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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谢选骏◆仰望基督、受苦的上帝◆第五章思想神学

第五章思想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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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神学的最终结果,就是取消了神学思考。



教义与仪式像是山,遵循教义、履行仪式,仿佛登山:在山上,观看日出日照,气象万千,清晰无碍。不在山上,而在一马平川遥看日出日落,也可得全景,但必须前无崇山,后无峻岭,必须目无遮拦;但那还是缺少了几分唯独在崇山峻岭间方可蕴藏的磅礴气韵——所以,对局限、捆绑下的人生,教义和仪式是必不可免的功课。一方面可使恐高的人们有所依凭,一方面可以帮助人们登上更高的境界、观看更大的景色。



(254)



“有法利赛人,和几个文士,从耶路撒冷来,到耶稣那里聚集。他们曾看见他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从市上来,若不洗浴,也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呢?耶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拘守人的遗传。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耶稣又叫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有古卷在此有,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耶稣离开众人,进了屋子,门徒就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马可福音》第七章1—23节)



神学家们的布道,鲜有不以人的吩咐当作神的道理去教导人的……这样的布道会,名义上拜上帝、拜基督,其实是在自我张扬、假传圣旨,到头来也是枉然。曲终人散,荒塚也无。



基督的福音,不是人类的耳朵能够明白、人类的嘴巴能够议论的。耶稣曾经借用人类的语言来打开人类的心,但人的心最终是受到物欲摆布的,是“油蒙了的”,只能片面曲解神的话语。或从“好”的方面,或从“坏”的方面……但总无法真正从“神”的方面──因为神的超然,超乎我们的理解甚至想象。“讨论福音”,本是不得已的“心灵医治”过程,但企图以此固化神的旨意,甚至让自己扮演神的代言人,乃是对上帝的小瞧和冒犯。



有的人力图在《福音书》中耶稣所讲述的大量比喻中,寻找天国的奥秘;有的人力图在《启示录》中发掘耶稣本人并未说过的微言大义,以便由自己掌握通往上帝之国的钥匙。然而,耶稣本人对此是怎么说的呢?他为什么要讲些深奥的话?为什么说些比喻?这些比喻的所指究竟是什么?《马太福音》十三章10─18节,《马可福音》四章10─12节,《路加福音》八章9─10节,都记载了耶稣本人的答案,而以《马可福音》所记最为简洁:“无人的时候,跟随耶稣的人,和十二个门徒,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原来,耶稣的比喻是为那些注定不能得救的人们“预备”的,是用来“隔离”上帝与罪人的烟幕。更准确一点说,那些比喻是用来分别为圣的尺子。这样看来,“研究”耶稣的比喻,实属无益:因为那本来就是为了隔离上帝与其不予赦免者的屏障;而企图“破译”这些神的话语,不仅会在技术上流于穿凿附会,而且在神秘的意义上可能会得罪上帝,因为这会泄露了上帝有意隐藏起来的秘密真理。



可是,这类“研究”、“破译”之多,汗牛充栋,且构成不少讲道辞的核心。这样的“讲道”岂能不是对牛弹琴?因为这些传道人既然已把自己的听众列为基督不愿赦免的、“听比喻的”人们了,又再向他们讲解天主故意隐藏的意义,岂不是莫名其妙。



耶稣曾经明确说过,只有少数的人才能进入永生的窄门;多数人是油蒙了心,不能进窄门,不能进入上帝的国。(《马太福音》第七章15—15节:“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他又说有关末日的事情,连他也不知道,只有父知道。如此看来,《启示录》也有可能是为非信徒的读者们准备的?让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但愿以上所思,不是对圣言的曲解,而仅仅是我自己的猜测。



神学和“神学研究”,十分生动地表达了有限的人在面对永生上帝时的困扰、有限,和最终的无能为力、无答案状态。越真实的神学,就越难有确定的答案——它最多只是试图作出答案:它知道,真理就是人最终无法理解的东西,真理就是上帝的奥秘。



“神学问题”本质上不是理论问题,而是生命问题。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理论,有什么样的恩赐就有什么样的神学——所以仅仅通过辩论去“解决神学问题”,只能添乱。神也可以命令魔鬼进入宗教领袖的心,例如让他顽固地禁止中国礼仪,就像十八世纪以后的欧洲人,开始大规模地贩毒和贩奴,并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结果摧毁了基督福音的一个个园地──这本是恩典,可以使中国人早一点脱离苦海。但由于失去了这个机会,中国人不得不在十九世纪的屈辱中接触基督教;并从此种下了冲突的诱因。



“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其方式就是把“为人流血牺牲的福音之爱”,变成了“要人流血牺牲的世界之恨”。这种明火执仗的传教活动本来是伊斯兰教的擅长,结果在八百年复国战争中传给了西班牙人,又被西班牙人带到美洲和其他殖民地。这种以恨为基础的传教活动,往往不是发自基督的福音,而是出于人类的贪婪——因为人的语言,说到底只能比较准确地复述福音而无法比较正确地讲解福音,所以说,“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



(255)



宗教起源于“越过死亡线”的努力。如果不是面对死亡并意识到了不可思议的神秘,活在感官世界里的人们就产生不了恐惧,就产生不了宗教的敬畏之情。恐惧和随之而来的敬畏与崇拜,是宗教的起源,而死亡事件和神秘意识本来就是一体两面。



(a)宗教并不是“死亡恐惧”的唯一后果,因为死亡恐惧还可以表现为麻木不仁、残酷无情、寻欢作乐、纵欲堕落。



(b)宗教并非含义浮泛的“超越死亡”的姿态,而是具体入微的“越过死亡线”的努力;而崇拜行为所力图突破的,则是受到极端限制的“困境”,一个终极陷阱,例如“死期将至”即是。



就人的精神活力来说,对人自身最有利的状态是“适中”,如不能适中,则先天过剩比先天不足更加危险,因为过剩的精力会反过来淹没甚至杀死人的自身,或至少使他四处碰壁、多愁善感甚至悒郁终生,因为他过剩的精力格外使他容易看穿感官的虚妄、肉体的无益、光阴的飘逝,以及光明后面的全部黑暗……而耶稣基督的福音,恰恰适合此种人格的救赎。福音可以平衡人的精神、减除焦虑,使之平安喜乐、趋于健康。



如果按照某些自由派神学家否认耶稣基督神性、奇迹、复活、救赎的说法,那么我从主后1974年初读圣经、喜欢耶稣的时候算起,就是一个“基督徒”了。然而不是那样的。凭着自己的经历我知道:这样的“基督徒”是没有生命的,也没有平安喜乐。这样的基督徒所理解的“福音”,只是高超权威的“人的话语”罢了。而从“神的话语”的角度看,科学是越新越好,神学是越旧越好:而“回到耶稣基督里”,则是一切真理的总汇。如果承认奇迹和启示就活生生地在我们身边,而不仅仅是存在于《旧约》经典或《福音书》、《使徒书信》中——那么,福音对我们所展示的道路、真理、生命,就不再只是一种哲学或是“宗教”了。这样的福音是活的,决不只是宗教,它是“上帝的话语”。



自由主义神学,是从福音淡出的神学,因而是向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属世文明的大肆让步,因而是犯罪的神学或“神学的犯罪”?“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翰福音》十六章2节)这句话也可以从另一个方向来理解。所以,在神学领域必有征战,因为这是主所预言的。虽然从人的角度看,神学争论很大程度上倒像是“精力过剩之无情宣泄”的结果,是那些不能“活在基督里”的人们,在极力宣泄自己、标榜自己时,所发出的“自我喧嚣的不和谐的音程”:言甚易,行甚难;怯于行的人们就兴起神学的纷争,有意无意掩盖自己无法“活在基督里”的困窘。甚至可以说,所有神学争议,都是撒但挑起的。其内部根源,是利用人的虚荣、属世的骄傲,来为人的犯罪天性和种种劣迹,横加辩解。上帝的诫命本是简单明了的,但是结果上帝的儿女在复杂的神学争议中,所看到的并非上帝的话语,而是撒但的诡计。



教会是否一个社会?教会与社会之间有无区别?教会与社会的区别,正如主日与其余六日的区别。教会因此既是社会,又不是社会。教会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是“一个奉献给主的社会”。因此,“世俗的城”与“上帝的城”的提法,多少有些摩尼教的味道,很可能是叛教者奥古斯丁从摩尼教里带入基督教的。尽管叛教者奥古斯丁后来又从摩尼教营垒中再度背叛,重新成了一个基督徒——但他显然比较能够理解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的概念甚至更能体会叛教者的感情,难怪奥古斯丁自己最后也成了多纳特纯洁派的敌人。



由于奥古斯丁也深知他周围的教会组织不配称做“上帝的城”,所以他就把天上地上的圣徒一起拉来,作了他的教会拉拉队。甚至连主也不能幸免为他背书。但这样一来,那些利用教会的人们,岂不等于直接冒犯了万能的神?岂不是迫使天国堕落成为“世俗的城”?这样的“教会”,其罪行显然并不小于耶稣基督亲自动手清理之前的犹太会堂。



(256)



耶稣基督生前没没无名,死后声震寰宇:



1、“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力比书》第二章)



从人的观点看,属世的名声和赞誉,足以导致虚脱,甚至败坏灵性的根基;而外在的抑制,倒能让生命更趋充实;唯有死后的名声,才不会软化灵魂的成长。凡此种种因果,都是由人的肢体中的“另一个律”也就是犯罪的律的压力,所决定的。这不同于神的律的另一个犯罪的律,是由泥土产生的,而不是由神口中的气产生的:所以,追求灵魂生长的人,也应远离属世的成就,以免过早结束了生长的潜力;追求永恒生命的人,也应闭耳不听剧场的掌声,就像至高者也会拒绝倾听恶人的祷告。热衷于群众的掌声,就会变得油蒙了心,再也听不明白上帝的语话。而“拒绝掌声”,这是对人的罪性的“反制措施”。



现代的教会组织是属世的,但福音却是属灵的,人组成的教会怎能垄断上帝的福音?基督徒的基本属性是属世的,基督的基本属性却是属灵的,属世的羊群怎能代表属灵的牧人执行神圣的权柄?别说普通的羊只,就连“头羊”也无法代替牧人,引领羊群脱离死地。



就描述而不是就审判的意义说,看看历史的成败之鉴也许是令人寒心的:号称“公教”的天主教传统,实际上是由大迫害时期的叛教者及其宽容者,以及这两造的后人,所缔结的神圣同盟。以严格著称的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奥古斯丁,实际上也是宽容叛教者的宣传活动家。相反,拒绝接受叛教者的“多纳特派”(Donatism),反而全军覆没,成为异端!这可能因为,奥古斯丁本人就是一个叛教者,曾经的摩尼教徒。



早先,多纳特派就是在北非形成的,因四世纪迦太基主教多纳图(Donatus Magnus)而得名。多纳特派是四世纪在戴克里先时期的迫害之后出现在北非的,他们认为圣礼的功效,受到施礼教士的影响,所以施礼教士不能是叛教者。但当时的罗马教会却认为人人都有罪,教士也没有例外,上帝却能藉着有罪的教士施行圣礼,将恩典赐下。多纳图声称,教会是义人的教会,罪人无份;罗马教会让叛教者受任主教,已成“罪人之子”,不能列入圣教会;只有义人施行的圣事才有功效。由于过分纯洁,结果该派自己却被目为分裂派的异端。在311年,教士开其里安在迦太基被罗马教会按立为主教。多纳特派认为参加按立者中有一个名叫腓利克斯的人在迫害期间曾经叛教,因此这次按立应该无效,于是312年在迦太基另又按立教士马约里努为主教与之对抗,这样一来教会就分裂了。应双方要求,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us I Magnus,全名Flavius Valerius Aurelius Constantine,272—337年)于313年在罗马召开教会会议,会上宣布腓利克斯无辜,并作出有利于开其里安的决定。这使得教会的分裂难以弥合了。多纳特派当时遍布北非,在每个城市都有罗马建立的教堂与多纳特教派的教堂相对而立,都有罗马委派的大主教和多纳特教派的大主教对立。314年,君士坦丁一世在高卢南部的亚尔勒召开会议,东方教会的主教也到会了。这次会议不仅继续支持开其里安,而且将多纳特派定为异端。这就使得“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教会分裂演变为暴力冲突,最后导致强力压制。该派下属教会曾有三百名主教,与容纳叛教者的罗马教会分庭抗礼,多次被罗马教会绝罚,并因此遭到罗马帝国政府的武力镇压。当伊斯兰教进入北非时,惨遭镇压的北非基督教徒已经没有力量保护教会了,北非的基督教会终于被伊斯兰教淹没了。七世纪阿拉伯人占领北非后,来自罗马的迫害压力消失了,多纳特派的抗议随之消失。



著名的拉丁教父奥古斯丁就支持使用暴力手段来镇压多纳特派,奥古斯丁站在罗马教会的镇压政策一边,著文反驳多纳特派,例如其后期著作《论洗礼》(400年)、《驳多纳特派》(400年),《答比提良的书信》(401—402年),以及《纠正多纳特派》(417年)。奥古斯丁认为:“彼得主持洗礼,是上帝在主持洗礼,约翰或犹大主持洗礼,也是上帝在主持洗礼。”不过圣经上却没有说上帝让犹大出卖耶稣,而是说是魔鬼进入了犹大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尤其是,奥古斯丁没有解释,为什么犹大可以主持洗礼,而多纳特教派却不可以?可惜的是,罗马教会后来根据“教父权威”维护的“正统教义”,基本上就来自这些含混不清的著述。这就使得基督教营垒内部两败俱伤。这种恶例一开就难以收拾,使得国家暴力成为宗教分歧的裁判。到伊斯兰教开始扩张时,内部裂痕就使基督教处于明显的劣势。难怪有人曾经评论说,“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基督教而言,其创立者已不再是公元一世纪的耶稣基督,而是公元四世纪的君士坦丁一世。”



延伸观察一下,一千多年后的十六世纪在日耳曼及其影响所及的地区所兴起的“新教”各派,其实都是从罗马教会的两造人即“叛教者”和“宽容叛教者”中分化出来的。至于那些秉持不宽容立场的“多纳特派”等纯洁派,早已大都斩杀殆尽,其残余,消失在伊斯兰教的征服中。



多纳特派的命运提醒我们,纯洁派好像历来都是被其反面力量的“投降派”打败的,教条主义、理想主义,永远败给机会主义、现实主义。不仅基督教如此,后来的伊斯兰教也是这样。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为什么要划分门户和教派呢?只要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遵循属灵生命的道路,就应该彼此尊重,停止攻击,联合起来,结成更大的而不是更小的教会。仁慈的主不愿遗失任何一只羊,只有当所有的羊都回来,主才再临,施行审判。而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主再来之前,集合所有的羊?



在上述原则下,如何对待背叛基督的叛教者?处罚还是谅解?尤其是如何对待那些在背叛基督以后又重新发表信仰告白的“前叛教者”?是加倍处罚还是加倍谅解?在上述原则下,应该说,这是属于上帝的主权而不是人或人的组织如教会的主权。当然使徒的教会应该例外,因为主曾经亲自授权给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十八章)除了主所授权的人,后人不可以就此而审判他人,只可以据此原则审判自己的叛教罪是“罪无可赦”。不过奇怪的是,罗马能够接纳叛教者悔改,为什么不能接纳多纳特教派呢?



