(四)表现不好的反动会道门中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

 

(五)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

 

(七)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和解除管制后表现不好的份子;

 

(八)贪污盗窃份子,投机倒把份子;

 

(九)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份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

 

(十)有流氓、盗窃、犯罪行为,屡教不改的份子。

 

从布告行文可以看出驱逐对象范围之广,包括了原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资本家和“右派份子”,甚至包括了“摘帽右派”,包括了“家属”,等等。当时大量的“小业主”也都被当作“资本家”驱逐。另外,也可看出界线含糊。 “表现不好” 是弹性很大的词语。当时社会上的别的人竞相显示自己的高度“革命性”,宁左勿右,怎么会承认这些人“表现好”。另外,从物质利益的角度讲,这些人被强迫离开后,他们的房子已经被别人占据,那些人不希望他们可以返回。

 

在两年以后的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执掌各省、市、自治区的党、政、军大权的解放军军管当局,是这场运动的指挥者。几乎每个省、市都是他们在主持这种大规模迫害运动。他们控制了“新生的”革委会,接过“红色恐怖万岁”口号,改成“刮起十二级的红色台风”。他们需要“红色”的威慑力,压制反对派、恫吓老百姓,借以巩固阶级政治制度。

 

这一政治制度,直到1978年胡耀邦主持甄别工作以后,才开始松弛。

 

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记载,“与全国各地大量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同时,全国政法、民政、文艺、科技、新闻、宣传、文化、教育、工业、农业等各条战线都大力拨乱反正。对于构成无产阶级专政庞大对象群体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中共中央也适时地决定全部摘去其中遵守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人的帽子,给予农村社员待遇和公民权。对于地富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同等待遇;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工作分配等问题上主要看其本人表现,不得歧视。对于他们子女的家庭出身,一律改为社员,不应再填作‘地富家庭出身’,各方面更不得有任何歧视。对于过去被错划为‘四类分子’的人,也同样予以平反改正,即便已经死亡的,也无一例外地予以纠正。”

 

这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阶级专政制度、等级身份制度开始瓦解。共产主义农奴制度开始松弛。

 

《中发[1978]11号》“建议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该文件承认1957年“全国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有四十五万人……1959年到1964年,先后五批摘掉约三十余万右派分子的帽子。目前,估计全国大约还有右派分子十万多名。”“右派分子中的上层分子,绝大多数都已摘掉右派帽子,尚未摘帽子的,主要是原中下层干部、中小学教员和一部分大学生。他们多数都在农村、街道或劳教场所劳动,有的被管制。有的原来有工作的,取消了工作和工资,生活发生困难。”

 

在此之前的1977年,胡耀邦一开始被任命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副校长,主持党校工作,就开始着手“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事实证明绝大多数政治案件都是冤假错案。胡耀邦组织中央党校的教师,编写了《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作为社论在1977107日的《人民日报》上以整版的篇幅刊登;19771127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毛主席的干部政策必须落实》,这两篇文章在全中国取得了空前的反响,宣告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开始。19771215日胡耀邦调任中组部部长。1978年春,统战部、公安部、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在山东烟台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反右运动遗留问题的处理。在烟台会议上,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保守派认为对于在反右运动中被划为右派的群众和干部,只要摘掉右派帽子,妥善安置不再歧视就已经足够了,没有必要平反关于右派的冤假错案;但是胡耀邦等人认为,必须对反右中的冤假错案予以彻底的完全的平反。最终,保守派的意见占据了上风,197848日中共中央批复了统战部上报的《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将其作为1978年的第11号文件转发全党。这份文件指出“1957年反右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对于错划的右派要落实政策妥善安置,在提职、提级、调资、奖励、授予职称等问题上与其他职工一样对待,但是报告没有提到对错划右派的平反。

 