上帝的奥秘当然无法穷尽,甚至无从究诘。凡欲穷尽上帝者,无异是在质疑上帝;凡欲究诘上帝者,无异是在拷问神秘──这样的僭妄者,怎能免受上帝的责罚呢?毋宁说,这样的穷尽即是自我的穷尽;这样的究诘即是已然的受罚。所谓“愚拙”,也并不总是好的。如十个迎接新郎的童女中,五个愚拙的没有预备足够的灯油,五个聪明的却预备了足够的灯油。主的仆人在信仰上虽应该“愚拙”,但在实践信仰的技术上,却应该是聪明的、儆醒的。



(257)



福音的核心是基督:



(1)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当下,耶稣嘱咐门徒,不可对人说他是基督。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十六章)



(2)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约翰福音》十四章)



(3)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主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



(4)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综上四则可以说,凡信靠基督的,就得着生命;凡背离基督的,就失丧生命。“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十一章)



从以上章节还可以得知,“社会福音”的实质,是把属灵的基督“变质”为属世的耶稣。说得严重一点,这岂不是要从“生命”反向退到“真理”、再退到“道路”,最后连道路也迷失了,消失在茫茫荒野里?这样一来,社会福音就变成了“今世之子的福音”,是典型的“另一种福音”。社会福音这个属于世界的福音而不是战胜世界的福音,企图把“道路─真理─生命”的层进,退化为“生命─真理─道路”,它宣传的显然是“另一个耶稣”。



(258)



真正的信仰,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吗?若然,则真正的信仰者几希!十二门徒在耶稣复活前纷纷逃离甚至叛卖;司提反看见天门开了、人子在上帝右边,才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保罗则亲见了主复活后的光明形象,才终生无悔地追随他。前贤尚且如此,我们又何尝能稍好一点呢?



神的话语与人的话语,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的区别何在?在于耶稣基督。然而,圣子基督不在现场的世代呢?我们该如何信他呢?通过祷告?生活在启示时代的人,如何区分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后于启示时代的人,如何跟从启示、跟从对于启示的理解?──如果神不对我们亲自显明,保罗和摩西的困境就是永恒的?如此,则真像巴斯卡所言“信仰是人生最大的赌博”?因为我们看不清楚、听不清楚,却不得不走路,甚至不得不跳下断崖……



所谓“罪”,不是欲望本身,而是欲望和实现欲望的能力、欲望和承受欲望后果的能力之间的“反差”:“反差”越大,“罪”越大。伟大的人总是“欲望更大的人”,但并不都是罪更大的人;为什么?因为伟大的人一般都有伟大的能力,可以承受“业”的积累,不至于使得“业”完全成为“罪业”甚至“罪孽”。而模仿伟人却又没有伟人的能力与担当的人,才会积累罪业罪孽,成为“罪更大的人”。罪是上述的反差与失衡,人人都由于贪婪和软弱的双重性而无法免除罪──所以灭罪的恩典仅仅存在于主的救赎与恩典中。而减罪的道路却也在于——降低自己的欲望、减少贪婪,同时提升担当能力、消除罪的积累——这个双向运动中,当然这也先得求主的恩典。



“魔鬼的俘虏”常常以为自己是自由的、“具有控制局面的能力”的,甚至是可以“主宰一切”的。这就是魔鬼的狡猾之处,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它从不让伟人们觉得受它控制,反而给人可供驱遣的错觉和助力感。它鼓动人的自尊和虚荣,使人自以为是,并在自以为得计中,趋于放纵以致灭亡。这就是所谓“自由的陷阱”、“伟人的代价”。相反,上帝倒像是给人纪律和限制的,而不以自由来鼓动人的贪欲。上帝不以“自由”的枷锁来捆绑人,反要人谦卑,放弃自由。凡舍弃自由的,方能得到自由;凡依靠自由的,必失去自由?



(259)



“道成肉身”的概念,是不是向希腊的多神论甚至其他异教的偶像崇拜论的某种妥协?若不是,那么“道成肉身”就必须置于“三位一体”中。父神──子神──灵神的一体,是福音之所以是福音(上帝的话语)而不仅仅是先知预言的关键所在——三位一体论因此是耶稣崇拜的永恒磐石。



不是“宗教体验”,而是“属灵的体验”!所谓“宗教”,只是属世者们在面对自己难以思议的属灵现象时,从外部所作的体认和概念化。这些现象,既包括人的言行方面的,也包括社会及自然领域,还包括超自然即超理性方面的。现代人所谓的“超自然”,只是“超理性”、“超经验”之代称。现代人所谓的“自然”,只是自己的科学可以观察和理解的总汇。在此视野以外的,皆被归类为“超自然”。



说到底,“信仰问题”是无法讨论的——因为这不是一个“语言沟通”的难题,而是一个“生命交流”的课题;有生命的人如何与无生命的人们交流?“信仰”一词,实在是无生命者(即所谓“非信仰者”)强加给有生命者(即所谓“信仰者”)的一个概念。活人无法把生命注入死人,只有上帝和圣子耶稣基督能做到这一点——把生命与“信仰”赐给无生命“无信仰”的败叶。



参与教会的活动,首要之处不是自己“喜欢其中的人”或是他们的言谈仪态,而是来向主奉献一颗爱主的心。自己是来崇拜神秘的,不是来寻求同伙的,如果这样,就永远不会对教会失望,就能领受主的恩惠平安。更进一步,为了主的缘故,还应忍受一切自己本来不喜欢的人和事;再想想,本来也就不一定是自己对。



(260)



有的怀疑论者说,《旧约》的真理大多是属世的,所以它赞颂聪明、智慧和现世的成功。《新约》的真理大多是属灵的,所以它赞颂愚拙和来世的福份——这是大卫、所罗门与施洗的约翰、圣子耶稣之间的分野……据说这是因为《旧约》时代的犹太人还不懂得肉体复活这种“埃及思想”,不懂得灵魂不死这种“巴比伦思想”,不懂得逻各斯这种“希腊思想”──所以无法体会道成人身、三位一体的救赎真理。



如此分析圣经,不是我斗胆敢做的。但是我知道,不是所有的道路、真理、生命都是良善的,唯有主所启示的道路、真理、生命,才是让人活在天堂里。而被属世的道路、真理、生命等“压力”所征服的人,无异于活在地狱里:而征服者的差异,往往也是基于被征服者的质地。



如此看来,分析福音书,不论用结构分析、来源分析、背景分析等文学、哲学、社会学等方法,都是极大的罪。分析福音,不仅是道德之罪,而且是生命之罪;那无异是以人的知识与理性去论断福音,其潜台词是把福音贬为“人的作品”。而分析福音也就是践踏福音之后,被毁灭的不会是福音,而是我们得救的最后希望。正如僭越上帝、亵渎基督的恶果,是如此一来我们就得直面永恒的虚空。这才是我们必须承受的最大灾祸。



这个世界是有限的、不完美的、充满罪恶的;因此,被它所俘虏的人,终必发现自已的努力全数落空,尤如捕风捉影。因此,跌入这个世界的陷阱,即是“在地狱中”。地狱并不是无限仁慈的上帝特意打造的,更不是上帝用来施加报复的。报复是小人发泄怨恨所干的事,君子尚且不为,何况上帝呢?地狱是魔鬼利用神的烈怒营造的,是魔鬼营造的”另一种天堂“。犯罪的人受了魔鬼的诱惑,跌入地狱,甚至是背负地狱,因为地狱不是别的,正是他的罪的化身。这样的人,即使无限仁慈的主,也拉他不进上帝的国。背着一座地狱的人,即使勉强立在上帝的国中,也还是在地狱里。就像一个病人即使在健康的人们中间,也还是一个病人。而且,唯其在健康的人们中间,才格外显出他是病人,才格外显出他的可怜与无助。



如果有人反对上帝的原因主要是出自反对专断,那肯定是个误解。因为“专断的上帝”乃是原始人所理解的上帝,而耶稣基督所表明的上帝则是仁慈的,而无神论者反对上帝的更深刻原因则是想自己扮演上帝,但那肯定最终要落空的,因为任何人凭自己的全部力量,都无法跨越死亡线哪怕一步。“跨越死亡线”乃是信仰的奥秘,所以《哥林多前书》十五章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



如果灵体有“知觉”,也必定不同于我们日常经历的、肉体的知觉,所以连耶稣复活后也会变容,以致有些门徒无法认出他来。这是极大的奥秘。由此可见,灵体的知觉可能很难与肉体的知觉沟通的。我们所谓的“灵魂不死”也是如此:它无法与“肉体活着”划上等号,哪怕是最遥远的等号。



(261)



对灵魂不死的信念,激励许多英雄行为,并使得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使灵性的人与感性的原人、理性的智人区别开来……若无此一信念,社会将完全沦为商场与黄金榜;若无此一信念,人要么是野兽要么是家畜:不论其为骄傲的狮子,还是谄媚的狐狸,或是自残的牛羊。



信心不是基于信念,相反,信念是在信心上发育起来的。信心是源于某种号称神秘但极为真实的经历,表面上,它是对末见之事的确认,其实不是的,这“未见之事”(如上帝、基督、救恩、爱)早已通过号称神秘但极为真实的经历,镌刻在灵体上,尽管这灵体“现在堕落在肉体的陷阱中”。



肉体复活比灵魂不死,具有更大的确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安全感。



(一)复活后的肉体经过变容,实际上就是不死的灵体。



(二)肉体复活与灵魂不死相比,免除了灵魂的飘离之苦。



对于流离失所和心惊胆战的人们来说,“肉体复活”比“灵魂不死”是更大的奇迹,也需要更大的盼望与更久的耐心。对于那些性情急迫的人们来说,灵魂不死比肉体复活更多一些新奇的体验。而对于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们来说,切近另一个世界并获得再度创造的机会,才是“回归上帝”的真正含义。



(262)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按新译为“你们决不会死”)──这通常被认为是“谎言之父”对人类散布的第一个弥天大谎。然而,从耶稣基督的救赎所展现给人的复活来看,蛇所说的就不是谎言,而是预言了?甚至被包含在上帝对人的永恒承诺里面了?那一天,义人与不义的人都要一起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



不过我们还是要警告自己,不要议论神秘的事物。如果我们的知识、理性、“逻辑的力量”可以判断上帝的奥秘,那我们岂不是要比上帝还高大、神通、永久了?可是,任何议论上帝的人,最终免不了遭到上帝的审判,而人的死亡事件就是一个至为明显的受审。而这个名叫“死神”的审判者还不是上帝自身,在“死神”上面还有高于这审判的至高者,以及支配这一审判的意志或“机制”。



《以赛亚书》二十六章说,“死人(原文作你的死人)要复活。尸首(原文作我的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这个关于复活的描写,我以前猜测是“明显受到巴比伦史诗和埃及《死者的书》等影响的,而《以赛亚书》无论在旧约意义还是在新约意义,都有承先启后的重要位置……不过后来我发现,其实在《列王纪下》第八章就有复活的描写:“基哈西告诉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复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儿子的那妇人为自己的房屋田地来哀告王。基哈西说,我主我王,这就是那妇人,这是她的儿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列王纪下》十三章记载:“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见一群人,就把死人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复活,站起来了。”《诗篇》七十二章也说:“你是叫我们多经历重大急难的,必使我们复活。从地的深处救上来。”



由此可见,“上帝的话语”是世界性的,并不局限针对某一部落,而“摩西五经”也不仅仅是所谓“犹太传统”。正如上帝是宇宙性的,并不偏袒普遍堕落的人类。例如,被上帝任命“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第一章26节)的人类,是偷食禁果前的未经堕落的原始人,而非堕落成性的现代人。



(263)



敌基督者就是罗马皇帝、古代诸王和现代各国的总统?假先知就是犹太大祭司、宗教组织的首领、假传圣旨的传道人?在末日,他们将作为首恶份子率先被取去,活活扔在地狱里受苦?殉道者们被他们施加的刑罚不过几个小时,而他们被末日判处的,却是永恒的火……



这些神秘的事情,应该不是我们这些尘土一样的人所能明瞭的。羊群的任务是荣耀上帝、见证基督,而不是议论主人家里的事情。当然人类组成的“羊群”不是任人宰割的草食动物,而是具有双重食谱的杂食动物,必要时他也要开荤的,他要食肉,而且是新鲜的、甚至是活生生的肉。有时羊群也会激动起来,活活咬死敌基督者。金发的文艺复兴、碧眼的启蒙运动、多毛的科学主义等异教野兽,很可能最终不是羊的对手。



耶稣基督的受难与复活似乎显明了:人们还是需要社会的,因为他“必须通过社会去认识上帝”。然而现在,既然上帝已经通过社会显明了,谁还在乎社会如何?人之所以需要父母,是因为他必须通过父母方能敬拜基督,现在,基督已经荣耀,人就不该跟随父母去背叛基督,反而唯愿社会的弃儿成为基督的仆人。



“在上帝的荣耀里分别为圣”;在基督的至大救赎中,一个个人被奇妙地拣选了──这才是“个人主义”的最深的核心。滥竽充数是难以蒙混过关的,个人必须直面上帝的公义审判。上帝对不同的材料,因此也有不同的拣选。



(264)



“爱人如己”一语中的那个“人”,是信主的人,还是包括恨主的人?如果有人公然反基督,这样的人算不算“人”?还是仅仅算作“死人”?信徒是否应该爱这样的人?这样的人仅仅是一时一地的油蒙了心,还是已经列为魔鬼的扈从?或是已被追讨、应该拖到基督面前予以处决?“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马可福音》第九章)我们的“信”,不仅是属灵的印记,也是抵达神国的桥梁。没有桥,是到不了彼岸的。



“耶稣因为将近耶路撒冷,又因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就另设一个比喻说,有一个贵胄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锭银子(锭原文作弥拿,一弥拿约银十两),说,你们去作生意,直等我回来。他本国的人却恨他,打发使者随后去说,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他既得国回来,就吩咐叫那领银子的仆人来,要知道他们作生意赚了多少。头一个上来说,主阿,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主阿,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个来说,主阿,看哪,你的一锭银子在这里,我把他包在手巾里存着。我原是怕你,因为你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主人对他说,你这恶仆,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要回来呢? 就对旁边站着的人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他们说,主阿,他已经有十锭了。主人说,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吧。耶稣说完了这话,就在前面走,上耶路撒冷去。”(《路加福音》十九章)其实,上帝对人的爱和基督对人的救赎,还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信”。你必须信他,他才能救你,否则,即使连神的力量也力所不及于恶。例如,地狱就是上帝的弃地,他撒手不管,让恶治恶,以毒攻毒。坏东西都沉沦一处,就会彼此残害,不遗余力。



(265)



“客观的救赎论”相信,是基督的受难,改变了上帝对人的态度,从而开辟了新约时代的恩典,以此救赎了信主的人类。“主观的救赎论”相信,是基督的受难,使信主的人得以与上帝建立了一种神秘的、内在的关系,从而救赎了信主的人类。我相信,基督的受难,他为多人所流的立约的血,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功能,既改变了上帝对人的态度,又改变了信主的人,从而开启了“无法中断的救赎过程”。



凡领洗者,无论出自什么动机,从此就与基督立了约,并因此带有上帝的印记。这样的人即使背叛了基督甚至否认基督,也抹不掉身上与灵里的印记,结果只能得到加倍的灾难。领洗者的属世命运从此改变,或者更好,或者更坏,但无法回到前此的轨道去了。警醒!凡与基督立约的人,如果不能因此得救,就会沉沦得更深。



信仰的感动虽然不是情绪,但有时却像情绪一样发生波动,坚定与摇摆周期性地出现。怎么办呢?信仰高涨时应该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与圣灵取得最好的交流。信仰衰退时应该多多祈祷,求圣灵帮助,承衰起弊,重振旗鼓!总之,绝对不能后退,要死守底线,才能等候转机,重获祝福、继续挺进。尤其在任何困苦或诱惑中,决不背叛圣子基督,不可忘记他的受难。



(266)



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并非创造了什么新的东西,而只是引伸了公教(天主教)中的某些意涵,使之较为醒目罢了。即使公教,也承认上等痛悔无需经过告解,即可获得赦罪;又承认在特殊情况下,普通教友乃至外教人都可以给人付洗,等等。凡此,经过引伸都会导致“宗教改革”。



这样思量一下新教,并非贬低了它而实为抬举了它:日耳曼新教、拉丁公教、希腊正教,都是从原始福音和保罗书信中引伸出来的,说到底不该有任何新内容,只是侧重点不同,否则就等于说它们都是异端了。另外,它们所包容的文化成分,也因民族的区别,而当然也有所不同。新教、公教甚至正教,在中国应该携起手来,开辟一个“福音在远东的世纪”。如此之后,它能兼并外教而同化之,而不是遭到外教的同化、异教的同化。



从“兼并外教而同化之”的角度,而不是从“遭到外教的同化、异教的兼并”的角度,看“新教、公教、正教是三个不同宗教”的观点,那显然是撒但的也就是挑拨离间者的作为,其目的就是处心积虑地分化瓦解基督的门徒,使之同室操戈、三败俱伤



新教、公教、正教,在圣子耶稣基督的名下联合起来!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侈谈什么“崇信基督”?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他们的其他好行为,又怎么可能是真诚无私的呢?自立教派,无异结党营私。“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第一第二章)



如果说,欧洲的正教、公教、新教之分,还有地理、民族、历史等方面的原因,那么中国人内部又是依据什么来如此区分?显然就只是出于嫉妒分争,甚至是沦为撒但的奴仆去吃“洋教”。除此之外就毫无理由解释这种分立山头的行径——甚至毫无地理上、民族上、历史上的理由,毫无理由的行为,怎么可能是好行为?中国的基督徒们,离开制造嫉妒分争的撒但!团结起来,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让我们超越一切派阀跟从基督吧!



(267)



用理性的逻辑来宣讲和注释《福音》的工作都失败了。其要义,并非由于福音是“非理性”的;而在于,上帝的奥秘是不可以通过人类理性(哪怕是“纯粹理性”)而参透、把握的。执者失之(失丧之),为者败之(败坏之);而不失不败者,却是似乎“满纸荒唐言”的《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



在器官比喻的意义上,大脑的理性就好比生殖器的性欲,都同样使我们从上帝分离。亚当是因为性欲,因为信任夏娃而不信上帝,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夏娃则因为利益的考虑,听从撒但而不听从上帝,而堕落尘寰。放弃利益是艰难的,正如放弃性欲的艰难。但我们至少应该承认,利益的诱惑乃是属灵事务的负担,而非资源。



在主的祭坛前我低头默念“恩典─罪性─赎罪”,泪珠滚动。我多次亏欠了上帝的荣耀,要以余生来不断赎罪。──这是我从今开始的座右铭。但我也已知道,人自己赎取不了自己的罪,所以只有信靠基督的救恩。“不甘寂寞”就是“犯罪的天性”之别名。诱惑、贪婪、纷争、淫荡、残忍,都是从中生出的。



永生之后的人,可否获得穿上裤子的权利?如果可以,那真是“亚当犯罪─基督赎罪”的最大功效。复活并获得永恒生命的人,当不止重获亚当的福份,应是犹有过之:人类永不能回到伊甸园了。要么天堂,要么地狱;要么进入灵体世界,要么消逝于滚滚红尘,沦为尘土与物质。这就是唯物主义所揭示不了的真相。



我的犯罪的天性却说:宁愿穿上裤子死去,也不愿脱掉裤子而活。这是就属世的意义说。就属灵的意义说,我们却不得不脱掉裤子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审判——因此,我宁愿不穿裤子进入灵体世界的天堂,也不愿穿上裤子进入物体世界的地狱。可惜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是为了属世的价值,牺牲了属灵的意义,因为我们是受肢体中犯罪的律的支配的。



谁愿充当伊甸园里的亚当?不穿裤子,没有“自尊”……没有“隐私”。人都不太情愿脱掉裤子、暴露私处,所以没有“不自私”的人。而裸泳和裸体的人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意识到“裸”。正如“不自私”的人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意识到“私”。这就是“无私”的真相:经常是为了隐藏更大的私——因为我们身上的罪性已经深不可拔了。我们受到肢体里犯罪的律的支配,宁愿在遭到“罪的污染”后,再去接受主的救赎;而不愿一开始就远离罪,不愿陷入纯洁,不愿“从来没有经历过罪”,生怕吃亏。而能拒绝撒但的连续诱惑、长达四十天,并能终其一生主动献身、深入这“从来没有经历过罪的无限虚空”的,唯有圣子基督。



(268)



人是用尘土做出来的;那么天使是用什么做出来的?──这是上帝的奥秘。因为用尘土做出来的人,如何能够知晓上帝的奥秘、天使的质地?所以,我们必须谦卑。有所不为,有所不知,正是得救的标志。吃下智慧果而后死去;这是生命在世上所能遭遇的最悲惨的命运,也是一切悲剧意识的开始。如果一,不吃智慧果,人即便即将死去,也不会因如此醒觉而充满如此深的绝望、痛苦。如果二,吃了智慧果而不死,人就会更加虚骄、轻狂,尽管大大玷污上帝,自己却因能够不受限制终而沦为魔鬼。



爱上帝,要常存两个心:(1)敬畏心;(2)感恩心。对于中国信徒来说,有敬畏而无感恩,只是儒家,为属世的顺民;无敬畏也无感恩,也只是儒家,为属世的暴君。唯有敬畏心与感恩心并存,才能走近上帝的施恩宝座。“我愿意在上帝的领域放弃我的理性;正如我愿意在权力的领域放弃我的肉欲;我愿意为了上帝而放弃理性,正如我愿意为了权力而放弃肉欲。”



(269)



用《圣经》去解释甚至代替科学,何异于用上帝去解释甚至代替魔鬼?耶稣基督说,上帝的东西归于上帝,凯撒的东西归于凯撒。这不是二元论,不是诺斯替主义,而是区别自然与人造、永恒与暂时、灵性与物性、救恩与灭亡的钥匙——所以说,“信仰的东西归于信仰,科学的东西归于科学。”



人的罪孽、社会的戾气,不仅源于罪的天性,也来自恶恶相报的罪的积累。坏的社会,就是“在爱的领域负债太多”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在爱的方面债台高筑,在恨的方面却高利贷横流,试问,这个社会的居民,能够不在败坏的天性以外还要加上腐化的行为方式吗?而败坏的天性加上腐化的行为方式,就是中国社会的生存主流。



(270)



诺斯替派(Gnosticism)对于福音的理解,在哲学上高明,但就信仰功能说却脱离了大众。他们的见证可能有真实的一面,但否认道成人身却是一个绝大的错误。高等的灵体为了把人从物质即罪的捆绑中解放出来,为什么不能降高为卑、舍身求义呢?唯其如此,才是基督,才能破除魔法,打通灵体返归上帝的道路。我们必须坚信天父、圣子耶稣基督、圣灵这“圣三位一体”的客观性,方能得救。如果我们仅仅认为圣三位一体是人的主观的产物,那就无可救药法了——因为人类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社会的解放都不可能,又怎能依靠自己获得生命的救赎呢?



“耶稣和门徒出去,往该撒利亚腓立比的村庄去。在路上问门徒说,人说我是谁。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先知里的一位。又问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耶稣就禁戒他们,不要告诉人。从此他教训他们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耶稣明明地说这话,彼得就拉着他,劝他。耶稣转过来,看着门徒,就责备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马可福音》第八章27节─第九章1节)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秦始皇的一生是失败的”,因为他之寻求长生不老药,无异承认其毕生功业的无效性,而蓬莱的虚无,是对他自命“皇帝”甚至“皇天上帝”的最大反讽。毛泽东也是秦始皇的一个较新和较为低贱的翻版。他们面对死亡时的时候,不是早已成功的王侯,而是永远失败的贼寇。相比之下,基督的使徒们虽然殉道,却拥抱了成功的人生,因为他们要的就是这个结局:“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神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神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圣子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阿,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使徒行传》第七章)强盗们杀害千百万人,为的是自己千方百计地逃避死亡;而在受害的司提反而不是害人的扫罗们身上,生命的虚无终于被生命的圆满所填充,所以,殉道也就成为人间最大的恩典。这也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不足称道之处,他们只要别人殉道,而不能自己殉道;相比之下,被人杀掉的慈运理就好得多。至少他还用生命证明了他自己是相信自己所说的。



慈运理,又译作茨温利(Ulrich Zwingli,1484—1531年),瑞士改教者。由于深受人文主义影响,反对教会传统、赎罪券和尊敬马利亚。原追随马丁·路德,后来自成一派。慈运理反对马丁·路德在信徒聚会中保留如唱诗、圣餐等仪式,因为马丁·路德认为在圣餐礼仪式中,基督的确是亲自降临,而慈运则认为圣餐礼只是一种象征的记念仪式。慈运理神学的中心是以“神”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结果导致其作品《论神的照管》一书的自然神论倾向。1522年,三十八岁四五慈运理和十位神甫,联名向教区请求准许自由结婚,未获批准;慈运理与一寡妇安娜 (Anna Reinhart) 秘密结婚,两年后才举行公开婚礼。1531年,瑞士的改革各邦,与决定追随罗马天主教的各邦,发生战争(Kappel War),四十七岁的慈运理作为苏黎克的首牧,戎装参加,任随军神甫,10月11日受伤,后被人用石头打死。据说慈运理本性和平,因反对雇佣兵文化而涉入政治。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充满讽刺意味。但无论如何,他总算用自己的生命注解了自己的神学。



(271)



十字架、洗礼、圣餐、弥撒,不是象征性的文化,而是疏通物质拥塞、凝聚宇宙灵体的“神人一性的载体”——所以我们不能像慈运理那样无视基督的奥秘。1529年,慈运理至玛尔堡 (Marburg),与路德讨论教会体制上的意见。那是腓力王子 (Philip Landgrave of esse)为了策划改革运动的联盟而促成的,他们在腓力的城堡内进行了四天的对话,得以在十四项信仰问题上达成协议。但是在圣餐意义的解释上双方却意见相左。路德不承认天主教的“化质说”(Transsubstantiation),但坚持基督在设立圣餐时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节),应该按字面领受;他把这句话用粉笔写在桌面上,并反复引用,这主张后来称为“合质说”(Consubstantiation);意思是说:经过祝谢后,在领受的时候,圣餐的饼与酒,有基督同构性质的同在。慈运理则以为这句话中的“是”字,应该作“象征”解释;否则主也说过自己“是羊的门”,“是葡萄树”,如此解释岂非可笑?因此,他一再引用主所说:“叫人活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第六章63节)。结果对话仅仅为此分歧而难以达成共识,结果散伙。人们叹息说,“否则宗教改革和以后欧洲的形势,将大有不同。”不过在我看来,这只是表面的原因,实际上,因为这两个“领袖”都是罪人,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是不配议论基督的奥秘的。这两个改教者,一个和修女淫乱,一个和寡妇通奸,活画出了宗教“改革”运动本身就是一个罪人的运动,因此宗教改革所造就的新教教会,不会比罗马教会好得太多,更不可能是真理在握的。如果宗教改革家们不是那么私欲膨胀,可以适当认罪悔改、谦卑一下,他们就不会在杀戮的道路上走得那么远了。



也许不是每一个十字架,每一次洗礼、圣餐、弥撒都携带灵体的神能;但十字架、洗礼、圣餐、弥撒确实具有神的能能力,却是不能否认的。路德派与腓力派关于救恩是“圣灵独自工作”与“圣灵与人同工”的分歧,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圣灵并不外在,圣灵进入人的内部。救恩就是圣灵进入人的内部以后所发生的奇迹。而上帝给人的恩典又多少,圣灵进入人的内部就有多少。



(272)



改教派被中文翻译为“基督教”,以别于翻译为“天主教”的公教——虽然迅速发展,但内部裂痕却日益扩大,结果进一步的分裂日益明显。路德的助手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年)是一位温和派,一面寻求与天主教和解,一面接受加尔文派对圣餐的说法。墨兰顿的神学很早便与路德有歧见,特别是他对人的自由意志的看法,接近路德攻击的人文主义者,同时他也相信人的善行是救恩的一部分,虽然人不能靠善行得救,但他却强调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墨兰顿的看法显然比路德更为良善一些。在我看来,所有的教会都会散伙,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不会消失;所有的信徒都会背叛,只有十字架的灵依然荣耀。基督教史表明:继绝世者,唯有福音书。唯有福音书,不断浇灌干死的教会与了无生气的信徒,方能起死回生、在在展示神秘的见证——那是我们浅薄的头脑迄今无法了解的奥秘。神学家们试图解开这些奥秘,结果只是让自己跌倒。



(273)



“你若问我为何知道主活着,因他活在我心。”——“敬虔派”的这种观念也是错误的,因为主是永恒的圣灵,而不仅存于我心,也创造了所有的人。“你若问我为何知道主活着,因我活在他里面”——这样的回答也许稍好一些。按照某种并不正统的看法,物质世界本身就是宇宙灵体的堕落形式?但这种看法起码承认了主的创造和人的堕落。灵体遭到罪的羁縻、捆绑,所以即使连最美最良善的人,也是“堕落的天使”。超越物质,根本不在人生的可能性之内──人们如何能在地上、以罪人的材料来“建立”神的国度?除非,那仅仅是一种“伪装”,一种演戏,一种排练,就像反复叛教的“圣奥古斯丁”一样。所以福音书教导说,在心里杀人了,就是杀人了;在心里犯奸淫了,就是犯了奸淫。所谓“犯罪”,原来就不是单指某一行为本身,而是兼指执行某一行动时所持的不当动机和由此动机引起的内心不安,包括犯罪的兴奋和心理的担忧。这一“罪性”,是杀人与执法、奸淫与婚姻的区别——因此,人所能做的,是“因信称义”,而不是“追求生命的完美”。“信”所导致的“平安”,就是人所谓的“义”。信就是义。为什么钞票作废会引起社会崩溃?就像1947年到1948年之间在中国发生的事情那样。因为钞票作代表的“信”没有了,社会的道义也就消失了。



钞票崩溃以后,社会必定退化,按照中国的例子,三十年之内一直退化到了“新新石器时代”,于是无神论成为新的宗教。在这种意义上,无神论是良心的堕落,无神论是灵性光焰的最终死灭,无神论是人的物质化所构筑的理性地狱,无神论使人沦为行尸走肉、沦为食色二性的“两脚畜生”。



(274)



“我信仰,以便去理解”。错。“我理解,以便去信仰”。更错。对我来说,理解并不能导致正确的信仰,而只能导向彻底的怀疑论;信仰并不能导致理解,而只能导向顺服,即导向一条既不追问、也不求理解的“十字架的道路”──对我来说,“我信仰,仅仅为了活下去,活在基督的庇护所里。”在这条道路上,没有炼狱。也就是说,没有第二次机会可使堕落的天使、物化的灵体重获永恒的灵体生命。这样,我们必须直面另个世界,或是灵的复归于天国,或是灵的殒灭在地狱。──人必须选择是否接受一个“变形的时空”、“全新的维度”。



心理学是无法揭示灵魂的奥秘的——因为“理是人掌握的,心却是掌握人的”。



1、让别人流血,而自己却来收获,在常人的罪性里这才是理,是“律法”的惯性;



2、让自己流血,以赎世界的罪,在耶稣基督的道路上这才是心,是“圣灵”的工作。



福音超越心理学的终极界限,其奥秘也许在于,兼容了理性中“对偶的”以致“两极的”观念:“天使─魔鬼”,“犯罪─赎罪”,“灵─肉”,“天堂─地狱”、“恩典─惩罚”、“神─人”、“敌对─和解”、“贪婪─清心”——并在这一“对偶的两极”之间,刻划人的生存处境。这就满足了人内心的最深刻的贪婪和清心的双向性:既免不了犯罪又想逃避惩罚的人性,所以最终需要福音所代表的恩典与赎罪。



面对这样的“内在矛盾”,想要理解福音就不能试图诉诸人的理性,而是需要明确得知:凭人的理性不可能理解神的意思,除非神赐下了揭开奥秘的恩典。神的恩典,成为人类理性的避难所。相比之下,道教和佛教都是诉诸人的理性,来说明人具有某种“超自然性”,在他们那里,超自然性仅仅被视为“不受自然性的奴役”;而比较纯粹的儒家则在根本上回避另个世界的奥秘。法利赛人以及各种“统治着的意识形态”,则以人的虚荣遮蔽了神的荣耀,他们拒绝恩典,使自己沦为“比黑手党更坏的犯罪集团”。其结果是,他们以上帝的名义犯罪,并以神秘的荣耀来美化自己的罪行。



而我们的理解,就是理解“我们是无法理解神秘事物的”,我们的理解,就是知道上帝的奥秘不是人类的总体理性加起来就可以分解、消化、总结、归纳的某个系统──因为人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并吸入上帝的灵气,但那神秘的超然其实并不被包括在我们的肉体以内,而是暂时储存在我们以内但终将绵延在我们以外──我们如何能“吃透”他?如此看来,试图理解甚至讲解上帝,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地僭妄。最后,我们的理解就是:“勇敢接纳至高者并顺服他”乃是正确道路的开始。



(275)



基督论的必然性、救赎是必要的:我们理性的触须太发达了,因其“过度延伸”而直面了宇宙的虚无,结果“人生荒谬”的结论,赤裸裸摆在面前,令人无法卒读。当各种社会面纱和感官蒙蔽,被理性的拷问一片一片地无情撕裂的时候──若无基督的救赎,我们如何获得必然性?如何得到必要的救赎?也就是说,如何抓住人生的意义?