烟台会议后,胡耀邦继续推动对右派的全面平反,19785月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展开,保守派的势力受到压制。在这样的背景下,五大部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右派问题的第二次会议,会议上的交锋仍然激烈,但是主张完全平反右派问题的主张最终得到支持,1978917日中共中央转发《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相比于五个月前的请示报告,实施方案对落实右派安置政策作出了明确和细化的规定,最重要的是,实施方案指出:“凡不应划右派而被错划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经批准予以改正的人,恢复政治名誉,由改正单位负责分配适当的工作,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原是共产党员,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的人,应予恢复党籍;原是共青团员的,应予撤销开除团籍处分。”

 

198058日,平反右派的工作告一段落,曾经被划为右派的五十五万人几乎全部平反,但是仍有极少的人遭遇“只摘帽子,维持右派原案,不予改正”。其中包括反右运动的主持人邓小平认定的五名右派分子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以及由各地方认定的九十余名右派人士,总计不足百人。

 

中国共产党1981年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给反右运动定性,依然坚持这一错误说法:

 

“这一年(1957年)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步骤。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当年支持和主持反右的邓小平,在三十年以后的1980年代依旧如此。所以1981年直到今天,阶级专政的制度在根本上像是猫的爪子:只是收敛了,但并没有废除。

 

 

七、思考天下与方国的区别

 

古代中国是天下,而古代日本和越南却是方国。尽管现代中国已经沦为一个超级方国或方国的组合,因此有些人很想把中国重新分为六块七块,但规模仍然远远大于日本、越南。天下的命运与方国的命运不同,其运行规则当然更加不同。

 

综合起来看,日本和越南的“南北朝”、朝鲜的“三国时代”以及日本的“战国时代”,虽然都是从中国史借用的名词,但是内容却不尽相同。例如,日本的“南北朝”是本族相争、王朝分裂,没有外敌入侵、异族混合的性质,更无文明冲突、文化交融的节目。朝鲜的“三国时代”则是部落时代过去不久的早期国家的“前统一阶段”,不是统一国家分裂之后的重组阶段。越南之所以形成南北朝格局,显然和并吞占城国家以后造成的“消化不良”有关。在这种意义上,越南的南北朝多少和异族混合、文明冲突有关,只是越南不是被害的一方,而是加害的一方──

越南的南朝,正是建立在占城国的故地,其首都“顺化”的名字正是对被征服者的咒语,其地点则是占城国的古都附近。顺化古称富春,是越南的古都。自越南十四世纪并吞占婆后,又继续割占柬埔寨大片国土,越南的国土便延伸至南部海边,顺化正好处在越南狭长形国土的中间位置上,于是从旧阮王朝起便定都于此,从1635年至1945年间,顺化先后成为越南旧阮、西山阮王朝的都城。从1802年起的八十年间,阮氏王朝在这里投入巨大人力兴建“皇城”、宫殿、陵墓。顺化一直作为越南的首都,直到1945年越南最后一个皇帝保大皇退位,完整地保存有皇城、皇陵等古迹。在此之前的十三世纪时,顺化则为占城国的乌州与哩州。越南国王陈英宗用其妹玄珍公主和亲占城王,索要乌州与哩州作为聘礼。直到十五世纪,越南黎朝才将其改名为“顺化路”,作为其地已被同化的象征。

 

只是作为“南北朝”现象的原发地,中国经验的规模巨大显然不是狭窄的越南可以比拟的。从“遭到入侵然后反败为胜、开创新的文明”这一层面看,近代中国似乎正在重复古代南北朝的故事;正如从“遭到殖民然后向南方突击,兼并南方”这一层面看,近代越南也是重复了古代越南南北朝的故事。古代越南经历了中国一千年直属历史,近代越南经历了法国一百年殖民历史;于是像被魔术棍激活了一样,突然获得疯狂的扩张精神。在这两次的扩张中,占城(南越)和柬埔寨(真腊)都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而中华世界则在分裂中随带着走向远方。中华世界的扩张往往是通过内部分裂和外部入侵以及随后而来的逃难和流亡而实现的。越南作为中国的子体,也是中华世界的间接统治的样板之一。当然,古代越南的扩张延续了八九百年,然后才在法国人的打击下被迫停顿;近代越南的扩张仅仅推行了半个世纪(1945──1989年),就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干预下暂时收敛。可以想象,一旦这一干预有所削弱,越南建立“新华世界”的冲动将再度复炽。因为无论日本还是越南,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自居为“华”,而将他们周围的民族视为必须加以征服的“夷蛮”,日本的幕府将军号称“征夷大将军”,而越南的国王竟然模仿中华世界的“皇帝”称号,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人。显然这种种“中华意识”的存在,至少可以部分解释这两个疯狂的扩张主义国家何以具有如此的动力。而这一动机在朝鲜国王那样就比较缺乏,可能因为朝向价接近中国的心脏地带,受到王化较深,不像日本和越南地处偏僻,“天高皇帝远”,就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

 

中国的南北朝经验在亚洲虽是独一无二的,但在全球范围看却不是孤立的。可以相比的一个事例反倒是在欧洲,是在同样的大一统帝国瓦解之后的东罗马帝国(拜占庭)时代。只是当时罗马帝国依据地形的不同不是分裂为南北,而是分裂为东西(正如北魏后来也是依据地形分裂为东魏与西魏)──西罗马帝国遭到日耳曼为主的多种蛮族的入侵,犹如西晋帝国遭到鲜卑为主的多种蛮族的入侵。结果罗马帝国残余的文明力量败退到东部,形成拜占庭文明,正如西晋帝国(秦汉帝国的继承人)残余的文明力量败退到南部,形成南朝文明,构筑半壁江山。区别在于,西罗马的文艺复兴(1500年前后)比北中国的重新汉化也就是“中国的文艺复兴”(500前后)迟到了一千年左右,而东罗马帝国也因此先后沦陷于回教世界的阿拉伯人和奥斯曼人,万劫不复。所以我们说,中国人如果不甘于像现代的奥斯曼人那么分裂、阿拉伯人那么散漫、印度人那么聚讼不休以及古代的罗马、拜占庭、巴比伦、埃及、印加那么溃灭,实际上并没有“直道”可走!与近代日本迅速欧化相比之下的“弯路”,也就成了“中国的必由之路”!

 

用一种颇为残酷的说法,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每一次“错过机会”,都等于多给了中国一次改造自己的机会!没有人能逃离“这劫难式的定数”。──“你不过问政治,政治也要来过问你!”──就是这劫难的宣言大话。现代中国的费拉们,甚至背井离乡,甚至流亡他国,也无法摆脱这一劫难!因为你将很快发现,你的厄运就在你身上!因为你将很快发现,那些发达国家比中国更需要一个现代民族的成员,而不是古老帝国的遗民。移民,并不能使遗民成为新民。所以我们看到,世界各地的华侨总是带着内地乡下的恶习漂洋过海,纷纷遭到世界各国的驱逐和歧视。

 

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革命性的“退化”不是“由原始民族向文化民族进化”,当然只能是“由费拉居民向文化民族进行倒退”。这在历史上尚无成功的先例,因为即使犹太复国主义迄今也还在探索的过程里。也许,中国民族能像他们独一无二的五千年历史一样,完成这自新的、年轻化的还原运动?但即便如此,这巨大的创举不伴随着巨大的创伤,仍是不可思议的。从这一“史无前例”的、反自然的民族年轻化运动,所必定要消耗的超巨量能量来看,中国民族迄今为止一百多年所付出的可怕代价,是难以回避的(实际上,我们毫无理由把先行者们一概看作傻瓜、疯子、坏蛋、性变态者;但不这样看,我们又如何解释近代中国“一步又一步的错误”呢?);而且,和如此巨大的事业相比,很可能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确是这样,除了加速努力、深化牺牲(“把革命进行到底!”)外,已经别无选择。

 

我们已经司空见惯,几亿生命的非正常死亡:太平天国牺牲了数千万;1900──1950年的“武斗”牺牲了数千万;1950年迄今的“文斗”又牺牲了数千万;以及几十万亿财产的烟消云散。过去了的痛苦,已经淡忘;将到来的痛苦,也会过去。只是,愿我们的坚忍,能感动命运的命铁石心肠,给我们一次自新与再生的机会。谁的坚忍能够震撼自然,返老还童的大门就会对他敞开。