科学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科学可以解决人的基本问题,如生存问题和知识问题;但不能解决人的高级问题,如去向问题、幸福问题、有关意义的问题。在科学无能为力的地方,神的恩典降临了:神的恩典不是“人造的”而是“造人的”。大自然可以解决人的生存问题,但只有当“爱我们的上帝”的时候,才能获得去向和幸福:终极意义的诞生。在这个终极意义里,我们可以获得平安——科学利刃分析分解破坏无遗之后的重新诞生的平安。



(276)



神,是没有欲望而能生存的本体?但是人,却是没有欲望就活不下去的现象。没有了食欲与睡眠欲,没有人可以活过一周、一月。然而,有了欲望就有了局限,有了局限就有了罪的根源。这罪不仅是宗教意义的罪恶,而且是存在物本身就具有不完满性的性质。不完满,就会导致宗教上的罪恶,乃至道德和法律上的罪行。一个有关“区别”的疑问是——如果出于误解上帝的旨意而犯了错误,明察秋毫的神会区别有意冒犯与无心得罪吗?如果因为从未听说福音而不知基督,是否和那些知道福音却一味否认基督的同罪呢?



福音的力量何在?在于它是对人世价值的根本颠覆,是对人类罪性的倒悬审判,是对一切权力机构的根本蔑视,是对一切权能者的响亮耳光,而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匡正、改革等等。奇怪的是,这样的颠覆与审判竟然“成了”!甚至成了流行的以致统治的思想。这里面的转折是怎样实现的?这个最大的奇迹是怎么能够屹立不摇的?这如果不是“神的作为”还能是什么呢?



没有信仰的人说,他自己决定拒绝上帝。我知道,这是一种缺乏生命、很不真实的说法。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选择上帝吗?当然不能。既然不能,那么,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拒绝上帝吗?《约翰福音》说,是主拣选了人。而当这“拣选令”下达后,相应的安排和启示也就随之而至,使人根本无从拒绝:既没有机会拒绝,也没有力量拒绝。



用理性主义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基督的救恩,很容易剌激甚至导致理性主义的反证,因而以人的理性去证实上帝与证明上帝,是同样偏差、迷误终致有害的。上帝的存在只能以上帝的亲临来证明,基督的救恩只能以耶稣的代赎来证明。所以,不可反驳的论据乃是恩典本身。



人与上帝的关系,在基督教里与在犹太教里相比,获得了本质的突变:由报应观到救赎观,由律法论到恩典论的飞跃。而这一切“新约的消息”,都是由耶稣基督带来的,并由圣餐礼中的饼与酒,作出见证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主如是说。主是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的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捶胸。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马太福音》十一章11—19节)主的成全乃是生长与收割之歌;律法和先知因此只能是被主所成全和完善的。如果没有主,律法和先知岂不成为空洞无益的摆设?



传教,既不是功利性的,也不是公益性的,因为它追求的目标,不属于这个世界而属于天国。而教会制度下的“传教”,为了鼓励传道人的积极性,遂不免将“事业”的因素导入属灵的追求,结果事与愿违,在属灵的名下,填入属世的货色。



“上帝的行动是很慢的,但上帝的行动是坚决的。”上帝的意志,常在似是而非的世事之后,显露出来,惊世骇俗,好得超出任何智者的最大想象,尤其在经历了如此苦难的劫后余生……上帝的恩典常在属世的苦难中体现,有时这可以被我们的经验所证实,有时则不能,因为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不是高于“恩典──苦难”,而是低于它;所以无法理解貌似变幻不定的“恩典──苦难”,而且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还是由“恩典──苦难”一手铸造的。



(277)



恶是“异化”的产物?人的罪性仅仅是由于“文明的压力”扭曲人性而造成的病态?当然不是。史前时期的人没有罪性?当然不是。否则,文明的罪恶史,是靠什么魔掌揭开的?而我们也可以亲眼看到,在尚未异化的小孩身上,已有“恶的萌芽”,那就像罪的芥菜种,那迟早长成参天大树。



人不是“孤独的”,因为我们在基督的爱里,“与万有同呼吸”。人生不是“荒谬的”,因为基督的爱把我们带出死亡的陷阱。人的逆旅何需流泪?圣子耶稣已为我们流血:我们把悲伤交给他,他从我们的绝望中,提炼出来残余的灵性。



1、舍弃自己,是为了救自己的灵魂。──这并不可耻,因为这是罪性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2、舍弃自己,是为了改造社会、再造历史。──这是次一等的境界;这是把基督的福音属世化,是社会福音派的作为。



3、舍弃自己,是为了激励他人、博取赞誉。──这是伟大的道德表率,是慈善家和高级市侩。



社会福音派也许有理由给基督的使徒统统扣上诺斯替派的帽子,因为基督的使徒来不是来拯救这个世界,而是救人的灵魂脱离这个世界的沉沦过程。难道这就是“诺斯替主义者”吗?我做不到,是因为我信得不够,而不是因为我不信:“耶稣对他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亲立时喊着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有古卷作立时流泪地喊着说)”(《马可福音》第九章23—24节)



我请求上帝帮助坚固自己的信仰。可是上帝坚固人的信仰的方式,有时会是“令人觉得可怕”。尽管事后看来,在这可怕中透露出无条件的慈爱与智慧。而相反,人的罪性所喜悦的赏赐,却往往是令人趋于软弱的。从《圣经》中可以引伸出一切,但不必引伸出一切。作为上帝的话语,《圣经》应该比属世学问的总和还大,但是我们有无能力准确无误地理解《圣经》?难道充满罪性的人,真能像上帝启示《圣经》那样来理解《圣经》吗?也许有人能。但我知道自己不能,我知道自己在《圣经》面前的“十分无知”的状态。



祷告是用来救灵魂,不是用来救肉身,除非因灵魂的错失而致疾,否则不要试探上帝、滥用恩典。但我相信,祷告不仅可以救灵魂,也可以救肉身。尽管肉身总想干扰上帝的计划,而正确的祷告却不该干扰上帝的计划,更不企图改变上帝的计划。同样,祷告“求主带领”是对的;但不可“求主给我”,而如果“求主给我”时,一定不忘加上一句“但要按主的意思,不要按我的意思”。



(278)



重要思考:所谓“在基督里”,不是经由神秘的内省所激发主观的体验,并在此体验的交感中,与基督同在。所谓“在基督里”,是经由虔诚的祈祷所得到的客观状态,并在此状态的影响控制下,进入基督圣灵的笼罩。所谓“在基督里”,也就是通过祈祷,呼求主的庇护,求主垂怜。那不是控制主,而是受主控制、求主庇护。主所赐予的“客观改变”,而不仅仅是“主观宁静”,作为恩典使我们得以投身于基督,从而排除魔鬼的播弄。



“在基督里的平安”不仅是主观体验,也是基于一连串的客观事件。对这些事件作为积极反应,不是为了荣耀自己,而是为了荣耀“在自己身上显示出来的上帝的作为”──这两者有时似乎很难区别开来,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却是:荣耀自己的行为往往是会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而荣耀“上帝的作为在自己身上所显示出来的能力”,却能让别人也感到愉快——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不喜欢另一位罪人出来与他对垒、叫阵;但是,谁能与上帝分庭抗礼呢?谁能最终拒绝上帝的恩惠呢?



(279)



为自己作恶,容易;为别人作恶,不易。因此,连为别人作恶如“劫富济贫”、“为人民谋幸福”等,都仿佛成了某种善行。行善给别人看,容易;行善给自己看,不易。因此不计毁誉地行善,也就成了“对上帝的奉献”。行这事的人,无异于“上帝的无名祭司”:他的尊贵远在罗马教宗、犹太祭司之上。上帝──基督可以没有我们,我们却不可以没有他。消解福音,其实不是理论,而是对于生命的犯罪,这是“生命之罪”,而不仅仅是“道德之罪”、“律法之罪”。



(280)



佛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中猜测,说一神教可能起源于埃及。即使真的如此也并不奇怪;作为文明起源最早的民族,埃及人得到上帝的恩宠──独一真神的某些启示对他们来说是自然不过的事。可惜的是,埃及主流社会却最终消受不了这生命的真理,结果上帝便重新选择了在埃及为奴的犹太人,让他们传扬特殊启示。这正如后来新约时代,犹太人主流社会消受不了耶稣的福音,结果上帝便拣选了希利尼人和罗马人,继续传播生命的真理。以后被拣选的,依次是日耳曼人(新教)和非欧民族,一一来到福音面前。埃及人得而复失的故事,特别能帮助我们理解犹太人得而复失的处境,同时也让我们自己警醒:每一个信徒都面临着得而复失的危险。



(281)



安息日是为罪人设置的,以便我们在每周五天或是六天的犯罪生涯之后,有机会通过崇拜上帝来洗刷一番自己的罪恶,然后轻装上阵,再度投入每周的“工作日”。这样,这些工作中的毒素得以部分消解,不至于一下子就把我们毒死。我们的工作具有的犯罪性质越严重,我们的生命就越需要安息日的洗刷。但是安息日对于圣子在人间的工作来说是完全不必要的,所以当圣子耶稣并不“为罪人安排的”遵守安息日的规矩时,犹太人竟想以此为藉口杀死他,是十分荒谬的事情。犹太人这样忤逆,主要是因为圣子耶稣通过“不守安息日”,揭露并审判了犹太人每周“工作日”里的犯罪生涯。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十二章8节、《路加福音》第六章5节)从此以后,安息日的形式就废去了,安息日的精神发扬光大,成为礼拜日,流布全球,滋润亿万不断迁徙中的人民,并在流徙的命运中坚毅人们的心。通过礼拜日,万众流民们得以与主亲近,并在这亲近中重回生命的本源、重建社会的组织。



(282)



不论我们的灵魂是否消灭,三位一体的上帝是永存不灭的,这是比灵魂不灭更为重要的事实。陀斯陀也夫斯基不能理解这种圣洁,所以他说,“能够鼓舞人的唯一思想,就是灵魂不灭的思想。”但是我却想说:“主啊,我把灵魂交给你了。至于如何审判,那是你的权柄。无论如何判决,我都甘心接受。”——这是因为我意识到:只要上帝存在着,我们的毁灭相应并不可怕。我的最大恐惧乃是,上帝并不存在,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幻想出来的。为了克服这样的恐惧,我需要坚持认为,按照福音的启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耶稣的“十架七言”:“1、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2、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3、看哪,你的儿子;看哪,你的母亲。4、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

(Eli Eli lema sabachthani,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5、我渴了。6、成了 。7、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







十架七言指基督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临死前说的七句话,散布在四本福音里:



1、“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节)



2、“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3节)



3、“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十九章26—27节)



4、“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6节,《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



5、 “我渴了。”(《约翰福音》十九章28节)



6、“成了。”(《约翰福音》十九章30节)



7、“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节)







(283)



在教会里,在一切哪怕仅仅是宣称“是主的殿堂”的地方,与形形色色的人和平相处──这不是好心肠,而是对主的义务。但我常常不能尽这义务,因此深感愧疚,我于是求主赐我力量,凡事忍耐,凡事祈祷。况且我的罪性常蒙住自己的眼,对人和事做出错的判断和同样是罪的反应。



回顾一下自己的历程,感受尤深。从我十三岁上开始“自我觉醒”的时候起,我就不相信自己的理性而相信“命运”了。我相信是命运造就了理性,所以不同的命运造就了不同的理性,造就了不同的头脑及其决定与理论。但那时候我一直认为命运是无名的。好几年以后我读了圣经才拍案惊奇,原来我的观点竟和《使徒行传》里的雅典人一样:



“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十七章)



感谢主!我后来知道,我的命运其实早被基督掌管了,掌管我的道理就是福音。现在我希望自己能够永远跟随基督。这样,我如果有理论,那理论就是放弃一切神学的争辩,如同放弃一切嫉妒、纷争、结党;“我”因此仅仅愿意“在基督里”。



有一个俄国人说过,“雄辩术就是灵魂走向灭亡。”(列夫·舍斯托夫《在约伯的天平上》)这也是对一切神学争论的一个提醒。我们也可以由此想到:越好的、越雄辩的神学,就是离开灭亡越近的灵魂所发出的?



(284)



人必须自觉:基督已经来了,人类哪里还有成为弥赛亚的可能性?如果任何人有说,那就是典型的僭妄了,那就是洪秀全主义,那就是摩门教,那就是穿新鞋走老路,那就是不必要的野心、浪费和最终的堕落。上帝已经表明,新约之后,只有一位弥赛亚,那就是耶稣基督。



1、“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第七章15节)



2、“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翰福音》第十章)



(285)



所谓斯多噶派(Stoa),据说其词源“Stoa poikile”是“屋顶的柱廊”,由于这个学派在雅典的一处画廊集会讲学而得名。这派的创始人是芝诺(Zeno of Elea,前五世纪)。斯多噶学派以为世界既是物质也是理性。人的灵魂是物质的,是世界理性的一部分,所以人应该顺从理性,一切变化都是世界理性的表现,都是注定而不是偶然的,因此有必要相信预言和占卜。罗马时期的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前4—后65年)代表后期的新斯多噶学派。据说斯多噶学派有些思想被教父们吸收了。



(286)



也许由于教父们、神甫们、牧师们、传道们的思想来源相当驳杂,所以现在,连“上帝已经死了”也构成一个神学(“神死神学”)。这种“信仰死亡”状态,实际上在古代希腊世界就出现过,于是从苏格拉底到斯多噶派的哲学,类似于现代的存在主义哲学,也曾在古典时代蜂涌而出。但上帝究竟死了没有?当然没有。我有一个简单然而有效的论据就是:就算上帝已经死了,作为尘土所造的人,也是不可能知道的;反过来说,尘土因为没有扫帚打扫自己,就断言扫帚并不存在或扫帚已经死亡,岂不十分可笑?