 

 

八、“人民运动”的功能

 

民族迁徙、蛮族入侵、文明毁灭、社会重组……这后面或多或少都是某种“人民运动”的结果。应该说,“人民运动”是一个人类学概念,而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更不是一个政治学概念。政治学概念的人民运动,仅仅是“运动人民”,是僭主的权术、诡诈、奸计。

 

有一个现象很有趣:俄罗斯、中国和哈萨克斯坦的某些代言人都把成吉思汗说成是自己本国人。例如用成吉思汗作商标,不仅是内蒙古的许多酿酒和服装公司的噱头,也是其他省份的中国公司的做法。这种做法可能意味着汉人、俄罗斯人、哈萨克人中确有不少蒙古血统;也意味这些民族的共同历史。

 

廖杨《蒙古古代宗法统治论》认为:唐代的蒙兀室韦是蒙古先民。当时室韦诸部没有君主,没有汗号,只有部落首领的世袭。公元840年,回鹘汗国灭亡,流民大量西迁,蒙古草原空虚,室韦部落便开始了入迁过程。西迁之后因受突厥、回鹘游牧民族影响而逐渐转向游牧。但仍有部分室韦蒙古人在山林中狩猎、采集。邻近汉族地区的汪古部、弘吉剌部等蒙古部民在农业民族的影响下开始转向定居。

 

十二世纪开始,游牧的蒙古社会分裂为那颜(意为官人)统治阶层和哈剌出(意为庶人、平民)及孛斡勒等平民阶层。一般认为,蒙古国家的创始人是成吉思汗的三世祖合不勒汗(11011148年)。合不勒汗为孛端察儿八世孙,其父亲、祖父均为蒙古诸部首领。合不勒汗在蒙古诸部中,名声昭著,很受尊敬,并在“忽里勒台”即族众会议上被推举为汗,蒙古至此始用“汗”号。他建立的政权被宋国称为“蒙古”、金国称为“朦骨国”。合不勒汗死后,俺巴孩及忽图剌先后继承汗位。但忽图剌汗去世后其侄儿也速该把阿秃儿(铁木真之父)篡夺了政权,但于1171年被塔塔儿人杀死。1189年铁木真重夺大权,而克烈亦惕、乃蛮、汪古等部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在蒙古政权结构中,“那颜”及高于那颜贵族的“汗”不仅享有特权、管制百姓、发号施令,而且世袭权位。同时,克烈部、乃蛮部及汪古部的汗位也是世袭。“汗”多由部落首领演变而来。正是由于汗位凌驾众人且汗位世袭,那颜贵族才为争夺汗位而进行的分裂、敌对和攻杀。这种争权夺位的残杀还发生在近亲之间。成吉思汗与撒察别乞、泰出均为合不勒后代,同属祖父裔孙,但后来成吉思汗率兵杀死他们。乃蛮部太阳罕与不亦鲁黑罕也是“昆弟交恶,分国而治”。忙忽惕部的“者台那颜”之父由于追随成吉思汗,被他的叔伯们所杀;他们还想谋杀当时还是个乳婴的者台。这种同门相煎的权利之争,不仅破坏不了血缘亲属关系,还加强了血缘关系,因为蒙古人继承自己的后母、嫂嫂、弟妹及其子侄,互相屠杀就是家族合并。

 

成吉思统一蒙古诸部的过程中,汗及那颜贵族的“那可儿”(即伴当)成为军队的骨干力量,以致后来成吉思汗的护卫散班均有那可儿作随从,但那可儿的数量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此外,结交安答也成为一种联合盟友和扩充军事势力的重要组织形式。安答结交一般建立在彼此利益一致的基础之上。成吉思出征乃蛮部之前,曾将部属编组为千户,任千户长进行管理;又从千户长等各级官员子弟和平民中选人组成宿卫军,轮流宿卫的军事制度。

 