我相信,在人们普遍认为“上帝已死”之后,那至高者就会以更强大、更普遍、更永恒的方式──向人类临在。那时,一个新世界就会诞生了。──在古代罗马帝国,耶稣基督所表明的方式就是这样。我相信这样的事件,在今后几个世纪内还会在全球范围上再现,并把几百年来背叛基督的罪恶事业,钉在主殉难的十字架左右两边,在已被粉碎的传统上帝形象之后,呈现一个更强大、更普遍、更永恒的宇宙之主。



(287)



记念十字架上的耶稣是必要的,但崇拜十字架上的遗体或遗物却是误导,因为连耶稣都已经把灵魂交给上帝了。难道“正教”或“公教”就是以如此这般的甚至更为低下的对圣徒们的遗物崇拜,来批判诺斯替派的吗?天主教的遗物崇拜几乎成了一种偶像崇拜,背离了原初的福音,却可与奥古斯丁等人的“神学”互为表里。



(288)



上帝的启示当然会间接投射到历史中。历史继续发展,上帝的启示启示按理说也会不断涌现?其实不然,因为耶稣基督已经被定义为最大的、最终的启示。这并不矛盾。事实上,基督的圣灵就在我们身边,并不断干预我们的生活。从他复活后,所有的启示都指向“基督复临”的正式登场,在此之前的“历史关系”,只是一种准备。



(289)



神学不同于福音,不同于神的话语;神学是人的罪性在思考永生上帝时。留下的印痕。例如所谓的“两极有神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是人用犯罪的思想在思考真神的样式。同时,其“两极论”也是对三位一体论的剽窃、扭曲、学院化。“两极有神论”以美国神学家查尔斯·哈茨霍恩(Charles Hartshorne,1897—2000年)为代表,他在1925年担任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年)教授哲学的助手,并从怀特海那里学到许多东西。1928年至1955年他担任芝加哥大学教授,对创立“过程神学”和芝加哥学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的主要著作之一叫做《神的相对性》。他反对“古典有神论”,认为其观点既不一以贯之,也不令人满意。在他看来,古典有神论只体现了神的完美的一个方面即其绝对性和不变性,而没有体现神的另一个方面即其相对性和可变性。他反对那种认为上帝决定了一切事件和一切细节的古典万能论,认为上帝只是创造了秩序和自由之最佳平衡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 ,受造物乃是决策的受造物,决定了事件的细节。他还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坚持认为,上帝的存在既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既是暂时的也是永恒的,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他的这种观点又被称为“两极有神论”或“新古典形而上学”。



从“两极有神论”中我们不难看到,神学经常被人的骄傲作为工具来使用,从而让神学家自己玷污了主的荣耀。让我们摒弃这样的神学,一如我们摒弃自己的骄傲。让我们看见上帝的荣耀,一如我们看见自己的罪恶——因为我们渺小!因为我们短暂!因为我们摇摆不定;以致我们认为:神也渺小!神也短暂!神也摇摆不定!



(290)



基督反对僵死的制度?基督也授权使徒布道,并让没没无名的教会立在永远的磐石上……但那是否因为,那时的使徒与教会毫无权势,因而其活动乃是属于十足的“非制度”甚至“反制度”的反体制运动?



作为“神圣意义的无政府论者”,假设使徒们也活在今日,他们是否会唾弃制度化的神职人员,一如唾弃犹太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是否会蔑视掌握权力的教会组织,一如蔑视那些盘踞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的撒督该人呢?主预言圣殿被毁,难道仅仅是针对耶路撒冷的神学蠹虫?



主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第一章8节)神岂能成为任何人的旗帜、任何组织的轴心?神岂能被纳入任何结构,甚至成为其润滑剂?神岂能被纳入任何思想体系,甚至成为思想体系的原动力?



(291)



有时我真的怀疑,那些认为别人在“遭到上帝惩罚”的人们,是否自己在幸灾乐祸?我是这样理解“惩罚”的:其实是由于仁慈的主赏赐太多,结果小信小器的人们盛不下丰盛的恩典,因而滥用糟蹋了恩典,结果演为“灾祸”、“惩罚”。所以我私自认为,不仅“失败是成功之母”,而且“成功是失败之父”。所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格言其实只是“成功是失败之父”这一现象的一个极其肤浅的解释,因为使人走向失败的,并不是骄傲的态度,而是成功的事实。成功者是不可能改变以往的努力方向的,他只会继续“把革命进行到底”,直到把事情搞砸为止。这样的事例你可以总结出很多……而这并不是仁慈的主在惩罚这个恶人,而是恶棍自己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的。



“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撒罗尼加后书》第二章)这种恶劣现象,有从古代贵族出身的皇帝,也有现代痞子出身的僭主,每下愈况。敌基督的人最容易成为人渣,因为世界上没有比伟人更容易沦为人渣的。未来的伟人想要摆脱人渣的命运,只有依据《圣经》、回到耶稣、宏扬福音,所需要的第一步工作,可能就是清理自希腊教父尤其是拉丁教父以来的全部西方神学系统,至少是过滤他们,使之归正。我们需要的是简单的信仰而不是复杂的说理、辩论。“取消神学”,也就是取消人的僭妄,就是那种企图充当上帝的代言人的僭妄。“妄”与“妾”,仅半步之差。



“僭妄”,就是男人之罪(僭)和女人之罪(妄)所做恶事的狡诈联盟。它以表面张狂的僭,来掩饰内里的虚弱的妄。而人的最大僭妄,就是试图建立神学的系统,即建立语言的巴别塔,如奥古斯丁等教父所作的那样。结果使系统神学,变成了系统僭妄、系统犯罪。



(292)



真正的神学与其说是某种(有关上帝的)知识系统,不如说是(对人类自身的)终极无知状态的发现与认可。在这一点上,苏格拉底可能要比许多“神学家”有更深的神学意识,虽然他还不完全清楚知道,能够救赎人的,必非知识,而是信仰。



(293)



“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太多的讲道者,以属世的内容去阐释属灵的话语,以“为你祈祷”的许诺,去代替“为神奉献”的道路,这是新的生命?显然不是。这只是穿新鞋走老路、以旧酒灌新瓶。这也不能怪罪他们,因为他们需要讨好听众,讨好“施主”,讨好他们的“衣食父母”。尽管和佛教不同,钻入基督教营垒内部的吃教者,把施舍叫做“奉献”,把衣食父母叫做“信众”与“羊群”;但他们的行为却与和尚、道士别无二致——而那使人发笑的讲道,就根植在人的罪性中。



(294)



“属世的恩典”是一个可疑的命题。在属灵的心看来,属世的事务都容易陷入罪;而恩典的属灵性质可以让人真正平安而毋须付出任何金钱交易的代价。这恩典是救人脱离罪恶的世代,而不是让人更深更甜地陷入灭顶之灾。



(295)



为了建立属世的教会组织而修改甚至变相否定属灵的福音,这样的代价是否太大了?为了与诺斯替派划清界限,有些人是否夸张了自己在尘世的属灵程度?所有的封圣者或是“属灵领袖”在其殉道之前,真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了?如果没有,他如何活在基督里?也许我没有权利思考这些问题。但我相信,唯有死亡且是殉道的死亡,才能使人真正归入基督。“活着的圣徒”是废话称号,是过分的透支。而一个人如果自称圣徒与圣洁,不啻侮辱基督,不啻站在撒但的陷阱里,以张狂的言语玷污神的荣耀。



(296)



神学不是太阳,而只是向日葵;神学是人对神的思索、赞美,甚至是怀疑、亵渎;但无论如何,神学都不是一个光源。作为人的学问,神学是不该受到崇拜而只应接受理解和审视的。而福音则不同,那是神的启示。“理解福音”也许是人的一项不得已的事,但人需要明白:理解者最终无法区隔自己的理解和福音的含义,最终甚至因此而背离了福音。诚如古人所说,“执者失之,为者败之。”当我们理解了“我们不配理解福音”时,我们离福音不是远了,反而可能是近了。



(297)



信仰并不以属世的错误方式救人,而是以属灵的正确方式救人,例如“被提升天”──既然如此,信仰是否如同梦幻呢?那也不是。因为真实的信仰是需要信徒付出代价的,是要信徒通过行为来体现和兑现的。信仰的极致是“他虽杀我,我还要信靠他”(《约伯记》第十五章13节的直译,和合本的译文是:“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这可能为了适应中国人的习俗。)——如此这般的信仰,方可战胜死亡和一切痛苦的经历,然而进入基督的荣耀。这样的信仰本身,就是得到救赎的标记。而一旦有了这样的信仰,人本身就已经得救了。



(298)



属世的幸福不能证明信仰的正确,属世的苦难不能证明信仰的谬误。撒但的活动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否,撒但的作为可以操纵属世的幸福和属世的苦难,但这并不能用来证明或证伪上帝的恩典。否则,人们的“见证”好像在恭维上帝,其实落在撒但的谎言陷阱里,其结果当然不是归入属灵的基督,而是归入属世的假先知、人欲的假基督。



(299)



属世的生命如何嘲弄死亡?那不过是种“阿Q精神”罢了。“过程哲学”不过是庸人的自慰,因为属世的“过程”将被无情地折断,并扔到坟墓,“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属世的生命只能被死亡所征服。“生命的体验者和玩味者”最终体验的是到死亡、玩味四大皆空的苦涩,这在那些“伟人”传记的末尾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而属世的生命若要超越自己、达到属灵的状态,就要超过死亡线,达到死海的彼岸,与永恒合一,那是终极意义的“在基督里”。



(300)



死亡恐惧本身,就是“人背离上帝”的一个体现?顺服上帝,应该而且必须落实为“顺服死亡”。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人也许比许多现代人更加现代化,那就是把个人的死亡看作秋天的落叶一样自然。“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第六章23节)——死亡乃是上帝为限制人的罪行和败坏,而替人的灵魂所设立的一道防线、一个保护伞。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应该热爱死亡一如热爱生命:既然无论生死都是来自上帝,那么我们真信上帝的话,就不该那么畏惧死亡。相反,我们应该在死亡的规定中,看到上帝的仁慈与纪律。这就应了保罗所说的:“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立比书》第一章20节)



(301)



“无辜受罚”的冤枉感,使人相当痛苦;“备感无助”的孤独感,仿佛魔鬼加在人心上面的关键咒诅,时时折磨人、使人怀疑上帝的全能与公义。基督来为我们舍己,破除了“备感无助”的咒诅,同时宣告我们不是“无辜受罚”,而是罪有应得,但因着“信耶稣基督是独一的圣子”而可以得救。基督的宣告解脱了受缚于肉欲的灵性,并使我们可以和上帝重新和好。



(302)



为什么“传达有关上帝的信息”,有时“反而使听者更加远离上帝”?我觉得,这倒不完全是由于“语言表达不当”,而是由于“行为动机不纯”,结果使人怀疑他这是为了获得语言控制、压制别人而实行一种夸夸其谈,其实所说的也是虚谎。在这种意义上,“强说上帝”比“不说上帝”,效果更糟。尤其考虑到,许多人表面上在谈论上帝,实际上在卖弄他自己的优越感,或企图混淆视听。甚至许多根本不信上帝的人也在谈论上帝,许多自称无神论者的人则用“上帝”一词来表达某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而今日有多少“神学家”、“宗教研究者”,更在大学的课堂上如此这般地强说上帝?



(303)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此奇怪的现象:感官苏醒、亢奋,灵魂就睡着、休克了;只有当感官睡着、休着,灵魂才觉醒、活动起来……──以上所说是“二元论”吗?当然不是。自认为“有灵魂的人”可以回忆一下,就会发现,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在感官和灵魂的纠缠与对抗中,一步步走过来的。而我信主以后才发现:若无基督的属灵赐福,灵魂就无法支配感官,并命令它在某些时刻“行出基督的样子”来。尽管我们无法经常保持这一样子,无法真的像基督那样活在上帝的恩典中。



(304)



上帝可以被人召唤吗?人真的能够降神吗?生有时,死有时,上帝的计划可以因为人的愿望和祈求而改变吗?归入基督的人,可以心存妄念去利用上帝的爱、以求达到自己属世的欲求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基督徒与崇拜偶像的多神教徒,还有多大区别呢?



按照基督的福音,人要得着上帝的恩典,必先舍已,达到相当无我的客观性。而这种客观性与作为生物属性的主观人性本身,是存在冲突、不可并陈的。因而,能够舍已的人,必先拥有一个强大的、帮助自己走向客观的效忠对象,一个永生的且不可能被证伪过程所摧毁的对象──这就是“把上帝表明出来的耶稣基督”:“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7—18节)



(305)



在人的、属世的、属血气的意义上——真理是“可传而不可受”的;人无法“进入真理”,而只能“可望而不可即”。“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哥林多前书》十二章3节)只有这样的上帝可以赐给人真理(被神的灵感动),并赋予人进入真理的契机(被圣灵感动):在与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爱的契合中,进入属灵真理的堂奥。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阿,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耶稣转身暗暗地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路加福音〉第十章)



(306)



《圣灵》是“上帝的默示”,这不等于说圣经是“上帝的话语”。既是上帝的默示,就必须透过某种人类语言传达、转述,如希伯莱语、希腊语、拉丁语、德语、英语、中文等,仅仅英文的圣经译本就有几十种之多,这里面不可能完全协调一致。因此,如何反过去,透过人的语言了悟上帝的默示,就需要一个相当大的觉悟了。这个大的觉悟,非有上帝的特别恩典,而不可能达到。



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上帝的特别恩典,也就是圣子耶稣基督“永不止息的爱”:“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十三章)面对这样的爱(Charity)也就是慈爱,我们就有了一种使命,那就是要把福音即上帝的默示,通过我们自己的语言,说得得体:不是说得天花乱坠,而是说得恰到好处。



(307)



福音!而不是福音派!不是“我传福音”,而是“福音传我”!“我传福音”,难免会把我们自己的罪性带入我们所传的福音中,使之失去纯粹。失去纯粹了的福音,会激起而不是消泯听者身上的原始罪性;传这样的“福音”,难免会激发其他人身上的罪性,结果遇到他们的反感甚至抵制。反之,福音传我的意思,就是纯粹的、自己呈现的福音,令人莫之能御的神的大能,具有冲决一切罗网的能量。



播种在人,发芽、成长以致最终的收获,则在上帝。传福音只是播种的工作,至于福音能否发芽,何时成长、收获如何──全在神的掌握中。



“你们中间有嫉妒分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哥林多前书》第三章)



传福音:尽人事、听天命,无法计较后果。这样做,是因为爱上帝,而不为了取悦人众,传福音的最高境界因此只能是:“让福音自己呈现到人的心里。”



爱上帝超过爱世界的人,重灵魂超过重肉体的人──终于从“属世的战争”转向“属灵的争战”。所以当他面对世人时,清心、谦卑,不是因为他缺乏进取心,而是因为他的进取性转向了:“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第三章)谁敢欺侮这样的人,谁自己就会招灾惹祸。



(30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8节)这句话否定了犹太人的选民地位?否认了《旧约》的“特殊启示”地位?甚至改变了《旧约》中关于摩西和其他先知朝见上帝之记载的含义……?



问题可能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看到这句话是承接上面一段话说的:“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翰福音》第一章17节)而《约翰一书》对此的解释则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第四章12节)



由此我们不能认为,“《旧约》只是典型的普遍的启示”,而非独一的特殊启示。其特殊性,使它超前于其他民族所获得的普遍启示,尽管我们知道,唯有圣子耶稣基督所表明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才是人类历史中独一的特殊启示,是足以同化一切民族与万般文化的外邦人的光。



(309)



《约翰福音》如此记录了耶稣的话:“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十六章33节)在此之前,《约翰福音》还有记载说:“世人若跟恨你们,你们知道是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十五章18—19节)由此二处看来,灵界确实是与世界对立的,而不仅仅是与世界并存的。基督的恩不是世界的点缀物,而是助人、救人、拣选人的,帮助受助、被救、得到拣选的人们,就得以脱离世界、进入灵界。从这个唯一的道路,所得到的真理,即“有关永恒生命的奥秘”。



在上述两处经文里,基督的意思十分明确:



(1)这个世界不是为我们准备的,而是为恨基督、叛上帝的人们准备的,所以基督徒在世上必然遭遇更多的苦难。



(2)基督不要我们进入这个世界,更不要我们得到这个世界;而要我们追随他,脱离并战胜这个世界。



(3)不被世界所恨的,就不是基督的门徒。



从《福音书》的这一特点,去看《保罗书信》的不同,可以发现以下差异:



(1)《福音书》是教人做上帝的儿女,《保罗书信》是教人做基督的奴仆。



(2)《福音书》给人自由,《保罗书信》则给人自律。



(3)《福音书》的重点是爱,《保罗书信》的重点是顺服。



(4)《福音书》的努力方向是十字架和迎接上帝的国;《保罗书信》的努力方向是教会组织和迎接基督再来。



当然,我的上述说法肯定是不完整的,只是个人感受。但使徒保罗作为基督的仆人,和基督本身所说的重点毕竟有所不同,我想这一点连保罗自己也不会否认。而一个完全的基督徒,也还是需要经历“从《福音书》向《保罗书信》转辙”;一个完全的基督徒,不仅不能否认《保罗书信》的权威性,更不能借口“唯有红字”(“红字”是耶稣语录)而割裂整本圣经。从《福音书》到《保罗书信》的其转机为,还是“以基督的心为心”:“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书》第二章)



我们默念这段经文,就不难知道:谁没有经历十字架的苦难,就不配称为基督的使徒。花言巧语的讲道,花拳绣脚的活动,是不能说明“耶稣基督的恩已经与我同在”的。而使徒保罗和使徒彼得一样,后来都经受过了十字架的考验。



(310)



“禁欲主义”是个充满误解和误解的提法,弄得不好还是大俗人等对于属灵行为的诬蔑。实际上,在基督里的人,“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既然已无世界之“欲”,自然也就无需要“禁”。相反,“禁欲主义”一词,倒可能是拜物者对属灵者的指控。属世者恨恶属灵者,因而指控属灵者为“恨世者”。



据此,我们可以区别一下“肉体的犯罪”与“灵魂的犯罪”:肉体的犯罪经常甚至必然玷污灵魂;但灵魂的犯罪却直接导致烈火中的灭亡而不是“烈火中的永生”。肉体的犯罪违背了律法;灵魂的犯罪则是拒不认罪悔改——例如,否认上帝、拒绝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进行的舍己救赎,就是一种典型的灵魂犯罪。



(311)



所谓“创造者”,若非是指上帝,而是仅指人类甚或某人,则其“创造”很可能接近“犯罪”。所谓“创造”,如果不是出自上帝,则一定是与犯罪等同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神所创造的!甚至连男人最喜欢的女人,也是神所创造的而不是喜欢她的人自己创造的。而男男女女所生的孩子,也只是“经过”孩子的父母,而非出自孩子父母的任何创造:这其中哪怕是“丝毫的加工”也没有。如果有的话,不仅十分危险,而且大多数不会得到好结果的。



(312)



为什么从“属世的观点”看,基督教尽管“充满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不乏语无伦次的胡说”,结果它还能广布四海、流行五洲?这实在是因为:人有“属灵的需要”,且一切属世的“常识”终于被这一需要所压倒。所以,劝人舍弃生命的福音,反倒成了赐人以生命的福音。



其实人的“自己”是复杂的,而“上帝之道的奥秘”却是简要的——那就是放弃自己,学会顺服。顺服了,就得简要,就能理解,并因此进入“上帝的话语”,也就是进入“上帝永恒的国”。百般忍耐……为耶稣的名,为基督的灵。尤其要忍受来自伪善者的攻击。忍受伪善比忍受凶恶,需要更大的耐心、更多的祈祷。因为伪善是隐蔽的因而是两重的凶恶。因为伪善后面必定隐藏了处心积虑的阴谋。耶稣基督最恨伪善,唯有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可以战胜伪善。这胜利的前提是:决不以伪善来应对伪善。



(313)



就我们作为人的性情、习惯总之就我们的“血气”来说,是必定要对侮辱我们的挑战做出反击的。但无奈我们成了基督徒,做了耶稣基督的仆人,就要学习“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于是为基督受辱,乃是我的荣耀——这其中包括:为耶稣的名,忍受不信神的伪善者们的侮蔑,并被号称信神的“法利赛人加税吏”们一再盘剥。



(314)



有许多罗马教皇或是其他许多的“教父”、“教派首领”、“宗教团体负责人”,不失为“法利赛人加税吏”的活典型。他们不仅自己假冒为善,假祷告、假见证、假布道,而以耶稣基督甚至天父上帝的名,向人收取十一奉献,这些“双重税吏”。比以凯撒的名向人收税的“单重税吏”,吸取的税额有过之无不及。



(315)



[1997年9月7日]



“基督教徒”并不一定是“基督徒”,基督教徒多而基督徒少;而即使少有的“基督徒”也肯定不是“基督”,甚至连“小基督”这个原始基督徒的美称也算不上。基督徒是罪人,尽管他的罪由于主的怜悯而被覆盖遮蔽,甚至蒙恩得赦,但他还是通过“肢体的律”在经常犯罪,甚至每天犯罪。所以爱上帝者,切忌看人不看神,切忌因神职人员的罪行、因基督教徒的罪行、因基督徒的罪行,而放弃对永生上帝的信、望、爱。而当我们斥责别人的罪行时,不可忘记我们也是与罪人同等,而不是与基督同等的。所以需要时时祈祷,事事依靠。不仅为自己祈祷,更要为他人祈祷。当然,这不是作为一种生意的“公开代祷”,不是有口无心的敷衍。



信仰并不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性情,但可以缓解人的天性倾向。不错,有的教徒比非教徒“更坏”;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教徒的信是真的,这个“更坏”的教徒现在要比他信上帝以前,肯定会多少好一点。除非他是为了别的目的假装相信,如果那样,他当然就会变得更坏,他其实并不信,只是在靠“信仰”、“见证”、“传道”,招摇撞骗混饭吃。在这种意义上,以信仰来点石成金固然不易,但仅仅是修理修理顽石,总还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能够做到的。



(316)



上帝的教会不同于凯撒的社会?当然。那么,教会是“反社会”的?当然。不幸的是,这一点“当然”只是在教会被社会取缔的年代,才是当然的。每当社会开始容纳教会的时候,每当教会合法化甚至荣誉化之际,社会病毒就侵入教会,有时使教会遭到病毒感染的程度,还要甚于普通社会──视其被权力腐蚀的程度而定。这种惨状,并不是上帝的罪过,而是人的信仰的双重性所决定的——是人在利用上帝的仁慈、进行额外犯罪的“信教”过程中经常体现的加速堕落。



(317)



神甫不该是神棍,牧师不该是神汉:基督的传道人,怎么可以为“凯撒的英模报告会”作出见证?神甫与神汉的区别:自己不悔改而只是教人悔改的神父,就是神汉;自己不悔改而只是教人悔改的牧师,无异于神棍。



上帝的真实性,并不需要属世的业绩予以支持;福音的活动,不可沦为稻梁者的计谋。信靠上帝并不是信靠任何人,其中也包括不是任何“圣人”。如果神职人员比非神职人员还要“混得好”,他的品德就该被打个问号。



(318)



有些神职人员要求别人在教会关系中不可奉行社会准则,但自己则大肆运用社会准则即利字当头的准则,且暗渡陈仓,青出于蓝。这样,这些神职人员就给牧师的儿子尼采这类攻击“基督教是奴隶道德”的人,提供了行为的见证。这可悲的坏见证,可能正是尼采的父执一辈给他留下的遗产。当然,神职人员的罪恶也从另一面为上帝作了见证:即只有上帝和基督是纯洁的,除此之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人和人多是彼此利用,行不出完全的爱;在吃教会大锅饭的人中间,尤其容易发生这种流弊──这是人类罪性的必然体现;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每时每刻需要上帝的救赎。



(319)



基督徒的灵性,首先表现他在上帝面前的卑微、顺服。当他认罪的时候,是以上帝的完美与基督的爱,为座标的。在创造了生命的上帝面前,人是不可救药地堕落,并注定要灭亡。除非回归创造的本原,人的一切挣扎只是越来深地越背离创造的本原,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越陷越深地进入黑洞。



(320)



心里犯罪的,比行为犯罪的,有时更坏。因为行为犯罪的,有时还是出于他的某种不得已,心里还有悔恨或动摇。而心里犯罪的,虽在行为上并无体现,但那只是因为胆小怯懦。例如有人制造强盗理论,鼓吹抢劫财物并到财主家里去强奸妇女,而且还要杀掉财主甚至斩草除根………这种理论,实与强暴无异,而且事实证明可以造成更大恶果。因为强暴犯的罪行,还有他肉体上的“苦衷”,但理论家的罪行,虽是内心犯罪,却通过言论的煽动激发了一种更大的贪婪,使得社会落入万劫不复的“革命过程”。这样的内心犯罪,不仅体现了更大的怯懦,而且体现了更强的卑劣。例如反覆无常的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就应该对这一系列焦叫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恶性发展,承担责任。而我们由自己所经历的革命历程也不难得知:心里的犯罪,比行为的犯罪,往往造成更大的破坏。



(321)



基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节)中文版在翻译的时候,为投合俗见和中国社会的家族崇拜、血亲苟合,就把“若不恨自己的……”篡改为“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从而掩蔽了福音的真相。这种翻译,不是“程度问题”,而是“性质问题”。翻译者连圣经都敢篡改,还有什么不敢的?好在他们毕竟还有良心,没有掩盖自己的改动,而是记录了自己的改动,这就算是圣灵的工作,就像圣经记载了的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历历罪恶。



其实在这里,耶稣基督并不是在煽动憎恨,而是指明了一个事实:人若没有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绝望到憎恨自己的家人而且也对自己完全绝望的地步,他就没有能力来成为一名基督的门徒。如果勉强做了,结果还是不妙,因为一开始就有回头的余地,信心说到底是假的,是没有牢固根基的。



也就是说,憎恨世人、家人、自己,是信靠上帝的前提,而非结果。而成为基督的门徒之后,倒要在信靠上帝的前提下,学习如何爱人如己了。那时,“凡是信上帝的,就是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了。”



(322)



圣经把人的死亡从一个生物性质的宿命,变成了一个神学性质的偶然事件。这样,人的死亡是从他的犯罪和堕落开始的,而结束于基督的救赎和末日的审判。这样的死亡观念,是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插曲而被理解的。这样的死亡观,就从魔鬼的掌握下,释放了人的灵魂,并给他完全的盼望和切实的道路。



(323)



基督,是宇宙生命的主宰、永生上帝的儿子,使无情无义的宇宙,变成有情有信的教会、有望有爱的家庭。



从这个角度去看教会的合一与分离,那么我们应该说:教会的合一是好的,只要它是一种生长;教会的分离也是好的,只要它是一种生长。我们应推动中国教会的合一,因为它已经分离得够深、够久的了。我们应推动中国教会的生长,因为它已从一开始就是分离的,并因长期分离而趋于彼此敌对了。



(324)



每个人都该有一个灵魂,每个基督徒都该被救。所以,老人和病人可能比年轻人和健康的人,更有着被救意义的急迫性,因而有着相对更大的被救的价值──不要嫌弃他们,因为每个信主爱主的灵魂,在慈爱的天父那里都是等值的。



(325)



信福音是有福的,传福音却被人当作可耻的。为什么?因为传福音的对象往往是不信者,而对于不信者,传福音有时像是往癞皮狗身上泼圣水,时时让人觉得讨厌——不仅泼的人难受,被泼的也不舒服。我们不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架式,居高临下地教训别人,这或被人认为他所泼洒的圣水是假的,否则为何如此廉价、浪费?这仿佛渎神行骗,这当然可耻。如果被人认为圣水是真的,那就糟蹋了圣水,这同样可耻。我不信的时候,遇到这样的催化就十分反感,心说:“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不自己留着,反到拿来硬塞给我,你要是真的如此慷慨无私,为什么不把你说的没有价值并且应该拿出去送人的现金直接给我?你反而要向别人索取献金,还要说是‘给上帝的奉献’,可是你们并没有把这些‘给上帝的奉献’为上帝存着,而是自己拿来挥霍浪费,最好的也就是应付日常开销了。可见你们虽然打着上帝的旗号,其实只是一伙招摇撞骗、来历不明的冒险家。”



保罗不以福音为可耻,他传福音“看神不看人”,他传福音是对耶稣的爱所作出的回应。如果仅仅是为了被传福音而又拒绝福音的“癞皮狗”,或为了貌似中立冷静理性的批评家,他如此“厚颜无耻地传福音”断无此理。



(326)



福音运动可以而且往往分成三个部分:一、以教会为动力的布道、查经、敬拜、团契等等。二、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三、学校教育中的圣经课程。



第一部分仅仅需要“宗教自由”及其前提:政治民主化。第二部分则需要更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协进。第三部分则必须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在这种意义上,一个扎实的福音运动至少在中期需要某种“国教”地位的辅助,在长期而言,辅助的作用将显出巩固的效果。



(327)



“赈灾给传教工作带来了转机”,确实,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们,终于拥有了比之头脑清醒的时候更加接近良善真神的机会。这种情况也使得我们省悟:尘世的苦难比尘世的福利,更有助于福音的传播尤其是福音的深入、扎根。为了福音和灵魂的救赎,灾难性的代价也许是美好的。实际上,福音的流传本身就是向“国破家亡者”提供了“最后的晚餐”。



(328)



“信仰的真实”不同于“经验的真实”。它是独特的,基于经验的真实,但又外于并高于那普遍存在的经验的真实。“信仰的真实”与“经验的真实”之间的关系,多少相似于“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之间的关系。因为信仰的本质,是“对那没有看见之事的相信”,而不是“对这已经看见之事的相信”。例如,我们相信那从来就没有人看见过的上帝,并爱他。这种“信仰的奥秘”不仅削弱不了我们信仰的真实性,反而说明了我们信仰的独特性。



相反,混同两种真实性(经验与信仰),相似于混同两种启示(特殊与普遍);以信仰的真实去冒充经验的真实,结果是贬低了信仰,结果就会产生“假见证”,其途径是使信仰重新堕落为一种“经验”,如果这种堕落过程被系统化了,就会产生“伪科学”。



(329)



最好不要和娶妻生子、日领斗金的神职人员谈论信仰问题;因为他们的专注性不够,他们的“奉献”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掩饰这一点,他们其中的更甚者则进一步牺牲了自己的真诚,还把自己打扮成基督一般的“圣人”。其实,他们连成圣的硬件都阙如,遑论灵性等软件?