1206年(宋开禧二年),铁木真在斡难河源头召开的忽里勒台,被诸王群臣拥戴,开始建立封建秩序。他将千百户制度普遍推行于蒙古各部,以千户、百户、十户的形式把全体蒙古人组织起来,并封那些有功的那可儿们为千、百、十户长,进行统管,且其职位世袭,史称“莎余儿合勒”(即恩赐、分封之意)。经过七十多年的征讨,建立起横跨欧亚两洲的蒙古帝国。

 

蒙古封建如下:成吉思直接掌管漠北中心地区(即土拉河、克鲁伦河、鄂嫩河三河之源一带),其东面从鄂嫩河、克鲁伦河中游迤东是成吉思汗四个弟弟的封地,这四人即史称“东道诸王”的哈撒儿、合赤温、别里古台和铁木哥斡赤斤。成吉思汗的三个儿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史称“西道诸王”)封在阿尔泰山及其迄西地区,幼子拖雷则继承直属于他的牧地和民众。

 

这种东、西道诸王与匈奴族左、右贤王的设置,极为类似。“西道诸王”的封地在西征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后来形成了三大汗国(即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拖雷第三子旭烈兀征服木剌夷和报达之后,又建立了一个大汗国──伊利汗国。这四大汗国名义上直属蒙古帝国管辖,号称蒙古帝国的宗藩。四大汗国的内部又实行亲属诸王的分封分治。

 

这个联合体推行西周式的分封制,以直系子孙为宗藩来统治各大汗国,并借宗法上的尊卑、亲等和隶属制度来巩固征服地区治。12603月忽必烈即位,政制日益汉化,从封建制向官僚制过渡。1271年建国“大元”,以中原王朝自居,但“蒙古”之号未废,故他名义上仍为整个蒙古国的大汗。

 

人类学意义的“人民运动”,是饥荒、人口过剩、活得无聊、集体疯狂的结果,是某种天体运动的结果,是历史改变其形态、文化转辙其方向的必要杠杆,但却不是马克思主义所谓的“动力”。尽管历史的形态和文化方向的生成,受制于杠杆即人民意志的形态;但这一生成的动力,却永远都是那极少数不甘为奴者(如周王和孔子)的反抗意志。所以无论在中文还是在英文,“革命”(Revolution)都和宇宙运动有关。中国革命之后,改正朔、易服色,就是为了配合新的宇宙周期,新的历法、新的纪元就此形成。

 

“少数人不顾死活的反抗意志”如周王征服殷朝──这推动力若不能有效掀起一场规模足够的“人民运动”:就难以成功地搓揉历史、锻铸文化。从这个意义说,被王道动员起来的而非自发的“人民运动”,才是文明的开山斧钺。

 

“多难兴邦”的要领在于,唯有切实的灭顶之灾,能使人的心灵从成见和幻想中解脱,从而有效把握生活的脉动。相反,若是离开现实压力,任何灵魂包括个人灵魂、民族灵魂或文明的灵魂,都难免蜕化、浮泛、空洞和奢华,这些蜕化、浮泛、空洞和奢华,在审美上也许有些价值,但那只是纪念物的价值,是木乃伊的价值,是博物院里的死亡价值。

 

全球性的统治民族,需要一个基础广泛的融合集团,如“罗马公民”,但是,现代世界不可能提供一个罗马人那样的“自然状态”。因为第一,现代已少有古罗马人那种具有内在活力的原始民族;第二,现代人类面临的文化明压力如欧洲化,远较古代世界所面临的文明压力如希腊化,为大。尽管欧洲化在许多方面都与希腊化相似,但实际上前者的殖民化过程更为残酷。在全球化的空前压力下,未来的融合集团(不论是罗马式的还是秦汉式的)所仰赖的精神形式的力量,不得不大于古罗马型的无意识形式(即所谓“罗马人的美德”)。有意识的精神形式及其内在力量,不是集团的、原始传统中的自然产物;而是个人的、具有革命性质的人造产物。它的训练和灌输,要强于自然产物。

 