说得极端一点,无灵性的“基督徒”有时还不如有灵性的异教徒,因为“无灵性”或“灵性差”,是一种不幸的天赋:一个有灵性的异教徒要转变为一个有灵性的基督徒更容易一些,而一个无灵性的基督徒要转变为有灵性的基督徒,也许更难。还因为一个基督徒如果已经蒙主恩典、得到救赎,尚无灵性,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得救呢。相比之下,如果一个有灵性的异教徒只要福接触基督的福音并归信之,他就更能蒙得上帝的恩典。



(330)



教会和社会,属灵原则和属世原则,不仅并不重合,有时还正相反。所谓“好人受害,坏蛋得利,这也体现了上帝的公义”──正是就属世原则的眼光观察所得出的结论。而用属灵原则来衡量,好人所受的害(属世的害),正是所蒙之福(属灵的福);坏蛋所得属世的利,必将招致属灵的祸。上帝的公义并没有错。我们不可能取得属世属灵的双重胜利、让上帝和撒但同时喜欢我们。正如人不能既拥有权力、又抗拒腐蚀。



(331)



上帝的公义是“纯粹属灵”的原则,它有时在这个世界显现,成为真确的现世报;有时则并不在这个世界显现或显现为相反的东西──不是因为它虚无而是因为它太久远,无法用属世的、短期回报的眼光窥探之。



说上帝与罪人一起经受苦难……这样的“神学”是我们无法苟同的,因为这样的神学回避了上帝的公义的审判。这样的神学如果成立,那么上帝是否也被置于被告席上了?苦难与死亡一样,乃是罪的工价,是罪人的权利与收获,上帝怎么要与罪人分享恶的果子呢?但是,圣子耶稣基督降卑为人了,他代表神来与我们一起受苦并以此救赎我们脱离预定的灭亡。要是没有基督的救赎作用,集中营里的罪人并不因其身在苦难,就变得圣洁了;正如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并不因其身居要位、身着道袍,就变得圣洁了。在基督的救赎面前谦卑,就是把罪人自己缩到最小、降到最低,以便让神秘的旨意自身呈现、由上帝亲自说话。否则,再大的罪魁都是僭越了神秘,罪魁所说的话,就只是他自说自话,而与上帝无关。



(332)



“信心”是白得的,并不需要刻意地“放弃自己”,更不需要把自己的欲望全都打扮成为“奉献”。因为信心不是修炼的结果,不是“道行”,不是善行的报酬。但即便这样简单的信心,许多人也还是无法信,更无法行,因而无从得到基督为人们所赎取的赦免的恩典。是因为圣灵还没有赐给人们足够的信心?还是因为他们的天性中就没有这样的品质、缺乏这样的恩赐?因为我们确实知道,即便连信心的能力也还是上天所赐的,无法自己建立起来的。



(333)



有信心的人,看起来似乎比较傻:他在属世的福利方面,常常迟到,不善于抓住机会,因为缺乏投机能力而吃亏受损,甚至被人愚弄欺侮。除了坚持到底的信心或是“惰性”、“迟钝”外,他近乎一无所能。然而,正是这一点点坚持到底的信心,使他永远都“晚五分钟退出战场”、能在关键的时刻点石成金──作为上帝的特别怜悯而赐给他一些属灵的恩典!



上帝经常拣选、重用无能之辈以成大业,为的是彰显自己的大能?难道,上帝还需要动用这样的反衬法?应该不是。事实也许是:自以为无能的人、安贫的人、清心的人,他们较为谦卑,因而得以敞开自己、体认上帝的意念、接通宇宙的能量,因此而成大业。他也因此较能功成弗居,归荣耀给全能的神。



(334)



“怀疑”一词在《新约》希腊文中的原始意义是“同时走两个不同的方向”──近乎中文里的“首鼠两端”。这种无信的鼠行,不仅是理性上的智慧,而常是本能中的紊乱;不是策略性的假动作,而是内心的分歧动摇。在这种意义上,“怀疑”离死不远;而且“怀疑”也就近乎死亡的权势狠狠地打在人身上的印记。



在生命的转折关头,切忌怀疑,切记“要回到《圣经》,一切从零开始”。犹太人仅仅知道“认识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而我们却拥有超越律法和先知的救主,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他的新约和通过他所显示的旧约,大于我们所有人的“自我的总和”,当然也大于所有的自我所总结出来的“宇宙”、“自然”、“实践”、“经验”、“理性”、“科学”的总和……因为上述所有这些引号中的东西,也还是我们的感知及思想。而我们的感知及思想,再是伟大、光荣、正确,又怎能大于上帝的启示呢。所以,回到《圣经》,就是接通了上帝的能量;打开《圣经》,就是扭动了神奇的开关。



缺乏自信,当然表明一个人信仰的不坚定,因而说明他还处在不完整的恩典状态。但什么是自信呢?相信自己是圣徒?是纯净无罪的人?当然不是。因为我们知道:谦卑的罪人,比之自以为已经得救的圣徒,更接近上帝的国。这也正是基督降临世界的“奥秘”:生在马槽里,长在流亡中。



对于普通人来说,属灵生命的成长具有三个阶段:(一)欲火攻心;(二)心如死灰;(三)透出圣灵的光采。如果上述的描述是对的,那么“圣灵的光采”,就是从“欲火攻心的困境”中演化出来的:在这困境里,属世的生命凋谢了,变出死灰,再由死灰朝向福音,并因信福音和圣子耶稣基督而进入上帝的国,哪怕只是一时进入,也由此透出圣灵的光采。



(335)



是“福音”还是“系统神学”?福音是上帝的,系统神学则是人的。福音是上帝“说”给人听的;系统神学则是人说给人听的。神学家再高明,也还是人,且是罪人。如果忽略甚至否认了这一要点,福音岂不沦为一种“教化”或“律法”?与儒家何异?与犹太教何异?披戴基督的神学家,不可以假冒儒家式的“圣人”,否则便是僭越了,因为那样的圣人在上帝的国里,并不存在。



传福音也应该是“述而不作”的,因为万理虽殊,却皆备于福音,故“写作”、“创作”之类的传道,实为灵命尚不成熟时刻的现象,就像我现在所做的。如果成熟了,就无言了,除了口称耶稣基督是主以外,就应该保持静默了。同时,“写作”、“创作”之类的传道,也是为缺乏灵命或灵命不全者预备的,为的是让我们从一个幼稚的、并不完全状态中,开始出发。



在《福音书》中,魔鬼也为基督做了见证,他把耶稣带到高山上接受诱惑与考验……因为魔鬼也还是在上帝的掌握中。这正如“失败”也是“成功”的见证和通往成功的路标,因为失败为成功彰显了“广泛的排他”。一次次失败,为人杜绝了错误的带领,从而启示给人圣子的道路,也就是上帝喜欢人走的那条正路。



失败是成功之母,成功是失败之父。





(336)



地极。复活的耶稣、永恒的基督要门徒传福音到地极:“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第一章7—8节)但什么是“地极”呢?让我们看看《使徒行传》以前的新旧约是怎么说的。



1、《诗篇》七十八章8节:“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



2、《以赛亚书》四十二章10节:“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从地极赞美他。”



3、《马太福音》十二章42节:“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由今日的地理眼光来看上述地极,似乎并不很远,绝对到不了中国,更加到不了美洲。那么,传福音的使命应该已经结束了。所以,现在又有人编出了“把福音传回耶路撒冷”的说法,以资鼓励。然而,当福音传回了耶路撒冷又如何?再度重新解释“地极”?



与其如此出尔反尔,还不如我们现在就把“地极”定义为一个心理意义的极限:地极不仅是地理上的遥远之处、已知世界的尽头,而且是心理上的不毛之地。例如,一个不信主的家庭,就是某种意义的地极;往日的挚友若仍没有真心归主,也可以视同陌路的地极。所以,在现代的地理观念、交通技术下,传福音到地极,不一定要走很多里程,但却要走很多心路。如此看来,借口“福音布道”的旅行、声称“短宣”的观光,在现代的通讯工具如即时通讯、视频会议面前,其实都已失去了必要的意义。



如果一个人的家人、挚友尚未信主,他又何必千里迢迢、外出传道呢?先消灭你周围的死角吧。先让上帝的光照亮你熟视无睹的幽暗。如果我们的社会还不是基督的国度,那么我们的地极就在我们自己的脚下,我们的福音就需要输送给一切抗拒救恩的人们。否则,我们的“福音布道”怎能不是一种旅行的借口?我们的“短宣”怎能不是变相的观光呢?





(337)



“骗子的独霸”好呢,还是“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好呢?



由于断章取义耶稣的话“你们是以外貌(原文作凭肉身)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约翰福音》第八章15节),基督教养成了“奴隶道德”;由于隐藏了“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第八章16节),所以在真的基督徒之间,有许多骗子在横竖穿行,甚至装神弄鬼。于是有的教会成了骗子独霸的天下。但难道启蒙运动和科学主义好吗?启蒙的科学,不是消灭了骗子,而是传染甚至制造了更多的骗子,“人的天生的平等权利”,于是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骗子甚至强盗的权利,而在此以先,唯有僧侣可做骗子,唯有王公贵族可做强盗。人的罪性的这一“解放”,这也是“解放军”、“解放阵线”之类称谓的本质所在,使人人可成地痞流氓,于是造就了“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这一“制衡”最终带来了什么结果?带来了世界大战与阶级斗争,带来“人对人像狼一样凶狠”的地狱。



(338)



耶稣基督是父上帝的儿子,仅是暂时成为了“比天使小一点”的人类成员(《希伯来书》第二章9节),但他终究是高于天使的(《腓立比书》第二章9─11节)。因此,《旧约》上的一切人物,莫不是小于他。在这种意义上,“预表”难道不是多余的?难道不是显明给不信的人看见的?其实,对于一个信徒来说,过于牵强附会旧约的救主论,反倒在无形中削弱了基督的神性。如果一味穿凿附会地解释,反而意味着缺乏内在的信心?认耶稣基督为主,是出于一种神秘的感动,无须也无法完美地证明。正如耶稣本人说过的:“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第八章14节)因为我们既然并不真正知道圣子的全部奥秘,又如何为他作出完美的见证呢?我们仅仅知道:耶稣是圣子,因此不可用人的标准来衡量他。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作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或作惟独见耶稣暂时比天使小)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第二章)



许多为基督做了“反面见证”的人们,他们的通病是:以赞美上帝来荣耀自己。与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同的是,好见证的第一要义是要认自己的罪,并以此荣耀基督和他所表明的永生上帝,因此好见证都是可怕的悔罪录。不是卢梭式的自我炫耀,也不是奥古斯丁式的半炫耀,而是彻底放弃炫耀。这也许不是人可以完全做到的,但必须把它列为一个理想、一个标准。如果我们连这个理想都失落了,我们的得救就完全没有盼望了。



而通过赞美上帝来荣耀自己的神汉们、神棍们,只在吃饭的时候做盐、只在数钱的时候做光──说他们是法利赛人,还算是抬举了他们;他们最多只是现代冒充撒都该人的痞子——从“无神论的痞子运动”脱胎而来“吃洋教的痞子运动”,他们就像他们的祖先过去崇拜斯大林一样崇拜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好在敬拜上帝毕竟不同于敬拜真佛,因为上帝赐给人们的平安是不会因为任何神职人员的劣行而消失的。“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第七章15—20节)



(339)



为什么神学院教育经常会破坏人的信仰?如果说一个神职人员在准备或开始接受神学院教育时已经真的具有了纯正信仰,结果上完了神学院以后却失去了这种信仰,那么我们只能说:“神学教育”的后果之一就是“分解了神秘”。而人的卑贱性一旦失却了神秘感作为“威慑作用与向心作用”,卑贱就难免显露其原质的恶态,并蔓延之,膨胀之。“卑贱是卑贱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最后变成了:“卑贱是高尚者的通行证,高尚是卑贱者的墓志铭”。下里巴人显然比阳春白雪更有大众市场,这与“窄门原理”也是不谋而合的:“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第七章13—14节)



(340)



“宗教”可能是令人崇拜魔鬼的,唯有福音才引人崇拜上帝。



崇拜魔鬼的宗教,会依赖教士的“作法”、仪式与布道;崇拜上帝的福音则仰赖基督的圣灵、苦行与祈祷。教士、仪式与布道,对教化群众即不进窄门的多数人,也许是有益处的;但对预定进入窄门的少数人,则难免会演化为灵魂的毒药?



“每种宗教的背后都有一股其所代表的灵界势力”──这样的说法是否带有多神教甚至泛神论的性质?无疑,承认灵界势力的多元化,就近乎多神论,正如承认魔鬼在灵界(而非世界)的统治,就近乎魔鬼教了。而承认一个无秩序的灵界,就是泛神论;接近这样的灵界并与之交流,唯有通过巫术的“作法”。在这种意义上,有人也把“极端的灵恩派”归结为一种降神巫术。例如,他们认为自己“崇拜”的时间一到,歌舞声乐一起,神就降临了,并与他们同在。批评者认为,这岂不是把圣灵与泛神论的怪力乱神等同起来了?岂不是把一神教与多神教混合使用了?实际上,这就是华人基督教界盛行的“ABC神学”、“混合主义”一再顽强表现的劣根性。



苦难是一种恩典,“为上帝而受苦”,更是一种超级的明显的恩典。这样的恩典与祝福,在那种专为恶人和被遗弃者准备的地方,更加显现出启示的意味。为上帝而受苦,不是所谓“替上帝受苦”等渎神的说法,而仅仅是“被上帝击打责罚”了。那时,杀了他就是终极地爱他。那时,被杀就是殉道的开始。



(341)



人的历史似乎表明:每过若干年、经过一个生长和腐败的周期,社会就需要一次“因信称义”的运动,以便把人的灵性和信仰,从律法和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赋予人们那基督所应许的“真自由”——否则,信仰将被传统窒息。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第八章)由此可知,“因信称义”是革命性的,“拘泥传统”是日常性的,二者必须互为补充,方成生命的原理。二者如果彼此隔绝、不能互补,反而各走偏锋,那么,革命将成为杀戮,传统将成为死水。



(342)



以前,我们是死亡恐惧的俘虏,于是也就成了“权力意志的奴隶”,直到耶稣基督亲自来释放了我们。《希伯来书》说得好:“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第二章9─18节)我以前就是这样因为怕死而几乎终生沦为魔鬼奴仆的。尽管,我这个奴仆是爱好反抗的,但在特立独行的外表下,却终年生活在劳碌中。



后来我信了耶稣,因为“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有古卷无我字)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马太福音》十六章)“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启示录》第一章18—19节)



(343)



“如果耶稣基督并非上帝的同在”──这样的假设使我惶惑以致恐惧!为了消灭这样的恐惧所包含的苦难,请接受我们的信仰吧。这不是药与鸦片,而是饼与酒,是世界创造的原理,是宇宙生成的能量。这真理创造了我们,并使我们真的有恩典、有平安。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第一章14节 )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第一章9—13节)



圣子耶稣的伟大力量轰击我的灵魂,使我深感内疚。我配得上“是从神生的”吗?



我对主说:“主一再显示我是负债累累,主是要我明白自己的真实处境:罪恶、堕落、卑微、渺小,无可救药。我知道自己欠主太多,也许主是要我终身的轨迹囚禁在这意识中,不再去行那些不合主的心意的事情?”



(344)



神性、神之所以为神者(“Godhead”)是伟大的,但却经常被目为虚无的;而且越伟大就越虚无,越虚无就越无法证伪。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性和神性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才赐人以虚无之神所无的爱,以及恩惠与平安,所以圣子基督因此成为神人之间的永恒中保。在泛神论者看来,老子的“道”几乎就是神了,而有些“中国基督教徒”受到影响,也指认“老子之道”为神一样的存在;但这“道”却远离基督,没有十字架的救恩。因为体现老子之道的圣人,只有权变,没有爱;只有赢取的光环,没有流血的荆冠。



开国皇帝和亡国之君,以及在二者之间的过渡的若干承平之主,除了名号方面的承袭外,其他的行为、性格之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甚至连遗传素质也因为杂多母系的掺入而迥然相异……初期的使徒与现代的教会领袖,也有类似的相异:播下了龙种,生出了跳蚤。



至于耶稣基督,更不在此列,因为他是圣子,他的奥秘我们人类无法完全通晓。但我们知道耶稣的话语是无欲的、纯净的,仿佛与这世界脱离了,完全是“圣灵在说”,完全不看环境,仿佛神圣的独白。与此相应,旧约的“人子”(Son of Man)一词是上帝用来称呼特定的先知的,而新约的“人子”则是耶稣用来自称的,由此可见,“人子”的意义就是“耶稣代表神在称呼自己并发言”,所以耶稣称呼自己用的是“人子”这一“第三人称”。保罗的话语里还有人类的欲望,批判世界、介入世界,可以看出:保罗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圣灵在说”,在这种意义上,使徒作为“器皿”的含义显明了:人的最高境界只能是“怀着圣灵”而不是“道成人身”。



人的最高境界是做神器皿而不是成为神。所以即使保罗这样的人,其书信可以列入圣经的人,也只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耶稣式的“圣灵在说”。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我因为白白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尤其其中“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一节,明显与《加拉太书》第一章不同:“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来,我们没有资格作出上述议论的,因为我们连“怀着圣灵在说”的状态也无法充分理解。但我知道,圣子和人类之间也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从我们的身上,可以长出上帝的器皿,但不能长出上帝的本质。在人的身上,这体现为“生长的过程”,而不是“生就的结果”。在过程意义上,算命、相面等方术,是无法断言人的一生的。凭借人的方法、技术,如何预测、控制上帝的意志呢?所以人的方术在神的面前就成了妖术。但“成为外邦人的光”──这却是基督徒的义务。“外邦人”,也就是异教徒,这也包括“我们身边的外邦人”,甚至“我们家庭中的外邦人”。这“邦”,就是信仰的国度。我们要做光,照亮一切“不信基督是主的外邦人”,哪怕他是我们的至亲好友,我们也要冒着得罪他们的风险,照亮他们黑暗的内心世界,哪怕仅仅一闪 。但是除了上帝的能力,谁能赐人以这样的风险、这样的幸福呢?