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它对超越性人格的期待,对哲学家帝王的需要;将不同于希腊城邦没落中的心情或罗马帝政时代的崇拜,相反它倒可能类似于罗马共和国末期的“民主运动”,是一种在信仰自由的现代气氛下培养起来的精神产物。类似的人民运动,其实不是那些装作高深的“学术著作”可以指导的,正如并非马克思主义指导了俄国和中国的共产主义,而是这两块蒙古殖民地成功地利用了马克思主义那套毫无趣味的术语来为自己的病弱之身做了护身的铠甲,所以看上去叮当作响,很是煌煌。闭门造车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著作”,只给那些并不认真研读的冒险家运用了之后,才变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只有乐于上当受骗的弱智者才愿意相信这些著作,对人民运动真的发挥了创造性影响。其实,任何理论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几乎都是装饰性而不是创造性的。烦琐的分析及讨厌的枝蔓压制了玲珑透彻的直觉并掩盖彻悟的大体,喋喋不休地说“理”和谈“天”泯灭了良知,坑害了许多自然而然的人。

 

人民运动,其实需要某种“神秘的宗教”而不是理论的分析,以发挥凝聚力的作用,它要求简单、明快、直截了当、斩钉截铁,加上深刻的暗示、雄劲的风格,正是在这样的需求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最后不得不变成宗教,而不是什么科学。

 

还有一种规模更大的人民运动,则是在完全没有理论装饰的情势下成就的。如民族大迁徙:黄种人的北支(如匈奴)在公元前后扩张欧洲草原,驱赶了日耳曼人、奴役了斯拉夫人、挤垮了罗马帝国;而南支向太平洋、印度洋进发直到非洲(如持续移民印度尼西亚、大洋州和美洲和马达加斯加)──这些迁徙背后不乏“中国统一”对周边地区所形成的地缘压力。

 

进一步观察不难发现:华人一千七百年来的移植南方甚至远走海外,也是中原被异族入侵甚至入主的后遗症,如五胡乱华导致华南汉化,蒙古入侵导致云南贵州海南岛汉化,满清入侵导致台湾、东北、南洋汉化。这些无意识的民族流动,作为民族迁徙、人民运动,在全球文明史上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人为的、有意识的“无产阶级革命”。

 

 

九,罗马史的例证

 

在中国、日本、朝鲜、越南的情况下,南北朝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改组、文明酝酿时期可以证明,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近似的情形下,社会与文化的繁盛,会阻碍思想与政治的统一。

 

1,文化中心地带多为小国林立,如先秦时代的齐、鲁、韩等国,欧洲的德国和意大利诸小邦;且此等小国文化,常较边缘的大国为优。即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前也分成数百方国,与中国帝国时代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完全不同。

 

2,伟大强国如马其顿(对希腊世界而言)、罗马(对希腊化地中海世界而言)、不列颠帝国(对欧洲大陆而言)、美国(对欧洲化的全球世界而言)等,都兴起于文化边缘地带。

 

3,文明的扩张激励个性的发展,文明的扩张也有赖于个性卓著的人格;但同时文明的扩张却带来社会的离心倾向,离心力往往就是文化上的创造力,这时,文化的创造者与社会的叛逆者同一。社会的秩序抑制文化的发展,或玩弄文化于股掌、或买卖文化于店堂。

 

4,历史一再揭示:一统天下的强权中心,常对精雕细刻的文化怀有深深的轻视,它们随手扔掉抢来的文物,或仅仅拿来充当玩物和摆设,以增添“可汗大帐”里的优雅气氛。而征服者眼中可有可无的东西,却是那些被征服民族珍视的成就与偶像!有一个故事说,回教早期扩张时,一个阿拉伯人抢到了一名波斯贵妇,仅仅标价卖了一千块钱,事后人们问他为什么卖得这么便宜,他说自己不知道还有比一千更大的数目。──这戏剧化地说明,惟有这些强权中心的粗野主人,才是精致文化的收获者,尽管他们并不播种、耕耘、栽培……他们当然不会像是当前的美国和不列颠联合王国,也不会像是古代的迦太基、科林斯这样由市侩统治的重商主义实体。重商主义仅仅把国家活动视为商业扩张的手段,例如,不列颠帝国及其继承者美国,就与古代的迦太基有诸多相似之处,先后与法、德对峙而终必亡于某个大陆强权,即那个比德国和俄国更具有全球能力的“未来罗马”。毕竟海上霸权与大陆诸国属于不同的体系,从文学到法律、从科学到宗教意识,都是如此,因此海权国家最终无法整合全球。

 

5,大陆强权既然拒绝重商,那么重视什么呢?还是《左传》上的那两句话:“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成公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孟献子従。王以为介,而重贿之。公及诸侯朝王,遂従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以祀为先的典型是阿拉伯人,以戎为先的典型是蒙古人,而秦人和罗马人则兼而有之。他们对文明进行收获,以“处理”、“围剿”、“聚歼”等程序,多少矫正了文明的病态。国家秩序最终无法忍耐高级文化对它的考究、疑问、挑衅、攻击,而压制高级文化也不是豪情使然,而是冷酷的需要。但冷酷的魄力与手腕,往往并不属于那些曾经辛苦创造了这些文化的民族:拆房子的人常常不是造房子的人。历史的沉默定律展示:世界秩序的缔造者,不是那个文明的创造者;“收获者不是拓荒者、贮藏者不是酿造者”──这就是公平与正义。

 

6,当文明成熟、世界逼近统一的时刻,两个强国如果在人口、资源、生产能力诸方面势均力敌──谁的文化创造力强,谁的军政力量就弱;谁的文化嗅觉迟钝;谁的军政眼光就敏锐。这种现象甚至可以从生物学的“器官均衡论”方面找到解释,更能在历史中找到许多证据。反驳者可能以现代的美国与苏联的较量来说话,因为美国与苏联在人口、资源、生产能力诸方面几乎可算势均力敌(虽然苏联的人均产值不到美国的一半),而美国的文化创造力显然强于苏联,结果何以苏联的军政力量不仅没有击败美国,反而被美国所挤垮了呢?据我们考察,这种“反常”现象,主要是因为核子武器的发明和使用,使得苏联无法从东欧发起进攻,兼并西欧;否则,第三次世界大战很快就会在二战结束后爆发,使得欧洲在苏联的铁蹄下完全统一。核子武器造成的“共同毁灭”的前景,大大遏制了苏联武力称霸世界的企图,迫使它只能迂回到东亚在朝鲜和越南采取攻势。但是这却在全局意义上构成了一个僵局或曰“冷战”,从而根本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走向,迫使“军事兼并”让位给“经济竞赛”,使得“文化征服”成为全球政府得以形成的基础。

 

为什么我们认为中国文明即礼制文明可以胜任整合全球?因为礼制文明是唯一可以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征服的文化征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当然,天子是依据人民的意愿行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周书·泰誓》)”

 

历史表明,罗马并无纯一的种族起源。构成其渊源的三大成分是:萨宾人、拉丁人、埃特鲁里亚人。而所谓“罗马文化”从来没有存在过,罗马人只是像日本人那种适当消化了各种外来的文化成分,然后综合为某种特殊的秩序。例如异族的埃特鲁里亚人、希腊人、迦太基人,都是作为罗马的敌人和“良师”,而进入罗马的历史命运的;最后则作为罗马的俘虏和奴隶,消失在罗马历史洪流里。

 

“王政时代”(Rex)的罗马人,过着简朴的农牧生活;同时,对罗马的命运具有重大影响的埃特鲁里亚人却过着奢华的商业生活,但埃特鲁里亚人后来怎样了?他们从历史中“消失”了。罗马人在日后,却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古罗马的历史,对我们提出了一个有关命运的选择:是生活舒适而沦为仆役呢,还是勤政不息去争取整合世界的霸权?