(345)



新约时代,与其说是以耶稣降生为始的,不如说是以基督复活为始的。基督复活,表明新约的基督取代了旧约的弥赛亚,“普世上帝”观念取代了“部落神明”的观念。耶稣的诞生,还可能与旧信仰并存;但耶稣的复活,却无法与旧信仰并存了。耶稣受难时门徒四散,因为他们还是以旧约的头脑来看待新约的启示,结果未能理解基督的“救赎”福音,面对“救主失败”而产生了怀疑、恐惧,结果他们被失败主义给驱散了。基督的复活,则表明旧约的应许已有新的精神形式。门徒在“救赎”观念的引导下,获得了新的动力,变成勇于殉道的圣徒。什么是圣徒?勇于殉道的才是圣徒。正是以此,他们才可能重整旗鼓,变溃散的逃命,为“传福音到地极”。这不是使徒们的能耐使之然也,而是“上帝的计划如此安排”。



急流勇退、安于“边缘化”的处境,把“被抛弃和被遗忘的状态”,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命运──这是一个真基督徒的肖像。所以圣子耶稣对众人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章)只有在这如此绝决以后,靠着主的恩典——变腐朽为神奇、化边缘为中心、以囚牢为王座……的奇迹,方能实现。实际上,两千年来的欧洲蛮族,就是如此靠主得活,并一步步走向胜利扩张的。



新约时代,并不废弃旧约,而是让旧约为新约作见证。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征服战略”,这当然首先是其神性的表露。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福音就不成其为福音了,基督教也就不能成其为基督教了。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基督的奥秘、上帝的计划,也就是一句空话,而不再是救赎的背景了。总之,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福音只是一种高明的人生哲学,甚至可以被人平庸成为一种教化,一种“奴隶道德”,甚至被山沟里的马列主义论断为“一种阿Q式的遁辞”。



由此可知,“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这些词组是多么混淆视听。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有害于纯正的信仰。能救肉体的东西,未必能救灵魂;能救肉体的东西,往往害了灵魂。在寻常情形下,如果以信仰为衣食父母,来救肉体,那么这样的信仰原本具有的救灵魂的神迹便被冲淡了,姑且不说全然失效了。难怪为了保全纯正的信仰,许多时刻必须苦行,因为肉体的苦行者,更容易赢得属灵的战争。



(346)



福音是上帝对人的启示,因此也是“上帝在世界上的活动”。福音是上帝本质的表达,但并不直接是上帝的本质:大多数福音章节是说给人听,且不能让人们听得太明白。福音是道路与真理,而人们就要通过福音,重返上帝的国,重新回复人们早先经历的较高的阶段、伊甸园的状态——也就是尚未被罪污染的状态。以此拥抱永恒的生命:不仅是“不死”,而是是“在上帝里”、“在永恒中”、“与圣子在一起”……



这样的祈祷不同于咒语,它不是巫术,不是降神仪式,而是与主宰者的属灵交流,不仅是汇报,而且是倾听。祈祷不仅是承认上帝的主权,且是把这种主权一次次地归于上帝,只求他的国与他的义,请求由他来作主、作裁决。相反,咒语则是人企图通过法术,把主权操控在自己手里,无视并企图干预神的裁决,因而形成了“僭越”与“亵渎”。



“神的本体”和“神在世间的活动”,用人的思想和语言,就被旧约表述为“上帝”和“天使”、被新约表述为“圣父”和“圣子──圣灵”。据此,神在西奈山向摩西所显现的,并非其本体,而只是天使?所以《约翰福音》才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第一章8节)天使所传达的还是神的某一部分的奥秘;正如圣父通过圣子耶稣向人类传达的福音,并非其全部奥秘,而只是其愿意启示给人的那些,即人们可以承受的那些。



混合主义者们认为,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实际上同一位神。但这是明显违背圣经的。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并不仅仅是神的“不同方面”、“不同位格”;因为按照圣经所说,除了至高者之外的其他,很可能就是偶像和魔鬼。这使基督教与佛教等其他信仰具有深刻的差别:佛教容纳一切信仰要素,基督教则排斥一切违背圣经的信仰要素;佛教承认自己的经典是人写的,可以修正并增加;基督教则认为自己的经典是神的启示,不容改动和补充。有的宗教表面上崇拜的是神的幻影,其实崇拜的是人的自我投射,这还会带来很大的恶果。至于崇拜偶像乃至魔鬼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地上便发生了“属灵的争战”,而不是欧洲“宗教改革”那样的同室操戈。至于现在中东流行的“圣战”,倒是比较接近“属灵的争战”。而从“属灵的争战”这一角度看,在属灵的意义上消除犹太人和回教徒的历史谬误,是每个基督徒对圣子耶稣基督所负担的不可推卸的义务。



谈到宗教改革,不得不谈到“新教”。一个神职人员不仅结婚,还生儿育女、组织家庭,却同时声称“正在事奉神”,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消费信徒们奉献给神的金钱和礼物,甚至转赠这些“奉献”给自己妻子儿女……这岂不是变相地售卖赎罪券吗?这岂不是变相地以神自居?这岂不正像《罗马书》上所说的,在事奉自己的肚腹:“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十六章18节)已经被玛门吃过的供物,还可以“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吗?如有传道人如此声称,那是在敬神还是在渎神?



对此,《腓立比书》一针见血地重申“肚腹说”指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第三章18—20节)人性中有罪恶性的一面,也有神圣性的一面。以神性的、净化的准则检视人,则人人都是罪人;以罪性的、堕落的标准检视人,则人人可为尧舜。社会风俗中有相对善的一面,也有相对恶的一面: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罪性、奖励恶行,则人人趋向犯罪;反之,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神性、奖掖爱心,则人人趋近善行。



如此看来,仅仅“传福音到地极”还是不够的,因为那并不等于“令人信服”。还要鼓励良善的风俗,建立一套相当的社会体制,从而净化人性。即,减少恶行,增加善行;抑制罪性,激发神性。而这确实有待福音的“国教”地位。当然由于人性的趋恶倾向,由于肢体中另一个律的作恶多端,国教化还是会被人利用,造成大量的副作用,但这不是国教化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国教化还是必要的,如果没有国教化,问题只会更糟,不会更好。国教化应被视为“不得已的选择”。



“神职”不该是一项可选的职业,而应是不可选择即无从推委的的独一事奉。否则的话,所谓“神职”或打着类似的“事奉上帝”的旗号的谋生系统,该是一个充满更多虚伪和更多诈骗的行业。结果现在这个行业里,克扣他人的报酬、连合同也不遵守的现象,却多于商业机构。上帝尚且与人立约,并遵守这样的约;何况人与人之间呢?神职人员更该守约,否则,与假见证何异?



即使“事奉神”是真的,而不是一项生财之道甚至是谋财害命,也要谨防过多的事务阻碍了自己对上帝的感恩、对基督的记念。要谨防现代的“事务”像古代的“仪式”那样,流于“就事论事”的状态,否则,“基督教活动”与“邪教活动”、“异教活动”的区别在哪里?仅仅是旗号的差异?



以基督的福音为旗帜、为号召,举办各种社会服务、人道关怀,亦当如是切记——切忌迷失在服务、关怀之中,而忘记了神的救恩。因为这些关怀本身毕竟救不了人,而迷失在这些服务之中,则无异于误导了人的灵魂,最后则害了人的生命。



教阶制,本来是为管理人众而设的,所以它与政治体制颇为相像。但我们不要忽略:教阶制效忠的对象,并非政治体制的效忠对象,如那些有限的、血气的君王、人民或宪法,而是上帝及其属灵的国度——所以,教会的效忠对象若是指向人及其传统,便大错特错了。



(347)



信仰是可讨论的吗?信仰是可以交流的吗?──不是在信徒与上帝之间,而是在信徒之间,在性格与能力完全不同的这样的信徒与那样的信徒之间?说到底,信仰是可讨论的吗?在我的经验中,信仰是交流不了的,也是无法与人讨论的——这是信仰与科学不同的地方。神秘的电流原来就在语言之外,而且只存在于神─与人之间,并不存在于人与人之间。



《罗马书》第七章经常遭人曲解甚至断章取义:“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许多传道教人读经,读到下面就嘎然中止,然后仿佛圣灵在握;“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岂不知,保罗的重点却还在下面:“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很明显,即使在保罗这样的使徒身上,肉体也不能不顺服罪的律,更不用说一般的基督徒,更不用说那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神职人员了。基督徒与常人的区别仅仅在于:他还能在内心顺服神的律。但在肉体对肢体的律也就是罪的律的屈服方面,他能比常人能好到哪里去呢?除非,他紧紧依靠耶稣基督。就是说,上帝的恩典再大,我们也无法与上帝同等,无法做到无罪;我们所能达到的,只能是在注定沉沦和灭亡的定罪状态下,被主的恩典所遮蔽和赦免罢了。同样,基督的爱虽是万能,但人与神之间还是有逾越不了的界限。主基督,上帝的纯净羔羊——人无法与他同等,因为他与上帝同等。“使人升格为基督”,那是佛教、道教、儒教式的幻想,在中国人中特别流行;但这既不合乎人的本性,也不合乎上帝的本性,起码不合圣经所启示的那种上帝的本性:“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罗马书》八章1节)不被定罪,并不是无罪状态,而是有罪却获得赦免的状态,这是基督徒要能达到的最佳状态。



当有的人用一种类似佛教的辩证法,说牧师的儿子尼采只是反对基督教,却不反对“基督性”的时候,我看他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亵渎。很明显,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经常以“权力意志”的想法来“分析”耶稣基督,结果他把耶稣与凯撒等量齐观,视为权力意志光谱的另一极端。也就是说,这几乎等于是在把上帝与魔鬼等量齐观,把上帝与魔鬼放在了权力意志色谱的两个极端。这其实是摩尼教、拜火教甚至包括奥古斯丁的二神观念在起作用,是黑白之战,而不是什么基督性。很明显,基督的基本特性就是爱,而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却没有爱,只有恨。尼采没有基督性就像他背叛自己吃过的基督教一样,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德国小人,一个有着波兰血统的德国边境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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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可以拿去问问人,考考专家们对圣经的熟悉程度。尤其在美国华人教会中,这是一个热门话题,尤其是神职人员和普通信徒之间敏感话题。神职人员大体上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他们希望保持对信徒的影响力、控制力;信徒则多数倾向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他们希望摆脱别人的影响和控制。这两个极端之间,绵延着许多中间形态的观点和理论……于是,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既是一次得救的,又不是一次得救的……”,比如我们每礼拜五晚上参加的查经班,其教会是不设立牧师的,合乎《马太福音》的教导:“你们……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二十三章10节)但即使如此,主持者更多的时候还是带领信徒或“慕道友”读使徒书信而不是读福音书,甚至经常还不是读保罗的书信,而是读更守纪律的希伯莱书、彼得书、约翰书等等,这些书信显然要比保罗书信更注重信徒的行为,而保罗书信虽然表明“因信称义”,但与福音书相比,也更注重如何说服人、如何展开并调理教会生活……



《马太福音》整个二十三章是耶稣全面声讨神职人员的檄文,不仅适用于当时,而且和神的所有启示一样,适用于所有时代,让我们好好重温:“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有古卷在此有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三部对观福音,好像比约翰福音更多记载了耶稣基督对神职人员的痛斥,他谴责文士、诅咒法利赛人;而约翰福音则常常以“犹太人”做为遗责对象……我甚至猜想,福音书斥责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否也兼有影射早期教会中的“行为主义的倾向”?愿上帝怜悯我这样的猜想,并给我们力量,让我们明白圣经的含义永远常青。圣子耶稣基督也谴责只是查考圣经而不肯到他面前的人。《约翰福音》:“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第五章39─40节)。



也许,保罗书信中的“得救”本身就像福音书中的“生命”一样,具有双重意义。“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圣子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第五章5节)这里的“可以得救”,一指“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二指“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正如耶稣基督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十六章25节)一语,前一个生命与灵魂,是指肉体的生命,后一个生命与灵魂,是指永恒的生命。但行文中几乎故意地不予区分,结果显出不同凡响的神韵。若然,则保罗所自述的“向着标竿直跑”,显然是指后一个意义的得救,在这种意义上,谁能说“我已经得到了”?“本乎恩”不是无条件的,它的前提是“你的信救了你”(第一个意义的得救、“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因着信”则需要不断努力以达到基督般的完全(虽然这不可能完全做到),以实现第二个意义的得救(“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



现在再来看看“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其中第二个“得救”,也许就是第二个意义的得救、客观事实上的得救(“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如果得救者能行出基督的样子来。但也许还只是第一个意义的得救、主观感觉上的得救(“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如果得救者行不出基督的样子来。行出基督的样子来,很有可能进入天堂、得永恒的生命;行不出基督的样子来,免不了还是归入灭亡、和地狱结缘。但即使如此,感觉上的得救也比无信仰者所面对的虚空要幸运多了,毕竟获得了心灵的平安。



我知道自己有了“主观感觉上的得救”,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客观事实上的得救”,尽管我希望得到这样得救。但即使如此,我也已经感到了基督的真实、救恩的可贵。感觉上的得救,就已经救了我,使我得以进入事实上的得救,可以忍受这百无益处的尘世生涯。感谢基督,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造就;而对一个自己知道自己堕落和败坏的人,这就提供了属灵的盼望。



“分别为圣”并不是圣,“因信称义”并不是义。只是由于基督的仁慈而蒙恩,因而蒙得了一层圣、蒙得了一层义。卑贱的、必死的人们,本不值得上帝的救赎,只是由于仁慈的父怜悯了,以耶稣基督作了赎价,方才赦免了人的罪。因此,人们切不可因为“归入耶稣基督”而有所自许,以致于自我赦免。



这种所谓的“自我赦免”就是以为:“我们归入基督后,上帝就有义务赦免我们。”这种“自我赦免”把赦罪的权柄从基督那里,偷换到我们自己手上。自我赦免等于是在说:“我们可以变得和神一样圣洁。”这话似曾相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这是蛇在《创世记》里诱惑夏娃时说的:“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第三章)。



在我看来,一个完全的人,是一个蒙恩拣选的人,是一个并因蒙恩而心存感动以致矢死追随耶稣基督的人;这必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罪人和百分之百的圣徒”,正如耶稣基督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人子和百分之百的神子”。圣徒不是人本主义的“圣人”,而是“圣子耶稣的门徒”,也是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位一体所属的使徒。



愿主饶恕我们这样的讨论,并愿主的怜悯与我们同在!《罗马书》十一章说得好:“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但愿这段使徒书信也是我这本《仰望基督》的全书提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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