 

王政时代的罗马人,无疑选择了后者,因此使自己的生命具有内在的力量。这种力量体现为并被后人评价为,“罗马人的美德”,如坚定、简朴、感情迟钝、行事简单。这可以被评价为某种“原始性”,因为世间的美德往往与原始性一体两面。历史在在表明,原始的美德要比文明的才智更有征服的力量,因为,无才智的但有原始美德的社会,还可以获得才智(或自己学习,或聘请或掳掠才智之士以充实自己的智慧);但无美德而仅有才智的社会,却难以再从文明重返原始:熟透的果子再也开不出鲜花来了。结果只能烂掉,除非让种子在下一个季节重获机会。

 

罗马人没有被埃特鲁里亚人的物质文明腐蚀掉,却被希腊人的精神文化软化掉了。这不仅由于希腊文明的创造者们要比埃特鲁里亚那些只会经商的手艺工匠更有吸引力,更重要的因素还是罗马人自己已经从未开化民族变成了半开化民族……三百年的岁月没有白白流逝,罗马人终于一步步成熟起来,开了花,并结了果。那果子就是他们的地中海帝国,尽管他们的花有些苍白无力,是从希腊移花接木而来的文化与技艺。这当然也使他们的果子有些先天不足,给罗马世界的崩溃埋下精神的裂壑。

 

罗马人的成功,不仅得自他们的野蛮、廉洁、质朴、迟钝等“高贵的统治者性格”,且与他们的“正义感”和战略精明,结下不解之缘。例如,罗马人先后与埃特鲁里亚人、其它拉丁城市、两西西里的希腊人、北非的迦太基人、爱琴海周围的希腊人一一结盟,又逐个反目:结果其前任盟友无不沦为其奴役的对象,美其名曰“罗马和平的享有者”或被统治的“同盟者”。这多少有点像是美国人对待欧洲人的态度,更不用说对待日本那样的战败国了。

 

这当然要归功于罗马据有意大利半岛天然的战略地位,处南北的变通要冲,周围各个主要部落,在罗马都有种族与文化的成分混合,甚至有自己的代表。罗马“七丘联盟”的建立,表明其国家形态在早期已经具有“联邦”性质,这与近代英国的形成颇为相似。可见罗马并不起源于“拉丁人的骄傲”,相反它长期蛰伏于埃特鲁里亚人的统治压力下。浮华、夸张、艳丽、过于市场化的埃特鲁里亚城市的商业文明,也曾一度支配过罗马的灵魂。罗马人甚至祀奉过埃特鲁里亚人的神明!只是到了公元前480年左右,在罗马建城和获得霸权的中段时间,罗马人才联合其他拉丁语城市,并与意大利的希腊殖民者结盟,驱逐了其文化先行者埃特鲁里亚人所传播的“真理”,重新回到了自己的简朴生活中去。正是商业文化的失势,为罗马保持了美德,并为其政治能力奠定了基础。

 

文化混同、外国统治、五方杂处,常被认为是对民族特性的瓦解,或是对民族生命的不利因素,但罗马史却证明了,这种看法并不确切。相反可以认为,过于顽固的文化传统,反而阻碍国家强大、文化昌盛。适当的混同与杂处,作为更新传统的过程,是不可避免的;而文明老化、国脉僵硬,常常表现为故步自封。由于民族自尊心发自某种古老的动物本能即排它性的作用,一个民族集团总是不会自动而心甘情愿地接受外来文化及其价值准则,对于历史悠久的国土尤其如此。因此,“适时”的和“恰当”的外来统治,对于一个衰败民族达到复兴的境界,也许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痛苦。

 

中国能达到这种意义的复兴吗?中国的复兴也许具有世界历史的意义,因为中国规模巨大,不是埃及可以同日而语。其他的古代文明除了印度之外其居民的数量一概稀少,而印度也是分成许多民族,不像汉人如此集中。古代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古老的民族能从自己貌似光荣实则有毒的梦魇中,挣脱出来以轻装前进,再度进入创造历史而不是被人创造的激流中。

 

为了再度创造历史而不是被人创造,中国人是否准备好了?中国人是否具有勇气埋藏而不是埋葬“永恒的中国”以及对它“不朽的回忆”?富于创造性的个人应该变得“健忘”起来,否则将陷于固步自封的泥潭,一个民族何尝不是如此,它若不与过去保持必要的距离,在未来的天地中,将趑趄不前。

 

 

1 条评论:

  1. 这正是整合全球文明的最佳时机,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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